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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不均勻沉降危害的措施
一般來說,地基產生均勻沉降,對建筑物本身影響不大,可以預留沉降標高加以
解決。但對地基不均勻沉降,應當引起注意,當不均勻沉降超過建筑物承受的限
度時,即產生開裂破壞,嚴重傾斜,影響建筑使用,危及安全。
產生不均勻沉降的原因是:
①上部荷載突變,高低交界處產生不均勻沉降;
②地基土的壓縮性質相差懸殊,土層水平方向軟硬突變處產生不均勻沉
降;
③地基土壓縮層相差懸殊,軟弱土層厚度變化大(動畫8.6.1)。
防止和減輕不均勻沉降的危害,常用的方法有
①對地基某一深度內或局部進行人工處理;
②采用樁基或其它深基礎方案;
③在建筑設計、結構設計和施工方面采取某些工程措施。
a.建筑措施
建筑物的體型系指建筑物的平面和立面形狀而言。要求:
①平面形狀簡單,如用“一”字形建筑物;
②立面上建筑物緊接高差不超過一層;
③控制長高比在2.5~3.0以內;
④內外縱墻避免中斷、轉折,縮小橫墻間距,以增強整體剛度。
設置沉降縫宜設沉降縫的部位:
①平面形狀復雜的建筑物轉折部位;
②建筑物高度或荷載突變處;
③建筑物結構類型不同處;
④長高比過大的建筑物的適當部位;
⑤地基土軟硬交界處;
⑥地基基礎處理方法不同處;
⑦局部地下室的邊緣;
⑧分期建造房屋的分界面。
一般沉降縫寬度:二、三層房屋為5~8cm,四、五層房屋為8~12cm,六層以上
不小于12cm。沉降縫的構造如圖8.6.1所示。
控制相鄰建筑物的間距(查表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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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6.1軟弱地基相鄰建筑的間隔距離(m)
影響建筑物的預估平均沉降量
(cm)
被影響建筑物的長高比
2.0≤l/H
f
〈3.03.0≤l/H
f
〈5.0
7—152—33—6
16—253—66—9
26—406—99—12
〉409—12≥12
注:
1.表中l為房屋長度或沉降縫分隔的單元長度,m;H
f
為自基礎底面起算的房屋
高度,m。
2.當被影響建筑物的長高比為1.5
f
<2.0時,其間隔距離可適當減小。
調整建筑物某些標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根據預估沉降量,適當提高室內地坪和地下設施的標高;
②建筑物各部分(或設備之間)有聯系時,可將沉降較大者提高;
③在建筑物與設備間應留有足夠的凈空;
④當管道穿過建筑物時,應預留足夠尺寸的孔洞或采用柔性管道接頭。
b.結構措施
1.減輕建筑物自重。建筑物的自重在基底壓力中占有重要的比例。工業
建筑中約占50%,民用建筑中可高達60%~70%,因而減少沉降量常可以從
減輕建筑物自重著手:
①采用輕型材料;
②選用輕型結構;
③減輕基礎及其上回填土的重量。
2.設置圈梁和鋼筋混凝土構造柱。
3.減小或調整基礎底面的附加壓力。
4.設置連系梁(圖8.6.2)。
5.采用聯合基礎或連續基礎。
6.使用能適當不均勻沉降的結構
c.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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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持原狀結構,細的粘性土如淤泥和淤泥質土具有一定的結構強度,在
開挖基槽時,暫不挖到基底標高,保留20cm左右的原土,等基礎施工時在挖除,
如基槽底已擾動,可先鋪一層中粗砂,再鋪碎磚、片石塊不進行處理。
2.適當安排施工順序,先蓋重的、高的部分、后蓋輕的、低的部分;先主體建
筑,后附屬建筑等。
圖8.6.2
在實際工程中,由于地基軟弱,土層薄厚變化大,或在水平方向軟硬不一,
或建筑物荷載相差懸殊等原因,使地基產生過量的不均勻沉降,造成建筑物傾斜,
墻體、樓地面開裂的事故屢見不鮮。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減輕不均
勻沉降的危害,是很重要的一個問題。
消除或減輕不均勻沉降危害的途徑通常有:(1)采用樁基礎或其它深基礎;
(2)進行地基處理;(3)根據第4章介紹的地基、基礎與上部結構共同作用的
概念,采取建筑、結構與施工措施。有時(2)、(3)可以同時采用。本節主要
第(3)方面的內容。
3.6.1建筑措施
