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公用房是指企業、事業、機關、團體、學校、醫院等單位
的辦公用房屋,有哪些關于辦公用房的管理規定呢下面給大家介
紹關于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保障
黨政機關正常運轉,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
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
〔2022〕17號、《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發改投資〔2022〕
267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
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上述機關派出機構,各
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
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是指由財政性資金出資
形成或其他渠道出資形成并在法律上可以確認屬于國有資產的辦
1
公用房及其相應土地,包括基本辦公用房辦公室用房、服務用房、
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及其相應土地。
第四條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是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主管部門,
負責建立健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并遵循統一規劃建設、
統一權屬登記、統一調配使用、統一大中修專項維修、統一物業
管理的原則,集中統一管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
第二章權屬管理
第五條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行使辦公用房的產權人及其相應土
地使用權人的職能,統一申報辦理并持有黨政機關房屋和土地的
《房地產權證》,建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檔案數據庫。黨政機關
與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簽訂辦公用房使用協議,履行使用申報登記
手續,享有辦公用房使用權,在核定的辦公用房使用面積范圍內
自主安排、合理使用。
土地房屋權屬登記部門不得將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土地房屋權
屬登記在辦公用房使用單位名下;權屬已登記在使用單位名下的辦
公用房及其相應土地應按規定轉移登記在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名下。
國家對業務用房權屬管理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需要進行
2
權屬登記的,經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核準后辦理特殊業務用房房屋
所有權及相應土地使用權登記。
第六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處置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按程序報
財政部門審批后,統一辦理相關手續,處置收入上繳財政,實行
“收支兩條線”管理。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單位不得擅自處置。
第三章建設管理
第七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應當從嚴控制、嚴格管理。嚴
格按照重慶市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在黨中央和國務
院明確規定的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限期內,一律不得以任
何形式和理由新建辦公用房。
第八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根據城
市總體規劃和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現狀、使用需求,按照合理布局、
相對集中原則,統籌安排建設計劃。發展改革、財政部門進行綜
合平衡并報本級政府批準后,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第九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應遵循樸素、實用、安全、
節能原則,嚴格執行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單位綜合造價標準和公
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規劃。
3
第十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翻建、
改建、購置、置換應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
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由辦公用房使用單位依據相
關規定向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
根據申請單位人員編制、辦公用房使用現狀及需求,統籌調度平
衡其他存量可用辦公用房后,對確需建設的辦公用房項目,由機
關事務主管部門按基本建設程序向發展改革部門申報。
三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后,報本級政府審批,本
級政府審批后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投資,統一由政府預算
建設資金安排,不得使用銀行貸款,不得開展任何形式集資或者
攤派,不得向其他單位借款,不得讓施工單位墊資。土地收益和
資產轉讓收益等其他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直接用
于辦公用房建設。投資概算中的單位自籌資金需明確具體項目使
用管理
4
第十二條機關事務主管部門依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
準》及相關規定,按照黨政機關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業務工作
需求,核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面積。黨政機關機構調整包括新設、
撤銷、合并、拆分等須重新核定辦公用房面積。
第十三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均納入統一調配管理范圍。新建、
調整辦公用房的單位,應當按照“建新交舊”、“調新交舊”原
則,在搬入新建或調整辦公用房的同時,將原辦公用房騰退移交
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統一調劑使用。各單位超標準面積部分的辦公
用房,或因機構撤銷、合并、遷移等原因騰退的辦公用房,應當
移交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統一調配使用。
第十四條黨政機關因機構增設、職能調整或辦公用房面積未
達到標準面積且辦公條件確實困難的,優先從現有辦公用房存量
中調劑解決;通過調劑無法解決確需租房的,須經機關事務主管部
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報本級政府批準后辦理。黨政機關不得以租
用過渡性用房名義變相購建使用辦公用房,不得以變相補償方式
租用由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提供的辦公用房。
5
第十五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嚴禁出租、出借。在本辦法出臺
前黨政機關已出租借且租賃合同已到期的辦公用房,由使用單位
收回移交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租賃合同未到期的辦公用房,租金收
