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合同注意事項
簽訂轉租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項:第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第二、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第三、租賃合同中租金的約定應該具體明確。第四、租賃合同保證金條款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第五、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第六、還有相應的違約責任條款應該明確寫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轉租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轉租房屋注意事項有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轉租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1)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
(2)轉租合同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雖然一般要求租賃當事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應當具備轉租的約定條款,但無論有沒有轉租約定條款,承租人都要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否則轉租合同無效。
(3)轉租合同具有附隨性,其約定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約束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
房子轉租的注意事項包括什么
轉租房子注意事項
1、要遵循法律的規定。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簽訂合同。2、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與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3、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原租賃期限。如有特殊情況,只能是出租人與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對延長租賃期限達成協議。
轉租要注意什么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54: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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