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鞋類質量標準
(本標準主要摘抄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標準”)
本標準主要修訂內容:
——明確的描述鞋類的檢驗標準;
——綜合了鞋類的保養與護理;
——引用了中國標準的文件名稱;
——詳細的描述了物理性能;
——具體的括過包裝、標志、運輸等;
制定本標準旨在促進公司鞋類的質量提高并提供產品檢驗和質量監督依
據。
一、目的:對成品鞋的按規定標準檢驗和測試,并確定鞋符合國際標準。
二、范圍:IQC、 針對成品鞋、包裝輔料,進行確認、測試和抽驗。
三、定義:鞋類IQC;
四、檢驗方式:眼觀、手觸、工具測試抽驗和全檢。
五、針對品種:皮鞋、皮涼鞋、旅游鞋
序 號 項 目 優等品 合格品
1 整體外現
平整、平順、平穩、清潔、對稱。細幫端正平服。內底不露釘尖,無釘尾突出。鞋幫、鞋里不應明顯變
色(擦色革等特殊鞋面革除外)、脫色、鞋墊牢固、平整。無明顯感官缺陷。有中國鞋號。
同雙鞋相同部位的色澤,厚度、絨毛粗細、花同雙鞋相同部位的色澤、厚度、絨毛精細、花紋基本一
2 幫面 紋基本功一致。不應有裂漿、裂面、松面、露致。可有不明顯輕微缺陷,但不應有裂漿、裂面、白露。
幫腳、白霜。不應有傷殘。 不應有傷殘。次要部位有有輕微松面。
3 主跟和包頭 有主跟和包頭的皮鞋主跟和包頭應端正、平服、對稱、到位。不應收縮變形。
4 鞋 跟 裝配牢固、平正,大小高矮對稱,色澤一致。無裂縫,包皮平整,跟口嚴實。
5 子 口 整齊嚴實。
線道整齊,針碼均勻,底面線松緊一致。不應線道整齊,針碼均勻。底面線緊一致。主要部位不應有
跳線、重針、斷線、翻線開線及縫線越軌等。次要部位6 縫 線 有跳線、重針、斷線、翻線、開線及縫線越軌
跳線、重針可以一處,每只鞋不應超過兩面處。 等。
7 折邊沿口 基本整齊、均勻、圓滑、無剪口處外露,不尖有裂口。
表面光潔,同雙鞋外底相同部位的色澤、花紋同雙鞋外底相同部位的色澤,花紋基本一致.可有輕微
缺陷。外底花紋深度不應超過外底厚度的三分之一。外基本一致。次要部位可有輕微缺陷。外底花紋
度前掌著力部位除花紋后的厚度不應小于3.0MM 深度不應超過外底厚度的三分之一。外度前掌
著力部位扣除花紋后的厚度不應小于3.0MM.
8 外 底
9 配 件 裝配牢固,基本對稱.感官無明顯缺陷.
同雙鞋前幫長度允差1.5MM,后幫高度允關
同雙鞋前幫長度允差2.0MM,后幫高度允差2.0MM,三接
包頭長度允差1.0MM,靴后幫高度允差3.0MM.
1 1.5MM,三接頭長度允差1.0MM,靴后幫允差
2.5MM.
10 尺寸
2 同雙鞋后跟高度允差1.0MM,前蹺允差2.0MM.
3 后縫歪斜允差1.5MM. 后縫歪斜允差2.0MM
4
同雙鞋外允差1.5MM,寬度允差1.0MM,厚度允同雙鞋外底長度允差2.0MM,寬度允差1.5,厚度允差
差0.5MM. 1.0MM.
1.皮鞋-----執行標準(QB/T 1002-2005)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各種工藝制造的皮鞋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天然皮革、人造材料等做幫面的一般穿用皮鞋(含靴)。
本標準不適用于安全、防護及特殊功能的鞋類。
規范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
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
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有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標準。
GB/T532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與織物粘合強度的測定(GB/T532-1997,idt ISO 36 :1993)
GB/T230.4-2004金屬洛氏硬度試驗 第1部分:試驗方法(A、B、C、D、E、F、G、H、K、N、T標
尺)(ISO 6508-1:1999,MOD)
GB/T532-1997 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與織物粘合強度的測宣定(idt ISO 36 :1993)
GB/T2703-1981 皮鞋工業術語
GB/T3293-1982 中國鞋號及鞋楦系列
GB/T3293.1-1998 鞋號(idt ISO 9407 :1991)
GB/T3903.1-1994 鞋類能用試驗方法 耐折試驗方法
GB/T3903.2-1994 鞋類通用試驗方法 耐磨試驗方法
GB/T3903.3-1994 鞋類通用試驗方法 剝離強度試驗方法
GB/T3903.4-1994 鞋類通用試驗方法 硬度方法
GB/T3903.5-1994 鞋類通用試驗方法 外觀檢驗方法
GB/T11413 -1989 皮鞋后跟結合強度試驗方法
QB/T1472-1992 鞋用纖維板屈撓指數
QB/T1646-1992 聚氨酯合成革
QB/T1913-2000 皮鞋勾心縱向剛度試驗方法(eqv BS 5131/4.18-1995)
QB/T1873-2004 鞋面用皮革
QB/T1917-2002 皮鞋鋼勾心
QB/T2224-1996 鞋面材料低溫屈技術條件
序
號
項目 優等品 合格品
同雙鞋相同部位的色澤、厚度、花紋、絨毛粗
同雙鞋相同部位的色澤、厚度、花紋、絨
毛粗細基本一致。允許有微缺陷,但不允
許有裂漿、裂面。鑿眼要透,漏鑿允許一
致。
端正、平服。同雙鞋相同部位基本一致。端正、平服。同雙鞋相同部位基本一致。幫帶
幫帶不得收縮變形。鑿眼編結不變形。同2 繃幫 不得收縮變形。鑿眼、編結不變形。同雙鞋相
雙鞋相同部位互差不超過2.5MM. 同部位互差不超過2.0MM。
1 幫帶(面) 細一致,不允許有影響外觀的缺陷。鑿眼要透,
眼壁平滑
3 主跟內包頭 硬度適當.不得收縮變形.
