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長春市普通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
第一章總則
為促進我市基礎教育高標準高質量均衡發展,提高中小學校辦學
條件的現代化水平,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長春市經濟社會及教育發展
規劃,按照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長
春市普通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本《標準》是本市各級政府規劃、設置和管理普通山藥大棗 中小學校的重
要依據。《標準》規定的各項辦學條件標準是本市新建普通中小學校
應當執行的基本標準,改建、擴建項目參照執行。
《標準》有關場所建設及配置設施、設備的具體要求,由市教育
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和實施意見,并根據經濟社會以
及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和修訂。
要加強本區域內教育資源的統籌規劃,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種社會
資源,推進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注重資源共享,提高資源使用效益。
本市普通中小學校的建設除執行本《標準》外,應符合國家現行
有關建設標準和建筑設計規范的規定。
第二章中小學校園、校舍標準
一、學校網點布局、規模、選址與規劃設計標準
(一)學校網點布局
1、中小學校網點布局,應根據長春市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要求,
新區建設中,必須規劃建設義務教育學校。學校規劃布局應結合人口
密度與人口分布,尤其是學齡人口數量及其增減的發展趨勢,以及交
通、環境等因素綜合考慮,合理布點,使學校具有適宜規模和可持續
發展空間。新建住宅區內,要根據規劃的居住人口數量及實際人口出
生率,建設規模適宜的中小學校。長春市中小學校網點布局一般應符
合下列原則:(1)學生能就近走讀入學;(2)學校應具有較好的規
模效益和社會效益;(3)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2
2、學校服務半徑要根據學校規模、交通及學生居住條件、方便
學生就學等原則確定。中小學生不應跨越鐵路干線、高速公路及車流
量大、無立交設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學。
3、新建高中應獨立設置;有條件的地區可考慮九年制義務教育
學校的設置。
(二)學校規模
為保證學校教育質量、管理效率和辦學效益,一所學校的規模(班
級數量規模、每班學生人數規模、學校占地面積規模、校舍建筑面積
規模)應控制在一定范圍以內。凡符合本《標準》規定規模的學校為
“適宜規模學校”。新建或改建學校應以適宜規模為標準進行規劃建
設。
依據教育質量個人描述 和辦學效益相統一的原則,本市學校小學每班學生
人數不超過45人,初中和高中不超過50人。學校的適宜班級規模
見表2-1。
表2—1學校適宜班級規模
學校類型
適宜規模(班級數)班額(人/
班)
完全小學18班24班30班36班≤45
初級中學18班24班30班36班≤50
九年制學校18班27班36班45班
小學≤45
中學≤50
高級中學24班30班36班48班≤50
(注:完全中學適宜規模參見高級中學)
(三)校址選擇
1、新建的中小學校,校址應選在交通方便、地勢平坦開闊、空
氣清新、陽光充足、排水通暢、環境適宜、公用設施比較完善、遠離
污染源的地段。應避開高層建筑的陰影區、地震斷裂帶、山丘地區的
3
滑坡段、懸崖邊及崖底、河灣及泥石流地區、水壩泄洪區等不安全地
帶。架空高壓輸電線、高壓電纜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區。
2、學校選址應避免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精神污染源(如集貿市
場、公共娛樂場所、精神病醫院、太平間、公安看守所等);避免各
種生物污染源(如垃圾站、傳染病醫院、糞便貯存處等);避免電磁
波等物理污染源;避免工業生產和生活中所產生的化學污染源和危險
品庫;避免交通和工業噪聲的干擾等。
3、學校選址應注意學生上下學安全,盡量不安排在城市輕軌、
快速路和城市干道旁。
(四)校園規劃設計
1、校園的總體規劃設計應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
根據需要適當預留發展余地。教職工住宅應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統籌安
排,不應建在校園內。
2、校園規劃應功能齊全、分區明確,布局設計宜按教學、體育
運動、生活等不同功能進行分區,以達到布局合理,整體協調。有關
