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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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我礦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效益,
特制定本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1、礦井安全生產過程中,每個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
一”的思想,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2、加強安全投入,以安全管理為中心,消除控制不安全因素,
創造良好的勞動環境,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3、保障從事井上下工作的職工生命安全與健康,防止各種工傷
事故和職業病發生。
4、保障我礦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生產,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
達到高產、優質、低耗、安全的目標。
5、本礦全年不發生死亡事故,杜絕重傷事故,盡量少發生輕傷
事故.
6、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的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礦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是安全生
產主要責任者,若出現下列情況,應追究領導責任。
1、安排工作時,忽視安全技術措施。
2、未對本礦職工進行入礦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交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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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分配職工上崗作業的。
3、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設備、器材、防護用
品,安全檢測器的。
4、未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
5、拒絕安全監督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檢查時隱瞞事故隱患,不
如實反映情況的。
6、“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不及時制訂、修改、傳達、貫徹,
各系統無長遠規劃,無應急安全措施。
7、強制工人在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環境下作業的。
8、盲目安排職工突擊加班的。
班組長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班長是本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若出現下列情況,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1、不及時向職工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法令、規定。
2、無安全技術措施或重大險情不排除,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
3、不按期組織工人參加安全活動、參加培訓學習,抵制礦領導
提出的事故隱患整改意見及造成事故的。
4、不堅持現場跟班并與工人同上同下,不制止工人“三違"行為
的。
5、沒有按期完成礦領導交辦的安全生產任務,而影響正常生產
工作的.
6、不組織工人召開班前會議,班前會議記錄不全,應付差事,弄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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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假或無班前會議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的,不在班前進行安全工作交底
的。
7、提前升井或井下睡覺,不積極組織本班安全生產的。
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輕傷、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由企業負責人(礦長)或其指定
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制定出預防措施,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
行處理。
2、發生傷亡事故,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及
傷害程度、初步原因報上級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3、發生事故三日內必須填寫傷亡事故報告書,并將本礦事故調
查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4、發生死亡事故,將由上級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根據
國家的政策進行善后處理,對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
5、每年年底,礦上對本年度發生的事故進行綜合分析,找出事故
發生的原因,做出下年度預防和控制措施計劃。
6、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
3)確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檢查控制事故的危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6)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技術措施和事故教訓。
7)今后需要研究的安全課題.
8)對有關規章制度、規程、措施等的修改意見.
9)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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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1、各班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記錄,交接班時
在現場交接。
2、交接班時間為每班下班前半小時進行。
3、交接班時,交班班長應向接班班長講清當班采掘以及水、火、
瓦斯、頂板存在的問題,設施、設備完好情況等。
4、當班存在的問題應在當班處理,如時間不允許或其他原因影
響時應向接班人員講清楚,必要時報值班領導解決.
5、各工種在對口交接時應認真填寫記錄,并按照各工種崗位職
責的規定,認真做好交接班,接班人員可要求交班人員按礦上的制度
解決遺留問題,并由雙方在記錄上簽名.
6、下班前,應給接班人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排除存在的
事故隱患,避免發生事故。
7、上下班時由班長統一組織出入井,一定要做到“行人不行車,
行車不行人"。
安全獎罰制度
一、獎勵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礦上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
安全措施,在安全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每年獎勵300—500元.
