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高考模擬作文“利他主義行為”材料解讀
文題
利他主義行為通常是指對別人有好處而對自己沒有好處的自覺自愿行為。對于人
們為何會有利他主義行為,學者們提出過各種不同的解釋。中國古代儒家相信利他主
義行為是“人性向善”的本能顯現;“親族選擇說”認為人們對諸如兄妹子孫之類與
自己有血緣關系的人友善是為了基因繁衍復制;“互惠利他說”則認為許多看似利他
的行為其背后隱藏著在社會中互惠互利的動機;“群體利他說”將社會群體視作一個
有機體,這一理論相信利他的社會比利己的社會更適合于生存,人們出于理性更傾向
于選擇利他主義行為。
讀了以上材料,你對“利他主義行為”有怎樣的理解?請寫一篇文章,發表自己
的看法。
文題解讀
從題目中,我們可以看出寧波一模繼續沿用了“學術化+不同觀點”的出題模式,
去年的寧波一模借用了阿爾弗雷德·阿德勒的觀點闡述“歸屬感和自我價值”問題,寧
波二模借用了南加州教授溫迪·伍德的觀點闡述“行為邏輯和行為特征的正向改變”
問題。本題亦是如此,這說明寧波大市統考模擬卷依然奉行傳統特色,體現了大市風
格。同時,高考模擬卷與學術的銜接也有利于加深考生的思辨思維。本道作文題依然
是“漣漪效應”式題目。
首先,題目的結構層次非常鮮明,考生可以清晰地判斷關鍵詞是“利他主義行為”。
但是,如果對下述多者觀點的概念不明晰,單純從“無私奉獻”“舍己為人”等謳歌
主題入手,也不免陷入了“假大空”乃至“離題”的窠臼。因此,我們非常有必要對
四者觀點進行分析和闡釋,同時找出共性與聯系。盡管這是一個“單概念”類型的題
目,但是各家觀點也已提到了“利己”等反向概念,在分析的時候,我們不妨引入“利
他主義行為”的反面,討論他們二律背反及相融相生的聯系性。
儒家:人性向善
“人之初,性本善。”中國古代儒家將“利他主義行為”歸入“原始人性”的范
疇,言即“是因為人性本來就有向善的需求,所以人們會選擇利他主義行為”。在一
定程度上,這體現了儒家“道德人格”的傳統,講求“重人倫,重孝廉”的道德規訓,
這是儒家對利他主義和諧社會的一種美好愿望。(先肯定)但是,若人性本善,后天
之惡從何而來;若說惡是后天習染而成,則原生之惡又從何而來。若“人人為我,我
為人人”作為一種道德基因,刻畫在人性深處,則這個世界本不該充滿戰爭、暴力、
恐嚇等極端利己主義行徑。(一層駁論)另者,識物必求其機理,此“格物致知”之
謂也。當傳統儒家用“人性本善”的豐滿理想消解了現實之骨干,這種說法是否會令
人感到瘠薄與片面。(二層駁論)當“為何人性本善”已然懸置而成為一種迷思,我
們是否又該探尋“利他主義行為”本質的另一重可能?
