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西安一正在備考駕駛證科目二的學員在考場練車時發生事故受傷,目前該學員已脫離生命危險繼續接受治療,但后續事故的處理該歸誰管仍沒有定論。
學員反映
在考場練車時發生交通事故受傷 當時車上沒有教練或安全員
今年7月,29歲的李女士在一所駕校報名學習C1駕駛證。經過幾個月的學習,科目一考試通過后,李女士預約了11月4日的科目二考試,考試地點位于未央區洛門路吉祥考場。
11月1日,李女士來到考場進行考前“強訓”,結果就在李女士練車的過程中發生了意外,其駕駛的車輛失控撞到了墻上,李女士受傷。事發后,李女士被送到醫院救治,經醫院檢查李女士頭部受傷,并有內臟出血。
11月5日,華商報記者見到了剛剛轉到普通病房不久的李女士。
據李女士回憶,事發時她駕駛一輛考試車剛剛進行完側位停車從車位上開出來,突然車輛失控撞到了墻上,當時車上并沒有教練或安全員。
根據李女士家屬提供的現場照片顯示,一輛標注為21號的考試專用車車頭部分受損嚴重。從照片上看,該車應該是先沖過綠化帶再撞到了墻上。
駕校方面
事故發生在考場 現場都是考場的安全員沒有駕校教練
目前,李女士已接受了手術治療并脫離危險,仍在住院治療中,但高額的治療費用讓家屬頗為煩惱。
李女士的姐姐認為,妹妹還未拿到駕照,在訓練過程中應該有教練或安全人員陪同,但妹妹在考點練車時車上只有其一人,因此考點或駕校應該為此事負責。
11月5日,華商報記者聯系到李女士所報名駕校的一位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李女士在考場練車時發生事故,用的不是我們駕校的車,也不是我們的教練輔導,考場有自己的安全員,我們駕校的教練也進不去,所以要看考場如何安排。如果李女士是在駕校練車期間發生事故,那駕校肯定會負責任,但是在考場發生事故駕校是管不上的?!?/p>
考場方面
練車前學員簽了“學員安全責任書” 處理事故應該找駕校
11月5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西安吉祥科目二社會化考場。該考場負責人表示,考場內確實發生了這樣一起事故,他也承認事發時車上只有學員李女士一人。
該負責人稱,一般情況下第一次練車的學員,教練或安全人員肯定會在車上陪同,但當學員具有獨自操作車輛的能力后,教練可能就不會上車了,會在車下指導。另外,出事故的學員是駕校帶來的,與考場并沒有關系,況且每個學員在考場練車前都簽訂了學員安全責任書,明確自己已具備獨立駕駛的能力,否則考場不會讓學員在考場內練車的。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這份“學員安全責任書”簽著所有練車學員的名字,上面寫著“本人確認已具備獨立駕駛能力且在模擬及考試中,因個人操作失誤造成考場財物或自身以及第三方人身傷害損失,由學員本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本人同意照價賠償并承擔所有費用?!背酥?,“學員安全責任書”上還有“考場公物損壞賠償價格表”,上面標注著考試車各種配件的價格。
考場負責人表示,受傷學員與考場并沒有直接關系,因此解決此事可能還是需要家屬找學員報名的駕校協商。
相關部門
交警、安監兩部門均稱此次事故不在受理范圍
11月4日,李女士向交警部門報案。西安交警未央大隊回復稱,因事發地點吉祥考場(銘鑫駕校)內部道路屬于封閉道路,不允許社會車輛出入,不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定義的“道路”,因此該起事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的范圍。
隨后,華商報記者從交警部門咨詢得知,在有社會車輛出入的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歸交警部門處理,這種沒有社會車輛出入的內部道路發生的事故,建議家屬咨詢安監部門進行處理。
11月4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以傷者家屬身份咨詢未央區應急管理局。一位負責安監工作的工作人員表示,由于之前未遇到過這樣的事件,他們專門向市應急管理局法制科咨詢這起事故是否屬于安監部門處理,但法制科建議先向駕校的行業主管部門市交通局反映。
目前,李女士的家屬已經按照安監部門的建議將此事反映給了西安市交通局,但截至發稿時仍未接到回應。
李女士的姐姐表示,希望相關部門對此次事故的前因后果進行詳細的調查。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攝影 陳團結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1:24: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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