2、發現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上報,及時制止違章指揮、
違章作業,因而避免了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獎勵
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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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搶救事故有功的,獎勵200—10000元。
4、全年未發生傷亡事故的(不包括輕傷)班組,獎勵班長、特
殊工種1500—2000元;普工500—1000元;地面工200—300元。
二、處罰
1、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人員和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的
進行處罰,發生事故承擔損失的60%,并開除礦籍。
2、對發現事故隱患、預兆和險情,不采取防治措施,又不及時
報告的,罰款1000元;對揭發事故真相人員打擊報復的罰款5000元,
開除礦籍;事故發生后隱瞞事實真相,罰款2000—3000元,開除礦
籍扣除全部工資;對肇事者進行姑息包庇或弄虛作假的,甚至嫁禍于
人的,罰款5000元,并開除礦籍,扣除全部工資。
執行細則如下:
1)礦長必須按時參加每旬一次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否
則,罰款100元。
2)安全副礦長組織每旬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否
則,罰款200元。
3)其他應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安全辦公會議的人員,無故不參加,
每次處100元罰款。
4)入井前,必須參加班前會,遲到者罰款10元,無故不參加者罰
款50元。
5)地面必須嚴格執行檢身制度,詳細登記出入井人員,否則,
每次罰檢身工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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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絞車工在上班時必須認真填寫絞車運行記錄,嚴格執行交接
班制度。如記錄不實或未填寫,發現一次罰款50元,操作時一定要聽清
信號,不得誤操作,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絞車工負全部責任。礦
車掉道后絞車工應立即停止絞車的運行,否則,拉壞礦車等設備由絞車
工承擔造成的損失。
7)絞車工必須認真學習操作規程,按規程操作,不得脫崗。上
班期間不準看書報、做手工活,不得同其他人閑談,否則,發現一次
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由絞車工負全部責任。
8)嚴禁工人攜帶煙火下井,嚴禁酒后下井,下井時必須配帶自
救器,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再次發現扣發當月工資并開除。當
班人員發現后隱瞞不報的罰100元,舉報者獎勵200元.嚴禁穿化纖
衣服下井,否則罰款50元,由于自己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費用由自
己承擔。
9)地面信號工在操作時必須聽清信號,觀察好絞車啟動后對地
面或井口人員、物品、設備造成危險,如指揮造成事故由信號工全部
負責。不得脫崗、睡崗,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承擔
一切責任。
10)瓦檢員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遵守崗位職責,認真檢查各
工作面及進風、回風、密閉、電氣設備附近的氣體情況,認真填寫各
種記錄,必須做到日常檢查和工作面的“一炮三檢”,掛好風筒和管
理好密閉,如發現工作不到位,每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負全部責
任。不得有脫崗、睡崗現象,如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井下不見瓦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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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人有權升井,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瓦檢員承擔。
11)嚴禁坐扒車上下井,違者罰款500元,再次發現并扣除當
月工資并開除,造成事故由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對舉報者一次獎勵
100元.
12)炮工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如出現違章現象,一次罰款
100元,造成事故,炮工承擔全部責任.如出現瞎炮必須按規定處理,撿
到廢雷管并及時退庫,否則,有雷管遺失,發現一枚罰100元,再次
發現扣除所有的工資,并開除礦籍。
13)安全員必須認真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并認真監督瓦檢員,
炮工和每個工人的工作行為,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如不能很好地
履行自己的職責,對井下人員的“三違"行為熟視無睹,每次罰款200
元,造成事故,要承擔30%的責任.
14)其他工人未經許可,自行進入工作面的,造成事故均由自己
承擔全部責任。
15)交接班時必須做到“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到點停車,
不超時,不延期,否則造成事故,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費用.
16)井下蓄意違章人員造成事故,均由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
損失。
17)因摘掛鉤、抱大塊,自己不小心受傷者,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18)因推礦車將他人撞傷,費用由肇事者承擔,礦上不負擔其
經濟費用。
19)嚴禁井下睡覺,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再次發現開除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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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愛護井上下的一切設備、設施,損壞一處罰款100元,并
按原價賠償。
21)嚴禁井下拆卸礦燈,違者罰款200元,丟失礦燈者按原價賠
償.
22)嚴禁任何人進入盲巷,違者罰款300元,造成事故,自己負
責.
23)井下嚴禁高聲喧嘩、打架鬧事,如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井
下無故傷害他人,扣除全部工資并開除。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24)井下大小便后,不及時處理的,罰款50元。
25)井下電氣設備有問題,電工接到通知后,無故延誤一小時,
罰電工50元,影響重大的由電工承擔本班工人由于影響而造成的工資
損失.
