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二語文拓展閱讀《宋史·蘇軾傳》原文及譯文
他的一生大致可分四個時期:
(1)讀書、應舉與入仕時期
(2)自請離朝,出任地方時期
(3)重回朝廷及連放外任時期
(4)遠謫惠、儋時期
自請離朝,出任地方時期
神宗熙寧二年至元豐八年,亦即熙豐變法時期。這一時期蘇軾
主要經歷了出離中央、歷任四州(杭州、密州、徐州、湖州。杭州
是他詩歌創作熱情高漲期;密州是他詞的創作步入繁盛期)、烏臺
受審、貶謫黃州等事件。熙寧初年,蘇軾在朝任職,因改革思想與
王安石變法主張多有不合,請求外調。在外任期間蘇軾也改不了坦
誠相言的習性,寫詩對新法實施中暴露出來的弊端進行諷諫,遭新
黨中小人的陷害,被逮入御史臺受審,史稱“烏臺詩案”。蘇軾出獄
后被貶謫黃州,本州安置,形同流放。從此,蘇軾的生活、思想發
生了巨大的轉折,文學創作進入全盛期。一方面詩詞文賦都取得了
巨大成就,寫下了不少代表作;同時創作個性更加成熟,在反映現
實的同時變得更超脫、更曠達。在黃州期間他帶著家人在城東開荒,
自食其力,自號“東坡”。
熙寧(宋神宗趙頊xū的一個年號,1068年—1077年,共計10
年)二年,還朝。王安石執政,素惡其議論異己,以判官告院。四
年,安石欲變科舉、興學校,詔兩制(唐、宋翰林學士受皇帝之命,
起草詔令,稱為內制;中書舍人與他官加知制誥銜者為中書門下撰
擬詔令,稱為外制。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合稱兩制)、三館(宋以
昭文館、集賢院、史館為三館。另有廣文、太學、律學三館,為中
央教育機構,亦稱三館)議。軾上議曰:
【譯】熙寧二年,蘇軾回到朝廷。王安石執政,向來厭惡蘇軾
的議論和自己不同,任命他做判官告院。熙寧四年,王安石想要改
革科舉、興辦學校,皇帝下詔叫翰林學士和知制誥,史館、昭文館
和集賢院的官員商議。蘇軾上折發表議論說:
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責實(求實;符合實際)。
使(假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史(猶胥吏,
舊時官府中辦理文書的小官吏)皂隸(舊指衙門里的差役。因穿黑
色衣服,故名)未嘗無人,而況于學校貢舉(古時地方向朝廷薦舉
人才)乎?雖因(沿襲,沿用)今之法,臣以為有余。使君相不知
人,朝廷不責實,則公卿侍從(宋代稱翰林學士、給事中、六尚書、
侍郎為侍從)常患無人,而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制,臣以為不
足。夫時有可否,物有廢興,方其所安,雖暴君不能廢,及其既厭,
雖圣人不能復。故風俗之變,法制隨之,譬如江河之徙移(遷移。
多指河流改道),強而復之,則難為力。
【譯】求得人才的道路,在于了解人;了解人的方法,在于注
重實際。假使君主和宰相有了解人的英明,朝廷有注重實際的政策,
那么就是小吏衙役中也未嘗沒有人才,何況學校和科舉呢?即使沿
用現在的辦法,我以為人才還有余。如果君主和宰相沒有知人之明,
朝廷不求實,即使在公卿和侍從之臣中也會常常憂慮沒有人才,又
何況學校和科舉呢?即使恢復古代的制度,我以為還是不夠。至于
時代有可行與不可行,政事有隨時廢興的不同,正是合適的時候,
