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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僧人住持祠廟現象及原因
——以粵東潮汕地區為例
鄭群輝
(韓山師范學院中文系,廣東潮州521041)
摘要:僧人住持祠廟,是明清以來的普遍現象,是佛教僧人面對興盛異常的民間信仰,為了與之爭
奪信仰資源,取得生存空間的舉措,也是民俗佛教進一步深化的重大表征。祠廟也因僧人入住而或多或少
改變其性質,甚至出現祠廟的寺庵化。僧人守祠原因主要有:明代統治者提倡的“三教合一”思想的影響;
民間信仰觀念現世化和功利化;寺院經濟崩潰;道教的式微。
關鍵詞:潮汕地區;明清;民俗佛教;祠廟
中圖分類號:K29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44/ZY(2014)03-0000-00
隨著宗教政策落實開放,從尊重民間宗教信仰的人性化角度出發,中國大陸各種祠廟得
到很好地保護、修繕,重建的祠廟也逐步增多。這些祠廟屬于國家文物或公共財產的,一般
由政府文化部門落實專門人員管理;屬于私人財產的,就由責任人聘請俗家人打理,祠廟內
并不見有出家僧人住持。然而,從晚明開始直至整個清代300年間,僧人住持俗家祠廟,卻
是司空見慣、習以為常的。這種現象也隨著清代華人僧侶下南洋,而普遍出現在東南亞各國,
成為當地華人宗教信仰文化的一道風景[1],并盛行至今。晚清以后,在商品經濟觀念的刺激
下,馬來亞檳榔嶼等地的祠廟,甚至發展出一種由僧人出資承包祠廟的經營權的“寶燭傌”
制度,僧人成為祠廟的管理者和宗教經濟的經營者[2]。究其源頭,晚明以來僧人入主祠廟的
現象實是其濫觴。本文以粵東潮汕地區為中心,從區域文化研究角度,以方志和碑刻為主要
資料,考察這一特殊現象及其深層原因。
一、潮汕僧人住持祠廟例析
晚明浙江高僧湛然圓澄(1561~1626)《慨古錄》,揭示了晚明以來佛門一種怪象:“今
之沙門,毋論神廟天祠,乃至人家享堂,茍衣食可足,皆往住焉。”[3](P741)在斥責各種剛出
家僧人的不良表現時再次提到“或私創山居,或神廟家祠,男女共住,或典賃民房,漫不可
稽[3](P731),這就提醒我們,僧人入主世俗祠廟,始于晚明,并且決非個別現象。
粵東潮汕地區(主要包括今天的汕頭、潮州、揭陽三個地級市),地處廣東省極東端,
從地域上看,是一呈東北西南向的狹長地帶。雖地處國角省尾,遠離中原地帶,但自唐宋以
來,因深受嶺南禪宗文化及福建佛教文化影響,佛教弘化十分興盛,區內寺庵林立,出家學
佛者眾多,并產生了與韓愈交往而名聞史冊的潮陽靈山大顛[4](P169),以及宋代賜號為“明悟
禪師”的華嚴道隆[5]、臨濟宗黃龍派下的報本慧元[6]、主修潮陽和平橋的大峰祖師等高僧[7]
(P1385)。佛教元素深刻植入潮汕文化母體,成為富于特色的區域文化——潮汕文化不可或缺
的組成部分。
明代以來,與全國其他地方佛門一樣,潮汕佛教世俗化程度不斷加深,成為了“民俗佛
教”①。照我們看來,民俗佛教既表現在佛教中的人物(如普庵祖師、觀世音、濟公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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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06—05
作者簡介:鄭群輝(1963—),男,廣東省普寧市人。廣東韓山師范學院中文系教授。
①“民俗佛教”一詞為日本學者所創造。其中牧田諦亮對“民俗佛教”的解釋:“宋代以后,經過了三教合
一的試煉,儒佛混融思想,佛教已與中國社會同化,與原來印度佛教大異其趣,成為祖先崇拜,延壽增福,
