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飯店滅門案 八仙飯店滅門案案件經過
八仙飯店滅門案回顧:一家九口和員工被殺害,疑兇獄中自殺! 發生了什么?
1985年,疑兇黃志恒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飯店店主鄭林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死者年齡從7歲至70歲不等。兇案被揭發后,外界傳言兇手把死者尸體煮成叉燒包,并在飯店出售,此案件轟動香港及澳門。
究竟是何原因讓黃志恒將飯店店主一家滅門,他與這家人之間有何恩怨?請跟隨小編走進八仙飯店滅門案,一起探尋案件背后的真相。
1986年10月6日,黃志恒在獄中表示,因鄭林欠下賭債不肯償還才導致殺機。黃志恒與鄭林夫婦認識多年,經常一同打麻將、賭沙蟹。1984年某晚,黃志恒與鄭林夫婦和廚師在玩沙蟹,鄭妻的九姨陳珍在旁觀戰。
黃志恒以2000澳門元和鄭林搏殺,最后贏得了將近18元,鄭林答應1年內還清賭債,口頭承諾如果不能及時還款便將八仙飯店抵押給黃志恒。案發前一年,黃志恒向鄭林夫婦討債被拒絕,并未能從中獲取分文。
1985年8月4日,案發當晚八仙飯店收鋪后,黃志恒再次登門向鄭林討債,遭到了鄭林的拒絕,而黃志恒已經找好了廚師和另一幫伙計通知8月8日開工。本想讓鄭林先還兩三萬,但是鄭林表示:“還什么呀,你又沒有證據”。
二人發生爭執,黃志恒隨手撿起臺上的啤酒瓶,擊碎了瓶底,一手掐住了站在旁邊的鄭觀德(鄭林的小兒子),將碎瓶底抵住了他的頸部,在場的九人都不敢輕舉妄動。黃志恒著令各自互相用繩子捆綁,用布條塞住口部。
最后只剩下鄭妻岑慧儀和鄭觀德,黃志恒讓岑慧儀用繩子綁起兒子,岑慧儀突然抱起兒子大聲呼救,黃志恒立即用碎酒瓶刺向岑慧儀,造成其當場死亡。并將余下的人徒手刺死或勒死。鄭觀德被殺死前稱九姨會報警,黃志恒便借口鄭觀德發燒將其騙到飯店殺害,并肢解拋尸于垃圾箱。
1985年9月28日,黃志恒離開八仙飯店,想要進入中國內地,立即被警方發現,帶走調查。黃志恒在鄭林一家死后接管了八仙飯店,并換上了新員工。鄭林在黑沙環第四街的物業被黃志恒放租,黃志恒與兒子開著鄭林所擁有的汽車。
黃志恒接受盤問時,表示自己只是想送契女返回大陸,并非潛逃,自己使用走私的錢買下了鄭林的物業。黃志恒轉口供,聲稱鄭林欠他60萬的賭債,將所有財產轉移給自己,并在此后移民,但警方并未發現鄭林一家的離境記錄。
警方在黃志恒的夾萬內,搜到了鄭林的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回港證,4名子女的出生證明和學生證副本。1986年10月2日,黃志恒被正式起訴,關押在澳門市牢監獄候審。
1986年10月4日,黃志恒利用監獄內的鐵皮垃圾箱,向左手腕直割后拉鋸,被囚犯發現,搶救5小時保住了命。12月初,他在獄中與女伴黎氏見面,雙方放聲大哭,二十多歲的長子也探望父親,二人神情肅穆。
12月4日凌晨,黃志恒磨銳汽水蓋拉環,將自殺的傷口再次割開, 獄警派發早餐時發現他已死亡。警方在黃正恒的身邊找到了遺書、哮喘藥和色情雜志。
這宗案件一直被外界揣測,死者的遺體被制作成人肉叉燒包,同時被多次改編成電影,電視劇和漫畫,劇情提及“人肉叉燒包”,每當電影上映時,香港澳門的叉燒包銷量都會下降。
1988年,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誓不低頭》影射此案。2005年,香港還將該案情拍成電視劇《危險人物》。
八仙飯店真實事件
澳門“八仙飯店”滅門案,飯店老板鄭林一家10口人被殺,最小的僅7歲,最大的70歲。
1985年8月8日,澳門警方接到報警,有游客在路環(澳門一個人口密度最低的小島)沙灘上發現11件人體殘肢,其中有4支右腿。
因此警方判斷,至少有四人遇害,然而受害者的身份無從確認,此案一度陷入僵局。直到8個月后,也就是1986年4月,此案才終于迎來轉折。
澳門警方收到中山鄭某的一封信,鄭某的兄弟是八仙飯店的老板鄭林,1985年7月,鄭林曾帶孩子回中山老家,自那以后就音訊全無。
而如今八仙飯店換了老板,是一名姓黃的男子。聽說警方發現了很多殘肢,鄭某擔心兄弟一家遇害,所以寫信給了警方。
八仙飯店的新老板名叫黃志恒,據他交代,這家店是鄭林夫婦轉讓給他的,他們一家早已移民海外了。
然而警方查詢了出入境記錄,根本沒有鄭林一家人的記錄,所以黃志恒很可能在撒謊,警方決定對其進行嚴密監視。
1986年9月28日,黃志恒在離開八仙飯店后,曾試圖離開澳門進入大陸,當時就被警方攔截。
黃志恒被捕后,對罪行一概不認,并多次企圖自殺。1986年10月,黃志恒用鐵皮垃圾箱,瘋狂橫向切割手腕,導致大出血。幸虧獄友及時發現,搶救了五個多小時,才終于醒過來。
1986年12月,黃志恒見過兒子、情人后,在獄中再次尋短見。這次他將汽水拉環磨鋒利,割腕自殺,當第二天發現時,人早已經涼透了。
八仙飯店滅門案的案件經過