26)無故不參加培訓和學習的,一律不準上班,考試不合格者,
停止上班,每日交學習費20元,重新學習直至考試合格為止。
27)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發現一次罰款200元,若影響工作,
扣除當月工資的一半,造成事故責任自負。
28)對安全整改任務沒有按時完成的,每條罰班長50元,因此而
造成事故的當班班長承擔,若礦上指定專人負責處理,在規定時間內
未處理的罰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負責人承擔責任。
29)全礦任何人在礦內酗酒鬧事、打架、賭博,情節嚴重的扣發
工資,并開除礦籍。
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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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礦必須制定詳細的安全生產技術方案,應符合本礦的
實際現狀,嚴禁套用。
2、安全技術方案應嚴格遵循《煤炭安全規程》,符合國家
煤炭安全監察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3、安全技術方案要細致、準確、全面、有預見性,明確技
術要求和安全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4、本礦的安全技術由本礦的技術員進行編制,技術負責人
審核并簽署意見,并由礦長、副礦長、技術負責人組成
的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審查符合本礦的實際情況后由礦
長批準實施。
5、審查、審批通過的各項作業規程,災害預防措施,必須
及時組織全礦職工認真學習并考核。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1、煤礦定于每月20日召開一次隱患檢查排查整改總結會。
2、隱患排查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按類型分為,火災隱
患、水災隱患、爆炸隱患、動力災害隱患、電器隱患、冒頂片幫隱患、
運輸提升隱患、中毒隱患、危房隱患、人為隱患等,進行分類排查整
改。
3、當班領導跟班對動態中出現的隱患,及時排除處理,不得留
給下一個班,并做好記錄。
4、跟班領導每班班前會、交接班都必須有詳細處理隱患記錄,
并向下一個值班領導交接清楚隱患存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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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班長、安全員在當班必須按照作業規程進行排除工作面頂板,
片幫隱患方可工作.
6、交接班每班必須交接清楚工作面,運輸道軌,提升等系統是
否有隱患需要處理.
7、煤礦每7天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分類整改排除,
隱患較大停產處理.
安全例會制度
1、煤礦定于每周一上午9點召開安全生產辦公例會。
2、參加人員: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及施工隊項目部管理人
員。
3、對上周安全生產做小結,對下周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安排。
4、討論研究布置下周內每個管理人員工作計劃。
5、針對不安全隱患拿出整改落實措施計劃.
6、領導值班處理隱患記錄.
7、合理調整布置安全生產程序.
8、檢查工作整改完成情況,下達安全處理決定和指令。
9、對無故不參加例會人員處50元罰款。
10、每次開會要有會議記錄.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安全辦公會議時間定在每次安全大檢查當天下午四點,地點
在礦會議室,全體檢查人員參加,不到者罰款50元。
2、安全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會議上首先通報上次整改落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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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對沒有落實的,對負責人進行處罰。
3、對本次檢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逐一進行研究,制定措施,下
安全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
4、安全辦公會議上礦長,負責組織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各
類文件,法規,并貫徹執行。
入井檢身制度
1、入井人員入井時,必須由檢身工負責登記并檢身。
2、堅持入井檢身制度對上級或來賓入井也一視同仁,非本礦人員
下井,必須由礦領導簽發入井證,否則,不準入井。
3、嚴禁任何人在井口20m內吸煙,生活取暖。
4、檢身工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睡崗,并看好井
口的一切材料.
5、所有井下人員必須無條件接受檢身人員的檢查。
6、檢身人必須登記清處出入井人數、時間,準確記錄炮工出入井
攜帶的火工品數量。
7、凡發現井下有煙頭,罰當班檢身工100元。
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1、出入井人員必須經檢身工登記并檢身才準入井.
2、檢身工必須嚴格登記入井人數、入井時間、升井人數、升井
時間,必須做到記錄準確,嚴禁弄虛作假。
3、每班下班后一小時,將沒有升井人員的名單及時報礦調度室。
4、對出入井人員登記不詳細,或對該升井卻沒有升井人員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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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造成事故的,由檢身工承擔相應的責任。
設備管理及維修制度
1、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度改造,按需更新,發揮設備
效能和投資效益,是我礦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
2、礦長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設備管理與維修的工作方針,
政策和規程,對設備管理全面負責.
3、正確處理好生產與維修的關系,堅持搞好設備的檢修,組織
購置維修配件.
4、所有設備都必須嚴格按設備操作維護規程、標準進行使用和
維護。
5、堅持執行設備的維護保養與預防檢修相結合的檢修制度。
6、以日常檢修為主,一般檢修為輔,勤查勤檢,及時檢查并處
理設備故障。
7、按照設備檢查要求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瓦斯檢查制度
1、瓦斯檢查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且
精通業務,熟悉本職工作。
2、每班必須由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檢查氣體情況。
3瓦檢員必須隨身攜帶瓦檢器,不得隨意拆卸或維修儀器,愛護
儀器,有問題時應及時更換瓦檢器,瓦檢器不準帶病工作。
4、瓦檢員應按規程規定,對井下各氣體檢測點按規定次數進行
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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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瓦檢員堅持井下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瓦斯三對口"制度,保
證記錄準確可靠。
6、瓦檢員必須堅持“一炮三檢”制度,嚴防瓦斯事故。
7、瓦檢員在發現氣體濃度超限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有權停止瓦斯超限區域內工作人員的工作,并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8、在由自燃發火危險的地點必須定期檢查CO
2
、CO、CH
4
濃
度、氣體溫度等的變化情況.
