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形勢下征兵工作面臨的矛盾、問題及建議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兵役制度也在不斷改革和完善,但由于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兵員征集工作出現了諸如人員參軍積極性降低 、優撫政策標準不統一等問題。尤其是2011年新《兵役法》頒布后,個別地區甚至出現了兵員征集難的問題。如何充分認清當前征兵工作面臨的新矛盾、新問題,尋求最佳解決措施,成為當前我們需要首要關注和解決的問題。
一、新形勢下征兵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分析
(一)受市場經濟影響,適齡青年參軍熱情下降明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可供適齡青年選擇的機會越來越多,參軍入伍不再是人生的主要出路或唯一出路。尤其是隨著和平年代的延續,“參軍入伍,保家衛國”已不再是社會的思想主流,的待遇尤其是政治待遇已不再讓參軍家庭感受到軍屬的光榮,人們的國防觀念淡化明顯,適齡青年為國參軍的熱情下降也很明顯。當前,大部分人們考慮的都是一個非常實際的生存、生活的問題,不僅要生存,還要生活得好。因此,很多適齡青年選擇的是外出打工、經商這條他們認為最好、最直接、見效快的出路,而不再是參軍入伍盡義務。從近兩年報名應征情況來看,進站體檢時,有相當
一部分青年是被“逼”著來的(自己不愿當兵,父母讓其到部隊鍛煉),有的是為各鄉、鎮湊數的,還有的是怕政策處理而來走過場的。尤其是新《兵役法》實施后,城鎮義務兵不再安置工作,又對大部分城鎮適齡青年及其家人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對非農人員影響非常大。
(二)征集對象條件高與“合格”人員少矛盾突出。從征兵條件的設置上來講,要求:大學生征集比例和高中畢業生征集比例分別為20%,70%。但從整體征兵情況看,這個條件有些偏高。就像當兵不再是人生的主要出路一樣,上大學同樣也不能保證一定有一個“飯碗”,大學畢業生找不到工作、沒有飯吃的現象比比皆是。當前,人們考慮的就是要有一技之長,要能賺錢養家糊口。因此,有相當一部分家庭或青年不再選擇上高中、上大學,而是初中畢業(有的甚至小學畢業)就出去打工、去學技術(比如上中專、上技校),客觀造成了符合應征條件的高中以上學歷的適齡青年總體數量偏少,愿意報名應征及參軍入伍的就更少,再加上通過體檢、政審兩道關口時有些人因身體或政治原因被涮下去,最后符合應征條件的適齡青年的學歷比例就有可能達不到規定的標準,這也客觀上造成了部分非常想參軍入伍但學歷達不到要求的人員“學歷造假”問題的出現。通過我縣調查及實際征兵過程來看,學歷造假的問題確實存在(去冬就有6名體檢合格人員因為學歷造假而沒有通過
政審這一關),是當前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三)客觀影響因素多,參軍入伍“熱潮”下降明顯。主要有四個因素:一是由于新《兵役法》實施后,所有入伍人員退伍后國家不再安置工作,只是發放一定數額的補助金,對部分青年及其家庭尤其是城鎮青年影響很大,使這部分人員參軍入伍的熱情驟冷。二是由于經濟發展不平衡,對比不同地區、不同省份的情況來看,義務兵入伍后的優待金標準差距非常大(如濟南軍區2012年3月21日《前衛報》公布的河南、山東兩省的“2011年冬季入伍新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公示表”顯示,優待金最高的是河南省三門峽市,城鎮義務兵標準為15552元,而最低的為山東省泰安市的泰山區,城鎮義務兵標準為3000元,兩者相差12552元。而如果從全國來比較的話,這個差距可能要達到3-5萬元甚至10萬以上),再加上同一個縣(區)的城鎮義務兵和農村義務兵的標準差距也比較大(如濟南軍區2012年3月21日《前衛報》公布的河南、山東兩省的“2011年冬季入伍新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公示表”顯示,城鎮和農村義務兵優待金差別最大的是三門峽市陜縣,城鎮標準為15552元、農村標準為6186元,兩者相差9366元),這就出現了“同工不同酬”的問題,即:都是盡一樣的義務,而拿到的優待金卻不一樣,造成了部分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人們尤其是農村適齡青年及其家人的心理落差很大、熱情不足,認為“當兵一年只發三、五千元,還不如出去打工
