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有其他不正當?為可能影響公正審理應回避
法官有其他不正當?為可能影響公正審理應回避
我不服鹽城市?民政府維持亭湖區?民政府作出的201609號《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的?政復議決定,將鹽
城市?民政府及亭湖區?民政府告上法庭。2016年10?31?下午,(2016)蘇09初159號?政訴訟案件開庭審
理。審判長劉紅詢問我對兩被告出庭?員是否有異議,我說:“有異議。被告?出庭?員中沒有各?的主要負責
?,這違背法律規定。”她問我對合議庭成員是否申請回避,我說:“那我申請你回避。回避的理由是,兩個被告
的負責?均未出庭,你作為審判長未履?通知及督促出庭的法定職責;?且聲稱對?提交的《情況說明》是請
假?續,?不敢向原告出?,缺乏公正性。”
離開法院不久,我致電李星星,他說下次開庭你就知道?審判長的姓名了。潛臺詞是暗?該?審判長將不
會回避。當晚,我?絡發布《狀告鹽城市政府及亭湖區政府其負責?均不出庭》,暫?字母A替代?審判長的姓
名。11?1?下午2:40,李星星來電告知:“我們向兩被告送達《?政機關負責?出庭應訴通知書》的,現?頭
通知對你提出的回避申請予以駁回。”
11?2?上午,李星星收到我快遞的《駁回回避申請的復議申請書》。我指出:“10?31?開庭,原告詢問審判
長是否依據省?院《關于深?推進?政機關負責??政訴訟出庭應訴?作的若?意見》,依法向兩被告送達
《?政機關負責?出庭應訴通知書》,其不予理睬。她收到兩被告提交的情況說明,?頭告知說兩被告負責?
有事不能來,給了情況說明。我懷疑情況說明的內容存在政府領導私下遞條??擾審理的可能。?且其理由是
否正當,直接影響到原告訴權的?使。……審判長如果確實向兩被告送達了負責?應訴通知,對于該應訴通知
屬于應?正卷的內容,其對原告的質疑拒絕回應,對于對?不出庭是否提供了理由,以及理由是否正當,認為
原告沒有權利顧問,明顯是對原告合法權利的漠視。……她在法庭上對?政訴訟中原告權利的漠視,以及我已
在?絡公開發布批評兩級政府以及該審判長的評論。審判長與我之間已成對?的狀態。……她對于原告的正當
詢問不予理睬,對于兩被告是否提出理由,不容質疑、查看……。”
2016年11?5?下午,我收到了李星星寄來的(2016)蘇09?初159號《對申請回避的復議決定書》,?
稱:“本院在審理原告訴被告鹽城市亭湖區?民政府、被告鹽城市?民政府信息公開暨?政復議決定?案中,原
告申請本案審判長劉紅回避,認為其未履?督促被訴?政機關負責?出庭應訴職責。經向本院院長匯報,本院
院長認為:原告申請回避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規定,駁回其申請。”其駁回的依據是?政訴訟法第五?五條第四
款、最?院關于執??訴法若?問題的解釋第四?七條第四款之規定。
《?政訴訟法》第五?五條規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員的回避,由院
長決定;其他?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當事?對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次。”法釋【2000】8號《關
于執?中華?民共和國?政訴訟法若?問題的解釋》第四?七條第四款規定:“申請?對駁回回避申請決定不服
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民法院申請復議?次。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員不停?參與本案的?作。對申請
?的復議申請,?民法院應當在3?內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顯然,鹽城市中級?民法院只是重復
解釋,復議決定由院長作出的法律依據。對于申請?申請回避的理由究竟不符合哪?條法律規定,劉紅是否履
?通知及督促被訴?政機關負責?出庭應訴的法定職責,作出澄清或解釋。因此,鹽城市中級?民法院駁回的
依據,直?地講:“決定回避,院長說不符合就是不符合,甭和我談為什么不符合。”
?民法院作出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應當依法說明理由,說明理由時應引?法律條?,?不能?理地?回避
申請應由院長作出決定的法律規定,作為駁回申請的法定理由。《?政訴訟法》第五?五條第?款規定:“當事
?認為審判?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有權申請審判?員回避。”法釋
【2000】8號第四?七條規定:“當事?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
始審理后知道的,應當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2011年6?13?施?的《最??民法院關于審判?員在訴訟活
動中執?回避制度若?問題的規定》,第?條規定:“審判?員具有下列情形之?的,應當??回避,當事?及