9、井下停風地點柵欄處風流中的CH
4
濃度每天至少檢查一次,
擋風墻外的CH
4
濃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10、嚴禁瓦檢員空班漏檢。
11、及時填寫瓦斯日報表,并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
瓦檢工交接班制度
為了防止由于瓦檢工遲到、早退,使井下出現無人檢查、監視的
空崗狀態,以致不能及時發現、處理瓦斯積聚等各種隱患而發生事故。
另外,也是為了便于交班與接班人見面,避免誤會,交接清楚現場情
況和責任。特規定瓦檢工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
交接班時,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幾方面的工作情況。
1、交清井下通風,瓦斯和生產情況,有無異常,若有異常是如何
處理的,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和應采取何種措施。
2、交清井下各種設施,包括通風,防塵,放活,局部通風以及瓦
斯檢測等有關設備和裝置的狀態,是否需要維修,增設或拆除。
3、交清井下原來和新發生的各種隱患,當班處理情況和需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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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處理.
4、交清有關領導對某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和還需要請示的問題。
5、其他應該交接的工作內容.
接班人對交接內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必須在交接手冊上互相
簽字,做到有據可查。
測風制度
1、礦井必需采用機械通風,嚴禁自然通風。
2、每10天對礦井進行一次全面測風,對井下各用風地點隨時進
行測風。測風地點包括總進風、總回風、掘進工作面、采煤工作面的
進回風巷道,以及其他用風地點。
3、每次測風要有記錄,并填寫牌板。
4、測風后如發現漏風過大,或風量與設計不符時,應立即報礦
長,找出原因進行處理。
5、應愛護好測風儀表,不得損壞。
6、及時填寫礦井測風報表,并由礦技術負責人審閱。
火工品管理制度
1、火工品保管員,必須懂得火工品的特性,嚴格按照“火工品
管理條例”將雷管、炸藥進行分庫保管,并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2、嚴格按要求進行入庫檢查和登記,火工品入庫時,保管員要
對其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出庫時,保管員必需憑安全副礦長簽發的
領條發貨,并簽字登記,做到收有據,支有據,帳物相符,如有丟失,
必須立即報告,嚴加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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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堅持審批制度,凡需從庫房領取雷管、炸藥時,必須由放炮
員檢查核實所需數量,報安全副礦長審批后,再由放炮員親自領取,否
則,保管員有權拒絕發放。
4、堅持退庫制度,凡是當班未用完的雷管、炸藥及時退回庫房
登記存放。嚴禁存放于井下和宿舍等非指定的火工品存放地點。
5、嚴格按規程要求使用雷管、炸藥。放炮員領取火工品后,必
須用專制木箱裝箱上鎖后,方可運入井下,裝藥、放炮必須由放炮員
親自進行,嚴禁非放炮工放炮,嚴禁雷管與帶電物體相互接觸.
主扇管理制度
1、主扇必須安裝在地面,必須安裝兩臺同等能力的主扇,一臺
運轉,一臺備用,備用風機能在10分鐘內開動.
2、主扇必須保持經常運轉,停止運轉必須經礦長批準同意,否
則,不得任意停開。
3、主扇操作工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特殊情況主扇停止運轉,主扇工首先立即通知礦調度室,停
止井下一切生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立即處理,并在10分
鐘內開動備用主扇。
5、主扇工必須24小時值班,嚴禁睡崗,脫崗。每隔一小時巡
視記錄一次,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匯報。
6、按交接班制度規定,做好交接班記錄。
7、礦長組織人員每月檢查一次主扇,每季檢查一次反風設備,
每年舉行一次反風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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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車司機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須按時在提升絞車房進行.
