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重吊裝作業施工方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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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裝作業施工方案
1、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
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3、作業前必須檢查作業環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域無閑散人員~障礙
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
可作業.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時必須確定吊裝區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
派人監護。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
天起重吊裝作業。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時~必須保持最小安全距離。7、起重機
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2)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制度。
(3)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定性的關系。
(4)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與安全系數的選擇。
(5)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6)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7)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8)操作中能及時發現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
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場平面布臵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
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臵~并能計算非標準構
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格的鋼絲繩。
(5)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6)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
有關知識。
(7)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的指揮能力。
(8)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
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
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2)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3)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臵及就位方法。
(5)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6)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8作業時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一指揮.
9使用起重機作業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臵~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
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
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時必須統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臵。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
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
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
用卡環鎖緊吊繩。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
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調配合。如發現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
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4摘繩:
落繩、停穩、支穩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
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
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
吊壁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
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6吊掛作業應遵守以下規定:
1。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臵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7捆綁作業應遵守以下規定:
1。捆綁必須牢固。
2。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
加墊防滑。
3.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9長期不用的
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10鋼絲繩、套
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1作業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2作
業前應將作業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3三角架頂端
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
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
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裝作業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
作。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1作業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2作業
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定.道路應堅實
平整~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協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
須用慢速卷揚機.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定。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
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
施。7暫停作業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5吊索具
1作業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2嚴禁在
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
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
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
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
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
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
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
1.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2。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
及斷股等現象。
3。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