現世利益的民俗佛教”。牧田諦亮著,索文林譯.中國近代佛教史研究[M].臺北:華宇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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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水陸法會、放生、香花佛事等)等逐步轉變為民間信仰對象,成為民俗佛教的形態,更
表現在佛教本身的寺院功能及其僧人角色、職志的重大變化上——不客氣地說就是寺不像
寺,僧不像僧,佛教迎合中國民間信仰,并被中國民間信仰所異化,僧人與庶民進行了利益
交易,僧人“出售”宗教信仰,迎合庶民的現世性、功利性的宗教祈求,而庶民則回報于經
濟利益。僧人守祠這種怪異現象,正是這種民俗佛教的一大表征。
古代祠廟可以其公私所屬而分為兩類,一類是官祠,即由官府修建、祭祀的祠廟。它又
可按祭祀對象而分為兩種,一種是祭祀歷代為地方作出貢獻的儒學名賢,忠臣孝子等,如潮
州韓文公祠、大忠祠、忠賢祠等,另一種是祭祀官府曾認可、敕封的神靈,在各方志“祠廟”
中只要有附注為“大祀”、“中祀”、“群祀”的均屬官廟,如城隍廟、靈威廟、文昌祠、真武
廟、關帝廟、天妃廟等。一類是私祠,往往是某一宗族獨建,或由村民合建的祠廟。典型的
就是拜祭祖先的祠堂,也就是圓澄所謂“家祠”,以及大量各路神廟諸如福德廟、真君廟、
呂祖廟、火神廟等,拜祭能保佑一方子民的神祇。當然,諸如關帝廟、真武廟、天妃廟等因
其影響很大,民間也廣泛私建,尤其在廣大農村地區,所以也有相當部分屬于私祠。
僧人住持各類世俗祠廟,在潮汕方志、碑刻等文獻是隨處可見的。先舉數例:
海陽縣:西湖山老君巖①;保善坊武廟②;西湖山華仙廟③。
潮陽縣:東山大忠祠④;縣署文昌廟⑤;紫云巖文昌廟⑥;東巖真武閣⑦。
澄海縣:城隍廟⑧;武廟⑨;關帝大圣廟⑩;樟林火帝廟?。紫霄樓?、圣堂廟?、馮公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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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海陽縣正堂禁示碑》,碑存南巖大石壁上,字大寸許,正書。落款時間為道光三年(1823)。其中有“西
湖山老君巖住持僧”字樣。
②《新建保善坊武廟暨田地碑記》,現存潮州市博物館,碑高246厘米,寬103厘米。原落款為“雍正拾年
肆月日住持僧源□”。
③光緒《海陽縣志》卷20,“建置略四·華仙廟”謂:“在湖山西巖,道光十九年(1839)僧崇德募建”。
④光緒《潮陽縣志》卷7,“壇廟·大忠祠”條有:“崇禎二年(1629)知縣楊灼偕邑人林萃芳等捐修,置
有租27石,年給住持僧15石”語,說明大忠祠晚明就由僧人住持。
⑤光緒《潮陽縣志》卷7,“壇廟·文昌廟”謂:“附載祠租??付住持僧收為該祠香燈”。
⑥光緒《潮陽縣志》卷7,“壇廟·文昌廟”條下另有“文昌廟:一在紫云巖。”說明這是另一地的文昌廟,
下也附有祠租若干,“共付僧人收為香燈之資。”
⑦董守倫:《東巖真武閣香火田記》有:“其重光鼎武,戮力于工,則閩之溫陵人僧沖和也。閣創于熹廟辛
酉,??告成于今上之已卯歲。”說明真武閣重修于明熹宗天啟元年(1621),告成于崇禎十二年(1639),
則天啟間由僧人住持。光緒《潮陽縣志》卷21,“藝文”。
⑧重修城隍廟題捐芳名碑記》,落款為“道光七年六月日住持僧成亮募勒”;出土地點:澄海區文化大樓
原城隍廟址。碑高145厘米,寬64厘米。
⑨澄海縣《重建武廟碑記》,現收藏于澄海區博物館,有“延僧修梵”、“傳僧秀枝住持法寶”語句。落款
時代為“嘉慶二年”。碑存澄海外砂鎮蓬中鄉關帝廟內。
⑩澄海《同敬社碑記》,現收藏于澄海區博物館,謂關圣大帝廟有“祭田十畝實八畝并祭鋪二間,為前寺僧
盜典在外”。落款為“光緒二十一年”。
?潮州歌冊《游火帝歌》:“光緒登基國太平,十八省內俱中興??南門一座火帝廟,廟內并無人混雜,俱
是僧人在居住”。見陳春聲.從《游火帝歌》看清代樟林社會[M].潮學研究(第1期),汕頭大學出版社,1994.
