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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數學教育的原則
幼兒數學教育的原則是指在對幼兒開展數學教育時應遵循的一
些基本準則。毫無疑問,對幼兒進行數學教育,首先要考慮的就是幼
兒學習數學的心理特點。以下的教育原則,就是在幼兒學習數學的心
理特點基礎上,結合數學知識本身所具有的特點所提出的。
一、密切聯系生活的原則
現實生活是幼兒數學概念的源泉。幼兒的數學知識和他們的現實
生活有著密切的聯系。可以說幼兒的生活中到處都有數學。幼兒每天
接觸的各種事物都會和數、量、形有關。比如,他們說到自己幾歲了,
就要涉及數;和別的幼兒比身高,實際上就是量的比較;在搭積木時,
就會看到不同的形狀。幼兒在生活中還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需要運
用數學來加以解決。比如,幼兒要知道家里有幾個人,就需進行計數,
在拿取東西時,幼兒總希望拿“多多”、拿“大的”,這就需要判別多
和少、大和小等數量關系。總之,生活中的很多問題,都可以歸結為
一個數學問題來解決,都可以變成幼兒學習數學的機會。
另方面,從數學知識本身的特點看,很多抽象的數學概念,如果
不借助于具體的事物,兒童就很難理解。現實生活為兒童提供了通向
抽象數學知識的橋梁。舉例來說,有些兒童不能理解加減運算的抽象
意義,而實際上他們可能在生活中經常會用加減運算解決問題,只不
過沒有把這種“生活中的數學”和“學校里的數學”聯系起來。如果
教師不是“從概念到概念”地教兒童,而是聯系兒童的實際生活,借
助兒童已有的生活經驗,就完全能夠使這些抽象的數學概念建立在兒
童熟悉的生活經驗基礎上。如讓兒童在游戲角中做商店買賣的游戲,
甚至請家長帶兒童到商店去購物,給兒童自己計算錢物的機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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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兒童認識到抽象的加減運算在現實生活中的運用,同時也幫助兒童
理解這些抽象的數學概念。
數學教育要密切聯系生活的原則,具體地應表現在:
數學教育內容應和幼兒的生活相聯系,要從幼兒的生活中選擇教
育內容。我們給幼兒的學習內容,不應是抽象的數學知識,而應緊密
聯系他們的生活實際。例如,在教數的組成的知識時,可以引入幼兒
日常生活中分東西的事情,讓幼兒分各種東西,這樣他們就會感到比
較熟悉,也比較容易接受數的組成的概念。
在生活中引導幼兒學數學。數學教育除了要通過有計劃、有組織
的集體教學外,更要結合幼兒的日常生活,在幼兒的生活中進行教育。
例如,在分點心時,就可引導幼兒注意,有多少點心,有多少小朋友,
可以怎樣分,等等。
此外,數學教育聯系幼兒的生活,還要引導幼兒用數學,讓幼兒
感受到數學作為一種工具在實際生活中的應用和作用。例如,幼兒園
中飼養小動物,可以引導幼兒去測量小動物的生長。在游戲活動中,
也可創設情境,讓幼兒用數學,例如在商店游戲中讓幼兒學習買東西,
計算商品的價格等等。這些實際上正是一種隱含的數學學習活動。幼
兒常常在不自覺之中,就積累了豐富的數學經驗。而這些經驗又為他
們學習數學知識提供了廣泛的基礎。
二、發展幼兒思維結構的原則
“發展幼兒思維結構”的原則,是指數學教育不應只是著眼于具
體的數學知識和技能的教學,而應指向幼兒的思維結構的發展。
按照皮亞杰的理論,幼兒的思維是一個整體的結構,幼兒思維的
發展就表現為思維結構的發展。思維結構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它是
幼兒學習任何具體知識的前提。例如,當學前兒童的思維結構中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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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成抽象的序列觀念時,他們就不可能用邏輯的方法給不同長短的
木棍排序。反過來,幼兒對數學概念的學習過程,也有助于其一般的
思維結構的發展。這是因為數學知識具有高度的邏輯性和抽象性,學
習數學可以鍛煉幼兒思維的邏輯性和抽象性。總之,幼兒建構數學概
念的過程,和其思維結構的建構過程之間具有相當的一致性。
在幼兒數學教育中,幼兒掌握某些具體的數學知識只是一種表面
的現象,發展的實質在于幼兒的思維結構是否發生了改變。以長短排
序為例,有的教師把排序的“正確”方法教給幼兒:每次找出最長的
一根,排在最前面,然后再從剩下的木棍中找出最長的……幼兒按照
教師教給的方法,似乎都能正確地完成排序任務,但實際上,他們并
沒有獲得序列的邏輯觀念,其思維結構并沒有得到發展。而幼兒真正
需要的并不是教給他們排序的技能,而是充分的操作和嘗試,并從中
得到領悟的機會。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從中獲得一種邏輯經驗,并逐
漸建立起一種序列的邏輯觀念。而一旦具備了必要的邏輯觀念,幼兒
掌握相應的數學知識就不再是什么困難的事情了。
總之,數學知識的獲得和思維結構的建構應該是同步的。在幼兒
數學教育中,教師在教給幼兒數學知識的同時,還要考慮其思維結構
的發展。而只有當幼兒的思維結構同時得到發展,他們得到的數學知
識才是最牢固的、不會遺忘的知識。正如一位兒童對皮亞杰所說的:
“一旦你知道了,你就永遠知道了。”(當皮亞杰問一位達到守恒認識
的兒童“你是怎么知道的?”時,兒童說出了上面的話,皮亞杰認為