八仙飯店滅門案是1985年轟動一時的兇殺案。疑兇黃志恒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飯店東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死者年齡由7歲至70歲。當兇案翌年被揭發后,外界盛傳兇徒把死者尸體煮成叉燒包,并于飯店出售,案件轟動香港及澳門。
黃志恒在扣押期間,以汽水樽蓋割脈自殺身亡,由始至終并未承認殺人;案中處理遺體的手法以至疑兇有沒有同黨協助,至今依然成謎。這宗案件多次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漫畫,由于劇情提及“人肉叉燒包”,有說每當電影上演時,港澳兩地的叉燒包銷路均會下跌。
背景
八仙飯店位于澳門黑沙環(今維多利亞酒店現址),約1960年代開業,由鄭林一家經營。鄭林原本是一名燒臘小販,但得到街市雞鴨檔主的提攜,借錢讓他開設飯店,1973年他與妻子岑惠儀結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黑沙環第四街。據街坊稱,鄭林為人老實,頗受街坊歡迎,但其妻沉迷麻將,經常出入賭場,對錢看得極重,人緣欠佳。
案中疑兇黃志恒例原名陳梓梁,案發時年約50歲,與一名20多歲的兒子同住;他是廣東南海書樓村人,乳名阿七,家境頗富裕,其后隨家人來港定居,不久因觸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滿后與一名黃姓女士結婚,育有2子1女。
八仙飯店滅門案發生后,警方發現他曾卷入另一宗兇案。1973年11月15日,他到香港鲗魚涌英皇道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1萬元被拒,于是把李和夫婦及其姊綁起及斬傷,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斃,并試圖用石油氣爐縱火,幸李和胞姊及妻子及時逃脫。當時他的名字叫陳梓梁,此后潛逃廣東南海縣平洲區平南鄉間,居住在舊日家仆黎氏家中,與黎家女兒相戀,兩人偷渡至澳門。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節,并火燒手指頭,破壞指紋。1986年,八仙飯店案被揭發后,李和家人認出他正是陳梓梁。
案情
11件殘肢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環黑沙海灘阿婆秧灘浮出8件殘肢,泳客隨即通知水警。經警方點算后,當中有4只右腳腳掌、兩只左腳腳掌及兩只手掌。當時殘肢已嚴重腐爛、浸在海水超過兩天,因為有4條右腳掌,斷定遇害人數最少4人。
澳門司警曾懷疑偷渡客遇上鯊魚,但肢體的切口十分整體,其中斷掌手指曾被壓扁,似是被人刻意毀滅指紋。兩日后,阿婆秧灘一只野狗咬著一只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發現一只女性右掌,泳客亦發現一只右腳腳踭。
專案調查
面對11件殘肢,司警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司警在調查過程中,曾邀內地法醫官來澳協助化驗斷肢,留下記錄,但兇案調查并無進展。
契機
1986年4月,亦即發現肢體8個月后,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及廣州國際刑警先后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成為破案的契機。信中指:“余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姓黃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余兄的下落。”
鄭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帶兩名幼女回故鄉中山,此后音訊全無。當時他們懷疑兄長妻子岑惠儀與黃志恒有外遇,兩人于是串通殺害鄭林,又推測兇手與岑氏事后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殺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蹤者包括:
八仙飯店東主鄭林(50余歲)及其妻岑惠儀(42歲)
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及兒子鄭觀德(7歲)
女東主的母親陳麗容(70歲)女東主的九姨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
八仙飯店廚師鄭柏良(61歲)
監視
雖然這連串案情并未能證實,但這封信引起司警展開對黃志恒的調查。