?陳良弼:《紫霄樓記》,碑存澄海區程洋崗丹砂古寺內。《記》中謂明崇禎癸未有僧人進駐,僧名為真聞。
?乾隆《圣堂廟碑記》,現收藏于澄海區博物館,規格:70×244厘米。文中附有捐資人員,其末謂“住持
僧錦同捐銀捌拾員”。
?嘉慶《重修馮公祠》,現收藏于澄海區博物館,共兩方。規格:93×48厘米。文內有“拔城隍廟一僧焚
修”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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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陽縣:東岳廟①。
惠來縣:文昌閣②。
潮州府:韓文公祠。
以上資料中可見,其一,澄海紫霄樓、潮陽大忠祠和東巖真武閣晚明即為僧人所住持,
東巖真武閣為最早,始于天啟元年(1621),這恰好與圓澄所揭示的現象的時間相符;而關
帝大圣廟、樟林火帝廟則晚至光緒年間,說明自晚明至清末近300年間,潮汕僧人住持祠廟
是非常普遍的。
其二,僧人不僅受人之聘住持祠廟,甚至有參與創建、重修祠廟的。如澄海紫霄樓、潮
陽東巖真武閣、揭陽縣東岳廟、潮州西湖山華仙廟等,僧人與祠廟的緊密關系又更進一步了。
其三,僧人住持的包括韓文公祠、大忠祠、城隍廟、文昌祠一類官祠,說明住持祠廟得
到了官府的正式招聘。
其四,有的僧人住持管理不僅是單一的祠廟,甚至包括某地整個寺廟群落。如普寧縣云
石巖,清初上有大士閣、十王殿、北帝樓等,康熙舉人黃大卿重修之,并應“山僧德開上人
之請”寫了《重修云石巖北帝樓引》③,此“山僧”即整個云石巖寺廟的住持僧;潮州西湖
山是潮州府中心一處風景名勝,老君巖是一處集多個寺、觀、祠、廟為一體的群祀之地,從
文獻上反映出來可能包括整個西湖山寺廟群或絕大部分寺廟,晚明以后為僧人統一管理。如
崇禎年間隱士陳廷策“修西湖山老君巖,建文昌祠,講明正學,及鼎建瞿曇、關夫子等祠”
④,工程完成后,“山僧走溫陵(泉州)”,請曾任廣東督學的福建晉江曾化龍寫了《湖山重辟
南巖記》⑤,頌揚陳廷策開疆置田的功德,此未知其名的“山僧”即陳廷策招請管理整個寺
廟群的住持僧;清乾隆十二年潮州知府許龍章應“山僧慧照”之請重修其中多座寺廟,包括
老君巖、呂仙洞、北帝廟、紫薇閣、望氣臺、積翠亭⑥;這個慧照可能是整個西湖山寺廟的
總住持;乾隆四十三年老君巖住持為僧智悟,老君巖智悟所管理的范圍也包括南巖⑦;道光
三年有“西湖山老君巖住持僧”向官府稟稱,“西湖為潮郡勝地,中有文昌閣、武帝廟、北
帝垣、呂仙洞、李公祠,??每有無知短見之徒,籍游覽為名,常在文昌樓懸梁服毒、短見
輕生,尸無主認,即被地保勒派驗埋;更有匪徒籍端索詐種種,擾害難于枚舉”⑧,要求官
府示禁,也說明此僧管理的似及整個西湖山寺廟群。文獻反映出來的信息是,潮州西湖山寺
廟群自明崇禎至清光緒一直為僧人統一管理,時間跨度為280年。
二、祠廟因僧人入住而改變性質
佛制規定,僧人為了住持正法,教化眾生,應住寺院、精舍,但有時為了個人精進修持,
個別也可住在林下巖間。這種情況在宋代以后發生了改變。宋代佛教世俗化程度加深,僧人
在政策保護下,紛紛走出寺院,以積極入世的姿態介入各項社會慈善公益事業建設中來,如
住持政府開辦的庵驛、養濟院、安樂廬、漏澤園等[8],這些還可以看作是與中國大乘佛教慈
悲濟世宗旨相符的舉動,無可厚非。但也有一部分僧人受聘成為私家功德墳寺住持,這種功
德墳寺是為追薦先人而建立的,其實也就是最早的祠堂。這說明宋代已有僧人住持官府慈善
公益機構和俗家祠廟的現象。
明代中葉以前,因為政府對佛教僧人的管理非常嚴格,對寺院實行歸并,僧人的出家得