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7使用新購臵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起重吊裝作業
專項安全控制方案
中交二航局咸寧核電廠重件碼頭工程項目部
2021年10月15日
起重吊裝作業專項安全控制方案
為了安全完成本工程所有吊裝作業,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規定》、《特種設備操作規程》、《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及項目
部有關規定,編制了針對項目部所有吊裝作業的《起重吊裝作業專
項安全控制方案》。內容如下:
根據施工現場的被吊物體重量,項目部實行分級管理,當被吊
物體重量<2噸由現場起重工指揮,被吊物體重量≥2噸,項目部
召開起重吊裝專項交底會后,現場作業時除由起重工指揮還要由設
備部、安監部人員旁站監督。
一、吊裝作業前的準備:
1、吊裝方案技術、安全交底。吊裝作業前由工程部和安監部主
持,設備部、吊車司操人員、起重指揮人員、協作工等參加。交底
會要求做到:方案合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救援安排。交底會
的技術方案、參加人員簽到表、分工責任書等資料備案。
2、了解被吊物的重量、尺寸、結構、重心等參數,確定吊裝方
案。
3、吊裝設備的檢查。此項工作由設備司操人員負責,由起重指
揮人監督執行,按照設備編制的起重設備檢查表內容進行自檢。起
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護裝置及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等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4、吊裝作業使用的吊具檢查。吊裝作業使用的鋼絲繩、鎖扣、
卡環、協作工登高作業所需的安全帶等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并
至少準備一套工具備用。
5、吊裝作業區的清理。吊裝作業區的地基要平整堅實,如有松
土、洼地必須進過硬化處理;吊裝作業區必須用警戒線隔離;如果
是夜間吊裝必須準備充足的照明條件。
二.吊裝作業的實施
1、嚴禁司操人員、起重指揮人員酒后進行吊裝作業,如發現此
類事件,必須立即更換飲酒人員,并且嚴肅查處出事人員。
2、吊裝作業中禁止在六級風和有霧的天氣條件下進行。
3、正式吊裝重物前,必須經過試吊檢查。
4、吊裝作業中,司操人員必須按照《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執行,指揮人員必須按照《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5、吊裝作業中司操人員和協作工必須聽從起重指揮人員的指
揮。作業過程中所有參與人員保持高度集中的注意力。不允許出現
司操人員擅自離開起重機操作室的情況。
6、起重指揮人員在指揮過程中必須保證有響哨和手勢兩種指揮
信號。司操人員在注意指揮人員信號和離地重物的同時還要注意起
重設備支撐腿有無離地或地基下陷情況。
7、吊裝作業中安全監督人員全程監督,禁止閑雜人員及吊裝作
業以外的車輛進入吊裝作業區。
8、吊裝作業中嚴格按照既定的吊裝技術方案進行。
9、如遇采用雙機抬吊作業時,應選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機進
行。抬吊時應統一指揮,動作應配合協調,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
的起吊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在吊裝過程中,兩臺起重機
的吊鉤滑輪組應保持垂直狀態。并且配備主副指揮人員。
10、救援醫護人員應全程待命,如遇緊急事故按既定的特種設
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執行。
三.吊裝作業后的總結
1、司操人員認真填寫運轉日志。
2、起重指揮人員認真填寫吊裝作業日志。
3、工程部認真填寫施工日志。
4、安監部認真填寫安全施工日志。
附件1《起重吊裝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2《起重吊裝崗位責任制度》
附件3《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
附件4《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起重吊裝安全管理制度
1、特種設備進場前,設備部須檢查其技術資料、安全資料及司
操人員操作證。
2、項目部對特種設備安全證書及司操人員的操作證進行時效管
理。
3、設備部對特種設備進行編號標識,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定期
對特種設備進行檢查。
4、司操人員及起重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
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酒后操作和指揮。
5、起重作業前必須有技術和安全交底,并備案。
起重吊裝崗位責任制度
6、起重司操人員、起重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司操人員對設備自身技術性能負責,必須按設備使用說
明書規定做好日檢查及定期檢查維護工作,并認真記錄運轉
日志。
8、起重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的起重設備的技術性能,
按照“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不得違規違章指揮。
9、起重指揮人員在工作前負責檢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吊具、
鋼絲繩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規定,必須修理或更換,不得湊
合使用。
10、起重指揮人員在作業前負責清理作業現場,并配合安全
部設置隔離帶,劃清作業區域。夜間作業必須有足夠的照
明。
11、起重作業中,起重指揮人員哨聲信號及手勢信號必須清
晰,司操人員及其他作業人員必須聽從起重指揮人員的指
揮,如起重工有違章的指揮,司操人員可以拒絕執行,但必
須及時上報。
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
1.工作前檢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設備是否良好,如不符合
規定,必須修理或更換,不得湊合使用,機具設備在使用前必須試
車,加潤滑油。
2.工作前應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安全選用機械工
具,不得冒險作業,不得超負荷操縱。
3.事先要看好吊車通道,吊運方向和地點,如有障礙必須清
理。
4.夜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5.對重大吊裝項目,作業前應詳細討論其吊運方法,明確分
工,互相協作。防止混亂。
6.起重作業應有專人指揮,指揮按規定的哨聲和信號,必須清
楚準確。指揮者站在所有施工人員全能看到的位置,同時指揮者本
人應清楚地重物吊裝的全部過程。
7.作業前,應按規定穿戴好全人防護用品,如手套、安全帽、
安全帶等。
8.禁止在有霧、雨天視線不清有情況下安裝、移動扒桿和吊裝
重物。
9.禁止在風力達6級以上時吊裝作業。
10.需用自扎扒桿時,應根據重物及尺寸決定扒桿材料和扒桿高
度,交叉點不應扎得過高,支點應在一個平面上,不得使用有裂
紋、蟲蛀、腐爛等材料,有木節的超過10%的不可用作扒桿。
11.扒桿纜風繩的使用根據扒桿的類別、高度、物體的重量酌情
而定,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原則上不應超過30度。
12.吊重物前要嚴格檢查扒桿各結點是否綁扎牢固,支點錨索、
桿頂纜風繩是否拉緊,纜風樁上綁扎繩應緊貼地面,綁扎牢固,工
作時設專人看管。
13.吊物應按規定的方法和吊點進行綁扎起吊,當用一條繩扣綁
扎吊物時,綁扣應在重心位置,用兩條繩扣綁扎吊物時,繩扣與水
平夾角應大于45度。
14.綁扎圓筒或有硬棱吊物,綁扣應墊麻袋等物,以防圓筒滑滑
脫和棱角傷繩。
15.起吊前應將吊物上的工具和雜物清除,以免吊下傷人。
16.起吊前,先將吊繩拉緊,復查繩扣是否綁牢,位置是否正
確。
17.安裝構件時,應考慮結點鋼筋是否相互妨礙,如有妨礙,應
事先采取措施,以免影響安裝。
18.吊大型鋼板應焊上足夠安全吊點或采取其它措施。
19.吊繩應垂直,原則上不準斜吊,如要斜吊,必須認真檢查繩
索和各種設備是否安全可靠,并經施工負責人批準。
20.起吊時如果發現吊物不夠平衡,應放下重綁,不準在空中糾
正。
21.起吊時應徐徐起吊,避免過急、過猛或突然急剎,回轉時不
能過速。
22.絕對禁止任何人員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具升降和以人作平
衡體,嚴禁人員在鋼絲繩、滑車等處爬上爬下。
23.嚴禁一切起重機具、索具超負荷使用,如一整體設備而少量
超負荷,吊裝時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并須經有關部門同意,方可吊
裝。
24.起吊物嚴禁與它物相碰,安裝構件時,嚴禁構件與立柱或其
它已安裝好的構件相碰。
25.起吊物及構件安裝未穩前,不準放下吊鉤。
26.起吊時,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員要站在能避讓的位置,起吊后
如需移動吊物,宜用繩拉。們繩者與吊物中心距離不能小于吊物旋
轉半徑,并注意吊車是否穩定,降落時必須等到吊物落到人頭以
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嚴禁站人。
27.吊裝時嚴禁任何人在重物下和吊臂下方及其移動方向通行或
停留。
28.禁止任何人在受力的鋼絲繩上跨越和停留在里擋。
29.在吊裝過程,如因故中斷施工時,必須采取措施,保證現場
安全。如因固短期內難以解決時,則必須另外采取措施,不得使重
物懸空過夜。
30.遞送工具不準隨便拋擲,以免傷人。
31.6級以上大風不準進行高空作業。
32.拆吊舊物,首先必須了解舊設備的安裝情況,尤其是設備的
底腳與基礎的連接關系。
33.吊運前必須拆除一切與舊設備連接的管道螺絲等連接物.