司警接信后重新檢驗去年檢獲的殘肢,竟發現一只女性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陳麗珍的指紋相似,司警于是監視黃志恒,并訪問失蹤者約20名街訪。
兩份口供
當時八仙飯店一名雞鴨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鄭林來電落單叫貨,職員送貨時,店內一切如常;翌日早上,當伙計再送貨時,卻發現八仙飯店突然貼出“休業三天”的告示。該雞鴨商曾到訪鄭林住宅,當時一名陌生男子應門,指鄭林舉家去了珠海。
同樣在8月5日,另一名失蹤者、女東主九姨陳麗珍亦離奇失蹤。她的鄰居指,當日清晨,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上門找陳麗珍,指鄭林的幼子發燒,請她協助,兩人乘出租車離開,自此陳麗珍一去不返。
這兩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鄭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蹤;由于黃志恒已年屆50歲,警方懷疑有一名年輕男子有份參與謀殺。
緝捕疑兇
同年9月28日下午,黃志恒匆匆離開八仙飯店,欲進入中國內地,司警發現后即將之截住,帶署調查。警方發現,黃志恒在鄭林一家失蹤后,除了接管八仙飯店,換上新員工外,同時把鄭林位于黑沙環第四街的物業放租,黃志恒與一名廿多歲的兒子住在另一單位,當時其子駕駛的汽車亦為鄭林所有。
盤問時,黃志恒指他只想送契女返大陸,否認潛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銀買下鄭林的物業,這筆錢是從走私中賺取。當晚,他指自己哮喘病復發,情緒激動,揚言會咬舌自盡。翌日,司警正式發出八仙飯店10名失蹤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關資料。
此后,黃志恒又轉口供,聲稱鄭林欠他60萬元賭債,把所有財產移交自己,鄭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發現鄭林一家的離境紀錄。此時,警方在黃志恒的夾萬內,搜出鄭林在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回港證,4名子女的出生證書、學生證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黃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訴,移交刑事起訴法庭偵訊,并裁定表證成立,還押澳門市牢監獄候審。
案發起因及殺人經過
1986年10月6日,黃志恒在獄中披露案發經過,全因鄭林欠賭債不肯償還導致殺機。黃志恒與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夫婦認識多年,且經常一起賭博,通常是打麻將,有時賭沙蟹。案發前一年(1984年)某晚,黃在飯店內與鄭林夫婦及廚師聚賭玩沙蟹,鄭妻的九姨陳珍亦在旁觀戰。黃志恒以2,000澳門元的賭本與鄭林搏殺,經一輪交鋒,黃贏取近18萬元,鄭林當時答允一年內清還賭債,并口頭承諾若不能還款,將自愿將八仙飯店抵押給黃。案發前一年內,黃多次向鄭林夫婦討債均被拒絕,未能從中收取絲毫分文。直至案發當晚(1985年8月4日)八仙飯店收鋪后,黃志恒再到飯店向鄭林討債,當時亦遭鄭拒絕,由于鄭曾承諾若不能償還賭債將讓出八仙飯店給黃經營,因此黃志恒當時已另外找到廚師及一班伙記,并已通知他們準備于8月8日上工,惟讓出飯店方案亦遭鄭林拒絕。據黃志恒說,他原想叫鄭林先償還兩至三萬,余款可以慢慢還,此時鄭林則謂:“還乜X嘢呀?你又冇借據。”(還什么呀?你又沒借據。X為廣東話粗口)雙方于是發生爭執,黃志恒隨手撿起臺上的啤酒樽,擊碎樽底成為一個半截斷開的利器,一手箍著站在身旁的鄭觀德(鄭林幺子),用破樽頂住他的頸部,喝令眾人不得揚聲。雖當時鄭林一家及廚師共9人在場,但由于鄭觀德是鄭林夫婦的獨子,各人均不敢妄動。黃志恒著令各人用繩索互相捆綁,并用布條將口部塞住,最后綁剩鄭妻岑惠儀及鄭觀德。黃于是著令岑氏亦用繩綁起幼子。此時,鄭妻突然發難,大聲呼喊并欲抱起其子,黃志恒一個箭步沖上,用破玻璃樽擲向鄭妻頸部,岑氏當場斃命。黃于是狂性大發,接著用破樽擲斃或徒手勒斃余下各人。當時屋內九名受害者中,最遲遭毒手的是鄭林幼子鄭觀德,他被殺前曾向兇徒黃志恒說:“九姨婆會報警拘捕你!”黃志恒之后到九姨婆陳珍的家,假稱鄭林幼子發燒,把她誘騙到八仙飯店,再將她殺死。黃志恒承認用8小時將尸體碎尸肢解,然后分多次放入兩層的黑色膠袋內,逐袋棄于垃圾箱。
自殺、遺書
黃志恒被捕后曾兩度自殺。1986年10月4日下午,他利用市牢監獄內的鐵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橫鋸,被囚犯發現,經5小時搶救后得以保命。
同年12月初,他在獄中多次與其女伴黎氏見面,在最后一次會面時,雙方放聲大哭;他廿多歲的長子阿源亦在同一時期探訪父親,兩人神情肅穆。