兩個月賺得多”。三是有些地區優撫政策落實可能還有一些差距(比如優待金如果省、市每人每年各負擔1000元,則縣級財政每人每年至少要負擔3000-5000元甚至更多(如河南省三門峽市的陜縣,如果省、市各承擔1000元,則城鎮義務兵縣財政每人每年要負擔13552元),并且隨著經濟發展每年還要增加,有可能導致有的地方出現不能全部按標準足額發放的問題),也對想入伍當兵的青年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四是目前從全國來看,獨生子女越來越多,嬌生慣養的子女越來越多,怕苦怕累的人也多,即使當兵也只想去條件好的、舒服的地方,再加上有一些家長送子女當兵的初衷也只是讓其到部隊“混兩年,有一個當兵的經歷”,所以“有好的方向就去,沒有好的地方寧愿不去”;有的青年到部隊后怕苦怕累不愿干而出現退兵問題(不退兵就要死要活要跳樓)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另外,也有部分家庭尤其是農村家庭,由于條件差、父母身體不好,子女是家中唯一的支柱,如果離開家,家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這也是一些青年應征時不得不考慮而又對其產生很大影響的一個問題。
(四)當兵發展空間小,退伍后面臨的現實問題多。從目前情況看,受軍隊編制體制或其他條件的制約,青年入伍后,士兵提干、考學的名額非常少,轉士官的難度也比較大,甚至立功、入黨都不是很容易的事,即便是在部隊幾年,也很可能學不到什么技術(
或是學到的技術在地方根本就用不上,比如在部隊學的修槍、修炮或是指揮,到地方后均派不上用場);而且由于退伍后國家不再安置工作,所有人都要面臨“二次就業、二次選擇”的現實問題,導致大多數適齡青年及家長感到“當兵沒盼頭,不劃算”,還不如“不去當兵,在地方提前兩年著手,干兩年得兩年”。
二、關于征兵工作的幾點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和原因,下步在征兵工作中,在繼續抓好法規、政策宣貫的同時,各級政府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及時策略,出臺、完善相關配套的政策規定,以化解矛盾問題。
一是建議適當調整征集對象條件。比如,針對兵員學歷比例可能達不到的問題,可適當調控、降低征集對象學歷、大學生征集比例等的一些硬性標準,如果體檢、政審合格,可適當提高初中畢業人員的比例。
二是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機制。針對異地入伍在校大學生優撫政策落實難的問題,建議省一級部門統一調控,對全省每年的入伍情況匯總后,統一按戶籍地再下發至各市、縣,同時與民政部門搞好協調,按標準發放資金,確保在校大學生異地入伍優待金有保障
三是調整優撫金標準和發放方式。針對優待金標準差距大和縣一級財政壓力大的問題,建議由省一級統籌,將優待金的標準盡量統一或盡量縮小地區間差距(同時也要消除“農”與“非”的差距);在負擔的方式上,可根據各個地區的經濟收入狀況,根據人口數量、征集任務數由省財政統一收繳后再根據實際征集數量的多少按標準下撥,或增大省、市優待金負擔比例,減小縣區財政壓力,減少因此而帶來的負面效應。
四是建立健全退伍安置硬性政策。針對當前退伍人員在公務員招錄、企事業單位招工方面政策落實不到底的問題,建議省一級制定硬性的指標規定,比如要留有一定比例的指標或多少個指標用于優秀退伍,避免有些市、縣(區)打“擦邊球”,玩文字游戲,使優惠政策落實不了,產生不好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