即使是暴君也無法廢除,等到不再適用時,即使時圣人也無法恢復。
所以風俗的變化,法律制度就跟著改變,好像江河的改道,強求復
舊,就難以奏效了。
慶歷(宋仁宗趙禎年號,公元1041—1048)固嘗立學矣,至于
今日,惟有空名僅存。今將變今之禮,易今之俗,又當發(征發;
征調)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食游士。百里之內,置官立師,獄
訟聽(決斷;審理)于是,軍旅謀于是,又簡(捐棄;剔除)不率
教(遵從教導)者屏之遠方,則無乃(用于反問句中,表示不以為
然的意思,跟“豈不是”相近,但語氣比較和緩)徒為紛亂,以患
苦天下邪?若乃(至于,用于句子開頭,表示另起一事)無大更革,
而望有益于時,則與慶歷之際何異?故臣謂今之學校,特(只)可
因仍(因襲,沿襲)舊制,使先王之舊物,不廢于吾世足矣。至于
貢舉之法,行之百年,治亂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視祖宗之世,貢
舉之法,與今為孰精?言語文章,與今為孰優?所得人才,與今為
孰多?天下之事,與今為孰辦(做成;做好;能做到)?較此四者
之長短,其議決矣。
【譯】慶歷年間開始設立學校,到了今天,僅存空名。現在要
改變當今的禮制,更改當今的風俗,又要發動百姓來修建官府,收
取百姓的財物來養活游學的士人。在方圓百里之內,設官員立教師,
刑獄之事在這里審判,軍事問題在這里討論,又要選汰不服從教化
的人驅逐到遠方去,那豈不是徒然制造紛亂,使天下人愁苦嗎?至
于不作大的更改,而希望對現在有所裨益,那和慶歷時代有何不
同?所以我認為今天的學校,但可因循舊制,沿用先王的舊制度,
不在我們這代廢去就夠了。至于科舉的辦法,實行了一百年,國家
的治亂和盛衰,根本不由此決定。陛下看祖宗的時候,科舉的辦法,
和今天的比起來哪一個更精?言語和文章,和今天比哪一個更好?
所得到的人才,和今天比哪一個更多?天下的事,和今天比哪一個
更處理得好﹖把這四點的優劣一比較,那爭論就可以解決了。
今所欲變改不過數端(事物的一方面):或曰鄉舉德行而略文
詞,或曰專取策論(就當時政治問題加以論說,提出對策的文章)
而罷詩賦,或欲兼采譽望(名譽聲望)而罷封彌(科舉時代,為防
止考試舞弊,將試卷中的姓名、籍貫等用紙糊封,編號并加鈐印,
稱為“封彌”),或欲經生不帖墨而考大義,此皆知其一,不知其
二者也。愿陛下留意于遠者、大者,區區之法何預(預,干也)焉。
臣又切有私憂過計者。夫性命之說,自子貢不得聞,而今之學者,
恥不言性命,讀其文,浩然無當而不可窮;觀其貌,超然無著而不
可挹,此豈真能然哉!蓋中人之性,安于放(放縱)而樂于誕(說
大話)耳。陛下亦安用之?
【譯】現在想要改變的不過是這幾點:有的說鄉試選拔人才注
重德行而忽略文詞,有的說專取策論而免試詩賦,有的想兼取名望
而免去密封試卷,有的想使應試者免考帖去部分經文默寫字句而考
大義,這些都是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請陛下留意在長遠的、重
大的事情上,這些區區的方法又何相干。我又實在有過于憂慮的方
面。那些關于人性天命的說法,從子貢開始就沒再聽說,而現在治
學的人,以不說人性天命為恥,讀他們的文章,大而無當不可追根問
底;看這些人的相貌,更是高超卻沒有顯著的特征加以斟酌,這難
道真能如此嗎?大抵中等人的性情,安于放縱而喜為怪誕而已。陛
下又要怎樣使用他們呢?
