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規治黨引領全面從嚴治黨新常態
作者:胡延群
來源:《山東青年》2017年第10期
依規治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黨長期執政的客觀需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強化依規治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科學推進黨內法規體系建設
依規治黨所依據的“規”,主要是黨內規章制度,即以黨章為根本,包括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等在內的行為規范。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特別強調尊崇黨章的權威,成為依規治黨的重要抓手。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確立了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建設路線和發展藍圖,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內法規制度,夯實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基礎。
首先確定黨內法規建設目標。2013 年發布《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作為黨內階段性“立法規劃”,提出力爭經過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蓋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主要領域、適應管黨治黨需要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在十八屆中紀
委四次全會上,王岐山提出了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時間表”:確保到建黨100周年也就是2021年時,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的頒布,使我們黨首次擁有正式的黨內立法法,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提供了基本依據和規范。2017年6月印發《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指出,要完善以“1+4”為基本框架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對加強新形勢下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作出統籌部署。
其次是全面清理黨內法規。黨中央對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央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篩選清理,分兩個階段完成清理工作。在摸清黨內法規“家底”的同時,解決了黨內法規中存在的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問題。以此為指導,各地方黨委也按照黨中央的精神,開展黨內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為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