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聲聲慢趙佶翻譯及其賞析
聲聲慢是宋朝皇帝趙佶所寫的一首詩。大家是否有學習過的呢。聲聲慢趙佶翻譯及其賞析,我們來看看下文。
聲聲慢(梅)
宋代:趙佶
欺寒沖暖,占早爭春,江梅已破南枝。向晚陰凝,偏宜映月臨池。天然瑩肌秀骨,笑等閑、桃李芳菲。勞夢想,似玉人羞懶,弄粉妝遲。
長記行歌聲斷,猶堪恨,無情塞管頻吹。寄遠丁寧,折贈隴首相思。前村夜來雪里,殢東君、須索饒伊。爛漫也,算百花、猶自未知。
趙佶
宋徽宗,名趙佶(公元1082年5月初5~1135年6月4日),神宗11子,哲宗弟,是宋朝第八位皇帝。趙佶先后被封為遂寧王、端王。哲宗于公元1100年正月病死時無子,向皇后于同月
立他為帝。第二年改年號為“建中靖國”。宋徽宗在位25年(1100年2月23日—1126年1月18日),國亡被俘受折磨而死,終年54歲,葬于永佑陵(今浙江省紹興縣東南35里處)。 他自創一種書法字體被后人稱之為“瘦金書”。
介紹
宋徽宗趙佶(1082.05.05-1135.06.05),宋神宗第十一子、宋哲宗之弟,宋朝第八位皇帝。先后被封為遂寧王、端王。哲宗于公元1100年正月病逝時無子,向太后于同月立他為帝。第二年改年號為"建中靖國"。
宋徽宗即位之后啟用新法,在位初期頗有明君之氣,后經蔡京等大臣的誘導,政治情形一落千丈,后來金軍兵臨城下,受李綱之言,匆匆禪讓給太子趙桓,在位25年(1100年2月23日-1126年1月18日),國亡被俘受折磨而死,終年54歲,葬于都城紹興永佑陵(今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東南35里處)。
他自創一種書法字體被后人稱之為"瘦金體",他熱愛畫花鳥畫自成"院體"。是古代少有的藝術天才與全才。被后世評為"宋徽宗諸事皆能,獨不能為君耳!編寫《宋史》的史官,也感
慨地說如果當初章惇的意見被采納,北宋也許是另一種結局。并還說如"宋不立徽宗,金雖強,何釁以伐宋哉"。
人物生平
早期經歷
趙佶生于元豐五年(1082)十月十日,自幼養尊處優,逐漸養成了輕佻浪蕩的性格。據說在他降生之前,其父神宗曾到秘書省觀看收藏的南唐后主李煜的畫像,"見其人物儼雅,再三嘆訝",隨后就生下了徽宗,"生時夢李主來謁,所以文采風流,過李主百倍"。這種李煜托生的傳說固然不足為信,但在趙佶身上,的確有李煜的影子。徽宗自幼愛好筆墨、丹青、騎馬、射箭、蹴鞠,對奇花異石、飛禽走獸有著濃厚的興趣,尤其在書法繪畫方面,更是表現出非凡的天賦。
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年僅25歲的宋哲宗病死,宰相章惇主張依禮、律,當立哲宗同母弟簡王趙似,否則當立長弟申王趙佖,但向太后(神宗皇后)以自己無子,神宗諸子皆庶子,排除患有目疾的趙佖后,主張立哲宗次弟端王趙佶,章惇指出趙佶"輕佻不可以君天下
", 并以宋神宗語駁斥反對派:"先帝嘗言:端王有福壽,且仁孝,當立。" 但向太后在曾布、蔡卞、許將等執政的支持下,立趙佶為帝。趙佶即位的第二年,向太后去世,改年號為"建中靖國"。這是趙佶統治政權的開始,在位共二十五年。
腐朽統治
徽宗即位后,向太后"權同處分軍國事"。
太后在神宗時即是守舊派,當政后隨即任命守舊派、韓琦長子韓忠彥為執政,不久又升任右相,左相章惇、執政蔡卞等相繼受攻擊,蔡卞首先被貶任知府;同時恢復被貶逐的守舊派官員的名位,守舊派官員接著相繼上臺。當年七月,向太后還政后不久,反對立徽宗為帝的左相章惇被罷相,韓忠彥升任左相,曾布升任右相。當時守舊派與變法派的斗爭日趨激化,也有官員認為元佑、紹圣均有失誤,應該消除偏見,調和矛盾。于是改次年為建中靖國,以示"本中和而立政","昭示朕志,永綏斯民"。 但是新舊黨爭不僅沒有停止而是愈演愈烈。建中靖國元年(1101)十一月,鄧洵武首創徽宗應紹述神宗之說,攻擊左相韓忠彥并推薦蔡京為相,得到執政溫益的支持,為徽宗所采納,首先于同月末決定改明年為崇寧元年,明確宣示放棄調和政策,改為崇法熙寧變法。
蔡京是個政治投機者,王安石變法時擁護變法改革,元佑初又附和司馬光積極推翻新法,紹圣初又積極附和新法,徽宗即位后不久受守舊派
攻擊而被奪職提舉宮觀閑居杭州(今屬浙江),結交赴杭收集書畫的宦官童貫,蔡京以擅長書法逐漸受到可以稱之為畫家、書法家的宋徽宗的賞識,鄧洵武、溫益知道徽宗必將重用蔡京,在進呈紹述新法意見時都力薦蔡京,認為徽宗"必欲繼志述事,非用蔡京不可"。
崇寧元年(1102年)五月,左相韓忠彥首先被貶任知府,蔡京升任執政。隨后右相曾布也被貶任知州,蔡京升任右相,不久又升為左相,獨相達三年之久。其后雖曾二次罷相,但又復相或以太師控制朝政,位在首相(徽宗改左仆射為太宰作首相,右仆射改稱少宰為次相)之上。徽宗末年,致仕已多年的蔡京還以太師領三省事掌握朝政。徽宗時期始終是蔡京及其黨羽的天下,他們打著紹述神宗改革的旗號,作為排斥異己打擊反對者的幌子。
蔡京等打著紹述新法的旗號,無惡不作,賄賂公行,賣官鬻爵,"三千索("索"意與貫同),直秘閣;五百貫,擢通判"。 巧立名目,增稅加賦,搜刮民財。又如征收所謂經制錢,是"取量添酒錢及增一分稅錢,頭子、賣契等錢,斂之于細,而積之甚眾"[2] 。苛捐雜稅,積累了大量財富,"今泉幣所積贏五千萬","于是鑄九鼎,建明堂,修方澤,立道觀",[3] 大興
土木,不僅在宮城之北建筑稍小于宮城的延福宮和規模更大的艮岳,還乘機利用搜刮的民財大修各自的豪華宅第。為了阻止其他官員的議論,詔書也不依中書省草擬、門下省復核、上奏后頒行的正規途徑,而是請徽宗親書后即頒行,稱為"御筆手詔",甚至請宦官楊球代書,號稱"書楊",以達到他們任意胡作非為的目的。
徽宗初年,宦官楊戩先設"稻田務",開始在汝州(今屬河南)立法,可以種稻的田土,收索民戶田契,輾轉追尋,直至無契可證,將超出原始田契的土地稱為公田,種植戶即作為佃戶,須交納公田錢,繼而推廣至黃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彌漫數百里的梁山濼(泊),是濟州(今山東巨野)、鄆州(今東平)數縣沿湖漁民賴以生存之所,也被按船只強行收取賦稅,逃稅者按盜匪處罪。在李彥及其黨羽的摧殘之下,北方也是民不聊生,小規模起義不斷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