4 后跟 裝配牢固,平正對稱、大小、高矮、色澤一致
5 粘合 無開膠、缺膠現象
6 勾心 勾心正。不軟(不變形)、不斷、不松動。跟口高度超大超過8MM必須有勾心
7 鞋內外 整潔、平滑、鞋內不脫色
8 折邊沿口 基本整齊、均勻、不許有裂邊
9 配件 裝配牢固基本對稱
線路整齊、針碼均勻、底、面線松緊基
絨路整齊,針碼均勻、底、面線松緊一致,不許本一致。主要明顯部位不許有跳線,次
有跳線重針。沖里不允許斷線 要部位跳超過兩處。沖里不允許斷線、
重針允許一針,每只鞋不得線。
同雙鞋外底相同部位色澤、花紋厚度基
本一致。皮外底允許有輕微缺陷。
10 鞋幫縫線
11 外底 同雙鞋外底相同部位色澤、花紋、厚度基本一致
產品分類:
按使用對象分為男、女、童鞋。
按幫面材料分為天然皮革(豬、牛、羊等頭層皮、二層皮革)、人造材料幫面的鞋。
1.1檢驗標準
2.皮涼鞋—執行標準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皮涼鞋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天然皮革、人造仿皮材料為幫帶(面)的日常穿用的各種工藝制做的皮涼鞋。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
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村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293 -82 中國鞋號及鞋楦系列
GB/T3903.1-94 鞋類通用檢驗方法,耐折性能試驗方法
按制造工藝分為以下幾類:膠粘、縫制、模壓、硫化、注塑、灌注等。
GB/T3903.2-94 鞋類通用檢驗方法,耐磨性能試驗方法
GB/T3903.4-94 鞋類通用檢驗方法,硬度試驗方法
GB/T3903.5-95 鞋類通用檢驗方法,外觀檢驗方法
QB/T1472-92 鞋用纖維屈撓指數
QB/T1812-93 皮鞋成鞋檢驗方法
QB1917-93 皮鞋鋼勾心
產品分類:
按使用對象分為男、女、童皮涼鞋。
按標質分為天然皮革、人造仿皮材料的皮涼鞋。
按款式分為袢帶式、滿幫式、中空式、前后空式等
2.1檢驗標準(如下頁圖)
2.2物理機械性能
2.2.1有包頭的涼鞋測剝離強度可以不測鞋幫帶拉出強度;其它涼鞋幫帶拉出強度.粘縫或縫制皮涼鞋免測剝離
強度和鞋帶 拉出強度。
2.2.2女鞋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剝離強度不得小于40N/cm;
a)鞋面革為羊面革、合成材料;
序號
1 ≤12 ≤30
2 耐磨(磨痕長度MM) ≤12 ≤14
3 剝離強度(N/cm)
項目
耐折(預割口5MM,連續屈撓4萬次,裂口長度
MM
鞋跟硬度(邵爾A)
4 跟高30~50MM
5 鞋幫帶拉出強度(N/cm) ≥120 ≥70
跟高50MM
b)外底厚度不足3MM;
c)距外底前端點20MM處的外底寬度不足40MM。
3. 1.旅游鞋—執行標準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旅游鞋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一般穿用的運動鞋、練習鞋、健身鞋、散步鞋、慢跑鞋、休閑鞋等。不包括專業運動鞋。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
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
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532 硫化橡膠或試驗方法 耐折試驗方法
GB/T 3293.1 鞋號(GB/T 329301-1998,idt ISO 9407 1991)
GB/T 3903.1 鞋類通用試驗方法 耐折試驗方法
GB/T 3903.3 鞋類通用試驗方法 耐磨試驗方法
GB/T 3903.3 鞋類通用試驗方法 剝離強度方法
GB/T 3903.5 鞋類通用試驗方法 外觀檢驗方法
QB/R 2224 鞋面材料低溫屈撓技術條件
2.1檢驗標準
序 項目 優等品 合格品