建筑用地、體育活動用地及綠化用地等,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3、校園規劃設計應當適應和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以
有利于學生和教師學習、工作、交往,確保師生安全為宗旨,最大限
度地提供較為寬裕的活動空間。
4、學校設施的規劃設計應當考慮學校資源向社會開放的需要,
為促進學校與社會資源共享創造條件。
5、校園內的主要交通道路應根據學校人流、車流、消防要求布
置。路線要通暢便捷,道路的高差處宜設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線井蓋,
應與路面標高一致。
6、室外水、電、氣、弱電系統等地下管線,應根據校園總體規
劃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規范要求在適當位置設置室外消防栓供
水接口。變配電系統應獨立設置,規劃設計用電負荷應當留有余量。
室外多種管線的敷設應用地下管溝暗設。室內的水、電、氣、弱電系
統等管線的設置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設計時應考慮管線設置一步
4
到位,避免事后增設管線對建筑的美觀和使用造成影響。弱電系統的
綜合布線應充分考慮到校園網絡、閉路電視、廣播音響、電話通訊、
防盜監控的需要。需設置空調的校舍,應預留空調室外機組位置,做
好立面處理,減少其對建筑立面效果的影響。
7、學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應設置人流集散廣場,應便于學生
就學,有利于人流迅速疏散,不宜緊靠城市主干道。校門外側應留有
緩沖地帶和設置警示標志。有條件的學校應考慮設置一定數量的機動
車臨時停車場。
8、旗桿、旗臺應設置在校園中心廣場或主要運動場區等顯要位
置。
9、校園應有圍墻,沿主要街道的圍墻宜有良好通透性。
二、學校用地標準
(一)校園占地面積確定的原則和依據
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及《長春市
中心城區中小學布局專項規劃》(長春市規劃局、長春市教育局編制)
用地標準來確定,并充分考慮長春市日照間距系數較大、同等情況下
容積率略低,以及長春市是國家園林城市、學校綠化率高等具體情況。
生均用地指標采用兩級控制標準,即基本指標和規劃指標。新建學校
用地應按本《標準》中的規劃指標進行配置;改建、擴建的學校可參
照本《標準》的指標進行配置,但不得低于基本指標的標準。
*縣鎮中小學建設參照該標準執行。
(二)校園占地面積指標
表2-2—表2-5為各類型學校占地指標的下限值。
*完全中學的用地指標參照高級中學指標。
表2-2完全小學生均占地面積及校園占地面積
學校
規模(班)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生均占地面
積(㎡/)
校園占地面
積(㎡)
生均占地
面積(㎡/)
校園占地
面積(㎡)
5
12150
24120
3200
36820
表2-3初級中學生均占地面積及校園占地面積
學校
規模
(班)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生均占地面積
(㎡/)
校園占地面積
(㎡)
生均占地面積
(㎡/)
校園占地面積
(㎡)
16200
2420
3500
36173
表2-4九年制學校生均占地面積及校園占地面積
學校
規模
(班)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生均占地面積
(㎡/)
校園占地面積
(㎡)
生均占地面積
(㎡/)
校園占地面積
(㎡)
1820
27250
36400
45750
表2-5高級中學生均占地面積及校園占地面積
學校
規模
(班)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生均占地面積
(㎡/)
校園占地面積
(㎡)
生均占地面積
(㎡/)
校園占地面積
(㎡)
24200
3000
36000
48174
6
(三)學校用地的具體要求
本《標準》根據不同學校規模確定了學校占地面積的下限值,滿
足了教學及附屬設施、體育場地、綠化用地的需求。另外,對其中的
體育場地、綠化用地等做以下具體規定:
1、田徑場地:獨立小學設置200米環行跑道,獨立初中(含九
年制學校)設置300米環行跑道,獨立高中(含完全中學)設置400
米環行跑道。
2、課間操場地:小學生:3平方米/生;
中學生:4平方米/生。
3、籃球(或排球)場地:每6班設一個。
4、校園綠化:
(1)、校園綠化覆蓋率達到校園面積的40%,形成環形綠化帶;
(2)、具備條件的學校要進行垂直綠化;
(3)、建立以喬(50%)、灌(30%)為主,地被植物為主要綠
地(20%),花卉配置為輔的節約型校園生態園林體系。
三、校舍建筑標準
(一)校舍建筑面積指標
校舍建筑標準依據《中小學建筑設計規范》(GBJ99—86)、《城
市普通中小學校舍建設標準》(建標[2002]102號)確定。
校舍建筑及附屬設施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的設計規范、建筑規