到嚴格控制,并被集中限住在為數很少的寺院中,不許僧俗混濫,意在截斷僧人與民眾的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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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乾隆《揭陽縣志》卷2,“廟宇·東岳廟”謂:“在朝天坊,??順治十七年僧佛生募建”。
②雍正《惠來縣志》卷8,“學校·文昌閣田”有謂“??將租粟二十四石付僧守閣”。
③黃大卿:《重修云石巖北帝樓引》,乾隆《普寧縣志》,卷10。
④雍正《海陽縣志》卷7,“人集人物·陳廷策”條。
⑤曾化龍:《湖山重辟南巖記》,雍正《海陽縣志》卷10,“文集”。
⑥許龍章:《西湖山記》,記存南巖老君石上,字大寸許,正書。饒鍔《西湖山志》卷8“藝文”有著錄。
⑦智悟:《南巖老君巖香燈田碑》,碑存南巖洞內,字大寸許,正書。落款時間為乾隆四十三年。
⑧《海陽縣正堂禁示碑》,碑存南巖大石壁上,字大寸許,正書。落款時間為道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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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聯系,防止惑眾滋事。明中葉以后,隨著鬻牒制度的實行,僧團管理制度的廢馳,大量良
莠不齊的民眾進入佛門,原有寺院已不能容納眾多的僧人,除逐漸恢復被歸并的寺院外,大
量僧人只能受聘住持公、私祠廟,以此得以安身覓食。諸多僧人的角色就從一個佛教的修行
人淪為神祠的看守者和燒香人。從職志上說,在祠廟這里,住持正法、參禪學道、明心見性、
慈善公益等肯定是談不上了,日常所為不外乎替祠堂燒香,為庶民求神問卜、解簽算卦等俗
務,可謂“不務正業”。這些和尚,受官府或私祠檀越之聘,為生存計,必看人家眼色行事,
唯唯喏喏,本質上說只是光頭的廟祝或披袈裟的差役,其社會地位是極為低下的,在方志中
幾乎沒有他們的傳記資料,是真正意義上的“低僧”。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祠廟卻也因僧人的入住而或多或少改變了其性質。
表現有三:
一是祠宇性質雖變化不大,但祠中兼祀忠賢佛祖。
潮陽大忠祠。清雍正年間潮陽縣令藍鼎元(1680-1733),一個“少時以文章經濟自命,
晚年一意濂洛關閩之學,辟異端,斥佛老”的程朱理學信徒,到任后一日游潮陽大忠祠,見
祭祀文天祥的大忠祠由僧人住持時,就一肚子火了,進得廟門,迎面見到的竟然是佛像堂皇,
忍著火氣轉頭問吏:“此祀文丞相,佛何為者?”吏言:“丞相在佛座后。”就不由得大怒:
“僧可杖也!汝潛移佛像踞忠臣宅,是陷佛于不道也。且春秋有司致禮,俎豆以羊豕,佛其
安坐而饗之乎?”即刻命人撤去佛像,移文丞相像于中堂[9](P396)。
在藍縣令的話中,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得到了提醒:僧人守祠,往往都會供奉佛像,
既是廟堂,也當作佛殿。正如反過來在寺院中會供奉其他諸神一樣。但在祠廟供奉佛像情形
卻與之大不相同,當庶民或官府以葷腥給神靈上供時,主張不殺生的佛菩薩也勢必同享供品。
這不僅荒唐不經,而且嚴重悖離了佛教教義。且僧人把佛像供在前座,喧賓奪主,那么信眾
們來燒香,是拜祭忠賢呢,還是供佛,還是兩者兼而有之?