34.起吊前檢查設備,確認設備與一切都脫離成一單件時方可起
吊。
35.起吊埋在地下的物體,必須破土掘開,原則上不準吊拔,凝
在地面或設備上的物體,但因情況特殊必須吊拔時,應采取可靠安
全措施,但絕對禁止超負荷吊拔。
36.拆除或安裝設備有其他工種配合時,要統一指揮,分工明
確,規定好聯絡信號,以防發生事故。
37.檢修保養機具必須切斷電源,拔出熔絲插頭并掛檢修牌,嚴
禁帶電檢修保養。
38.起重機具運行時禁止從事檢修保養工作。
39.起重用的機具設備、吊具、索具要分工負責保管,并經常做
好保養工作,以保證安全運行。
40.起吊施工中禁止利用電線桿、生產運行中的設備支架、樹木
作錨樁,及其不附合使用方向要求或不明噸位的代用錨樁。
41.起重區域必須設以明顯標志,主要通道要派專人監護,纜風
繩設于有人車來往之地時,白天設安全旗,晚上設紅燈。
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六級風以上工況下禁止進行吊裝作業。
2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
持安全距離。
3起重機在灘涂作業時,必須在作業前檢查施工區域地面情況,對
松散、洼地必須事先進行平整并夯實(有條件最好加墊鋼板)之后再實施吊裝
作業。在正式吊裝作業前,先將起重重物起吊到離地500mm處,檢查地面有無
下沉現象,如有下沉情況,立即放下重物,起重機離場重新平整基礎,直到地
基符合起吊作業要求。
4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
按照內燃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啟動內燃機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
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開
始作業。
5作業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整機體使回
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
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
6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
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整。
7應根據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
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空間。
8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
鉤。當限制器發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9起重臂伸出后,出現前節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伸出長度時,必須
進行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
10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
規定的仰角。
11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
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2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
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
動。
13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14作業中發現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使重物
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15重物在空中需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
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6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
的操作動作。
17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
在停穩后進行。
18作業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
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并用螺
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入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
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19行駛前,應檢查前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
定。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水溫未達到80℃時,不得高速行
駛。
20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排水溝、電纜溝或起伏路
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護。行駛時,嚴禁人員在
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1如遇到吊裝作業上空區域有高壓電線的情況,必須經過設備部、
安監部、工程部、施工現場負責人等相關部門及負責人會審吊裝方案,確保吊
裝作業的安全實施。
22吊裝作業應盡量避開鄰邊施工單位的設備及臨時建筑設施,如果
鄰邊施工單位的設備及臨時建筑設施有礙于起吊作業,必須事先做好協調工
作,與鄰邊單位共同做好隔離及保護工作,再實施吊裝作業。
目錄
第一節編制說明………………………………………………1
第二節起重吊裝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2
一、起重吊裝工程安全施工要求………………………………2
二、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控制措
施…………………………………9
第三節高空作業安全專項施工方案…………………………14
一、高空作業危險源的分析……………………………………14
二、高空作業施工安全要
求………………………………………16
三、高空作業的安全防控措
施……………………………………17
四、高空作業安全保障措
施……………………………………18
第一節編制說明
為了保證本項目能順利實施,加強安全技術管理,預防和減少
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創建精品工程,
特制訂本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一、編制依據
1、國家政府有關部門頒布的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性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條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等.