議上,神宗悟曰:“吾固疑此,得軾議,意釋然矣。”即日召
見,問:“方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對曰:“陛
下生知(不待學而知之)之性,天縱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
不患不斷,但患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愿鎮以安靜,待
物之來,然后應之。”神宗悚然曰:“卿三言,朕當熟思之。凡在
館閣(北宋有昭文館、史館、集賢院三館和秘閣、龍圖閣等閣,分
掌圖書經籍和編修國史等事務,通稱“館閣”),皆當為朕深思治
亂,無有所隱。”軾退,言于同列(同僚)。安石不悅,命權(暫
時代理官職)開封府推官,將困之以事。軾決斷精敏,聲聞益遠。
會上元敕府市浙燈,且令損價(減價)。軾疏言:“陛下豈以燈為
悅?此不過以奉二宮(太后與皇太后)之歡耳。然百姓不可戶曉,
皆謂以耳目不急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此事至小,體則甚大,
愿追還前命。”即詔罷之。
【譯】奏議上呈后,神宗覺悟地說:“我本來懷疑這事,得到
蘇軾的奏議,心里就清楚了。”當天召見他,問道:“當今政策法
令的得失在哪里﹖即使是我的過失,也可以指出來。”蘇軾回答說:
“陛下性格天生明知,上天賜予文才武功,不用擔心不明察,不用
擔心不勤政,不用擔心不決斷,只擔心治理事務太急躁,聽人話語
太寬廣,進用官員太快速。希望能以安靜來治理國家,等待事物的
出現,然后加以處理。”神宗震驚地說:“你的三句話,我應當仔
細地考慮。凡是在館閣的人,都應當為我深思治亂的辦法,不要有
所隱瞞。”蘇軾退下,和同僚講起這些事。王安石不高興,令他做
開封府推官,將用事務來困擾他。蘇軾決斷精當敏捷,名聲傳得更
遠。正逢元宵節下令要開封府購買浙江的燈,而且命令降低價格。
蘇軾上疏說:“陛下難道喜歡燈嗎?這不過是奉承太皇太后和皇太
后的歡笑而已。但百姓不能每家都買,都認為以不急用的耳目玩好,
奪去他們衣食所必需的錢財。這件事極小,而關系很大,希望您能
追回成命。”皇帝下詔書免去此舉。
時安石創行新法,軾上書論其不便(不利),曰:
【譯】當時王安石正推行新法,蘇軾上書論新法不利,說:
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愿陛下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
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燈之有膏,魚之有水,農夫
之有田,商賈之有財。失之則亡,此理之必然也。自古及今,未有
和易同眾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悅矣。
【譯】我所想說的,三句話而已。請求陛下維系人心,敦厚風
俗,保存法紀。君主所依靠的是人心罷了,正像樹有根,燈有油,
魚有水,農夫有田,商人有錢。失去了就會滅亡,這是必然的道理。
從古到今,沒有說和順平易和眾人同心而不能安定,剛愎自用而不
遇危險的。陛下也知道人們對新法的不滿了。
祖宗以來,治財用者不過三司(唐、宋以鹽鐵、度支、戶部為
三司,主理財賦)。今陛下不以財用付三司,無故又創制置三司條
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于內,使者四十余輩,分行營干(辦
理;經營)于外。夫制置三司條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與使
者四十余輩,求利之器也。造端(制造事端)宏大,民實驚疑;創
法新奇,吏皆惶惑。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論說
百端,喧傳萬口,然而莫之顧者,徒曰:“我無其事,何恤(憂慮)
于人言。”操網罟而入江湖,語人曰“我非漁也”,不如捐(舍棄;
拋棄)網罟而人自信。驅鷹犬而赴林藪(sǒu),語人曰“我非獵
也”,不如放鷹犬而獸自馴。故臣以為欲消讒慝(tè)而召和氣,
則莫若罷條例司。
【譯】從祖宗一直以來,管理財政的是三司。現在陛下不把財
政交付給三司,無故又創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用六七個青年人,日
夜在里面討論研究,又派出四十多人,分頭出外辦事。那制置三司
條例司,是求利的名義;六七個青年人和四十多個派出人員,是求
利的工具。開創的聲勢很大,百姓實在驚訝疑慮;創立的法令新奇,
差吏都很畏懼疑惑。用皇帝的身份來謀求財利,用天子的宰相來管
理財務,人們產生種種議論,萬民議論紛紛,然而朝廷卻置之不顧,
還說:“我沒有這事,何必顧慮別人說。”正如拿著魚網到江湖去,
對人說“我不是去捕魚”,不如丟掉魚網而人們自然相信。趕著鷹
和狗進入山林,對人說“我不是去打獵”,不如放掉鷹和狗而野獸
自然安靜。所以我以為要消除讒言而招致和氣,那就不如撤銷制置
三司條例司。
今君臣宵旰(宵衣旰食),幾一年矣,而富國之功,茫如捕風,
徒聞內帑(tǎng,皇帝、皇室的私財、私產)出數百萬緡,祠部度
五千余人耳。以此為術,其誰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難。
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
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陛下遂(竟然)信其說,即
使相視地形,所在鑿空,訪尋水利,妄庸輕剽,率意爭言。官司(官
府。多指政府的主管部門)雖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召集,
征募)老少,相視可否。若非灼然(明顯)難行,必須且為興役。
官吏茍且順從,真謂陛下有意興作,上糜(浪費)帑廩(國庫與糧
倉),下奪(耽誤)農時。堤防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
何補于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為此哉?