又如著名的潮州韓山韓文公祠。康熙五年(1666)開始由僧人住持①,康熙三十四年(1695)
知府張克嶷謁韓祠,“有僧來迎,詢為守祠者,笑曰:‘昌黎有靈,豈能容此’。立驅之。”②
細想一下也的確滑稽——反佛斗士的祠堂竟為僧人所據。但方志又謂“祠初招僧典守。康熙
年間,知府張克嶷易為民人。嗣以不謹,逐去,仍屬之僧。”③看來,張知府開始時認為僧人
典守韓祠不合儒道,易為民人,但后來證明行不通,無奈之下仍舊招僧人典守。這說明僧人
典守祠廟有其一定合理性,也是當時的一種無奈選擇。為什么?除了一些道風謹嚴的寺院僧
人把了生脫死作為修行目標外,一般僧人只把出家當作一種謀生職業,隨著當時寺庵經濟崩
潰,僧人不易找到一個安身之所。既然受人之聘,反而謹小慎微,只要有一安身之所,一食
之足,管理起來也就盡心盡職,維持祠堂莊嚴威儀。而易為民則不然,若用人不謹,久之散
漫隨便,不僅不能莊嚴祭禮祠儀,可能連祠產家底都會被盜當、蕩廢殆盡。
從這次驅僧事件之后,官府也不得不接受僧人住持的現實,韓文公祠一直由僧人管理。
方志謂:“繼而僧于祠中奉大士像,塑望婦女焚香絡繹。知府周碩勛、運同馬兆登、知縣金
紳僉議建小庵于山麓,徙大士像居之。”④并重修韓祠,這年為乾隆二十四年(1759)。與潮
陽大忠祠一樣,僧人守祠久之,得寸進尺,也把韓祠當作佛堂,供起觀音像來了。而善男信
女們不管三七二十一,盡情拜佛燒香,邀佛保佑,把韓文公祠當作觀音堂。祠內自是香火繚
繞,卻冷落了主祭的韓文公。這種滑稽現象自然不能為儒家士夫們所容忍,所以周知府就想
了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在祠左另建一小庵,把祠內大士像移入,庵祠分開,既照顧了民眾的
信仰,又維持了祠堂的莊嚴,各得其所。但“庵雖徙仍在韓祠左”,韓文公祠似仍由僧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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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此時間依饒宗頤先生考證。見黃挺編.饒宗頤潮汕地方史論集[M].汕頭大學出版社,1996.
②乾隆《潮州府志》,卷33“宦跡”,潮州地方志辦公室編印本,2001年,第816頁。
③乾隆《潮州府志》,卷25“祀典”,潮州地方志辦公室編印本,2001年,第446頁
④乾隆《潮州府志》,卷25“祀典”,潮州地方志辦公室編印本,2001年,第446~4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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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管理。光緒十三年(1888),湖廣總督張之洞巡潮,命知府方功惠大修韓祠,拓寬界址,
翼以亭閣,架以石橋,并把大士庵移到韓祠界外的山坡上①。自此后韓祠方才真正脫離僧人
管理。可見,從康熙五年(1666)至光緒十三年(1888),潮汕著名的官祠——韓文公祠由
僧人典守,共延續了222年。
畢竟大忠祠和韓文公祠在當地都是赫赫有名的官祠,性質不可能發生根本改變,不過祠
堂雖還是祠堂,但祠內賢圣佛祖同祀,甚至于喧賓奪主,從而模糊了信仰的界限。
二是部分改變廟宇性質,成了三教合一的寺院。
澄海縣丹砂寺。據楊鍾岳謂:“澄之北十里,有程洋崗者,群峰聳翠,河水奔騰,蘇灣
都一勝會也。青烏家謂其靈□,肇于虎丘山麓,磅礴而郁積,非大建廟宇不足以當之。”②
明成化年間就先有道教“紫霄樓”的興建,傳武當山香火,祀北極真武大帝③。故知其最初
是為道觀。從陳良弼《紫霄樓記》得知,明崇禎癸未(1627)有僧人進駐,其僧名為真聞。
入清后毀于兵火,順治十七年(1643)僧得源重建;康熙五年(1666)禁海遷界又毀。十九
年(1680)僧如廣募鄉賢楊鍾岳復建,楊鍾岳《文昌祠記》中謂:“既復,易名丹砂寺。屹
然于前,與寺并峙,則今肇祀文昌所云”。
以上資料記載表明,一、僧人進駐宮觀,改變了原來樓宇的性質。自1627年至1680
年這50多年中,除遷界那段時期外,一直由僧人住持,也一直由僧人募修募建。遷界后又
是由僧人如廣募建④,僧人就把紫霄樓改為丹砂寺,并在前面建了文昌祠,再把玄帝樓中的
神像移到觀音殿。很明顯,僧人進駐宮觀久了,作為主人,發揮了自主權,部分改變了原來
的道教宮觀的性質。二、因為儒家士紳力量的介入,又雜揉了儒教的文昌崇拜,在丹砂寺的
前座建了文昌祠。因為僧如廣募化鄉紳楊鍾岳重建,楊在《文昌祠記》中說:“而星懸斗轉,