2、枝江市東干渠大道北延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手冊。
3、枝江市東干渠大道北延工程施工設計圖.
4、我單位對施工現場勘察實際情況。
二、編制原則
1、認真、全面、系統閱讀施工合同,深刻領會和貫徹業主意
圖及業主對承包商的各項要求。
2、貫徹執行各項技術標準、安全技術規程.執行業主對本工程
建設的各項要求,采取現代化管理手段和施工項目管理模式,優化
資源配置,實行動態管理,以適應施工組織安排的要求.
3、對現場安全管理堅持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嚴密監
控。
三、編制目標
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確定為:
1、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事故;
2、無重大責任事故、無重大安全隱患;
3、人員因施工負傷率小于4‰,重傷率小于0.3‰;
4、不得因施工對周邊環境、建筑、設施等造成破壞;
5、沒有業主、社會相關方和員工的重大投訴.
四、工程概況
枝江市東干渠大道北延工程起點樁號K0+945。743,終點樁號
K8+285。057,路線全長7339.314m。本工程主要有東干渠橋、下
穿貨運鐵路框架橋、箱涵9座。本工程包含有路基、橋梁、箱涵、
排水等工程,各專業工程比大體平衡。
第二節起重吊裝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本項目的起重吊裝主要包含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
卷揚機、龍門架物料提升機,為給本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起重吊裝作
業提供安全技術保障,加強施工現場起重吊裝施工的安全監督與指
導,保護施工過程中人員的安全、設備的完好,確保安全目標的順
利實現,現結合我項目起重吊裝作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施
工方案.
一、起重吊裝工程安全施工要求
(一)塔式起重機、龍門架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應遵守以下規
定:
1、凡從事安裝、拆卸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
格后方可從事安裝、拆卸工作。
2、安裝、拆卸的人員,應身體健康,并應每年進行一次體
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色盲、高度近視、耳背、美尼爾癥、
癲癇、暈高或嚴重關節炎等疾病者,不宜從事此項操作.
3、安裝、拆卸人員必須熟知被安裝、拆卸的塔式起重機、龍
門架物料提升機的結構、性能和工藝規定。必須懂得起重知識,對
所安裝、拆卸部件應選擇合適的吊點和吊掛部位,嚴禁由于吊掛不
當造成零部件損壞或造成鋼絲繩的斷裂。
4、操作前必須對所使用的鋼絲繩、卡環、吊鉤、板鉤等各種
吊具、索具進行檢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5、在安裝、拆卸過程中的任何一個部分發生故障及時報告,
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檢修,嚴禁自行動手修理.
6、安裝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裝。特殊
情況必須由主管技術負責人審查同意,方可安裝。
7、塔式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負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偏
差不得超過2/1000,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卸必須認真執行專項安
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應統一指揮、
專人監護。塔身上不得懸掛任何標語牌。
8、安裝、拆卸高處作業時,必須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帶.
9、安裝(拆除)作業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雨、雪、
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二)起重作業安全操作要求:
1、起吊重物件時,應確認所起吊物件的實際重量,如不明確
時,應經操作者或技術人員計算確定。
2、拴掛吊具時,應按物件的重心,確定拴掛吊具的位置;用兩
支點或交叉起吊時,吊鉤處千斤繩、卡環、起重鋼絲繩等,均應符
合起重作業安全規定。
3、吊具拴掛應牢靠,吊鉤應封鉤,以防在起吊過程中鋼絲繩
滑脫;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時,鋼絲繩與物件的接觸處,應墊
以麻袋、橡膠等物;起吊長、大物件時,應拴溜繩。
4、起吊細長桿件的吊點位置,應經計算確定,凡沿長度方向重
量均等的細長物件吊點拴掛位置可參照以下規定辦理:
①單支點起吊時,吊點距被吊桿件一端全桿長的0.3倍處。
②雙支點起吊時,吊點距被吊桿件端部的距離為0。21乘桿件
全長。
③如選用單、雙支點起吊,超過物件強度和剛度的允許值或不
能保證起吊安全時,應由技術人員計算確定其起吊支點數和吊點位
置。
5、物件起吊時,先將物件提升離地面10~20cm,經檢查確認
無異常現象時,方可繼續提升.
6、放置物件時,應緩慢下降,確認物件放置平穩牢靠,方可松
鉤,以免物件傾斜翻倒傷人。
7、起吊物件時,作業人員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別不
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內側.