入應當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租金上繳財政,辦公用房由機
關事務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到期后不得續租借,由使用單位收回,
及時移交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統一調配。已出租借未簽訂合同的辦
公用房,由使用單位收回移交機關事務主管部門。
黨政機關不得以互換、變相買賣、轉讓下屬單位、轉租或者
其他方式轉讓辦公用房使用權。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在立項批復中明確和機關辦公用
房一并建設的,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
要求,對其占用的機關辦公用房分類處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占
用的機關辦公用房按標準核定后繼續使用,超標部分應當予以騰
退;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占用的機關辦公用房原則上應當予以清理騰
退,確有困難的,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統一調整安排或實行過渡
性有償使用;其他事業單位應當將占用的機關辦公用房及時清理騰
退。
6
黨政機關所屬企業占用的機關辦公用房應當予以騰退,確實
難以騰退的,經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批準后可繼續租用或按規定程
序完善手續后轉為企業國有資本金。企業已自建或購置辦公用房
的,應當將占用的機關辦公用房及時騰退。
黨政機關主管的行業協會及分支機構分會、專業委員會等占
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應當按照清理規范行業協會辦公用房的
有關規定予以清理整改。
第十七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及其相應土地實行用途管制,未
經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核準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應當恢復原使用
功能。辦公用房與業務用房相互轉換用途的,須報機關事務主管
部門核準。
第十八條黨政機關應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加強
辦公用房安全使用管理,自覺維護辦公用房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維修管理
第十九條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黨政機關辦公
用房維修改造標準和工程消耗量定額,統籌協調黨政機關辦公用
房大中修專項維修改造工作。黨政機關根據本單位辦公用房的實
7
際情況編制辦公用房大中修專項維修改造計劃,報機關事務主管
部門審批。涉及房屋安全應急維修維護的,按辦公用房維修相關
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對黨政機關報送的維修改造申請
計劃進行審查后,統一編報維修改造項目計劃向財政部門申請專
項預算;需立項的維修改造項目按單個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由機關
事務主管部門向發展改革部門申報立項,經批準后納入財政年度
預算安排。凡未編報維修改造項目計劃、未經立項審批的維修改
造項目,一律不得安排預算、不得實施維修改造。
黨政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財政資金用于包括培訓中心在
內的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設施或場所的維修
改造。
第二十一條納入財政預算安排的大中修專項維修改造項目,
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統籌組織實施。辦公用房日常維修養護由使
用單位負責,經費納入使用單位年度預算安排,使用單位自行組
織實施。
8
第二十二條維修改造項目應以消除安全隱患、恢復完善使用
功能、降低能源資源消耗為重點,堅持量力而行、經濟適用的原
則,嚴格控制裝修標準,不得變相進行改擴建或豪華裝修。
第二十三條辦公用房大中修專項性維修改造工程應按相關規
定實行招投標,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工程的
全程監控。
第六章物業管理
第二十四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物業服務實行統一管理。機關
事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和完善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
和收費標準等相關制度。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使用和維護應當嚴
格執行物業服務標準。
第二十五條黨政機關應當結合機關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通
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推進辦公用房物業服務管理規范化、
標準化、專業化。
第二十六條黨政機關購買社會物業服務應當按照政府采購規
定,采取公開招投標方式進行。特殊用房或者涉及安全保密等不
9
宜實行社會化服務的單位,經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核準后由使用單
位自行管理。
第七章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監督檢查工作在黨委、政府統
一領導下開展,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會同紀檢監察、審計、發展改
革、財政、國土、建設等部門不定期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相關情
況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對整改不及時或整改不達標的單位予以通報并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二十八條辦公用房使用單位、辦公用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
人員在辦公用房管理使用過程中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國有資產
損失或發生違紀違規問題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紀查處,涉
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開展辦公
用房及土地使用情況的普查工作,更新、完善辦公用房檔案數據
庫。重點清理辦公用房及土地施質量、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
出租出借辦公用房、企事業單位占用行政機關辦公用房、領導干
部辦公用房等情況。
10
各級黨政機關定期將年度辦公用房管理使用情況表報送本級
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備案。各區縣自治縣黨政機關年度辦公用房管
理使用情況表由各區縣自治縣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報送市機關事務
局備案。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市機關事務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1

本文發布于:2023-05-22 21:40:5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8476285849503.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辦公用房管理規定.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辦公用房管理規定.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