【譯】現在君臣都日夜忙碌連吃飯的時間都延遲,幾乎一年
了,而使國家富裕的功績,還茫然像捕風一樣,只聽說內府拿出幾
百萬緡錢,祠部給僧侶度牒五千多人而已。用這些手段作為富國的
辦法,誰不能做呢?而所實行的事情,路人都知道其困難。汴河的
水很混濁,從有人以來,不用來種稻。現在想建陂池使水變清,一
萬頃的稻田,一定要用一千頃的陂池,一年一淤,三年而陂池就滿
了。陛下就相信這種說法,即使考察地形,所在之處鑿空,尋求水
利,狂妄庸人輕浮,隨意爭相進言。有關部門雖然明了辦法不合適,
不敢就此斥退,卻追集當地老少,去看可否實行。如果不是明顯地
難于做到,必定姑且興起工役。官吏們暫且順從,真認為是陛下有
意興起工程,對上浪費國家財物,對下奪去農民耕作時間。堤壩防
線一開,水流離開就有的河道,即使吃了建議者的肉,對百姓又有
什么補益!我不知道朝廷何苦要這樣做呢?
自古役人,必用鄉戶(泛指鄉村住戶)。今者徒聞江、浙之間,
數郡顧役(雇傭之役),而欲措之天下。單丁、女戶,蓋天民之窮
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楊炎為兩稅,租
調與庸既兼之矣,奈何復欲取庸?萬一后世不幸有聚斂之臣,庸錢
不除,差役仍舊,推所從來,則必有任其咎者矣。青苗放錢,自昔
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云不許抑配(強行攤派),
而數世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與?計(考慮)愿請之戶,必
皆孤貧不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不還,則均及鄰保(鄰
居),勢有必至,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之,曰“青苗錢自陛下始”,
豈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謂至矣。今欲變為青苗,壞彼成此,所
喪逾多,虧官害民,雖悔何及!
【譯】從古以來的役人,一定用鄉間的人。現在聽說江、浙之
間,有幾個州雇人代役,而要把這辦法施行于天下。單丁戶、女戶,
這是天生百姓中窮苦的人,而陛下首先要役使他們,皇帝擁有四海
的財富,竟對這些人不加憐恤!自從楊炎制定兩稅法,原來的租調
與庸已經都包括在內了,怎么又想取力役錢?萬一后代不幸有搜刮
錢財的臣子,力役錢不去而差役仍舊,以此追查,則必然有要擔當
其罪責的人。青苗放錢,以前就禁止。現在陛下開始立為成法,每
年都照常執行。雖說不許強迫借款,而幾代之后,暴君和貪官的出
現,陛下能保證得了嗎?估計那些愿意申請青苗錢的民戶,一定都
是孤弱貧窮無法生活的人,用鞭打來催還很急,接著是逃亡,人不
回來,就攤派給鄰居和擔保人,這是勢所必然的,將來天下人恨這
事,國史記載此事,說“青苗錢從陛下開始”,難道不可惜嗎!而
且常平之法,已經極好了。現在要變為青苗法,破壞那一種確立這
一種,所損失的更多,虧損官府危害人民,(到那時)即使后悔也來
不及了!