8、起重作業時,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擔任
指揮信號,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信號應
實現統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業時,司機應聽從信號員的指揮,禁止其他人員與司
機談話或隨意指揮,如發現起吊不良時,必須通過信號指揮員處
理,有緊急情況除外.
10、起吊物件時,起重臂回轉所涉及區域內和重物的下方,嚴
禁站人,不準靠近被吊物件和將頭部伸進起吊物下方觀察情況,也禁
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時,應保持垂直起吊,嚴禁用吊鉤在傾斜的方向
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撥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12、起吊物件旋轉時,應將工作物提升到距離所能遇到的障礙
物0.5m以上為宜.
13、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交繞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
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卡環應使其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
環嚴禁使用。
14、當使用設有大小鉤的起重機時,大小鉤不得同時各自起吊
物件。
15、當用兩臺以上起重機同吊一物件時,事前應制定詳細的技
術措施,并交底,必須在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下進行,起重量分
配應明確,不得超過單機允許重量的80%,起重時應密切配合,動
作協調。
16、起重機在架空高壓線路附近進行作業,其臂桿、鋼絲繩、
起吊物等與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規定距離,如不能保持這
個距離,則必須停電或設置好隔離設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
時,距離還應當加大.
(三)起重工具安全操作要求:
1、根據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選用千斤頂,使用前應了解其
性能和操作方法,經試頂確認良好,方可使用。
2、千斤頂應安放在有足夠承載能力而又穩定的地面或建筑物
上。上、下接觸面之間,應墊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3、千斤頂的放置,應對正被頂物件的中心位置,當同時使用
二臺以上的千斤頂進行操作時,不得超過允許承載能力的80%,須
使各臺千斤頂受力的合力作用線與被頂工作物中心吻合,以防千斤
頂負重后發生傾斜。
4、千斤頂安置好后,應將物件稍微頂起,確認無異常時,方
可繼續起頂。
5、千斤頂工作時,不得超過額定高度,隨著物件的升高而逐
步增加支承墊塊,物件下降時,應邊落邊抽出支承墊塊,嚴禁一次
抽出多塊。墊塊每次加抽不宜超過2~3cm,千斤頂每次起落完畢后,
應立即旋緊保險箍。
6、千斤頂起落時,必須緩慢的進行,幾臺千斤頂同時起落
時,必須保持同步均勻起落,不可一個快一個慢.
7、當起頂又長又高的工作物件時,應在兩端交替起落,即一
端墊實和兩側支承牢靠后,在另一端起落。嚴禁兩端同時起落,以
防頂翻工作物而發生事故。
8、千斤頂工作時,應由專人觀察壓力表的工作情況,如發現壓
力值突然增大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待查明原因,處理好后,方可
繼續作業。
9、卷揚機安裝應牢固平穩,方向正確,并符合設計。如底部
用螺栓或電焊連接時,螺栓應上足擰緊,電焊質量應良好,采用地
壟等方式固定卷揚機時,地壟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規定的安全系數,
并捆扎牢靠,方向順直。使用時須嚴格執行《卷揚機安全操作規
程》的規定。
10、用電動卷揚機起重時,應指定司機和信號員(指裝吊工操
作的卷揚機),并經安全技術和安全操作培訓,方可上崗操作,但
不得隨意更換司機和信號員。
11、卷揚機的鋼絲繩“打梢”時,宜使用鏈條或鋼絲繩,應按規
定打好扣或上緊夾頭,“打梢”人員必須站在鋼絲繩余段的外邊,距
卷筒一米以上為宜。
12、卷揚機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依次靠近,排列整齊,留在卷筒
上的鋼絲繩不得少于3圈,卷揚機卷繞鋼絲繩時,不得用手引導,
嚴禁人員在繩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鋼絲繩。
13、滑車、吊鉤應根據起重量選用,無重量標志的滑車、吊鉤
應經計算或試驗確定,并要符合規定的安全系數。
14、滑車、吊鉤使用前,應檢查輪軸、鉤環、撐架、輪槽、拉
板、吊鉤等有無裂紋或損傷,配件是否齊全,轉動部分是否靈活,
確認完好方可使用,吊鉤如有裂紋或變形時,應當更換。
15、滑車、吊鉤固定的位置應牢固可靠,方向正確、吊具拴掛
好后應封鉤。
16、在使用兩輪以上的滑車時,滑輪間的幾根鋼絲繩必須彼此
平行,不得有扭轉的情況,鋼絲繩進出滑車的兩面要作明顯標記,
便于觀察滑輪的轉動方向和轉速的情況,以防各滑輪的轉動方向不
一致,造成繩子扭轉,磨損鋼絲繩和消耗拉力。
17、起吊物件時,待物件提高10~20cm,暫停起吊,檢查滑
車,鋼絲繩是否塞牙、跳槽等,確認無異常方可繼續起吊.