翼翼峰巒間,更足以靜一方金革之氣,而起萬載棫樸之休,回視祗園貝葉何讓焉”。意即建
文昌祠不僅可以消弭金戈殺伐之氣,還可使地方人文薈萃,人才輩出,其價值和作用不讓于
佛教寺院。則此文昌祠之肇建必出楊鍾岳之意。
直至如今依然保持這樣的格局:山門以內前座為文昌殿,中座為佛殿,供奉釋迦牟尼佛
和十八羅漢等像;后座是紫霄樓,供奉玄天上帝。成為集儒、釋、道于一身的佛教寺院。
三是徹底改變其原來的性質,變成寺庵。
這種情形主要發生在一些規模較小的祠廟或私祠。如澄海縣南塘古剎:
在城外煙墩頭,原名福德神廟,祀福德神,左右為僧房,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守備
許建德帥僧靜林重募建,中設佛像,旁仍祀福德神⑤。
古葵庵:
本程洋崗里社,祀三山國王,在城東北十二里⑥。
乾隆二十八年始建為庵。
潮州寧波寺。前身可能是南宋所建的驛庵,元后驛庵廢,易為寧波祠,祀寧波神——取
江定波寧,確保平安暢通之意。明末清初由僧住持,就改為寧波寺,設有大雄寶殿⑦,但也
延續供奉寧波神。
南澳島深澳鎮城北外,明代建有海神廟,明末改為潮音寺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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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光緒《海陽縣志》,卷29,“建置略四”,潮州地方志辦公室編印本,2001年,第181頁。
②楊鍾岳:《文昌祠記》,清康熙碑記,碑存澄海區程洋崗丹砂古寺內。
③陳良弼:《紫霄樓記》,碑存澄海區程洋崗丹砂古寺內。
④康熙《澄海縣志》卷18“寺觀·丹砂寺”,潮州地方志辦公室編印本,2004年,第158頁。
⑤嘉慶《澄海縣志》,卷9,“寺觀·南塘古剎”。
⑥嘉慶《澄海縣志》,卷9,“寺觀·古葵庵”。
⑦莊萬翔:《潮州寧波寺有大雄寶殿》,潮州開元寺嶺東佛學院刊《人海燈》(內刊)2009,(03).
⑧陳光烈:《饒平縣志補訂》,卷16,“寺觀·潮音寺”,饒平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2009年,第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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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可見,諸如此類的因僧人典守或重建而最終改額的祠廟,這種現象為數肯定不少。聽老
一輩人講,潮州城內民國前有多座觀音堂,原先均為真武廟、天后廟之類的祠廟,因為僧尼
進駐,后改額為觀音堂了①。這就出現了祠廟被寺庵吞并,祠廟寺庵化現象。從以上資料又
可看出,改額后的祠廟,為了照顧信眾祭拜的延續性,往往還會旁祀原來的神祇,佛教寺庵
兼祀三教諸神。
祠廟改額成寺庵,然而,祠廟性質的改變并不意味著信仰實質的改變。表面看來,佛教
在與其它民間信仰的斗爭似乎占了上風,其實卻是以犧牲自身的超越性的精神價值和獨立性
的宗教品格為代價,換來的是一座廟堂軀殼,佛教的精神內核喪失殆盡,也最終淪為民間信
仰。
三、僧人為何住持祠廟
明清兩代僧人住持祠廟不獨以潮汕為然,乃是普遍現象。福建與潮汕山海相連,佛風
類似,僧人住持祠廟所在多有,隨舉數例,以概一般:福建漳浦崇真觀,明成化年間尚有道
士住持,“萬歷七年知縣朱廷益即洞春堂為義倉,后為僧徒權住,禮觀音大士像”②,沙縣朱
子廟:康熙時“內置敬惜字紙爐,募僧收焚”③,古田崇德祠:有官“捐傣質田四十三畝寄
戶吉祥寺”,后為民占,萬歷二十三年縣令“仍斷屬寺,供享祀如初”,說明該祠為僧人所管
領④。
清初劉獻廷(1648~1695)《廣陽雜記》則多處寫到湖南等地祠廟由僧人典守的情況,
其中游衡岳韓公祠時所見云:
韓公祠,即所謂“云開臺”也。祠門西向,堂中奉韓文公木主,懸之梁際,亦剝
落不堪。折而北,有堂南向,中供觀音大士像,守祠僧所居在焉。嗟乎!今天下之書
院祠祀,十之八九皆守之以僧,名不正,言不順,莫此為甚。儒有書院,而無主持其
事之人;僧則不居蘭若,而為俗士守祠,是何異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也[10]。
湖南這里的韓公祠也由僧人典守。其中“今天下之書院祠祀,十之八九皆守之以僧”這句話,
則勾勒了入清以后僧人守祠變本加厲的狀況,今天的我們真有點無法想象,佛教民俗化竟發
展到了如此極端地步。這種現象原因何在?