昔漢武帝以財力匱竭,用賈人桑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
于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于亂。孝昭既立,霍光順民所欲而
予之,天下歸心,遂以無事。不意今日此論復興。立法之初,其費
已厚,縱使薄有所獲,而征商之額,所損必多。譬之有人為其主畜
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則隱而不言;五羊之獲,則指為勞
績(功勞,功績)。今壞常平而言青苗之功,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
何以異此?臣竊以為過矣。議者必謂:“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
故陛下堅執不顧,期(希望)于必行。此乃戰國貪功之人,行險僥
幸之說,未及樂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愿陛下結人心者,此也。
【譯】從前漢武帝因財力枯竭,用商人桑宏羊的辦法,在貨物
賤時買進貴時賣出,叫作均輸。當時商人們都停止來往販賣,盜賊
更猖獗,幾乎釀成亂事。孝昭登上帝位后,霍光順應民心取消均輸
法,天下歸心,沒有出現亂事。想不到今天桑宏羊此論又興起了。
立法之初,所花費的錢財已不少,縱然能稍有收獲,而能征收的商
稅,所受損失必然很多。譬如有人為主人畜牧,用一頭牛換來五只
羊。失去一-頭牛,就隱瞞不說;獲得五只羊,卻指為功勞。現在
毀棄常平法而說青苗法的功績,損害商稅而取得均輸的利益,和這
個有什么區別呢?我以為是錯了。議論的人必然說:“百姓樂于見
到成功,卻難于開始。”所以陛下不顧輿論堅持這種做法,一定要
實行下去。這是戰國時代那些貪功的人,冒險想僥幸成功的說法,
不等到事情的成功,而怨恨已經起來了。我希望陛下維系人心的原
因,就在于這里。
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歷數(帝
王繼承的次序。古代迷信說法,認為帝位相承和天象運行次序相應)
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薄厚,不在乎富與貧。人主知此,則知所
輕重矣。故臣愿陛下務崇道德而厚風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貪富
強。愛惜風俗,如護元氣。圣人非不知深刻(嚴峻苛刻)之法可以
齊眾,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于迂闊,老成初若遲鈍。然終不
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喪大也。仁祖(宋仁宗)持法至
寬,用人有敘,專務掩覆過失,未嘗輕改舊章。考其成功,則曰未
至。以言乎用兵,則十出而九敗;以言乎府庫,則僅足而無余。徒
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帝王死去的婉辭)之日,天下歸
仁焉。議者見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以煩
瑣苛刻為明察),齊之以智能,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
之效。未享其利,澆風(浮薄的社會風氣)已成。多開驟進(疾速
前進)之門,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從跬步可圖,俾常調(按常規
遷選官吏)之人舉生(一生)非望,欲望風俗之厚,豈可得哉?近
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
以清凈為心,而民德歸厚。臣之所愿陛下厚風俗者,此也。
【譯】國家存亡的原因,在于道德的深淺,不在于強大和弱小;
朝代長短的原因,在于風俗的厚薄,不在于富裕和貧窮。君主如果
