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氏盤銘文通解
長 篇 金 文 解 讀 系 列 之 六
散氏盤銘文通解
毛 節 新 著
目 錄
前言 ………………………………… 1
一、概述……………………………… 1
二、釋文 ……………………………… 2
三、注釋 ……………………………… 3
四、譯文 ……………………………… 7
五、簡說 ……………………………… 8
(一)散氏盤銘文內容 ……………… 8
(二)散氏盤的地理術語 ………… 9
(三)散氏盤地界研究 …………… 9
(四)散氏盤中的人物 …………… 13
(五)散氏盤中的公田 …………… 13
(六)散氏盤的年代 ……………… 14
六、散氏盤銘文辨臨 ……………… 15
后記 ………………………………… 33
參考文獻 …………………………… 33
前言
在中國古代文獻的浩瀚海洋中,最遠最深的是金文文獻。它們記
載著中國人最早的思想、文化和史實。其言其文,至今還未被人們完
全知曉。它們被古代中國人鑄在青銅器上,要后代子子孫孫永遠銘記。
青銅器銘文完整、真實、可靠,未經后人修改,保存了中國人思想文
化起源時的社會、經濟、技術、軍事、文化、民族、自然等諸多信息,
是我們了解中華文化源頭的重要文獻。
筆者長期研讀金文,注讀了多篇長篇金文。長篇金文指出現在西
周、春秋、戰國時代三百字以上的文獻,多是記錄社會政治、經濟、
軍事、法律、人文思想等的重要文獻。散氏盤這個長篇,是記錄西周
中期社會、土地、法律的重要文獻。
一、概述
散氏盤, 又稱夨人盤,傳清乾隆初年于陜西鳳翔出土。散氏盤高
20.6厘米,上口徑54.6厘米,底徑41.4厘米,深9.8厘米,重
21.31公斤。圓形,淺腹,雙附耳,高圈足。腹飾夔紋,足飾變形饕
餮紋和竊曲紋。盤腹內鑄有銘文19行357字。散氏盤現藏臺北故宮博
物院。
散氏盤銘文錄自《集成》10176。
二、釋文
三、注釋
四、譯文
因為夨侵害散的城邑,于是夨給散賠付劃田。
從眉邑的瀗地從水上往南走,至于大湖筑一邊界;再徒步走沿邊
界的柳樹筑二條地界;往回從水上走到瀗地,上坡走經雩邑到高平地
帶,往西到播城筑植楮木地界;接著在芻邑、逑邑的相鄰處筑地界;
接著在芻邑、曶邑的相鄰處筑地界;向上走進入芻邑登上廠池,沿著
山崗的、陵、剛三個地點筑地界;筑地界于單邑之道;筑地界于原邑
之道;筑地界于周邑之道以東,筑地界于韓邑東疆;前行右轉筑地界
于眉邑之道;往南筑地界于邑、逑邑之道;往西到達鴻邑的墓地,即
眉邑、井邑的公田。
從桹木道左邊到達井邑筑地界,桹木道往東筑一地界;轉回來桹
木道往西筑一地界;向高處走沿山岡筑三條地界;向下走往南,筑地界
于同邑之道;向上走到州岡,登上樹地;往下坡以棫樹筑二地界。
夨人派有司履步測量其田:有司鮮且、有司微武父、有司西宮襄、
豆人虞丂、豆人錄貞、師氏右、師氏眚、師氏小、門人繇、原人虞艿、
淮司工虎、淮司工孛、淮司工、豐父、鴻人有司刑丂,總共十五人;
確定審察接收田地的人:司徒屰夤、司馬單、司馬人、司工君、宰德
父;聽命散的兒子實地勘查田地的人:戎微父、校父、襄之有司、州
就、攸從鬲;總共散邦國有司官員十人。
在周王九月,時辰在乙卯之日,夨使鮮且、旅作誓約。鮮且、旅
說:我一定交付給散氏農具,如有差錯,結果我讓散氏心傷,則損失
一千鍰罰一千鍰,放逐之。鮮且、旅就履行了誓約。夨又使西宮襄、
武父作誓約,西宮襄、武父說:我一定交付給散氏低地田和高地田,
我有差錯變卦,損失一千鍰罰一千鍰。西宮襄、武父履行了誓約。夨
方向散方交圖。夨王在豆新宮東廷,將契約的左半由史正、中農執掌。
五、簡說
(一)散氏盤銘文內容
記述夨人因過錯賠付散氏田地及田器,詳述所給田地的范圍和所
筑地界、公田范圍及地界;記錄了雙方勘定、見證、交付的官員;記
錄了夨方履約官員的姓名和違約責任;記錄了履約的地點和上級備案
官員。
⑴第一部分是引言,說事由。
⑵第二部分講勘定筑地界,劃定交付土田范圍。
⑶第三部分講交付土田的劃界。夨人派出十五人,是劃出田一方,
有劃出土地之邑人參加,人數較多。散人派出十人,是接收方,分二
組,一組由散的三有司官員司徒、司馬、司工五人組成,履行審察夨
給出的田地圖和文本;另一組由散的兒子負責實地勘查所劃田地,由
戎微父、校父、有司、州就、攸從鬲五人實地勘查接收。
⑷第四部分講履約。田器由鮮且、旅出;土地由西宮襄、武父出。
寫了誓約并都得到履行。誓約還到史正、仲農處備案。
(二)散氏盤的地理術語
1、涉、陟、、登、降。陳夢家釋:涉,從水上走為涉;陟,登高
平或高岡為陟,《說文》“陟,登也”;,通徂,履平地為徂,《說
文》“徂,往也”;登,升于丘陵為登,《爾雅·釋詁》“登,升也”;
降,走下坡,《說文》“降,下也。”
2、、、陵、剛。高地分、、陵、剛四級,最低,剛最高。陳夢家
釋:,辨“柝”,說“與棫皆為封樹”;,《爾雅·釋丘》“如畝如丘,
如陵陵丘”,陵岡相次,或畝丘;陵,《爾雅·釋地》:“大阜曰陵”;
剛,通岡,《爾雅·釋地》:“山脊,岡”,《廣雅·釋地》“岡,阪
也。”
(三)散氏盤地界研究
(見附篇)
