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關于報告會、
講座和論壇管理的暫行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校舉辦報告會、講座、論壇的管理,根據中宣部、教育部及自治區高校工委、自治區教育廳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各單位(部門)組織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等,必須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強化管理,確保堅持正確的政治導向,使其成為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弘揚社會正氣、促進學術繁榮的陣地。不得為違反四項基本原則、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錯誤觀點提供講臺和傳播渠道。
二、各單位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實行分級分類歸口管理,堅持“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申報、審批備案制度。
①面向全校師生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須經主管校領導同意并報黨委宣傳部備案后方可舉行;其中涉及到學術方面的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等,須經科研處同意,再報黨委宣傳部審批后方可舉行。
②面向各單位師生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須經各單位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同意,再報黨委宣傳部審批后方可舉行。
③學生組織(學生會、學生社團等)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須經校團委同意,再報黨委宣傳部審批后方可舉行。
④有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學者參加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會議、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須同時經外事辦公室或港澳臺辦公室同意,再報黨委宣傳部審批后方可舉行。
三、舉辦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主辦者要如實填寫《xxx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審批表》(見附件),報請相關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一律不得舉辦。主辦單位和主管單位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加強管理,規范程序,嚴格把關。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原則上應提前2個工作日、大型報告會等提前5個工作日申請。
四、邀請境外人員擔任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報告人,主辦者須報學校辦公室同意后,報黨委宣傳部審批,并由學校辦公室報請省級相關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不得向境外人員發出正式邀請。
五、我校師生應邀到校外擔任形勢報告會和哲學社會科學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報告人,必須經過所在單位(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批準。各單位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對獲批的報告人要提出明確的政治紀律要求。凡未經學校批準,我校師生在校外作此類報告、講座等,其所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我校師生作為此類報告、講座報告人,都要對自己的報告內容等負學術、政治和法律責任。
六、主辦者必須對擬邀請報告人的思想政治傾向和報告主要內容進行了解和把關,如有必要,要事先征得擬邀請報告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如發現報告內容有政治性錯誤觀點,必須要求報告人對內容做出修改,如報告人不愿修改,不得邀請;在報告時如發現報告人的報告內容有政治性錯誤觀點,主辦者要及時制止,消除不良影響,同時要向黨委宣傳部及報告人所在單位如實反映情況。
七、經批準舉辦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會議、報告會、講座,可以在學校網頁發布活動公告,媒體在宣傳報道時,必須征得主辦單位和黨委宣傳部的同意。對于未經批準召開的學術會議、報告會、講座,校內外新聞媒體一律不作報道。
八、在校園網上舉辦形勢政策教育和哲學社會科學等各類報告會、研討會和講座,按上述
要求辦理。
九、各單位要加強對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的管理,對未經批準而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一經查實,要對主辦者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提出批評;對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會政治影響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十、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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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
廣西衛生職業技術學校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審批表
申請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填表日期:
主 題 | |
擬請報告人(發言人)情況 |
姓 名 | | 性別 | | 民族(國籍) | |
政治面貌 | | 年齡 | | 職務或職稱 | |
研究方向 | | 工作單位 | |
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有關情況 |
時間 | | 地點 | | 主持人 | |
參加人員 | |
主要內容或 基本觀點 | (可另附頁) |
主辦單位審查意見 | 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審批單位 意見 | 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分管領導 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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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3份,申請單位、審批單位、備案單位(宣傳部)各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