12月4日凌晨,黃志恒磨鋒汽水蓋拉環,在之前自殺的傷口再次割脈;當天上午8時,獄警派發早餐,發現他已無氣息,手腕被一幅染滿鮮血的棉被覆蓋。他當時住在市牢大樓A樓樓下五號倉,倉內共收禁28人,有犯人事后指,當晚看見黃志恒坐在床上,利用外透入的燈光做膠花手工,以為他只是打發時間。警方事后在黃志恒身邊,找到遺書、哮喘藥及數本色情雜志。
黃志恒死前曾向報館寄出一封自白書,這是黃志恒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行文頗生澀。信中說:
“
請代我平反這冤案,請想,一個臨死的人還會說謊,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
九月廿八日兩點鐘,司法處謂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個鐘頭,在這段時間,我估計他們在觀察我心境,由于在澳門從未做過對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迄至他們問及關于八仙飯店之事,我從實告訴他們,也就是我如何認識鄭林及至如何接替業務等,足足問了兩夜三天,分四個人同是問這些,最后在十月一日零時謂要控告我謀殺鄭林一家,當時我已是疲勞之極。
香港那邊東窗事發,我已抱定以死以謝世人,本來我已當陳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對他們父親早就去世,這是由我將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那時開始,我已洗心革面,壞事不但不會做,而且連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動機,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剛畢業,踏入社會工作,我應該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當鄭林欠我十八萬八千時,我已有心收購八仙飯店,這是有人證的。總而言之,我絕對做不出這案,如果是我承認又何妨;況且編輯先生你見到這信,我已經不在人世。
現在凄涼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歲的孩子,輿論對她很不公平,難道我已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想過著幸福的晚年,就給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無辜,我以前是壞人,我應承擔一切后果,但我太太是鄉下婆,什么也不識,絕對是好人,難道社會竟然會對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鄭重聲明,我之自我解脫,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屬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終要實現。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
澳門市牢今天有“送鬼”的習俗,正是由此案而起。獄警相信死在獄中的人,會被監獄之殺氣威懾,鬼魂長困而未能安息,獄警當時為黃志恒辦理“出獄”手續,一人手持黑傘,另一人手持燒香,把黃志恒送出監獄。
尸體下落
黃志恒自殺后,警方仍未有尋獲10名失蹤者其余肢體,亦未能證實他們已然遇害。在唯一一批共11件檢獲的人體殘肢中,只有一件的指紋近似失蹤老婦陳麗珍,但外界一直相信,這批殘肢正屬于鄭林一家十口,其余殘肢是怎樣處理,多年來引起外界猜測。
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據當時傳媒的猜測。一些澳門傳媒曾指,黃志恒在獄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發經過。黃志恒在案發前,曾在八仙飯店與陳麗珍賭沙蟹,陳氏輸了18萬元,事后黃志恒多次要鄭林償還。事發當晚,黃志恒又再追債,并隨手拿起酒樽,脅持鄭林的幼子,命令鄭林家人及員工自縛、以布塞口。
此時鄭妻發難,抱起幼子欲沖出門口,結果被黃志恒擊殺,最后鄭林幼子臨死前大喊:“九姨婆(陳麗珍)會報警拉你!”黃志恒之后到九姨婆家,假稱鄭林幼子發燒,把她誘騙到八仙飯店,再將她殺死。報章又說他之后用黑色垃圾袋,把肢體包起,分批棄置;部分則用來熬湯,在八仙飯店出售。
已知證據
案發時,曾有一名約30歲男子到陳麗珍家,此人并非黃志恒。
從殘肢化驗結果得知,死者并非被毒死。
案發時正值盛夏,若尸體未有及時處理,將會發出惡臭,但當時并未有人投訴尸臭問題。
澳門八仙飯店滅門案回顧,兇手獄中自殺,尸體下落呢?