(四)散氏盤中人物
1、散伯,散國邦君,其妻名“夨姬”,散氏盤記“夨侵害散的城
邑,于是向散賠付劃田。”厲王器散伯作夨姬簋(《集成》03777)
祭過世之妻“夨姬”,散伯匜(《集成》10193)“散伯作夨姬寶
匜”,都說明散、夨兩家還是聯姻關系。
2、夨人、夨王,夨國邦君,其妻名鄭姜,作有夨王簋蓋(《集成》
03871),銘“夨王作鄭姜奠簋,子子孫孫其萬年永寶用。”
3、攸從鬲,即就是鬲攸比鼎〈《集成》02818)中的“鬲攸比”,
散氏盤把“比”寫作“從”。鬲攸比是鬲、攸、比三個部族兼并的名
字。西周金文有鬲、攸、比、鬲比、鬲攸為名的作器,反映了西周中
晚期部族兼并、土地兼并的情況,如鬲叔興父盨、叔攸作旅鼎、比鼎、
鬲比盨、攸鬲盨、鬲、攸、比皆是其封邑。鬲比盨記,周王劃撥田產
于鬲比,說明鬲比是管理農業的地主。鬲攸比鼎說,鬲比與攸衛牧打
官司,經史南和虢叔旅判決,鬲比勝訴,使“攸邑服從于鬲邑”,鬲
比改名為“鬲攸比”,言自己亦是攸邑之主。散氏盤中“攸從鬲”,
“攸邑”已經被“鬲”兼并。鬲、攸、比之器及讀解,參見本號另發
之文。
4、鴻(),在散氏盤中是地名,鴻邑之主為“鴻叔”,厲王時人,
鴻叔鼎(《集成》02615)、鴻叔簋(《集成》02615)中,記鴻叔
隨王南征楚荊,是周邦功臣。參見本號附文:厲王時散伯器、鴻叔器。
(五)散氏盤中的公田
西周實行井田制的土地制度,將土地劃作“井”字形,故名。
《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
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后敢治私事。”按銘文表述的意思作散
盤地界圖,各邑似乎都接近方塊,有“井田制”的存在。所敘述土地,
前一塊地包括后一塊,本文認為后一田是“公田”。當夨人將一大塊
土田交于散人后,按西周法律規定出其中的公田。公田所收,上繳于
周王室。
散盤劃地之前,存在一塊公田,即“眉井邑田”,應是眉邑和井
邑連在一起的公田。夨人賠地,需要在新劃地中再規定一塊公田,筑
“封”為界,故夨、散兩方請那么多高官見證整個劃田,并將誓約備
案周王室。
(六)散氏盤的年代
散氏盤同鬲比盨、鬲攸比鼎、攸鬲盨、鴻叔鼎等,皆西周厲王時
器。鬲比盨為“王廿又五年”、鬲攸比鼎為王“卅又一年”,厲王在
位37年,故散氏盤為厲王晚期器。
六、散氏盤銘文辨臨
(全篇另發)
后 記
作者研讀金文從殷商至西周、春秋、戰國千余章,每讀一文皆作
注釋、譯文、臨書,附錄文后,散氏盤即是其一。散氏盤銘文,目前
僅有注釋而無通解,許多字解釋還存分歧。西周文獻,時代遙遠,只
能逐漸加深理解。本書對散氏盤銘文解讀,還在學習和探索的過程中,
學力有限,所述難免偏頗,僅供參考。
作者
二〇〇六年七月初稿于陽光園
二〇〇八年七月再稿于濱文苑
參考文獻
[1]羅振玉:《三代吉金文存》,中華書局,1983年12月。
[2]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夨人盤》
[3]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中華書局,2004年4月。
[4]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中華書局,1997年12月。
[5]王輝:《商周金文》,文物出版社,200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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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金文解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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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眾號內容:
1、商周時代金文解讀、臨摹。
2、金文疑難字的考釋、思辨、探討;
3、探索文字起源時期的面貌;
4、總結金文從商代早期到西周、春秋戰國時期的演化規律;
5、對金文書法的用字、寫法、規范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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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3-05-28 00:02:0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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