18、應根據物件的重量選用倒鏈滑車,使用前應檢查輪軸、吊
鉤、鏈條、大小滑輪等是否良好,轉動部分是否靈活,確認完好,
方可使用。
19、倒鏈滑車栓掛點應兼顧,并捆扎牢靠,吊鉤應封鉤,起吊物
件時,應先緩慢收緊吊具,待物件稍離地面并經檢查確認無異常,
方可繼續起吊。
20、用倒鏈滑車起吊物件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適當的位置,腳
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嚴禁將頭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觀察情
況。
21、不得用倒鏈滑車吊鉤斜拉、斜吊物件,也不得起吊重量不
明的物件。
22、綁扎扒桿所用的木料,應根據起重量大小選用,事先要詳細
檢查,如有大的木節、傷痕、木紋扭曲等不得使用.一般情況下圓
木大小的直徑以20~25cm為宜。
23、人字扒桿頂端交叉處根據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規格的
鋼絲繩捆綁牢靠;扒桿下部系以絆腳繩,并用木楔墊平扒桿腳,扒桿
上應每隔30~40cm釘以木條或絆腳繩,便于作業人員上、下。
24、扒桿使用前應按規定進行試吊,確認扒桿、地壟、纜風
繩、卷揚機的等無異常,方可使用.
25、人字扒桿頂端,應拴好纜風繩,纜風繩應成45°~60°角,
如吊重量較大時,可在后纜風繩中間加一副滑車組,用以調正扒桿
的前傾角度。
26、鋼絲繩、卡環的使用,按出廠的規格說明書,無規格說明
書的鋼絲繩,應做拉力強度試驗確定合格,方可使用.
27、根據起吊物件的重量選用鋼絲繩和卡環,使用前宜經計算
決定.鋼絲繩的允許承載力可用下面的簡單公式來確定:
鋼絲繩的允許承載力=直徑(毫米)×直徑(毫米)×4.5(公
斤)
28、鋼絲繩的報廢斷絲標準和磨損,應符合規定要求,起吊重
的結構或重大部件時,宜使用新鋼絲繩。
29、鋼絲繩在編結成繩套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該繩直
徑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cm,用繩卡連接時,必須選擇與鋼絲繩直
徑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數量和間隔距離,應根據不同鋼絲繩直徑按
規定使用。
30、鋼絲繩禁止與帶電的金屬(包括電線、電焊鉗)相碰,以
防燒斷.
(四)超重吊裝高空作業參見下一節高空作業安全施工方案。
二、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控制措施
(一)一般控制措施
1、參加施工的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包括民
工必須接受入場前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勞保著裝,并佩戴好必要
的安全防護用品,進入現場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系掛安全帶,
穿絕緣鞋,吊裝前在安全架上綁好安全繩,安裝時高空作業人員將
安全帶拴于安全繩上,確保安全。
3、起重、運輸設備操作人員作業前應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
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4、轉運及起重作業前應對起重或捆綁用具及設施進行檢查,正
確選擇和使用,確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5、施工人員應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和野蠻
施工,嚴格執行"十不吊”.
6、吊裝時保證吊裝角度不小于55°,立柱應選用鐵扁擔,以保
證構件不被損壞。
7、嚴禁利用吊機、提升爬斗等吊送人員。
8、大件吊裝必須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統一指揮,協同配合.
9、構件對接時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0、電氣系統通電調試時,必須有兩人同時作業,其中一人監
護。
11、起重作業應設專人指揮并佩帶袖標,并且指揮明確,信號清
楚統一,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統一行動.
12、安裝(拆除)部位應設置安全作業警戒線,并派設安全警
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3、施工現場應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識牌。
14、安全人員應堅持現場巡視,發現違規必須及時制止和處
理。
(二)具體控制措施
1、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技術交底,使參與安裝(拆除)項
目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了解本起重設備的特點、結
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進度計劃要求,并對起吊手段,施
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防止因施工人員不熟悉
施工工藝而造成各類傷害.
2、在安裝(拆除)過程中可以組織多次技術活動,但無論何
種形式的技術交底都必須做好施工技術交底記錄,并在生產過程中
檢查落實,避免施工人員技術上工藝上的失誤造成人為傷害.