懂得這些,就會知道事情的輕重。所以我希望陛下崇尚道德而使風
俗淳厚,不希望急于有功績而貪求富強。愛惜風俗,像保護元氣一
樣。圣人不是不知道嚴厲苛刻的法律可以使民眾齊心,勇敢強悍的
人可以成事,忠誠厚道的人過于迂腐,老成的人看似遲鈍。但始終
不肯用那些人來代替這些,人的原因,是知道那樣做說得少,而所
喪失的要多。仁宗執法極為寬大,用人有次序,專求體諒人的過錯,
從不輕易變更舊的法規。查考政績,則可以說未必盡善盡美。拿用
兵來說,十次出兵九次失敗;拿府庫來說,則僅能開支而沒有剩余。
但恩德在人們心中,風俗是普遍知道禮儀,所以逝世的時候,天下
人都歸心于他的仁德。議論的人看到他晚年官吏多數因循茍且,沒
有振作,就想用苛察來糾正,用智慧能力來整頓,招來一批新進有
勇氣的人,以求一切速成的功效。還沒有收到好處,而澆薄的風俗
已經養成。開了很多驟然晉升的門,使人有意外的得益,一小步就
可跨上公卿和侍從之臣的地位,使按照常規升遷的人終生難于期
望,這樣而想要風俗淳厚,難道能得到嗎?近年來質樸的人越來越
少,取巧升進的人越來越多。請陛下哀憐拯救,以簡易作為施政之
法,以清凈作為施政之心,而使百姓的道德歸于淳厚。我希望陛下
淳厚風俗的原因,就在于這里。
祖宗委任臺諫,未嘗罪(歸罪,治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
即超升(越級提升),許以風聞(風聞言事,古時御史等任監察職
務的官員可以根據傳聞進諫或彈劾官吏),而無(無論)官長。言
及乘輿(古代特指天子和諸侯所乘坐的車子;借指帝王),則天子
改容;事關廊廟(殿下屋和太廟。指朝廷),則宰相待罪。臺諫固
未必皆賢,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須養其銳氣,而借之重權者,豈徒
然哉?將以折奸臣之萌也。今法令嚴密,朝廷清明,所謂奸臣,萬
無此理。然養貓以去鼠,不可以無鼠而養不捕之貓;畜狗以防盜,
不可以無盜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設此官之意,下為子
孫萬世之防?臣聞長老之談,皆謂臺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公眾
共同評論)。公議所與(贊許),臺諫亦與之;公議所擊,臺諫亦
擊之。今者物論(眾人的議論,輿論)沸騰,怨讟(dú怨恨誹謗)
交至,公議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
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臣之所愿陛下存紀綱
者,此也。
【譯】祖宗任用御史和諫官,從沒有把一個說話的人治罪。即
使小小有所責罰,不久就將其超升,允許他們將所聽到的上奏,而
不論是涉及什么官長。說到皇帝,皇上就要端正顏色聽取;有關朝
廷,那宰相就得等候處理。御史和諫官自然不一定都賢能,他們所
說的也不一定都對。但須要養成他們敢于說話的勇氣,而給予他們
大權,難道是徒然的嗎?是要用他們來消除萌生奸臣的危險。現在
法令嚴密,朝廷清明,所謂有奸臣,當然萬萬沒有這個道理。但養
貓是為了消滅老鼠,不可以因為沒有老鼠就養不捉老鼠的貓;養狗
是為了防小偷,不可以因為沒有小偷就養不叫的狗。陛下豈能不對
上想到祖宗設立這官職的用意,對下為子孫萬代作提防呢?我聽到
長老的議論,都說御史諫官所說的,常常是跟隨天下的公議。公議
所贊同的,御史諫官也贊同;公議所抨擊的,御史諫官也抨擊。現
在輿論沸騰,各種怨恨的話都有,公議所在,也可以知道了。我恐
怕從此以后,習慣成了風氣,都為執政大臣私人說話,直到君主被
孤立,法紀全被廢除,(到那時)有什么事情不會出現!我希望陛下
保存法紀的原因,就在于這里。
軾見安石贊(輔佐,幫助)神宗以獨斷專任,因(趁)試進士
發策(發出策問。古代考試把試題寫在策上,令應試者作答,稱為
策問,簡稱策),以“晉武平吳以獨斷而克,苻堅伐晉以獨斷而亡,
齊桓專任管仲而霸,燕噲專任子之而敗,事同而功異”為問,安石
滋(更加,越發)怒,使御史謝景溫論奏其過,窮治無所得,軾遂