與之相比,荀子的“性惡論”以及基督教的“原罪”意識更值得我們的思考。因
為人生而有惡,這種惡體現為“自私自利”,因此個體有了向上向善的空間,人需要
有“悔罪意識”改善自我,實現崇高,而這種改善的途徑之一即是“利他主義行為”。
親族選擇說:以利他主義行為待親族是為了基因繁衍復制
威爾遜說:“基于親族選擇的純粹無條件利他主義是人類文明的大敵。”誠然,
從親族選擇說中我們看到了一種機械化的、形而上學的、孤立的、片面的、靜止的人
格表征。它將人類的利他主義行為歸結為一種繁衍生息的必要,其實還是將利他主義
行為歸結為利己主義本質。不可否認的是,繁衍生息不僅利己,也同樣利人,但借用
“利他主義”的外殼隱藏功利性的本質也讓我們感到一種虛偽。親族選擇說正如薩特
的《惡心》,解構了人類自主利人而無私的主觀期待,將之化為了一種利益勾兌,忽
視了人類通過利他主義行為實現和諧社會的自覺追求。
另外,親族選擇說將利他主義行為的施加對象局限于“親族”,這一點又呈現出
了一種刻板化的傾向。實際上,利他主義行為和親族之間的關系應該是一個邏輯循環,
從而通過利他主義實現親族擴大化的需要。比如,戀愛是兩個陌生人通過對彼此采取
利他主義行為來實現的,用《詩經》的話來說,就是“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匪
報也,永以為好也。”正是這樣的彼此利人才能擴大親族關系,而譬如戀愛這種“利
他主義行為”并非局限于“親族”內部,在這一點上,親族選擇說無法解釋。
同時,“親族選擇說”與孔子的“泛愛眾,而親仁”有聯系也有區別。“親族選
擇說”將“利他主義行為”視野投諸“親緣關系”,將“利他主義行為”理解為一種
“繁衍后代”的利益捆綁;而孔子則認為“差等之愛”是人之常情,即所謂“人之基”。
“親族選擇說”的前提是“利己”,而孔子觀點的前提則是“利人”,即所謂“泛愛
眾”。孔子對“利他主義行為”差別的衡量標準在于“禮”。夫子說圣人應當“博施
而能濟眾”,這里同樣表示“利人”不應當帶著有色的眼鏡。差等之愛,是基于人際
互動、情感、被如何對待而做出的自然反應,“誰對你好,你就對誰好”,對“親族”
的愛更大、更多也是人之常情、理所應當。因此,在儒家的理解中,正確的“利他主
義行為”=以人為本的價值目標+情感驅動+理性約束。差等愛,只代表了我們
樸素的情感反應。儒學則要求用理性來約束私情的泛濫,“發而皆中節”;是以人為
本,“即做什么都體諒、體讓、理解對方,而不是予以物化的衡量得失”;是泛愛眾
而博施。因此,在這一層面上,儒家的思想比“親族選擇說”更勝一籌,它不僅尊重
人情,亦有所不為。
“互惠利他說”:看似利他損己,實則利己利人
這種觀點并沒有上述“人性本善”觀那么理想主義,也沒有“親族選擇說”那么
機械而絕對,而是從個人角度評估“利他”以“互惠”的價值,顯得更加地現實客觀。
很多時候,我們在采取“利他主義行為”以待他人的時候其實正是抱持著這樣的心理。
對自己產生巨大損失而讓他人獲益頗豐,且無需支付回報在某種程度上是愚昧而無知
的,即所謂“被人賣了還要幫人數錢”,在不利于自己的同時,也會一步步助長他人
的野心,從而容易導致更大的悲劇。這種做法實則是放棄了自己的獨立選擇的能力,
從廣義上來說還是一種“利己”。二戰初期,歐洲各國對法西斯采取“綏靖政策”,
弱小國家通過割地賠款的方式成為犧牲品,也正是表面上的“利他自保”助長了法西
斯的侵略氣焰,釀成了一場悲劇與浩劫。此時,這種“利己利人”的中庸范式則更顯
其效。
其實“利他”未必“損己”,“互惠利他”說的背后更是一種將心比心,當我們
守好“利他”的界限,站在他人自身發展的角度看問題,有時得到的將是互利共贏的
結果。一味地傾注“利他主義行為”,在使他人產生依賴性的同時,也讓自己的行為
變為了“理所應當”。例如,每天給乞丐五塊錢,當有一天只給他一塊時,乞丐反倒
會指責你。這種適度的“利他主義行為”即“互惠利他說”背后體現的是一種權衡與
變通,是守好人際邊界的大智慧。
“群體利他說”:利他的社會比利己的社會更適宜生存
與上述“互惠利他說”相比,這種說法則是站在社會群體的角度考慮“利他主義
行為”的價值,有一種大局觀、大視野。我認為,“一個利他的社會比利己的社會更
易生存”是站在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角度考慮“利他主義行為”的問題,尋求的是
“美美與共,天下大同”的傳統理想。這種說法體現的是一種普羅主義的觀念,更是
一種“天下為公”的崇高理念。在用“利他主義行為”傳承大愛的同時,兼顧了個體
