集體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集體戶"就是"集體戶口",集體戶口的意思就是很多人一個戶口,通常是單位、學校等等,這種戶口是分頁的,不是單純一個戶口本,其他性質和普通戶口完全一樣。集體戶口是一個單位為解決聘用外省市人員戶籍的問題,通過向公安機關申請而獲得的戶籍登記地址。一般一個單位要達到一定的人數規模可以開戶,不足的招聘人員的戶口集中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勞動市場。集體戶不同于居民戶口。不能與本市的居民戶相互遷移。如果離開單位,戶口必須轉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須遷回。嚴格的說是一個介于臨時戶口與常住居民戶口中間的特殊戶口。其享有的政策與普通居民一樣,但在遷移上受到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衍生問題:
集體戶怎么轉個人戶口?集體戶口轉個人戶口的方式有,當地有房產的,可以將戶口遷入房產處;配偶為當地家庭戶口的,可以將戶口遷至配偶處。集體戶口遷移成功的,應當立即注銷集體戶口。個人戶口也就是家庭戶口,就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戶口了,具備單獨立戶條件,其戶籍關系掛靠在自己或者配偶_直系親屬的房產上的居民戶口。
集體戶口是什么意思
一、集體戶口是什么意思
1、集體戶是指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集體戶口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暫時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集體戶口的戶主是單位的所在地,居民戶口是除了身份證之外最好的身份證明。集體戶口是在單位的員工的基礎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戶口遷移,集體戶口不可以個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二、集體戶口落戶材料是什么
集體戶口落戶材料: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遷移原因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準遷證》;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7、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辦入戶手續。
集體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集體戶口,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其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
法律依據:《關于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 一、 人才集體戶口是指戶籍隨同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流動人員戶口。對工作單位無集體戶口,且本人不具備獨立立戶或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的存檔人員,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提供過渡性質的集體戶口管理服務。當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口,或本人具備獨立立戶、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后,流動人員應及時將戶口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中遷出。目前已經實施或今后實施社區集體戶(公共戶)管理的地區,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按照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基本原則,穩妥辦理流動人員戶口由人才集體戶口遷入社區集體戶(公共戶)手續。
戶口集體戶什么意思
集體戶口是指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其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集體戶口的戶主是單位,是單位的所在地,居民戶口是除了身份證之外最好的身份證明,集體戶口不算;集體戶口是在你還是單位的員工的基礎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戶口遷移。
個人戶口和集體戶口的區別
1、落戶地方的區別;
2、使用與管理的不一樣。集體戶顧名思義就是集體人的戶口,一般只有事業單位,人才市場,國有企業才有(特殊情況申請的也可能在私營企業與外資合資企業也有),一般都是企業為了方便引進人才,方便工作調動而設立的,其落戶地址一般都是單位的地址。個人戶口是獨立的,是有自己的戶口本的,個人戶口落在集體戶的,是沒有獨立的戶口本的,只有自己的本人頁。
3、戶口本的區別。相信大家都看過家庭的戶口本,有首頁,有個人頁。集體戶就好像一個很大的家庭戶口本一樣,戶是誰,只有一個的,其它人的都是個人頁,但人與人的關系就不是親屬關系了。因為集體戶的人多了,為了規定集體戶的運作與使用,集體戶的管理單位肯定會作出相應的管理規定,規定了大家的權利與義務。
一、集體戶口怎么領結婚證?
1、集體戶口是有一張紙可以證明你戶籍的,叫《常住人口登記卡》結婚登記當天,攜帶你們雙方的身份證和常住人口登記卡在任意戶籍所在地辦理登記都可以。如果你戶口是掛在單位的,通常這張卡會發到你手上。如果在人才市場,或者是手上沒有這張卡,你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開具戶籍證明,或者單獨打印自己那頁常住人口登記卡。
2、可以到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3、民政局登記時需要帶齊: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還要將集體戶口卡和身份證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二、結婚登記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三、結婚登記提交時所需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結婚登記時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第一條人才集體戶口是指戶籍隨同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上的流動人員戶口。對工作單位無集體戶口,且本人不具備獨立立戶或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的存檔人員,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提供過渡性質的集體戶口管理服務。當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口,或本人具備獨立立戶、親屬投靠等落戶條件后,流動人員應及時將戶口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中遷出。目前已經實施或今后實施社區集體戶(公共戶)管理的地區,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按照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基本原則,穩妥辦理流動人員戶口由人才集體戶口遷入社區集體戶(公共戶)手續。
什么是集體戶口
一、什么是集體戶口
1、集體戶口的戶主是單位,是單位的所在地,居民戶口是除了身份證之外最好的身份證明,集體戶口不算,集體戶口是在你還是單位的員工的基礎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戶口遷移,集體戶口不可以個人交納社保,居民戶口可以個人交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二、集體戶口有什么優點
集體戶口的優點如下:
1、設立集體戶,說明單位已經與員工建立好了勞動關系。如果有員工因為工傷,公司只想私了而不想承擔的話,因此員工如果不同意而出現的勞動糾紛,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2、員工將自己的戶口落戶于公司的集體戶,公司就不能因為某些原因將員工戶口遷移設卡,此類行為屬現違法現象;
3、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離職的時候要先轉出來才能離職成功。
戶口集體戶什么意思
集體戶口,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其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
集體戶口的戶主是單位,是單位的所在地,居民戶口是除了身份證之外最好的身份證明,集體戶口不算,集體戶口是在你還是單位的員工的基礎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戶口遷移,集體戶口不可以個人自己交納社保,居民戶口可以個人交納,孩子入學的時候如果家長是集體戶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該地區的義務教育,不算學籍。
集體戶口是指暫時不具備獨立戶口條件或者尚未辦理獨立戶口手續的居民,其戶籍關系掛靠在集體戶口上的居民戶口。比如大學生在外省上大學,入學的時候戶口就搬到了學校,這就是集體戶口,戶主就是學校的個人戶口,也叫家庭戶口,是指具備獨立戶口條件,戶籍關系掛靠自己或者配偶、直系親屬的房產的居民戶口,這是通常意義上的戶口。集體戶口沒有戶口本,只有戶口卡,一般由工作單位或者戶口掛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體戶結婚或者參加社保時,需要向保管人借戶口卡。
拓展資料:集體戶口分為三大類
一、高考放榜后,錄取你的高校會要求你把戶口遷過去,這就是學校的集體戶口;
二、畢業后,如果做公務員或在事業單位上班,戶口就直接遷移到用人單位,這是單位的集體戶口;
三、如果在非政府單位上班,那么就要把戶口掛靠到人才服務中心,這是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