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江秋蓮起訴劉暖曦生命權糾紛一案在青島中院休庭,法官宣布擇期宣判。南都記者注意到,庭審期間,案件涉事雙方圍繞是否鎖門展開辯駁。劉暖曦一方稱,無證據證明劉暖曦先行入室后“將門鎖閉”,劉暖曦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人。江歌母親江秋蓮的代理律師回應稱,劉暖曦“鎖門”具備充分客觀證據,“其否認只是重現了劉暖曦因推卸自身責任而作虛假陳述的情形。”
南都此前報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中國留學生江歌,被閨蜜劉鑫(后改名:劉暖曦)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被告人陳世峰后因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日本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2018年10月,江秋蓮在國內宣布以生命權糾紛起訴劉鑫。今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賠償原告江秋蓮69.6萬元。此后,劉暖曦方提出上訴。
2月16日8時許,上訴人劉暖曦從法院側門進入法庭。此前,劉暖曦及代理律師對外公布上訴狀,對案發時是否鎖門、案發時劉暖曦是否先進屋并鎖門、是否未盡注意及安全保障義務提出反駁。
與五年來首次公開露面的劉暖曦不同,被上訴人江秋蓮未露面本次庭審。盡管在二審開庭前數日表示要出庭,2月16日上午,江秋蓮向南都記者證實,自己將不出席,原因是身體欠恙。
據央視新聞消息,庭審現場,上訴人劉暖曦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該案一審時,其代理律師同樣提出無責抗辯。
一審時,對于劉暖曦的門從外面被鎖的說法,江秋蓮的代理律師表示,日本警方現場取證發現,江歌的鑰匙處于其黑色雙肩包的底層,該雙肩包閉鎖著拉鏈位于血泊中。律師認為,案發時江歌并沒有時間將鑰匙取出開門,隨后再將鑰匙放回包中并拉上拉鏈。
劉暖曦在上訴狀中再次否認將門鎖閉,提出“劉暖曦把江歌推出門外,把門鎖閉”為兇手陳世峰單方陳述。劉暖曦補充道,公寓的門是向外開的,且用鑰匙能從門外上鎖。
南都記者注意到,今天二審中,對于鎖門一說,案件當事人雙方再次展開辯駁。
劉暖曦一方稱,無證據證明劉暖曦先行入室后“將門鎖閉”,劉暖曦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人,更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一個與他沒有關系的人,江歌被殺害完全是陳世峰的行為所致。
對此,江秋蓮的代理律師回應稱,劉暖曦“鎖門”具備充分客觀證據,其否認只是重現了劉暖曦因推卸自身責任而作虛假陳述的情形。
青島市中院的工作人員表示,庭審結束后,案件雙方表示不愿接受采訪,向法院申請回避。
江秋蓮的代理律師告訴南都記者,庭審結束后,律師通過法院安排的特殊通道離開,二審宣判前不再接受采訪。當天未露面庭審的江秋蓮向南都記者表示,相信法律會有公正的裁決。
采寫:南都記者 黃馳波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1:25: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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