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山東淄博中院獲悉,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對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張志超、王廣超被宣判無罪。
張志超(右三)、王廣超(左二)和家人、其代理律師合影。 澎湃新聞記者 張家然 圖
2006年3月,山東臨沂中院對發生在臨沂臨沭縣第二中學分校的一起女性被害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奸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王廣超則因“虛假證言、包庇”,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期3年執行。
臨沂中院起訴書指控,張志超在學校一間洗刷間遇到被害人后“頓起歹念”,利用隨身攜帶的鉛筆刀,以捂口鼻、掐脖子等方式,對其實施強奸,致其窒息死亡,隨后移尸至校內一處位置偏僻的廁所中。離開時,張志超遇到同學王廣超,并要求其協助看守廁所。之后,張志超到學校小賣部購買一把新鎖,將藏有尸體的廁所鎖住。
王廣超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采訪時表示,他很高興這個案子現在有了結局,但是他的人生也已經被改變。
王廣超還稱,他在接受調查期間曾遭受刑訊逼供。不過,根據終審判決,山東高院綜合全案證據,認定尚不足以證實偵查機關存在刑訊逼供的行為。
對話王廣超
澎湃新聞:對于此次重審的結果,你有什么感受?
王廣超:我從來沒想過這個案子會重審,更沒想過會還我清白,主要是感謝社會各界包括媒體的幫助,對于重審,我很高興。
這個案子對我的人生影響是相當大的,當時我讀高中之前曾復讀過一年,目的就是希望能夠考大學,也是在那一年認識了張志超。這件事情直接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我現在在浙江那邊開大貨車。
澎湃新聞:你現在還會回憶當時的情形嗎?
王廣超:經常會想起來,現在冤假錯案被報道的也比較多,當看到這些案子被平反的時候,我就會想起自己這個案子。
澎湃新聞:在這個案子發生之前,你跟張志超的關系怎么樣?
王廣超:我跟張志超在初三復讀那一年關系其實并沒有多好,到了高中之后關系才好起來,主要是因為班里就我們倆之前認識,所以在自己選座位的時候,我們成為了同桌,張志超當時挺胖的,被選為班長,我是體育委員。高中入學兩個月后通過一次考試后的分班,我們就不在一個班了。
澎湃新聞:案發當天是個什么情形?你現在還能記得清嗎?
王廣超:具體的細節已經記不清了,當時辦案人員過來問我一個月之前在干嘛,當時我們在高中都是三點一線的生活狀態,他們這樣問我,我就回復說已經記不起來了,后來口供中提到的升國旗、跑操也都是辦案人員后來告訴我我才記起來的。
澎湃新聞:關于整個事情經過,哪些事情你記得比較清楚?
王廣超:當時他們在審訊我的時候問知不知道為什么來找我,我回答說不知道,然后他們就打我。
我還記得當時天氣已經很冷了,他們讓脫了外套、棉襖,只穿秋衣、秋褲,在地上坐一晚上。口供里的內容都是假的。他們說“你們學校發生那么大事情你能不知道”,最終把我引向這個案子,印象最深的是涉案的那個編織袋,其實我并不知道有這個編織袋,受不了挨打了,我就開始胡編亂造。
澎湃新聞:那你有沒有想過為什么是你成為了涉案人員?
王廣超:這么多年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包括現在我也在想,一直都想不明白。當時被傳訊的同學不止我一個,我是當年春節后大年初四被傳訊的,初八學校就開學了,元宵節過后又被傳訊,然后就被收監。
澎湃新聞:你被關了多長時間?出來后有沒有做與這個案件相關的調查?
王廣超:我在看守所被關了13個月,從看守所出來時候,我沒出過遠門,我太害怕了,不敢去找任何相關人員,我擔心如果去調查這個事可能會被認定是私闖民宅。
現在我也已經結婚生子,我跟我老婆是通過別人介紹認識的,她挺信任我的,也很支持我。
澎湃新聞:張志超出來后,你想跟他談些什么?
王廣超:知道他也是被冤枉的,我并不記恨他了。很多話已經不知道從哪說起,我也不知道要說什么,但是肯定會有交流。
澎湃新聞:有沒有著手準備申請國家賠償?
王廣超:目前還沒有,會跟律師商量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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