1985年,澳門發生了一起轟動港澳的滅門案,案件中一家飯店包括店主家人和員工在內的人相繼失蹤。疑似被人殺害并肢解拋尸,警方在多個地方發現尸塊,但一直未能全部找到。
黃志恒,原名陳梓梁,廣東南海書樓村人,后在香港定居。因觸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滿后與一名黃姓女士結婚。1973年,又因卷入一起殺人案,潛逃到內地,后來又和在內地認識的一個女子偷渡到澳門。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節,并火燒手指頭,破壞指紋。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環黑沙海灘阿婆秧灘浮出8件殘肢,當中有4只右腳腳掌、兩只左腳腳掌及兩只手掌。當時殘肢已嚴重腐爛、浸在海水超過兩天,因為有4條右腳掌,斷定遇害人數最少4人。兩日后,阿婆秧灘一只野狗咬著一只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發現一只女性右掌,泳客亦發現一只右腳腳掌。
發現了這么多殘肢,澳門警方專門成立了調查組調查此事,但一直沒有進展。
1986年4月,八仙飯店老板鄭林的兄弟寫信告訴警方,說鄭林已經失蹤八個月,沒有音信。他聽說澳門有人體殘肢出現,就認為他兄弟一家遇害,希望警方能夠尋找鄭林的下落。
警方于是對之前發現的人體殘肢重新檢驗,發現一只女性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陳麗珍的指紋相似,于是警方開始監視黃志恒,并對其進行調查。再加上之前,八仙飯店一名供貨商的證詞,他們認為鄭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蹤的。由于黃志恒當時已經50歲了,警方懷疑有一名年輕男子有份參與謀殺。
1986年10月2日,黃志恒因之前打殺人案和八仙飯店案,被警方逮捕,被關押在澳門市牢監獄。在獄中黃志恒稱因,是因為鄭林欠賭債不肯償,所以起了殺機。承認了自己實施殺害鄭林一家和一名員工,且將尸體碎尸肢解,然后分多次放入兩層的黑色膠袋內,逐袋棄于垃圾箱的行為。
被捕后的黃志恒曾幾度想要自我了結,但因發現及時并沒有生命危險。1986年12月4日,黃志恒用磨鋒利的汽水蓋拉環,在之前留下的傷口再次割脈。但是這次因為沒有被人發現,所以他死了。
黃志恒死前曾留下一份遺書,遺書中他聲稱自己并沒有殺害鄭林一家。且聲明:“我之自我解脫,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數次就不想再挨下去,今次終要實現。”
雖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但黃志恒所說話是否真實我們也不得而知。
由于嫌犯黃志恒到死也沒有承認自己殺人,而警方也沒有找到完整尸體或其他四款。所以,這個案件的發生過程和有沒有同黨一直都是個謎。而這宗案件多次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漫畫,由于劇情提及“人肉叉燒包”,有說每當電影上演時,港澳兩地的叉燒包銷路均會下跌。
香港十大奇案是什么?
香港十大奇案,指香港發生的十件奇特案件。主要包括1982年的雨夜屠夫、1999年 Hello Kitty藏尸案、1985年八仙飯店滅門案、跑馬地紙盒藏尸案等。
跑馬地紙盒藏尸案
1974年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卞玉英赤裸的尸體。死者卞玉英陳尸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這個電視機的紙箱成了破案的關鍵。
經偵訊,在九龍柯士甸道某電器公司內,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這牌子在19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尸的紙箱可能于1973年至案發那天,在港島區售出。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最后,終于找到了嫌犯歐陽炳強,法院最后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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