1.建筑物體型應力求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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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體型包括其平面與立面形狀及尺度。平面形狀復雜的建筑物,如“L”、
“┳”、“━”、“F”、“工”字形等,在縱橫單元交接處的基礎密集,地
基中附加應力相互重疊,導致該部分的沉降往往大于其他部位。尤其當一些支生
的“翼緣”尺度大時,建筑物整體性差,很容易因不均勻沉降引起建筑物墻體的
開裂。當建筑物的高低或荷載差異大時,也必然會加大地基的不均勻沉降。因此,
在具備發生較大不均勻沉降條件時,建筑物的體型應力求簡單。
圖3-28建筑物之間設置的連接體
當需要將建筑物設計成體型較復雜時,宜根據其平面、立面形狀、荷載差異
等情況,在適當部位用沉降縫將其劃分成若干剛度較好的獨立單元;或者將兩者
隔開一定距離,兩者之間采用能自由沉降的聯接體或簡支、懸挑結構相聯接,如
圖3-28所示。
2.控制建筑物的長高比及合理布置縱橫墻
當建筑物的長度與高度之比越大,整體剛度越差,抵抗彎曲變形的能力弱,
容易導致建筑物的開裂。相反,長高比小的建筑物,剛度大,調整不均勻變形的
能力就強。根據工程經驗,對于砌體承重的房屋,當予估沉降量大于120mm時,
對于三層和三層以上的房屋,其長高比宜小于等于2.5,當長高比控制在2.5~
3.0范圍內時,宜做到縱墻不轉折或少轉折,并應控制其內橫墻間距或增強基礎
剛度和強度;當予估沉降量小于或等于120mm時,長高比可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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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29沉降縫構造示意圖
合理布置縱橫墻,使內外墻貫通,減少墻體轉折和中斷的情況,是增強建筑
物剛度的重要措施。另外,門窗洞口或管道洞口如開設過大,就會削弱墻體剛度,
可在洞口周圈設置鋼筋混凝土邊框予以加強。
3.設置沉降縫
用沉降縫將建筑物由基礎到屋頂分割成若干個獨立單元,使分割成的每單元
體型簡單,長高比減小,從而提高建筑物的抗裂能力。建筑物的下列部位宜設置
沉降縫:
(1)建筑物平面的轉折處;
(2)建筑物高度或荷載差異處;
(3)長高比過大的砌體承重結構或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適當部位;
(4)地基土的壓縮性有顯著差異處;
(5)建筑結構或基礎類型不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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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期建造房屋的交界處。
沉降縫兩側的地基基礎設計和處理是一個難點。如地基土的壓縮性明顯不同
或土層變化處,單純設縫難以達到預期效果,往往結合地基處理進行設縫。縫兩
側基礎常通過改變基礎類型、交錯布置或采取基礎后退懸挑作法進行處理(圖
3-29)。另外,為避免沉降縫兩側單元相向傾斜擠壓,要求沉降縫有足夠的寬度,
可按表3-17確定。
建筑物沉降縫寬度表3-17
建筑物層數
沉降縫寬度(mm)
2~350~80
4~5
80~120
5層以上
≥120
4.控制相鄰建筑物基礎間的凈距
由于地基中附加應力的擴散作用,使距離近的相鄰建筑物間的沉降相互影
響。一般既有建筑物受相鄰新建筑物沉降的影響,對于同時建造的建筑物,則輕
(低)建筑物受影響較重(高)的建筑物嚴重。
為避免引起地基的不均勻沉降造成建筑物的傾斜或裂縫,應控制相鄰建筑物
基礎間的距離,見表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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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相鄰高聳結構或對傾斜要求嚴格的構筑物外墻間隔距離,應根據傾斜允許
值確定。
相鄰建筑物基礎間凈距表3-18
被影響建筑物的長高比
影響建筑物的預估平均沉降量s(mm)
70~1502~33~6
160~2503~66~9
260~4006~99~12
>4009~12≥12
注:1.表中L為建筑物長度或沉降縫分隔的單元長度(m);Hf為自基礎底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2.當被影響建筑的長高比為1.5<L/Hf<2.0時,其間隔凈距離可適當縮小。
.5.調整建筑物的標高
建筑物的沉降過大時,將會引起管道破損、雨水倒漏、設備運行受阻等情況,