首先是明代統治提倡的“三教合一”思想的影響。三教合一思想在明初為朱元璋大力提
倡,成為欽定的官方意識形態⑤,三教合一思想的泛濫,徹底改變了明代中晚期后佛門面貌。
士大夫不管信不信佛,大都以儒家思想為主導,把佛道兩教看作了輔助王化的手段,對于民
俗佛教各種現象例如僧人守祠雖然深表不滿,如上述張克嶷的“驅僧”,但在實際操作中,
因為祠廟太多,僧人過剩,道士或差役難尋等實際原因,大多選擇遷就和容忍。其實,招僧
典守官祠正是官府。
其次,民間信仰觀念現世化和功利化。明代以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庶民的現世主義
和功利主義的日益抬頭,信仰變成手段,目的便是財運亨通,多子多福,健康長壽或逝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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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講述人莊萬翔,男,1946年生,潮州歷史文化研究人員。
②康熙《漳浦縣志》卷2,“觀”崇真觀條。
③民國《沙縣志》卷8,“祠祀”文公朱子廟條附康熙辛丑知縣林采所作《祀朱文公誕辰記》。
④乾隆《古田縣志》卷5,“壇廟”崇德祠條。
⑤明太祖朱元璋寫有《三教論》《釋道論》《問佛仙》《心經序》等文章,大力鼓吹三教合一思想。在《問佛
仙》文中說,儒、佛、道三教各有特點,不可輕易言“興滅”;在《釋道論》中又說,儒家“立綱常而治禮
樂”,而佛道二教能化愚民,“暗理王綱,于國有補無虧”;《心經序》甚至說:“昔佛在時,侍從聽從者皆聰
明之士,演說者乃三綱五常之性理也。既聞之后,人各獲福”。這些會通三教的思想成為了明代官方的意識
形態。見朱元璋:《御制集》,葛寅亮:《金陵梵剎志》卷1,藍吉富《大藏經補編》第29冊,臺北:華宇
出版社,1986年。第79~1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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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等現世利益,造成了信仰泛化,神佛不分,對佛教面目的認識模糊。以潮州地方為例,如
西湖山原有宋建凈慧寺,久圯,明萬歷間,民眾在其原址上重建寺院,以鎮壓湖上妖氣,并
更名為“壽安寺”:
父老……白太守(潮州知府徐一唯,萬歷十八年任)曰:“神一也,可以祠亦可以
寺,寺守以僧,祠守以役,僧易而役難,從其易便。”①
這則資料之典型意義就在于,它質樸地道出了明代以后庶民真正的宗教信仰訴求。“神
一也”其實就是“神佛一也”,在信仰泛化的庶民看來,佛教與其它民間信仰并無本質的區
別,一個地方既可以建為祠也可建為寺,祠或寺不外都是用來保佑庶民獲得現世利益的,祠、
寺性質一樣,神佛性質無別,至于守寺祠者差役可以,和尚也得,但要找差役難,從方便上
就讓和尚守廟得了。換言之,寺院并非一定讓和尚住持,祠廟也并非一定讓道士住持,就看
“易便”了。在在信仰混濫、神佛一如的民間信仰觀念這里,我們找到了和尚守祠的合理性
的現實根源。
第三,與明代以來寺院經濟崩潰有直接的關系。明初洪武年間實行寺院、田地產合并運
動,各州府縣只許保留大寺一所,僧眾集中居住,并限定僧額,大量中小寺院的田產被大寺
兼并[11](P1818
)。這一來造成大量僧尼流離失所,無處安身;二來因寺產尤其是田產的高度集
中,明代中晚期終因管理不善,屢遭僧人蕩廢、士民侵吞和官府打劫,田產大量流失,寺院
經濟遭到毀滅性的破壞[12],產磬寺廢,僧人星散,不得已受人之聘而住持祠廟。因為無論
官祠私祠,為維持歲時薦享香燈之費,作久遠計,一般都薄有廟產,這對于衣食無著的僧人
頗有吸引力。所以,僧人愿意受俗家人之聘典守祠廟,生存問題是首要原因。說到底,僧人
住持祠廟不外是一種職業而已。
最后,與道教的式微有關。以潮汕地區為例,本區道教勢力自唐代以來就遠遜于佛教,
潮州所建道觀最早為宋政和年間的玄妙觀,最晚為明天啟所建的三官堂等僅11座,與182
多座的寺庵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了②,道士自然也相對較少;明嘉靖間,郡城尚有道紀
司和玄妙觀,清順治間二者均廢。這說明明末清初,郡城已很少有出家道士了,民國以后出
家道士基本絕跡,只有與俗人無異的有家室的“火居道士”(也稱“西公”、“齋公”),專以
為人打醮為生③。明代以后遍地開花的祠廟,卻少有道士住持打理,這從上引唐伯元文中“僧