范、環保規范、安全規范等標準。同時應特別考慮到在緊急意外情況
出現時師生避險、疏散的需要。
設計和建設學校基礎設施,應充分考慮學校進行現代化教學所需
通訊、強弱電、燃氣、采暖、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學校各類設施應兼顧殘疾學生的使用和安全,實現無障礙的要
求。
生均建筑面積指標采用兩級控制標準,即基本指標和規劃指標。
新建學校建設應按本《標準》中的規劃指標進行配置;改建、擴建的
學校可參照本《標準》的指標進行配置,但不得低于基本指標的標準。
7
表2-6到表2-9為不同學校校舍建筑面積的下限值。建筑面積
中包括了教學、實驗、辦公、圖書、風雨操場(體育館)的功能,不
含學生宿舍、食堂和自行車存放面積。本指標未列完全中學面積指標,
完全中學面積指標參照高級中學指標執行。本《標準》中核算校舍建
筑面積時采用的平面利用系數為0.6(平面利用系數=使用面積/建筑
面積)
表2-6完全小學校舍建筑面積指標
學校
規模(班)
學生總
人數(人)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生均建筑面
積(㎡/)
校舍總建筑
面積(㎡)
生均建筑面
積(㎡/)
校舍總建筑
面積(㎡)
188108.367235.84698
2410807.985325.45832
3013507.297205.27020
36162
表2-7初級中學校舍建筑面積指標
學校
規模(班)
學生總
人數(人)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生均建筑面
積(㎡/)
校舍總建筑
面積(㎡)
生均建筑面
積(㎡/)
校舍總建筑
面積(㎡)
1890010.190907.16390
2412009.8117606.78040
3.49600
3618008.7156606.110980
表2-8九年制學校校舍建筑面積指標
學校
規模(班)
學生總
人數(人)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生均建筑面
積(㎡/)
校舍總建筑
面積(㎡)
生均建筑面
積(㎡/)
校舍總建筑
面積(㎡)
188409.378126.55460
2712607.999545.87308
8
3616808.0134405.69408
4521007.8163805.511550
表2-9高級中學校舍建筑面積指標
學校
規模(班)
學生總
人數(人)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生均建筑面
積(㎡/)
校舍總建筑
面積(㎡)
生均建筑面
積(㎡/)
校舍總建筑
面積(㎡)
2412.98280
3015009.2138006.69900
3618008.9160206.411520
4824008.6206406.114640
(二)教學用房的配置標準
1、完全小學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使用面積
(1)、普通教室。每班設1間,使用面積不小于61㎡。
(2)、專用教室。專用教室按下表設置,且使用面積不小于表
2-10中規定。
表2-10完全小學專用教室使用面積指標(單位:平方米)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18-24個班30-36個班18-24個班30-36個班
套數面積套數面積套數面積套數面積
自然教室71147
音樂教室96
美術教室11091109————
書法教室186186小眾香水品牌 ————
語言教室1109
計算機教室1109
勞動技術教室1109
9
(注:每套用房面積中包括輔助用房面積)
(3)、公共教學用房。公共教學用房按下表設置,且使用面積
不小于表2-11中規定。
表2-11完全小學公共教學用房使用面積指標(單位:平方米)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18
班
24
班
30
班
36
班
18班24班30班36班
多功能教室66
圖書室17
科技活動室36547272————
心理咨詢室18181818————
體育活動室(器材室)67(40)(61)(61)(61)
(注:各種用房面積中包括輔助用房面積)
2、初級中學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使用面積
(1)、普通教室。每班設1間,使用面積不小于67㎡。
(2)、專用教室。專用教室按下表設置,且使用面積不小于表
2-12中規定。
表2-12初級中學專用教室使用面積指標(單位:平方米)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18-24個班30-36個班18-24個班30-36個班
套
數
面積
套
數
面積
套
數
面積
套
數
面積
實
驗
室
物理11421-2142-28411421-2142-284
化學11421-2142-28411421-2142-284
生物21142
音樂教室6
美術教室11191119————