3、工程技術人員應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中
督促落實,確保措施到位。
4、要做好以下施工準備工作:
(1)疏通現場施工通道,防止因道路狹窄不平引起碰撞,傾翻,
意外傷人等事故。
(2)工作場地清理時,各種鋼結構件應擺放整齊、墊穩、墊
實,防止倒塌,滑落傷人.
(3)轉運構件車輛的駕駛員必須了解地形情況,嚴格執行駕駛
員操作規程,在倒車時應有專人指揮。
(4)準備搭設作業平臺材料,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器材。
(5)構件在裝車運輸時應擺放整齊,運輸前應仔細檢查構件是
否綁扎牢固,并對運輸線路進行認真勘察,超長、超寬、超高件運
輸進還需作好明顯標識,必要時還需要專車引導。
5、作業過程中使用的焊接設備、機具及照明燈具等帶電設備
應配備漏電保護器,且絕緣良好,電源線路需隨時檢查。
6、總裝(拆除)中使用氣割、電焊等熱源作業后應注意防護,
防止燙傷;作業產生火花應注意隔離。
7、凡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絕緣安全用具、登高作業安全工
具、攜帶式電壓和電流指示器、以及檢修中心臨時接地線等均不得
使用,防止觸電、墜落、灼傷等工傷事故。
8、操作人員根據工作條件,選用適當的安全用具,每次使用前
必須認真檢查,安全用具不準任意移作它用,也不得用其他工具代
替安全用具,以確保使用安全。非電氣工作人員不得從事電氣拆裝
工作,防止人為傷害
9、當高空多層次上下作業時,應盡量避開垂直上下作業,同
時注意拆裝時工機具下落傷人。
10、作業過程中應嚴格控制起吊設備的操作(吊車、卷揚機、
葫蘆),其操作必須按照指定人員的要求進行.
11、應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進行施工,做到專職設
備、專職使用。起重作業時,由專人在場指揮,在起重前應嚴格檢
查設備各部件的可靠性及安全性,任何起重機不得超荷使用。
12、起重作業時鋼絲繩的使用安全系數應滿足下表要求:
用途安全系數用途安全系數
纜風繩
3.5
吊掛及捆綁用
6
支承動臂用
4
千斤繩
8~10
卷揚機用
5
纜索承重繩
3.75
13、卷揚機:
(1)卷揚機各部機件、電氣元件及安全防護裝置、鋼絲繩等應
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建筑卷揚機安全規程》規定.
(2)卷揚機安裝牢固、穩定,防止受力時位置傾斜。
(3)作業前需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
動滑輪等,發現故障立即排除。
(4)通過滑輪鋼絲繩不能有接頭、結節和扭繞,鋼絲繩在卷筒
上必須并排整齊,作業中最少需保三圈。
(5)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作業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
開閘刀,并將運送物放下。
14、手拉葫蘆:
(1)懸掛支承點必須牢固,使用三角懸掛時,基礎應堅實,三
支架腿受力要均勻,防止滑動和傾覆.
(2)嚴禁斜拉重物
(4)重物起吊后發生卡鏈時應在重物下方支墊后進行檢查修
理,不得硬拉。
16、千斤頂:
(1)頂升重物必須在重心位置,如和千斤頂糾正偏斜物件時,
放置千斤頂的臺座必須可靠.
(2)頂升重物的過程中,千斤頂出現故障時,應在重物支墊稱
固后,再取出修理。
(3)用多臺千斤頂起升同一重物時,動作應同步、均衡。
第三節高空作業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本工程內橋涵工程為高空作業主要項目,施工內容包括:墩臺
(墻)身、梁(頂部)部施工等。
一、高空作業危險源的分析
(一)高空作業施工人員墜落
導致高空作業人員墜落有二種方式:一種是導致傷者高空墜落
原因不是由于物質不穩定而引起,而是傷者本人身體失穩造成墜落
稱為直接高空墜落,另一種是由于物質變形、移位、打擊使身體失穩
而導致墜落.
1、直接高空墜落形式:
(1)行走中被障礙物所絆而失足.
(2)在腳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墜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時腳步不穩(如打滑、踩空)身體失
控墜落。
2、直接高空墜落原因有:
(1)高空作業思想不集中或開玩笑、追逐、嬉鬧。
(2)酒后進行登高作業。
(3)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現場孔洞及高處邊緣缺乏欄桿或蓋板。
(5)高空作業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墜落.
(6)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間接高空墜落表現方式:
(1)踩中易滾動或不穩定物件而墜落。
(2)操作中用力過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腳手架上的腳手板、架子管因變形、斷裂而失穩導致人
員墜落.