易而役難,從其易便”便可看出。這就導致僧人堂而皇之大舉進駐祠廟,所謂“鳩占鵲巢”
了。
四、初步結論
明清以后,潮汕民間諸神崇拜非常熱鬧,除上述各種崇拜外,再加上注生娘娘、七圣夫
人、花公花媽等等級較低的神明信仰,林林總總,蔚為大觀。祠廟多,名頭多,信眾廣泛,
形成民眾信仰觀念泛化的淫祠化現象。例如祠廟,在明清潮汕地區,無論哪個區域,都擁有
眾多的廟宇,就以雍正《海陽縣志》所列舉的廟宇為例,海陽縣共有:壇4座,祠30座,
廟18座,寺庵49座,觀1座④。這樣,祠廟與寺觀的比例達到1︰1強。其實這些能列入縣
志的均屬較大的廟宇,鄉村中大量的小廟宇尚未計入在內。這種熱鬧情形,在福建、江浙一
帶也是如此。福建與潮汕山海相連,民風民俗宗教信仰基本一致,且不必多說,而江浙一帶
祠廟之多,在《儒林外史》有關杭州、南京等地就有淋漓盡致的描寫。然而潮汕祠廟之盛,
仍然讓作為福建漳浦人的雍正潮陽縣令藍鼎元(1680~1733)尚有“潮俗多淫祠”[13](P179)、
“鬼怪盛而淫邪興,廟祀多而迎神賽會一年且居其半”之嘆[13](P86)。民間信仰的異常興盛,
表明民眾握有強大的宗教話語權。佛教面對興盛異常的民間信仰,已不能號召、引導民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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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唐伯元:《壽安寺記》,饒鍔:《潮州三山志》,潮州地方志辦公室編印本,2006年,第401頁。
②慧原:《潮州市佛教志·潮州開元寺志》,潮州開元寺編印本,1992年,第41頁。
③慧原:《潮州市佛教志·潮州開元寺志》,潮州開元寺編印本,1992年,第41頁。
④據雍正《海陽縣志》(第3卷)“祠祀”、第8卷“寺觀”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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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到佛教信仰觀念上來,為了與之爭奪信仰資源,取得生存空間,就只有走隨順眾生欲求、
與之相融合的道路。僧人住持祠廟這種特殊現象,正是佛教混濫于民間信仰,佛教民俗化進
一步加深的典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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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鄭煥隆校注.藍鼎元論潮文集[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3.
【責任編輯梅大圣】
ThePhenomenonandItsReasonsofMonks’HostingAncestralTemplesinMingandQing
Dynasty:acastudyofChaoShanAreainEasternGuangdong
ZHENGQun-hui
(ChineDepartment,HanshanNormalCollege,Chaozhou,Guangdong,521041)
Abstract:
isameasureforBuddhistmonkstoobtainfaithresourcesandsurvivalspaceinfacingoffolk
belief,ureof
ancestraltempleshaschangedwiththemonks’occupancy,andsometempleshavebeenchanged
ncausincludetheideaofacombinationofthree
religionsadvocatedbyrulersoftheMingdynasty,thecularizationandutilitarianismoffolk
belief,thecollapofmonasteryeconomyandthedeclineofTaoism.
KeyWords:ChaoSanArea;MingandQingDynasty;FolkBuddhism;AncestralTe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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