2、交班司機必須將當班的運轉情況,巡視、檢查情況、存在的
問題和建議,下一班應注意事項等逐一向接班司機詳細交代清楚。
3、必須將工具、配件交接清楚。
4、在接班司機因故未到時,交班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必須妥
善安排好接班事宜并得到礦領導同意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
5、交接班雙方對主要部位進行交接檢查,檢查各部件是否正常,
運轉是否有異常,機房衛生是否清潔。
6、交班司機如發現下班司機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現象時,應拒
絕交班,并向礦領導匯報請示。
7、交班司機交班時,應與接班司機會同操作1—2趟,以實際體
會設備運轉情況,確保安全。
8、接班司機認為交接司機未按要求交代清楚必要的情況和設備
完好情況而不能接班時,有權拒絕接班,并向礦領導請示。
9、雙方同意后,在交接班記錄簿上填寫交接結果,并進行交接
簽字.未經簽字交班司機不得離開崗位,接班司機不得上崗工作。
充電工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須提前半小時在崗位現場進行。
2、按照當班檢查規定的項目,認真檢查。
3、交接班時必須檢查充電架是否完好,礦燈、自救器數量是否
齊全,工具配件是否齊全,記錄是否按要求填寫,一樣不清不全不接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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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4、接班人認為交接班未按規定進行接班,有權拒絕接班并及時
向主管領導匯報.
5、符合交接班規定時,雙方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班前會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煤礦
的安全生產,加強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使每個職工按章作業,特制
定如下制度:
1、每班上班提前半小時,井上下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須參加班前
會議.
2、不換入井工作服不得參加班前會。
3、在會議期間嚴禁喧嘩,大聲吵鬧。
4、由班長組織班前會議,安全員配合班長主持當班班前會議的
學習。
5、班長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和點名工作,發現弄虛作假等不良行
為要對當班班長、安全員進行處理。
6、班前會上,班長對當班的工作任務及安全注意事項要強調清
楚。
7、礦上領導對班前會不定期抽查,防止流于形式。
防滅火管理制度
為了防止出現礦井火災,確保我礦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礦井財產
損失,特制定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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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防外因火災:
1、下井時嚴禁攜帶煙火,嚴禁井下吸煙.
2、嚴禁在井口20m范圍內吸煙或從事電焊、氧焊工作,在井口
焊接或切割時必須制定措施,井礦長批準后方可進行。
3、井口20m內,不得有明火取暖現象,如發現有發熱的煤塊
等,必須及時清理,防止影響井下。
4、電工在操作時,嚴禁帶電維修或搬遷設備。
5、所有電器設備必須防爆,電纜線路不得有明接頭、羊尾巴等,
電纜必須懸掛整齊,防止電氣設備起火引起火災.
6、井下機械設備要及時檢修,防止因散熱不良或磨檫引起火災。
7、炮工在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防止因放炮引起
火災。
二、防止內因火災:
1、及時封閉采空區,密閉必須符合質量標準,防止密閉不嚴引
起空區浮煤燃燒。
2、每班檢查井下密閉,并編號掛牌,發現有漏風現象,立即處
理。
3、必須清理所有巷道內及密閉附近的浮煤,防止浮煤自燃造成
火災。
4、定期檢測CO等氣體,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三、發生火災采取的措施:
1、如因電氣短路,引起的火災要立即切斷電源,然后使用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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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水滅火。
2、非電器著火時,如火勢不大,人能靠近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
直接用黃土或水滅火。
3、用水滅火時,不得直接將水灑至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氣傷人.
4、滅火時人員必須站在進風側,防止火災產生的有害氣體使人
中毒。
5、火勢較大,無法直接撲滅時,安全員、班長應帶領工人及時
由避災線路撤出,必要時,及時配戴自救器。
6、發現起火征兆后,應立即報礦領導進行處理。
四、火區管理:
1、火區封閉后,要建立管理卡片,記明火災發生地點,發火時
間及其類別,火區內的情況、范圍、繪制火區關系位置圖。
2、密閉清附近應設置柵欄和警欄,懸掛記錄牌板,注明檢查情
況。
3、封閉火災的密閉,應留設觀測孔,如密閉內有水,應設U
型排水孔或反水池,必須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4、密閉墻內的氣體成分的溫度應定期檢測和分析。
5、封閉的火區達到啟封條件時,應使檢測指標穩定一個月后,
方可確認火已熄滅。
6、啟封火區必須請救護隊啟封,不得自行啟封以防止發生事故。
7、火區啟封應繼續檢測三天,無復燃預兆后方可確認完全熄滅。
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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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工人教育培訓制度
班組新引進的新工人,必須先報礦上,由礦上登記建檔,并進行
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小時,培訓完畢經考試合格后,交由班
組安排在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工作滿四個月,經再次考核合格后方
可獨立工作,每次培訓要有記錄,并有本人簽名及學習內容。
二、職工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每星期一為全礦的安全活動日,在這個活動日中由礦長、副
礦長組織全礦職工分班次學習,學習的內容可根據當前安全形勢來對
照學習.