的生存向度。同時,持該理想者更是將自身投諸社會,有一種“先天下之憂而憂,后
天下之樂而樂”的“先鋒意識”,即愿意讓自己的“利他主義行為”成為“集體利他”
的汪洋大海的一滴水,讓自己的“利他主義行為”成為帶動全社會崇德向善的杠桿。
但是,這種說法在生活中看似并不實際,甚至容易落入刻板的說教。盡管課本中
一再強調譬如周恩來的“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雷鋒精神”。但是,真正實踐者
少之又少,“為人類社會的改善奮斗終身”更多時候只是停留在口頭上,這不是“利
他主義行為”,而淪為了“利他主義口號”。此外,這種觀點也忽視了在消費主義盛
行的當下,個人與社會有時只是停留在“商品交換”“生產者-消費者”的層面。我們
的心靈情感在獲得消費滿足的同時,也淡漠了“無私為人,不圖回報”的價值傾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這個已經沒有行俠仗義的俠客江湖年代,新的“江湖”
由一群“道德模糊化”的“諾諾千夫”所主導。可是,人們是什么時候習慣于“不扶
老人”“湊熱鬧”“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呢?當“利他主義行為”在實施之后卻
遭到反噬,當“贈人玫瑰,手有余‘刺’”的現象層出不窮,我們就應該思考這個問
題了。此時,這種利他主義行為更應該得到法律的保障和全社會的公允與表彰。談之
何其易,行之何其難!人的信任是逐步瓦解的,因為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令人寒心的世
界,因為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利他主義行為”不受保障反遭攻訐的世界,所以“精致
的利己主義者”成為大眾的選擇,“保全自我”成為集體無意識的習慣。我們不能對
社會的冷漠求全責備,但付諸個體的、微小的、先鋒的“利他主義行為”更應是我們
“知其不可而為之”的選擇。
分析完上述四則觀點,我們再次回到第一句話。第一句話給出的“利他主義行為”
的概念是“利人不利己”,并在后面加上了“為什么會有利他主義行為”這一問句,
其實這已經表明在傳統認知中,“利己主義”才是占主導地位的,或者說才是“正常”
的,而“利他主義”只是作為一種“一般”中的“個別”,而這種“個別”則被架在
了一種崇高的道德標準上,用以衡量人品修為的好壞。的確,超脫這種“一般”的“利
己”,采取“利他主義行為”是一種難得的選擇,但是這也并不代表著“利己”的大
多數一定是惡的。我們應當祓除偏見與刻板印象,“利己主義行為”并不能與“惡”
掛鉤,“利他主義行為”也未必是“善”的化身。“利己”與“利他”實際上只是我
們面對不同生活情狀所采取的不同方式而已。正如道家思想所闡述的,“利己”包含
著“利他”,而“利他”亦包含著“利己”。譬如,在遇到搶劫現場時,有時候不作
為的“利己”比盲目救場的“利他”更妥當,這時的“利己”并非對惡性事件置之不
理,而是審時度勢,理性分析,在廣義上是更大的“利他”。我們當然應該表彰挺身
而出,實施利他主義行為的“英雄人物”,但也更不能苛責為了保全大局而作出看似
“利己主義行為”的蕓蕓眾生。反之亦然,有時表面上的“利他主義行為”實則是以
“利己主義”為出發點的,譬如大量捐款,為得名聲。人心難測,在眾聲喧嘩的如今,
對“利他主義行為”與“利己主義行為”應抱有的是一種理性審慎的態度,否則就容
易被表面所迷惑,走向反智,甚至釀成諸如網絡暴力的不良后果。站在道德制高點對
“利己主義行為”施加譴責本身也是一種愚昧無知的“利己”。
對“利己”者表示理解,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時時刻刻“利人”;對“利人
者”表示贊許,因為無論動機如何,他們聲張了一種社會的正義;對自己表示反思,
因為從“利己主義社會”走向“利他主義社會”,追求大同理想靠的是每一個人的
“利他”實踐。
此外,還可以從移情理論、道德判斷準則、自我歸因理論、社會道德敏感性等角
度分析,因篇幅原因,此處不再贅述,大家可自行百度查閱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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