影響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根據具體情況,可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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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內地坪和地下設施的標高,應根據預估沉降量適當提高;建筑物各
部分或設備之間有聯系時,可將沉降較大者的標高予以提高。
(2)建筑物與設備之間,應留有足夠的凈空。當建筑物有管道穿過時,應
預留足夠尺寸的孔洞,或采用柔性的管道接頭等。
3.6.2結構措施
1.減輕建筑物自重
通常建筑物自重在總荷載中所占比例很大,民用建筑約占60%~70%,工業建
筑約占40%~50%,為減輕建筑物自重,達到減小不均勻沉降的目的,在軟弱地
基上可采用下列一些措施。
(1)減少墻體重量。大力發展和應用輕質高強的墻體材料,嚴格控制使用
自重大,又耗農田的粘土磚,已是形勢所迫。
(2)選用輕型結構。如采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結構、輕鋼結構、輕型空間
結構等,屋面板可采用具有防水、隔熱保溫一體的輕質復合板。
(3)減少基礎和回填土的重量。如采用補償性基礎、可淺埋的配筋擴展基
礎,以及架空地板減少室內回填土厚度,都是有效措施。
2.增強建筑物的整體剛度和強度
如前所述,對于砌體承重結構房屋,可采取控制長高比以及合理布置縱橫墻
的措施,除此之外,還可采取如下措施:
(1)設置圈梁
當墻體撓曲時,布置在墻體中的圈梁猶如鋼筋混凝土梁內的受拉鋼筋,它主
要承受拉應力,可有效地防止砌體的開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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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梁截面、配筋以及平面布置等,可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要求進行。對于多
層房屋的基礎和頂層宜各設一道,其他可隔層設置;當地基軟弱,或建筑體型較
復雜,荷載差異較大時,可層層設置。對于單層工業廠房、倉庫可結合基礎梁、
聯系梁、過梁等酌情設置。
(2)加強基礎剛度
對于建筑體形復雜、荷載差異較大的框架結構,可采用加強基礎整體剛度的
方法,如采用箱基、樁基、厚度較大的筏基等,以抵抗地基的不均勻沉降。
3.減小或調整基底附加壓力
(1)設置地下室。采用補償性基礎設計方法,以挖除的土重抵消部分甚至
全部的建筑物重量,達到減小沉降的目的。
(2)調整基底尺寸。按地基承載力確定出基礎底面尺寸之后,應用沉降理
論和必要的計算,并結合設計經驗,調整基底尺寸,以控制不同荷載的基礎沉降
量接近。
4.選用非敏感性結構
排架結構或三鉸拱等結構,地基發生一定的不均勻沉降時,不會引起很大的
附加應力,因此可減輕不均勻沉降的危害。對于單層工業廠房、倉庫和某些公共
建筑,在情況許可時,可以選用對地基沉降不敏感的結構。
3.6.3施工措施
在工程建設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順序,注意某些施工方法,可減小或調整
部分不均勻沉降。
(1)合理安排施工順序。當建筑物各部分高度或荷載差異大時,應按先高
后低,先重后輕的順序進行施工;并注意高低部分相連接的合適時間,一般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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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沉降觀測資料確定。例如,北京五星級長城飯店,塔樓客房為18層,中心閣
樓22層,采用兩層箱形基礎;共享大廳為7層,采用獨立柱基。其施工順序為:
先蓋高重的客房主樓與閣樓,使地基沉降大部分已產生;后蓋輕低的大廳,有效
地縮小了兩者沉降差。
(2)注意施工方法:對于高靈敏度的軟粘土,基槽開挖施工中,需注意保
護持力層不被擾動,通常可在基底標高以上,保留20cm厚的原土層,待基礎施
工時再予以挖除,可避免基底超挖現象,擾動土的原狀結構。如發現坑底軟土被
擾動,可仔細挖除擾動部分,用砂、碎石壓實處理。另外需注意控制加荷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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