請外,通判杭州。高麗入貢,使者發幣(泛指財物)于官吏,書稱
甲子。軾卻(拒絕)之曰:“高麗于本朝稱臣,而不稟(領受)正
朔(帝王新頒的歷法),吾安敢受!”使者易書稱熙寧(北宋時期
宋神宗趙頊的一個年號,1068年—1077年,共計10年),然后受
之。
【譯】蘇軾看到王安石輔助神宗用獨斷專行來處理事務,因此
在考試進士策問時出題,以“晉武帝平吳因獨斷而成功,苻堅進攻
東晉因獨斷而滅亡,齊桓公專任管仲而成就霸業,,燕噲專任子之
而失敗,事情相同而效果相反”作為題目。王安石大怒,叫御史謝
景溫論奏他的過失,窮加審查而一無所得,蘇軾就請求到外地任職,
做了杭州通判。高麗來進貢,使者向官吏分送見面的禮品,書函用
甲子紀年。蘇軾拒絕說:“高麗對本朝稱臣,而不接受我們的年號,
我怎敢接受!”使者換了寫熙寧年號的書函,然后才接受。
時新政日下,軾于其間,每因法以便民,民賴以安。徙知密州。
司農行手實法,不時(按時,及時)施行者以違制(皇帝的命令,
圣旨)論。軾謂提舉官曰:“違制之坐(罪),若自朝廷,誰敢不
從?今出于司農,是擅造律也。”提舉官驚曰:“公姑徐之。”未
幾,朝廷知法害民,罷之。
【譯】當時新的法令紛紛頒布,蘇軾在這期間,常常設法使這
些法令有利于百姓,百姓得以安寧。改任密州知州。司農寺實行自
報財產的手實法,不立即實行的以違反詔令論罪。蘇軾對提舉官說:
“違反詔令的罪責,如果出自朝廷,誰敢不服從?現在出于司農寺,
這是擅自制定法令。”提舉官吃驚地說:“你慢一點推行新法。”
不久,朝廷知道這法令有害于百姓,撤銷了它。
有盜竊發,安撫司遣三班使臣領悍卒來捕,卒兇暴恣行,至以
禁物誣民,入其家爭斗殺人,且畏罪驚潰,將為亂。民奔訴軾,軾
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此。”散卒聞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
之。
【譯】有強盜作案,安撫司派三班武官帶領驕悍的兵卒來捕捉,
兵卒兇暴橫行,至于誣陷百姓藏有宮禁之物,進入人家爭斗殺人,
而后又畏罪逃散,將要作亂。百姓奔走告訴蘇軾,蘇軾把控訴書扔
在地上不看,說:“一定不至于這樣。”逃散的兵卒聽說了這件事,
稍為安心,蘇軾慢慢地派人招引他們出來殺掉。
徙知徐州。河決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匯于城下,
漲不時泄,城將敗,富民爭出避水。軾曰:“富民出,民皆動搖,
吾誰與守?吾在是,水決不能敗城。”驅使復入。軾詣(前往,去,
到)武衛營,呼卒長曰:“河將害城,事急矣,雖禁軍且為我盡力。”
卒長曰:“太守猶不避涂潦(道路泥濘積水),吾儕(我輩)小人,
當效命。”率其徒持畚鍤以出,筑東南長堤,首起戲馬臺,尾屬于
城。雨日夜不止,城不沈(沉)者三版(筑墻時用的夾板)。軾廬
于其上,過家不入,使官吏分堵(古代墻壁的面積單位,古代用板
筑法筑土墻,五板為一堵,板的長度就是堵的長度,五層板的高度就
是堵的高度)以守,卒全其城。復請調來歲夫增筑故城,為木岸,
以虞(準備,防范)水之再至。朝廷從之。
【譯】調任徐州知州。黃河在曹村決口,泛濫到梁山泊,流入
南清河,匯集于徐州城下,水位上漲如不及時排泄,城墻將要被浸
壞,富裕的百姓爭著出城避水。蘇軾說:“富人出去了,百姓都動
搖,我和誰守城?我在這里,水一定不能沖塌城墻。”又把富人重
新趕進城去。蘇軾到武衛營去,對卒長說:“河水將要沖壞城墻,
事情緊急,你們雖是禁軍,姑且給我出力。”卒長說:“太守尚且
不躲避水患,我等小人,應當效命。”他就率領兵卒拿著畚箕鐵鍬
出去,筑起東南長堤,從戲馬臺開始,直到城墻。雨日夜下個不停,
城墻沒有被淹沒的僅有三版。蘇軾住在堤上,路過家門也不進去,
派官吏分段防守,最終保全了這座城。他又請求調發第二年的役人
來增筑舊城,又用木頭筑堤岸,以防水再來。朝廷同意了他的做法。
徙知湖州,上表以謝。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詩托諷,庶
(也許可以,表示希望)有補于國。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摭(zh
