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章刻制業審批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屬性
? 【制定機關】成都市公安局
? 【公布日期】2018.02.01
? 【字 號】成公通〔2018〕13號
? 【施行日期】2018.02.01
?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 【時效性】失效
? 【主題分類】公安其他規定
正文
成都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章刻制業審批工作的通知
成公通〔2018〕13號
各分局,市、縣公安局:
根據公安部《關于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改革進一步加強事中
事后監管的工作意見》(公治[2017]52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公章刻
制業管理工作,建立規范化、服務型的審批管理制度,市局決定將公章刻制業審批
事宜做進一步明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范公章刻制企業特種行業審批
(一)申請材料
申請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的單位,向工商注冊地的區,市、縣公安機關提
出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1.《公章刻制企業申請表》(見附件1);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股東、職工(按照社保要求)及2名以上本單位專職公章專職刻制人員的名
錄及無犯罪記錄證明;
4.經營場所(地)的權屬證明或租賃使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居民住宅內開
辦公章刻制企業的,還需提交業主委員會或住宅所在地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有
利害關系業主同意的證明以及規劃、國土、衛生、環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文件);
5.專業設備清單(包括設備名稱、品牌、型號、用途、購進日期、價格等)和
證明前款設備所有權的相關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6.經營場所建筑結構平面圖,圖上需標明獨立的印章保密工房和獨立的保管倉
庫(成品及半成品儲存柜、足夠保存5年印章備案資料的檔案柜)、服務臺、出入
通道、監控設施、消防設施等基本情況;
7.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公章刻制、保管、交貨制度;作廢章坯銷毀制度;
安全保衛制度);
8.公章刻制樣品經“公安部防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測合格的證明;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辦理程序
1.依法受理申請提交的有關材料,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對公章刻制從業單位
進行現場安全踏勘驗收。
公章刻制從業單位經營場所、保密工坊、保管倉庫應符合物防、技防、人防、
消防的相關要求:
(1)物防要求:
在庫室頂部或靠近頂部的墻體上設置通風口。圓形通風口直徑不得大于160mm;矩
形通風口單邊長度不得大于150mm,通風口應加裝金屬防護網;
非設置在地下或者建筑物一層的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倉庫的窗戶應安裝實
心鋼筋材質的防護柵欄;
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倉庫、微機室應當具有恒溫、防潮、穩壓電源裝置,
安裝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的平開全封閉式防盜安全門。
(2)技防要求:
安裝符合相關標準的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并且要預留遠程聯網的通信接口;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應能對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倉庫室內的防護目標和門、
窗(天窗)、通風口等部位進行有效的視頻探測與監視、圖像顯示、記錄與回放;
出入口部位視頻圖像應能清晰辨別出入人員的面部特征,庫室內視頻圖像應能
清晰顯示人員活動及存取印章資料、成品情況;照明度達不到要求時應增加輔助照
明設施或使用具有夜視功能的攝像機;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應具有對移動畫面幀測記錄功能,幀測靈敏度為對攝像重點
區域內有人員或者應設防物體移動時即起動,圖像記錄連續性指標不得少于25幀/
秒;
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倉庫視頻安防監控資料留存時間不得少于30天;
安全防范系統出現故障后,應在48小時內修復。系統維修期間應加強人員防
護。
(3)人防要求:
配備1名以上的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倉庫值守人員;可采用IPC視頻監控
遠程在線值守;
值守人員須身心健康、年齡在18至50周歲且沒有受過刑事和行政處罰,以及
因吸毒被強制隔離戒毒、社區戒毒的;
值守人員須配備棍棒、強光電筒等自衛防護器具;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消防要求:
安裝滿足建筑物防火要求的消防設施設備。
2.現場印章樣章抽檢。
公章刻制企業的現場安全踏勘驗收合格后,按照《治安管理支隊關于對公章刻
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工作有關事項進行說明的通知》成公通2015[23]號文
件的填表須知(附件2)要求進行現場抽檢、送檢工作,工作中應注意:
印章企業應具備制作現代印章的成套設備和系統;專門用于印章制作的電腦、
制作軟件、刻章機器;
現場制作抽檢印章樣章的工作人員必須是本企業股東或本單位職工(按照社保
要求);
印章從業人員無犯罪記錄;
3.依法做出審批決定。
經提交材料審核、現場安全踏勘驗收、印章樣章抽檢后,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
出處理: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即時制作《公章刻制業行政許可事項受
理通知書》(見附件3)送達申請人;
申請事項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制作《公章刻制業行政許可事項
不予受理通知書》(見附件4),送達申請人,明確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提
出申請;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即時填寫《公章刻制業行政許可事
項補正通知書》(見附件5),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
申請人按照要求補正全部申請材料后,應當即時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制作《公
章刻制業行政許可事項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根據審查情況不予許可的,由受理公安機關履行內部審批程序后,制作《公章
刻制業行政許可事項不予批準決定書》(見附件6),及時送達申請單位,告知申
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根據審查情況準予許可的,申請公章刻制許可單位的基本情況應當分別在公安
內網和成都公安網站上公示。公示的主要內容:單位名稱、單位地址、公章檢測合
格證明等基本情況。
公示結束后,由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收集整理各方反映的意見,并組織對涉及
許可的相關情況進行核查;無意見或經核查不影響準予許可的,經過報批程序后,
制作《公章刻制業行政許可事項批準決定書》(見附件7), 加蓋本級公安機關
行政公章,向申請單位核發《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經核查證實不符合許
可條件的,制作《公章刻制企業行政許可事項不予批準決定書》,即時送達申請單
位。
二、進一步加強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管理
(一)取得公章刻制許可的單位須依法依規安裝、使用《四川省印章業治安管
理信息系統》。
(二)公章刻制從業單位必須按照許可的從業范圍承接相應材質類型的印章刻