書法教室196196————
10
地理教室196196————
語言教室1-2119-2119
計算機教室91119
勞動技術教室91119
(注:每套用房面積中包括輔助用房面積)
(3)、公共教學用房。公共教學用房按下表設置,且使用面積不
小于表2-13中規定。
表2-13初級中學公共教學用房使用面積指標(單位:平方米)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18
班
24
班
30
班
36
班
18班24班30班36班
多功能教室33
圖書室261340420480
科技活動室54729090————
心理咨詢室18181818————
體育活動室(器材室)1340(63)(63)(63)(63)
(注:各種用房面積中包括輔助用房面積)
3、九年制學校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使用面積。
(1)、普通教室。每班設1間,小學教室使用面積不小于61㎡,
初中教室使用面積不小于67㎡。
(2)、專用教室。專用教室按下表設置,且使用面積不小于表
2-14中規定。
表2-14九年制學校專用教室使用面積指標(單位:平方米)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18-27個班36-45個班18-27個班36-45個班
套
數
面積套數面積套數面積套數面積
自然教室86
11
實
驗
室
物理21142
化學21142
生物21142
音樂教室21692-3169-2421961-296-169
美術教室11192215————
書法教室196196————
地理教室196196————
語言教室91119
計算機教室91119
勞動技術教室91119
(注:每套用房面積中包括輔助用房面積)
(3)、公共教學用房。公共教學用房按下表設置,且使用面積不
小于表2-15中規定。
表2-15九年制學校公共教學用房使用面積指標(單位:平方米)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18班27班36班45班18班27班36班45班
多功能教室33
圖書室2
科技活動室36547290————
心理咨詢室1帶和字的成語 8181818————
體育活動室(器
材室)
67(48)(48)(48)(48)
(注:各種用房面積中包括輔助用房面積)
4、高級中學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使用面積
(1)、普通教室。每班設1間,使用面積不小于67㎡。
(2)、專用教室。專用教室按下表設置,且使用面積不小于表
2-16中規定。
表2-16高級中學專用教室使用面積指標(單位:平方米)
12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24-30個班36-48個班24-30個班36-48個班
套數面積套數面積套數面積套數面積
實
驗
室
物理2284228422842284
化學2284228422842284
生物21142
音樂教室1961-296-169196196
美術教室11191119————
書法教室196196————
地理教室196196————
語言教室1-2119-2119
計算機教室91119
勞動技術教室91119
(注:每套用房面積中包括輔助用房面積)
(3)、公共教學用房。公共教學用房按下表設置,且使用面積
不小于表2-17中規定。
表2-17高級中學公共教學用房使用面積指標(單位:平方米)
規劃指標基本指標
24
班
30
班
36
班
48
班
24班30班36班48班
多功能教室22
圖書室3881468556645
科技活動室547290108————
心理咨詢室18181818————
體育活動室(器材
室)
1340(63)(63)(63)(63)
(注:各種用房面積中包括輔助用房面積)
(三)辦公用房的配置標準
13
學校應配置教學辦公用房和行政辦公用房。教學辦公室使用面
積不得小于4㎡/人。其他辦公用房和管理用房的配置可在辦公用房
面積內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安排。辦公用房的使用面積的基本指標和規
劃指標分別不小于下表2-18、2-19規定。
表2-18中小學校辦公用房哈姆雷特讀書筆記 使用面積基本指標(單位:平方米)
學校類別
規劃指標
18個
班
24個
班
27個
班
30個
班
36個
班
45個
班
48個
班
完全小學386476—552620——
初級中學534658—788918——
九年制學校459—599—741881—
高級中學—720—842978—1130
表2-18續中小學校辦公用房使用面積規劃指標(單位:平方米)
學校類別
基本指標
18個
班
24個
班
27個
班
30個
班
36個
班
45個
班
48個
班
完全小學314380—446515——
初級中學500586—692798——
九年制學校382—498—610726—
高級中學—672—770868—966
(四)生活服務用房的配置標準
生活服務用房包括學生宿舍、教職工單身宿舍、食堂、鍋爐房、