2、結合本礦實際情況,以安全教育為主,找一些典型材料教育
職工。
3、抓住重點,抓好職工安全技術方面的教育,并要以多種形式
提高職工對學習的熱情,從而不斷調高全礦職工的安全素質,做到人
人管安全,個個抓三違.
4、嚴格教育考勤制度,不得中途離開會場,也不得隨意請假。
5、每月要對學習的內容進行考試,對考試不合格人員,進行經濟
處罰直至開除。
6、工作崗位調整時,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將提醒職工在工作中
的安全注意事項,如何正確操作等,培訓必須有記錄、考試卷及成績。
7、所有在職工人每年復訓時間不得少于20小時,培訓后考試
合格才能上崗。
8、培訓內容以礦上各項規章制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操作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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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國家法律法規.
火藥庫的警衛管理制度
1、火工品保衛人員隨時隨地的在火藥房值班,值班人員要提高
警惕,保證火藥庫安全.
2、每次領藥時,必須嚴格審查領藥人員的身份,對火藥保管員
的發藥時間必須嚴格控制,不在規定時間內的發藥和退藥,必須經礦
安全副礦長批準才能中途發藥和退藥.
3、火藥庫警衛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便離開,對出現
無證人員入庫或不是本礦職工在該區域走動頻繁時,必須上報礦領
導。
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編制制度
為了使我礦井下生產及巷道布置按設計及質量要求去布置,約束
井上下工人不違章作業,保證我礦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上下所有工種必須按實際情況及時編制操作規程,保證工
人能按正規的操作進行工作。
2、井下所有工作面在采掘之前,必須提前由礦長組織工程技術
人員編制作業規程.作業規程必須按實際情況編制,嚴禁套用。
3、各工種操作規程,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由礦長組織工程技術
人員編制,最后由評審小組審核批準。
4、各工種在上崗前,各工作面在采掘前,礦上必須組織有關作業
人員進行學習,并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規定措施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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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執行《采煤作業規程》,掌握采面動態變化,及時修改
補充《采煤作業規程》。
2、修改完的采煤作業規程,由礦長組織學習落實,并進行考試,
考試合格后方能安排作業。
3、每班跟班領導監督開好班前會,對采煤工作面的高寬,周期
來壓,給當班班長、安全員詳細嚴格的安排清楚。
4、每班特殊工種,炮工2名,安全員1名,瓦檢員1名,同時
入井并根據上一個班交接情況先檢查,后由安全員敲幫問頂之后,瓦
檢員檢查CH
4
等氣體,在規定范圍內,炮工方可打眼。
5、嚴禁平行作業,炮工按照值班領導,當班安全員的安排布置打
眼,不得隨意布置炮眼。
6、打完眼之后,瓦檢員檢查CH
4
,安全員檢查片幫,確無危險
之后準可裝藥。
7、放炮前必須嚴格執行“三人連鎖制度”,一個回風設立警戒,
掛起警戒牌;進風行人巷設立警戒牌,方可通知炮工放炮。
8、放炮間隔時間不得小于10分鐘,嚴禁炮響直接進入工作面。
9、在接炮前必須排除接炮地點附近的片幫,頂板上即將垮落的
煤或矸石,以防傷人。
10、在接炮時,付炮手觀察,安全員排險之后,方可接炮。
11、整個采面作業完之后,一人觀察,一人刷幫,不留任何不安
全隱患,安全員方可通知班長進行掛尾繩作業。
12、安全員、炮工、瓦檢員必須按以上操作程序進行作業,發現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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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以上規定措施操作,處以200-400元經濟處罰,并停止工作進行安
全學習,學習考試合格后,根據認識態度方可上班.
