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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忠毅公逸事》的“義法”
作者:胡才眾
來源:《文學教育下半月》2010年第07期
所謂“義”即“言之有物”;法即“言之有序”。“義”即內(nèi)容,“法”即形式,內(nèi)容與形式必須統(tǒng)一,“義
以為經(jīng),而法緯之,然后為成體之文”。這就是桐城派散文的理論基礎(chǔ)。方苞的散文《左忠毅公逸
事》真正體現(xiàn)了桐城派行文講究“義法”的特點。
《左忠毅公逸事》的“義”體現(xiàn)在內(nèi)容上“言之有物”,材料翔實豐富。作者從不同的角度刻畫
了一個品格剛毅、正義凜然的高尚形象。
首先從正面刻畫左公忠毅的特點。在正面刻畫中主要寫了兩件事。一是左光斗作為學政官
員,在“風雪嚴寒”的惡劣天氣里,不畏艱辛,微服私訪,為國家尋找人才。當他在古寺中偶遇伏案而
臥的史可法,在閱讀完史可法剛寫成草稿的文章時,“即解貂覆生”,其愛才之意流露其間。當在考
場中看到史可法時,“瞿然注視”,“面署第一”,可見其愛才之深。最后把史可法引入府中,希望史可
法能繼承他挽救國家、民族于危亡中的志向,表現(xiàn)其譽才之情。這件逸事體現(xiàn)了左公慧眼識英
才。另一件是當左光斗被閹黨陷害,身陷囹圄之時,史可法早晚都在獄門外探聽消息,當他聽說左
光斗遭受炮烙之刑、生命危在旦夕之時,史可法想方設(shè)法潛入了監(jiān)獄,希望探望獄中的左光斗,可
是卻受到了左公的怒斥。簡簡單單的一句話,體現(xiàn)了左公對形勢的分析,對奸人的洞悉,對門生的
信任以及對人才的厚愛。
其次從側(cè)面來表現(xiàn)左公忠毅之影響。左公的忠毅影響了史可法,作者通過史可法的兩件逸
事從側(cè)面刻畫來左光斗。一件史可法奉檄守御之事。史可法身為鳳廬道,率先垂范、身先士卒,
一方面體現(xiàn)了左光斗具有知人之明;另一方面從史可法“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的言談中
也體現(xiàn)了左公之忠毅對史可法影響之深。還有史可法敬事長輩之事。史可法帶兵往來桐城能
“躬造左公第,候太公、太母起居,拜夫人于堂上”,這件事表面在寫史可法代左公行孝道,其實從側(cè)
面表現(xiàn)了左公之忠。在此左光斗、史可法兩個人物形象交相輝映,越是描寫史可法,就越能體現(xiàn)
出左光斗的光輝形象,從而收到水漲船高的藝術(shù)效果。
由此可見,全文內(nèi)容充實而豐富,真正體現(xiàn)了“言之有物”之特點。
《左忠毅公逸事》的“法”體現(xiàn)在“言之有序”,全文結(jié)構(gòu)嚴謹,首尾呼應(yīng)。
首先表現(xiàn)在標題與文章內(nèi)容的呼應(yīng),體現(xiàn)行文之有序。文章標題為“左忠毅公逸事”。“忠毅
公”是左光斗的謚號。左光斗為何被稱為“忠毅公”?這是因為左光斗有忠毅之舉。全文都是圍繞
著左光斗的“忠毅”來寫。又為何稱為“逸事”呢?因為這些未被史書記載,不甚為世人所知之事是
先君子從與之關(guān)系甚好的同族長老而身為左公的女婿那兒聽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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