其法定代理?有權以?頭或者書?形式申請其回避:……(五)與本案當事?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
響案件公正審理的。”第?條規定:“當事?及其法定代理?發現審判?員違反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的,有權
申請其回避:……(六)有其他不正當?為,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由上述的法律條?不難看出,我申請
劉紅回避的理由符合“有其他不正當?為”與“本案當事?(原告)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表現在以下???:
1、兩被告即鹽城市?民政府、亭湖區?民政府兩機關負責?均未到場,其不能到場的原因如果是因為該審
判長劉紅沒有通知及督促,則該?違背?政訴訟的法定程序,當然屬于不正當?為。申請?作出是否申請回避
的決定前,有權利了解該審判長有未按法定程序履?通知及督促?政機關負責?按時出庭的法定職責。11?1
?,李星星告知向兩被告送達了?政負責?出庭應訴通知;既然如此,劉紅拒絕應答并出??書供原告核實,
當然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權。2、劉紅解釋兩被告出庭?員現場提交了《情況說明》,表明有事不能來。?原告認
為:鹽城市?民政府及亭湖區?民政府如果出庭當?不能出庭,應在兩?前請假。兩?前沒有請假,應視作兩
天前做好了兩天后的出庭安排。當庭請假即使屬實,劉紅應當征詢原告?的意見,決定是否酌情延期開庭,?
不能直接剝奪了原告依法要求延期開庭的程序性權利。3、國辦發〔2016〕54號規定:“要嚴格落實?政應訴責
任追究制度,對于?政機關?預、阻礙?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政案件,?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
許可中途退庭,……對相關責任?員嚴肅處理。”因此,?政訴訟的原告及法院均有權查明?政機關負責?沒有
出庭的理由是否正當,劉紅明?原告沒有核實兩被告請假?續及請假是否有正當理由。該司法?為明顯不當。
4、撇開請假時間的爭議,如果兩被告提交的《情況說明》確鑿是表達當?下午有特殊?作安排,允許原告掃視
?下,應??礙。其不肯出?《情況說明》,更加使我懷疑兩政府機關當庭向審判長遞條?、打招呼,?擾司
法機關辦案;此案可能會被不公正審理。5、劉紅有義務告知原告有未通知?政機關負責?出庭,并提供送達證
明證實,如果通知?相關負責?不出庭的,裁判?書應依據法[2016]號《最??民法院關于?政訴訟應訴若?問
題的通知》將?政機關負責?不出庭應訴的情況在裁判?書中載明,如果沒有通知或建議,則?民法院可以不
在裁判?書中載明。因此,劉紅怠于告知出庭通知送達情況,與原告的訴訟利益之間存在利害關系。
10?31?晚,我在多家?站發表《狀告鹽城市政府及亭湖區政府,其負責?均不出庭》,直接對159號案件
的審判長審理案件存在不公正的事實進?曝光。11?1?15:35分,該?章在?民?江蘇視窗發表。因此,在鹽
城市中級?民法院作出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前,原告與審判長之間屬于投訴?與被投訴?的關系。這種關系是
基于劉紅的不正當的?為,被投訴曝光形成的利害關系。最??民法院關于印發《中華?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
德基本準則》的通知規定:“第?條 法官在履?職責時,應當切實做到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過??在法庭
內外的??體現出公正,避免公眾對司法公正產?合理的懷疑。……第三條 法官在審判活動中,除了應當?覺
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認為??審理某案件時可能引起公眾對該案件公正裁判產?合理懷疑的,應當提出
不宜審理該案件的請求。 ”
綜上所述,劉紅存在有其他不正當的?為,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鹽城市中級?民法院在她已被原告在
?民?曝光的背景下,對于不公正審理的可能性,以及原告與劉紅間的投訴被投訴的對?關系,視?不見,依
然拒絕劉紅回避,是不明智的。鹽城市中級?民法院作出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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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于:2023-11-07 15:52:58,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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