(4)工作中梯子折斷或傾倒下導致人員墜落。
(5)觸電、物件打擊或其他方式導致人員墜落。
4、間接高空墜落原因:
(1)高空作業地點無欄桿。
(2)通道上擺放過多物品。
(3)操作人員操作不當。
(4)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梯子擺放不穩。
(二)高空落物傷人事故
高空落物原因分析:
1、起重機械超重或誤操作造成機械損壞、傾倒、吊件墜落。
2、各種起重機具(鋼絲繩、卸卡等)因承載力不夠而被拉斷
或折斷導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臺承載力不夠而使物件墜落。
4、起吊過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沒有綁扎或清理而墜落。
5、高空作業時拉電源線或皮管時將零星物件拖帶墜落或行走
時將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傳遞物品時失手將物件跌落。
7、在高處切割物件材料時無防墜落措施.
8、向下拋擲物件。
二、高空作業施工的安全要求
1、高空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患有
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
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2、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采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立柱、蓋梁、箱梁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
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桿,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
1。5m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
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作業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
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外,不準他人在工作地點的
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
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
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
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
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
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1、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必要
時要在不堅固的結構物處掛上警告牌。
三、高空作業的安全防控措施
(一)防止高空作業人員墜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1、高空作業場所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
2、腳手架搭設符合規程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作業前先檢查
穩定性。
3、高空作業人員應衣著輕便,穿軟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及酒后、精神不振
者嚴禁從事高空作業。
5、高空作業地點必須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過多物件,垃
圾和廢料及時清理運走。
6、距地面1.5m及1.5m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將安
全帶掛在上方牢固可靠處,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空作業。
8、嚴禁人隨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穩時不得攀爬。
9、高空行走、攀爬時嚴禁手持物件。
10、垂直作業時,必須使用差速保護器和垂直自鎖保險繩。
11、及時清理腳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二)防止高空落物傷人安全措施
1、對于重要、大件吊裝必須制定詳細吊裝施工技術措施與安
全措施,并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配置專職安全人員監護。
2、非專業起重工不得從事起吊作業。
3、各個承重臨時平臺要進行專門設計并核算其承載力,焊接時
由專業焊工施焊并經檢查合格后才允許使用。
4、起吊前對吊物上雜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綁扎。
5、從事高空作業時必須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綁上保險繩。
6、加強高空作業場所及腳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
好物件防墜措施。
7、上下傳遞物件時要用繩傳遞,不得上下拋擲,傳遞小型工
件、工具時使用工具袋.
8、盡量避免交叉作業,拆架或起重作業時,作業區域設警戒
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9、切割物件材料時應有防墜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時要用專用吊具進行起吊。
四、高空作業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要求
1、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
卸。
2、高處作業必須按規程搭設安全網;作業人員佩帶安全帽、
安全帶等防護用具。
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精力集中,不得嬉鬧,酒后嚴禁高處作
業。
4、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
具,要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要及時清理運
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高處作業所有料具應放置穩妥,傳遞
物件禁止拋擲。
5、嚴禁人員跟隨起重物上下。
6、高處作業采用統一規程的信號等與地面聯系.
7、高處作業時應與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遇有惡劣天氣停止
作業。
8、上、下交叉作業必須采取隔離措施。
9、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
底鞋,要佩戴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
10、夜間不宜進行高處作業.
11、遇有六級風力時,禁止露天高處作業。
(二)高處作業安全防護
1、攀登作業安全防護:
(1)攀登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移動式梯子,均按現
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2)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
施。
(3)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
并不得有缺檔。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較鏈必須牢
固,并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界宜,超
出2m,加設護籠,超過8m,設置梯間平臺.
(5)作業人員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
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6)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當梯面上有特
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2、懸空作業安全防護:
(1)懸空作業處有牢靠的立足處,并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
網、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
備。均需經過技術科驗證后方可使用.
(3)吊裝中的大模板、預制構件以等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
走。
(4)支模板應按規定的工藝進行,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
攀登上下,并嚴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支設高度在3m以上
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設立操作平臺。
(5)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搭設腳手架和馬凳。綁扎
立柱和蓋梁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綁扎
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臺。
(6)澆筑離地2m以上結構時,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
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7)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
險鉤.
(8)進行預應力張拉時,要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置張拉設備
用的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雨天張拉時,還要架設防雨篷。
孔道灌漿要按預應力張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定進行。
(9)進行高空焊接,氣割時事先清理火星飛濺范圍內的易燃物
或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才能施工。
本文發布于:2023-03-07 17:06:2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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