安全大檢查制度
1、煤礦定于每10天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活動。
2、組織檢查由礦長帶隊,副礦長、技術員、班長、安全員、炮
工、瓦檢員、電工等參加。
3、每月10號、20號、30號上午10點所有人員準時參加檢查,
遲到者罰款50元,不參加者罰款100元。
4、檢查范圍包括地面絞車提升系統、保護裝置、各項運行記錄。
5、對五大系統詳細排查,發現隱患,定人、定措施進行整改處
理。
6、對檢查中出現管理不善留有隱患未及時處理的,按分工管理
進行200-400元的處罰,誰主管誰負責。
7、參加人員相互交換意見提問題,找差距,出主意,不斷完善
各項管理制度。
8、每月月底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對一月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或
需要完善和改進管路方法體系等進行評價總結,補充和修改。總結當
月安全生產任務,同時下達制定下月安全生產任務計劃,并報公司審
查.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分工管理制度
為了安全順利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安全目標,生產任務,對現有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明確的分工負責制,但分工不分家,形成相互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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諒解、默契、和諧、團結的安全生產領導班子。
一、礦長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指示,
決定各項重大安全措施,并在生產建設中予以貫徹落實。
2、抓好管理人員,職工隊伍思想作風建設,確保礦區社會秩序穩
定,教育工人遵章守紀,按章作業。
3、制定企業年度安全計劃。
4、降低煤礦各項費用。
5、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
6、協助公司辦理其他工作業務。
7、定期上報安全生產任務計劃。
8、每月下井不少于16天,出勤不少于26天。
二、生產副礦長工作職責:
1、抓生產必須抓安全,對生產動態環節及時調整,布置安排各
項工作,每月必須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計劃指標。
2、組織勞動力合理調配,定期召開班組長、炮工、安全員、瓦檢
員等特殊工種安全教育會議.
3、有計劃的下達每班每月產量、掘進任務。
4、制定工資獎勵分配計劃。
5、管理分配好員工勞動報酬,超產獎勵,完不成定額,分等級降低
勞動報酬.
6、有計劃有步驟安排采煤工藝系統環節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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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跟班檢查,抓好放炮期,排險期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
8、有權調整不合格的班長,有權辭退不遵守勞動紀律的工人,
有權對違反作業規程,不按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罰.
9、每月下井不少于21天,出勤不少于26天。
三、安全副礦長工作職責:
1、制定起草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崗位操作規程,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安全
技術措施等.
3、重點對“一通三防”,專項治理CH
4
管理,頂板管理等采取有
效的防治措施。
4、對特殊工種人員培訓合格率達到100%,對安全設施管理建立
檔案,安全設施合格率100%,制定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5、對井下的通風設施按《規程》要求及時維修,通風構筑物合
理使用。
6、針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著重抓好現場安全管理.
7、監督檢查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規定措施實施情況。
8、每月下井不少于21天,出勤不少于26天。
四、技術員工作職責:
1、負責作業規程的編制及修改.
2、根據礦井實際合理布置采區開采設計。
3、及時填繪圖紙,交換圖紙及上報.
4、各項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的起草.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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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一項施工前必須拿出施工技術要求安全技術措施。
6、制定編制各項整改方案。
7、每月制定安全學習內容計劃。
8、每月下井不少于21天,出勤不少于26天。
放炮工工作制度
放炮工作必須認真執行“三大規程”,即《煤礦安全規程》、采掘
作業規程和放炮操作規程。它關系到工作面爆破工作的安全性,否則
可能引起炮煙熏、放炮崩人事故,崩倒工作面支架引起冒頂事故,甚
至放炮火焰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因此,為確保放炮工作安全,必
須嚴格遵守放炮安全工作制度。
1、工作面實行“一炮三檢制";
2、工作面實行“三人連鎖放炮制”;
3、放炮員持證上崗制;
4、嚴格實行火藥(炸藥和雷管)領退制;
5、堅持雷管編號制度。
附:三人連鎖放炮制
“三人連鎖放炮制”就是放炮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
由班組長檢查工作面煤壁、頂板與支護等情況,確認安全后,指派人員
警戒,下達放炮命令,并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斯檢查員,
瓦斯檢查員經檢查工作面通風、瓦斯、煤塵等情況,確認安全后,將
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發炮員發出放炮口哨后進行放炮,放
炮后三牌各歸其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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