車庫等,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配置。
(五)校園校舍安全防范設施
1、新建學校的出入口、校內主要道路等人員聚集場所安裝監控
系統;財會室、實驗室、計算機室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庫
房等部位安裝紅外線報警器、制式防盜門、有條件的安裝監控系統,
14
技術防范設施符合國家、行業和省市有關部門標準。
2、學校必須在校門口設置外來人員接待室,有專人管理。
3、學校內各獨立建筑之間要符合防火要求,學校應設有消防車
通行的出入口。
第三章中小學裝備條件標準
一、常規裝備
(一)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范
執行國家教育部2006年發布的《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范》
(JY/T0385—2006)的標準。
(二)中小學各學科教學儀器配備標準
執行國家教育部最新發布的中小學各學科教學儀器配備標準。
(三)圖書配備標準
表3—1圖書資料及用房面積
項目
小學初中高中
農村城市農村城市農村城市
生均圖書冊數0
工具書6200
報刊(種)3
藏書室
標準藏書總量600/㎡
+15㎡
標準藏書總量500/㎡+15㎡
學生閱覽室
(㎡)
學生總數1/201.5㎡學生總數1/121.5㎡
教師閱覽室
(㎡)
教師總數1/32.1㎡教師總數2/52.1㎡
(四)常規實驗員配備
1、小學科學實驗員
要求:學歷大專以上
15
表3—2小學實驗員配備標準
科學教室/科學活動室2—4個平行班4—6個平行班6—8個平行班
實驗員數11—22—3
2、中學實驗員
要求:學歷本科以上
表3—3中學實驗員配備標準
4—8個平行班8—12個平行班12—16個平行班
初中高中初中高中初中高中
物理實驗員11—21—32—33—53—5
化學實驗員11—21—22—32—33—5
生物實驗員11—21—32—32—33—5
二、現代教育技術裝備
(一)現代教育技術教室設置
1、小學
名稱
2個~4個4個~6個6個~8個
平行班平行班平行班
配備數量配備數量配備數量
基本選配基本選配基本選配
互聯網接入系統111
計算機網絡教室11~22~3
計算機資料及工作室111
軟件制作室111
語言教室112
電子備課室1111
多媒體班級教室2~44~66~8
綜合電教室11~22~3
校園網絡管理中心111
校園閉路電視系統111
校園廣播系統111
*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系統111
2、初級中學
名稱
2個~4個8個~12個16個
平行班平行班平行班
配備數量配備數量配備數量
16
基本選配基本選配基本選配
互聯網接入系統111
計算機網絡教室12~3
≥3
個
計算機資料及工作室111
軟件制作室111
語言教室123
電子備課室111
多媒體班級教室1~24~68
綜合電教室12~3
≥3
個
校園網絡管理中心111
校園閉路電視系統111
校園廣播系統111
*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系統111
3、高級中學
名稱
4個~8個8個~12個16個
平行班平行班平行班
配備數量配備數量配備數量
基本選配基本選配基本選配
互聯網接入系統111
計算機網絡教室1~22~3≥3
計算機資料及工作室111
軟件制作室111
語言教室1~223
電子備課室12~31
多媒體班級教室1/61/61/6
綜合電教室1~22~3≥3
校園網絡管理系統111
校園閉路電視系統111
校園廣播系統111
4、裝備要求:
(1)小學、初級中學少于2個平行班的按“2~4個平行班”標
準配備,高級中學少于4個平行班的按“4~8個平行班”標準配備。
(2)學校功能室的數量各校可根據情況適當增加。
(3)互聯網接入系統,學校接入互聯網速率不低于512Kb/s。
條件好的學校應以2Mb/s以上速率光纖接入互聯網。因為線路原因
不具備寬帶接入互聯網的學校,至少應能撥號接入互聯網。
17
(4)計算機網絡教室,生均面積不小于1.91平方米,所有計算
機形成網絡平臺,應至少保證開展教學活動時,每名學生都能獨立使
用可以正常教學應用的計算機。
(5)“計算機資料及工作室”與“軟件制作室”可合并設置。
(6)網絡環境下學生用計算機數量應保證滿足教學班整班需
求。學校若沒有電子備課室,每個教研組應至少配備一臺聯網計算機,
條件好的學校應為飛蠅釣法 每名教師配備計算機一臺。
(7)根據學校規模,建有相應數量的語音教室,以適應語音教
學的需要。中學必配,小學可根據開課選配。語音教室可選用與計算
機教室合一的數字語音教室,但不能影響信息技術課的正常教學。
(8)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系統,只限要求于農村中小學校,
目前我市農村中小學普通普及率為100%,各項規定參照國家相關標
準。
(9)每間功能室均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消防要求,并有相應的防
塵、防盜等設備與設施。
第四章中小學校公用經費標準