這是一個絕妙的回答。)
在教育實踐中,教師常常需要在傳授數學知識和發展思維結構之
間作出一定的選擇。二者之間實際上是具體利益和普遍利益的關系、
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有時,教師對某些具體的知識技能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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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教,是為了給幼兒更多的機會進行自我調節和同化的作用,以期從
根本上改變幼兒的思維方式,因而并不違背數學教育的宗旨。
三、讓幼兒操作、探索的原則
讓幼兒操作、探索的原則,就是要讓幼兒通過自己的活動建構數
學知識。數學知識是幼兒自己建構起來的,而且這個建構過程也是幼
兒認知結構建構的過程。如果教師只注重結果的獲得,而“教”給幼
兒很多,實際上就剝奪了他們自己獲得發展的機會。事實上,幼兒的
認知結構也并不可能通過單方面的“教”獲得發展,而必須依賴他自
己和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在主客體的相互作用中獲得發展。
在數學教育中,主客體的相互作用具體地表現為幼兒操作物質材
料、探索事物之間關系的活動。讓幼兒操作、擺弄具體實物,并促使
其將具體的動作內化于頭腦,是發展幼兒思維的根本途徑。在動作基
礎上建構起來的數學知識,是真正符合幼兒年齡特點的、和他的認知
結構相適應的知識,也是最可靠的知識。而通過記憶或訓練達到的熟
練,則并不具有發展思維的價值。
讓幼兒操作、探索的原則,要求教師在實踐中要以操作活動為主
要的教學方法,而不是讓幼兒觀看教師的演示或直觀的圖畫,或者聽
教師的講解。因為操作活動能夠給予幼兒在具體動作水平上協調和理
解事物之間關系的機會,是適合幼兒特點的學習方法。以小班幼兒認
識數量為例。教幼兒口頭數數能夠讓他們了解數的順序,卻不能讓他
們理解數量關系。很多小班幼兒數數能數到很多,但是這并不代表他
們對數的順序、數序中的數量關系就已經真正理解了。而通過操作活
動,幼兒不僅在數數,還能協調口頭數數和點數的動作,從而能理解
數的實際意義。
操作活動還為幼兒內化數學概念,理解數的抽象意義提供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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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熟練操作的基礎上,幼兒就能將其外在的動作濃縮、內化,變成內
在的動作,最終轉變成為頭腦中的思考。例如,幼兒數概念的發展到
了一定程度,就能做到目測數群而無需點數的動作了,最終幼兒看到
某個數字就能理解其所代表的數量,而實際上這些能力都建立在最初
的操作活動基礎上。因此,操作活動對于幼兒學習數學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這一原則還要求教師把學數學變成幼兒自己主動探索的過
程,讓幼兒自己探索、發現數學關系,自己獲取數學經驗。教師“教”
的作用,其實并不在于給幼兒一個知識上的結果,而在于為他們提供
學習的環境:和材料相互作用的環境、和人相互作用的環境。當然,
教師自己也是環境的一部分,也可以和幼兒交往,但必須是在幼兒的
水平上和他們進行平等的相互作用。也只有在這樣的相互作用中,幼
兒才能獲得主動的發展。
四、重視個別差異的原則
提出“重視個別差異的原則”的依據是幼兒發展的個別差異性。
應該承認,每個幼兒都具有其與生俱來的獨特性。這既表現在每個人
有其獨特的發展步驟、節奏和特點,還表現在每個人的脾氣性情和態
度傾向性各不相同。
在數學教育中,幼兒的個別差異表現得尤其明顯。這不僅因為數
學學習是一種“高強度”的智力活動,能夠充分反映出幼兒思維發展
水平的差異,可能也和數學本身的特點有關系——數學是一個有嚴格
限定的領域,有一套特定的符號系統和游戲規則,它不像文學等領域
那樣需要復雜的生活經歷,因而這方面的天賦也易于表現出來。(當
代研究天才兒童的心理學專家加德納也提出,數學和棋藝、音樂演奏
是三個最容易產生少年天才的領域。)
幼兒學習數學時的個別差異,不僅表現為思維發展水平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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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速度上的差異,還有學習風格上的差異。即使同樣是學習有困難
的幼兒,他們的困難也不盡相同。有的幼兒是缺乏概括抽象的能力,
有的是缺乏學習經驗。
作為教育者,應該考慮不同幼兒的個別差異,讓每個幼兒在自己
的水平上得到發展,而不是千篇一律,統一要求。例如,在為幼兒提
供操作活動時,可以設計不同層次、不同難度的活動,這樣幼兒可以
自由選擇適合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活動。
對于學習有困難的幼兒,教師也應分析他們的具體情況,針對不
同的困難,給予不同的指導。如對于缺乏概括抽象能力的幼兒,教師
可引導其總結概括,并適當加以點撥和啟發。而對于經驗不足、缺乏
概括材料的幼兒,則可單獨提供一些操作練習的機會,補充其學習經
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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