技術要求
優等品 合格品
≥90 ≥70
≥60 ≥50
≥55
≥75
1 整體外觀 繃幫端正、平服;對稱;內墊平服,對稱;鞋內外清潔;幫底結合處無缺膠、開膠、
無明顯可見缺陷
2 面革 同雙鞋相同部位的的色澤、厚度、花紋、同雙鞋相同部位的色澤、厚度、花紋、絨
絨毛粗細一致;無裂面、裂漿、涂飾層脫毛粗細允許稍有差異;無裂面、裂漿、涂
松面
落、脫色、松面,允許有不明顯輕微缺陷 飾層脫落、脫色,允許輕微缺陷,無明顯
3 織物面、鞋里 色澤一致,不允許有亂紗和明顯污跡;次色澤基本一致,不允許有亂紗、跳紗和明
要部位允許每只有3MM以下疵點一處 顯污跡;次要部位允許每只有10MM以下
疵點兩處
4 外底 表面光潔,同雙鞋外底花紋、鈀澤基本一表面光潔,同雙鞋外底花紡、色澤基本一
5 前幫相差不大于3MM 相差不大于5MM
長度
同雙鞋
對應部
位
后幫低幫鞋相差不大于3MM,高幫相差不大于低幫鞋相差不大于4MM,高幫鞋相差不大
致,次要部位允許有輕微缺陷 致,允許有輕微缺陷
于6MM 高度 5MM
長度相差不大于2.5,寬度相差不大于鞋底 長度相差不大于1.5MM,寬度相差不大于
2.0MM,厚度相差不大于0.5MM 1.0MM
后幫歪斜相差不大于4MM 后幫后幫歪斜相差不大于3MM
線道整齊,針碼均勻;底面線松緊一致;線道整齊;針碼均勻;底面線松緊一致;不6 縫線
主要部位不允許有跳線、重針、斷線、翻允許有跳線、重針、斷線、翻線、開線
線、開線;次要部位允許跳線、重針一針,
每只鞋不得超過兩處
歪斜
7 外中底 同雙鞋色澤、軟硬、厚度、底墻斜度基本一致;每只鞋切邊允許有直徑小于2MM氣
8 裝飾件 裝配牢固,基本對稱,外觀無明顯缺陷,無鋒利邊緣和銳利尖端
孔三處
1.2物理機械性能
1.2.1 成鞋耐折性技術指標|(見下頁圖)
項目 優等品 合格品
折后割口裂口長度≤12.0MM.折后無新裂折后割口裂口長度≤
紋,折后幫面不應出面裂漿.裂 面或幫底30.0MM.折后出現新裂
成鞋耐折性能
開膠. 紋長度≤5.0MM,并且
不應超過3處,折后幫
面不應出現裂漿.裂面
或幫底開膠.
1.2.2大底耐磨性能指標指標(見圖)
項目 優等品 合格品
磨痕長度/MM ≤10.0 ≤14.0
注:天然皮革大底不測耐磨性能.
1.2.3鞋跟結合力指標(見圖)
裝配式鞋跟的皮鞋其鞋跟高度大于30MM的鞋要測鞋跟結合力,其余免測.
項目 優等品 合格品
鞋跟結合力/N ≥700 ≥500
1.2.4鞋幫拉出強度(見圖)
項目 優等品 合格品
鞋幫拉出強度(N/cm) ≥100 ≥70
1.2.5勾心搞彎剛度和硬度(見圖)
項目
鞋跟硬度/邵爾A ≥55 ≥75
1.3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1.3.1標志
1.3.1.1每雙鞋或包裝里有檢驗合格及生產日期.
1.3.1.2每雙鞋有以下內容.
a)制造廠名或商標;
b)中國鞋號、型。
跟高/MM
≤50 ≥50
1.3.1.3內包裝可附有售后服務規定或附有穿用須知等說明.
1.3.1.4內包裝(鞋盒)上應標志以下內容:
a)制造廠名.廠址.郵政編碼.商標;進口鞋應有國內經銷商名稱和國內地址.地址應按國家政府確定
的確實可找到的地點標識;
b)進口鞋應標注原產地;
c)產品名稱[應注明主要鞋幫材料如:牛皮.豬皮.人造革等];
d)中國鞋號.貨號.產品等級;
e)鞋的顏色;
f)采用的產品標準.
1.3.1.5外包裝上應標志以下內容:
a)制造廠名及商標;
b)產品名稱.鞋號.貨號.產品等級;
c)鞋的顏色.數量.助
d)箱號.毛重.體積.裝箱日期;
e)貯運要求標志等;
1.3.1.6缺廠(經銷商)名或廠(經銷商)地址或商標屬“三無”產品,不得出廠銷售。
1.3.2包裝
應有內.外裝.必要時可加軟包裝.防潮珠.防蛀劑.防霉劑.
1.3.3運輸與貯存
1.3.3.1運輸和貯存時不應重壓.受潮.雨淋.曝曬或與油及酸.堿等腐蝕物質放在一起.
1.3.3.2倉庫內應保持通風干燥.產品離地和墻0.2M以上,防上產品受潮發霉.
1.3.3.3 有關標志.包標.運輸.貯存另有要求由購銷雙方商定.出口產品按合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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