表4-1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和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標準
公用經費每個學生應占有(元/生、年)
基本標準
其中:預算內生均公用
經費標準
類別城市縣鎮農村城市縣鎮農村
高中
初中440-600360-420320-360120-200100-18080-160
小學340-400280-340240-300100-18080-16060-140
本標準依據吉教聯字[2005]30號(吉林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
革委員會、省財政廳)文件執行。如果上級有新調整的文件和政策,
以上級文件調整標準為準。
第五章教職工隊伍配置標準
18
一、師資配備標準
(一)普通中小學編制核定方法
普通中小學教職工的編制核定辦法嚴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
公廳關于轉發吉林省普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核定深化改革的實施意
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04]65號)要求核定。如果上級有新調整的文
件和政策,按照新文件執行。
(二)教師資格要求
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在崗教師均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三)學歷要求
1.普通高中教師
新補充的高中教師必須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城區高中教師具有大
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達到100%,縣(市)區高中教師具有大學本科
及以上學歷的達到95%以上,其他學校高中教師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
學歷的達到80%;具有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的,省示范高中教師中
占15%以上,其他學校高中教師不少于5%。
高中教師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達到85%。到2015年,
高中教師大學本科學歷達標率100%,城市和縣城學校均有一定數量
的高中教師具有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
2.初中教師
新補充的初中教師必須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城市和縣城學校初中
教師大學專科學歷達標率100%,其他學校初中教師大學專科學歷達
標率98%;具有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市區學校達70%,其他學
校50%。
初中教師大學專科達標率100%。到2015年,初中教師全部達到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小學教師
新補充的小學教師必須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城區新補充的小學教
師基本達到大學本科學歷。城市和縣城小學教師中師以上學歷達標率
100%,具有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的,市內學校達80%,其他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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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小學教師合格學歷達標率100%。到2015年,小學教師全部達到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二、學校內設機構和干部配置
普通中小學校內設機構和干部配置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轉發吉林省普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核定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的
通知》(吉政辦發[2004]65號)精神進行設置和配備。如果上級有新調
整的文件和政策,按照新文件執行。
第六章附則
基礎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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