í搜集)其表語,并媒蘗(酒母。比喻借端誣罔構陷,釀成其罪)所
為詩以為訕謗(譏訕毀謗),逮赴臺獄(古時御史臺所設的監獄),
欲置之死,鍛煉(羅織罪名,陷人于罪)久之不決。神宗獨憐之,
以黃州團練副使安置。軾與田父野老,相從溪山間,筑室于東坡,
自號“東坡居士。”
【譯】調任湖州知州,上表謝恩。因為有些事對百姓不利而不
敢說,用詩來諷刺,以求有益于國家。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摘
取他章表中的話,并且引申附會他所作的詩說是誹謗皇上,逮捕進
御史臺監獄,想處以死罪,羅織罪名很久不能判決。神宗獨自憐惜
他,把他作為黃州團練副使安置。蘇軾與農夫老翁,一起在溪谷山
林間生活,在東坡建造房屋,自稱“東坡居士。”
三年,神宗數有意復用,輒為當路者(掌握政權的人)沮(同
“阻”。阻止)之。神宗嘗語宰相王珪、蔡確曰:“國史至重,可
命蘇軾成之。”珪有難色。神宗曰:“軾不可,姑用曾鞏。”鞏進
《太祖總論》,神宗意不允,遂手紥(親手寫的書信)移軾汝州(在
今河南省,距北宋都城汴京,今河南開封不遠),有曰:“蘇軾黜
居思咎(反省過失),閱歲(經歷年歲)滋深,人材實難,不忍終
棄。”軾未至汝,上書自言饑寒,有田在常(常州,在今江蘇省),
愿得居之。朝奏入,夕報可。
【譯】元豐三年,神宗幾次有意重新起用蘇軾,常被當權的人
阻止。神宗曾對宰相王瑋、蔡確說:“國史極其重要,可以叫蘇軾
來完成。”王瑋面有難色。神宗說:“蘇軾不可以的話,姑且用曾
鞏。”曾鞏進呈《太祖總論》,神宗不滿意,就手書圣旨叫蘇軾移
居汝州,曾說:“蘇軾貶斥在外反省過錯,過了幾年認識更深,人
才實在難得,不忍心終身摒棄。”蘇軾未到汝州,上書自稱饑寒,
有田產在常州,愿意在那里居住。早上上奏,晚上就答復允準。
道過金陵,見王安石,曰:“大兵大獄,漢、唐滅亡之兆(征
兆,預兆)。祖宗以仁厚治天下,正欲革(變革,更改)此。今西方
用兵,連年不解(解除),東南數起大獄,公獨無一言以救之乎?”
安石曰:“二事皆惠卿啟(開啟,發動)之,安石在外,安敢言?”
軾曰:“在朝則言,在外則不言,事君之常禮耳。上所以待公者,
非常禮,公所以待上者,豈可以常禮乎?”安石厲聲曰:“安石須
說。”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又曰:“人須是知行
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弗為,乃可。”軾戲曰:“今之君子,
爭減半年磨勘(唐宋官員考績升遷的制度。唐時文武官吏由州府和
百司官長考核,分九等注入考狀,期滿根據考績決定升降,并經吏
部和各道觀察使等復驗,稱“磨勘”),雖殺人亦為之。”安石笑
而不言。
【譯】蘇軾路過金陵,見到王安石,說:“大的軍事行動和大
刑獄,是漢、唐滅亡的預兆。祖宗用仁厚治理天下,正要改變這些。
現在對夏用兵,連年不停,東南又多次興起大獄,你沒有一句話去
補救嗎?”王安石說:“兩件事都是呂惠卿發動的,我王安石在外
地,怎么敢說?”蘇軾說:“在朝廷就說話,在外地就不說,這是
服事君王的禮節。皇上對待你不是通常的禮節,你對待皇上,難道
可以用常禮?”王安石厲聲說:“我王安石要講。”又說:“話出
在我王安石的口,進了你蘇子瞻的耳朵。”又說:“人必須知道做
一件不義的事,殺一個無罪的人,即使得到天下也不能這樣做,終
可以算是好人。”蘇軾開玩笑說:“現在的君子們,爭著減少半年
的磨勘期,即使殺人也能做出來。”王安石笑著不說話。
本文發布于:2023-03-01 19:47:4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67126984951.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蘇軾是什么朝代的.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蘇軾是什么朝代的.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