制活動。
(三)《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每年進行定期審驗。單位名稱、地址,
1.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場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2.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3.正式生產時,一年內定期應進行的檢驗;
4.停產6個月以上,恢復生產時;
5.政府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更換經營場所(地)的,街(路)門牌號變更除外;
7.更換法人代表或公章刻制專職制作技術人員的。
(六) 區,市、縣公安機關應當在核發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的
15 日內,將依法取得該證的公章刻制單位基本情況上報市公安局主管部門備案。
三、嚴格指導檢查
(一)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的現場安全踏勘驗收、印章樣章抽檢工作,由工商
注冊地的區,市、縣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二)市公安局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公章刻制企業特種行業的審批、管理工
作;各區,市、縣公安(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章刻制企業特種行業的審批、
管理工作。
(三)上級公安機關發現下級公安機關違反規定實施行政許可的,應當責令實
施該行政許可的公安機關限期糾正,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
1.公章刻制業申請表
2. 填表須知
3.公章刻制單位行政許可事項受理通知書
6.公章刻制企業行政許可事項不予批準決定書
7.公章刻制企業行政許可事項批準決定書
成都市公安局
2018年2月1日
附件1
公章刻制企業申請表(此表由申請人填寫)
填表日期:
企業名
稱
經營地
址
成立時
間
法定代
表人/經住 址
營者信
息
經營規營業面積 (平方米) 從業人員總計 技術人員 業務人員
姓 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碼
企業類型
法定代表人/
經營者照 片
模 保安人員 (名) (名)
消防設施
配置情況
防盜設施
配置情況
經營負責
生產現
場負責
人
保安負責
聯系電話
人
企業情
況簡介
成都市公安局
附件2
填 表 須 知
印章種類是按印章的制作設備和制作材料來劃分的,比如:機刻塑像、機刻木
質、機刻銅質、激光塑像、激光木質、激光銅質、腐蝕銅質、腐蝕樹脂、光敏等。
每一設備對應的一種材料為一種印章,同一設備對應的不同材料的印章填寫一份印
章抽樣表。(注:兩種以上材料可加續表)。
聯系電話
人
印章名稱是根據印章制作設備和制作材料而命名的,命名方法為××-××印
章(前××為制章設備名,后××為制章材料名)。如激光刻制的塑像材料印章,
稱為激光-塑像印章。
送檢印章需有13位編碼,編寫規則為四川省成都市行政代碼+本區,市、縣行
政代碼+任一7位數字(即本單位審批上網印章后生成的印章編號前6位+任一7位
數字)。
每個種類需制作公章、合同章、財務章各十枚,作為抽樣基數,從中各抽樣一
枚。每個種類抽樣的3枚印章在制作設備、制作材料、印油各欄中均需將相應的名
稱、生產廠家、產品型號等資料如實填寫。
“電子檔”是指送檢印章具有GA241.3-2000標準的電子印章文檔。如填寫
“有”,應在“備注”欄中給出相應的電子文檔的文件名。否則填寫“無”。
附件3
公章刻制單位行政許可事項受理通知書(存根)
( )公刻受字[ ] 號
經審查, (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請,符合受理條件,予以受理。
送達人:
聯系電話:
受理人: 決定機關:(專用印章)
年 月 日
--------------------------------------------------------------------
-----------
公章刻制單位
行政許可事項受理通知書
( )公刻受字[ ] 號
貴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請,符合受理條件,予以受理。
特此告知。
決定機關:(專用印章)
年 月 日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附件4
公章刻制單位行政許可事項不予受理通知書(存根)
( )公刻不受字[ ] 號
經審查, (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決定不予受理。
送達人:
聯系電話:
經辦人: 決定機關:(專用印章)
年 月 日
--------------------------------------------------------------------
-----------
公章刻制單位
行政許可事項不予受理通知書
( )公刻不受字[ ] 號
貴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請,不符合 規定的條件,決定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決定機關:(專用印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 聯系電話:
附件5
公章刻制單位行政許可事項補正通知書(存根)
( )公刻補字[ ] 號
經審查, (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應補正如下材料:
送達人:
聯系電話:
經辦人: 決定機關:(專用印章)
年 月 日
--------------------------------------------------------------------
-----------
公章刻制單位
行政許可事項補正通知書
( )公刻補字[ ] 號
貴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
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應補正如下材料:
特此告知。
決定機關:(專用印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 聯系電話:
附件6
公章刻制單位行政許可事項不予批準決定書(存根)
( )公刻不決字[ ] 號
經審查, (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公章刻制許可的申請,因
不符合
的規定,決定不予批準。
決定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
---------
公章刻制單位
行政許可事項不予批準決定書
( )公刻不決字[ ] 號
貴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公章刻制許可的申請,因
不符合
的規定,決定不予批準。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書之日起的60日內向決定機關的本級人民
政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7
公章刻制單位行政許可事項批準決定書(存根)
( )公刻決字[ ] 號
經審查, (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公章刻制許可的申請,符合法律法
規的相關規定,決定予以批準。
決定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
---------
公章刻制單位
行政許可事項批準決定書
( )公刻決字[ ] 號
貴單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公章刻制許可的申請,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
定,決定予以批準。
決定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本文發布于:2023-11-04 21:07:3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99103260206332.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成都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章刻制業審批工作的通知.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成都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章刻制業審批工作的通知.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