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6日發(作者:月亮歌曲)

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
DB
DB /T 29-XXX-2019
備案號
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
Standard for asssment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征求意見稿)
20xx-xx-xx發布 20xx-xx-xx實施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發布
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
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
Standard for asssment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
(征求意見稿)
DB/T XX-XXX-2019
主編單位:天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綠色建筑促進發展中心
批準部門: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實施日期:2019年X月X日
2019 天 津
前 言
根據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下達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下達2019年天津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計劃的通知》(津住建設〔2019〕27號)要求,天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與天津市綠色建筑促進發展中心會同有關單位,在國標《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
51129-2017)等標準文件的基礎上開展本標準編制工作。
標準編制組開展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裝配式建筑的實踐經驗,結合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情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參考有關國家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相關內容,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反復討論、修改和完善,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主要技術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定;4.裝配率計算。
本標準由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由天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至天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地址:天津市南開區鞍山西道192號1895大廈,郵政編碼:300073) 。
本規程主編單位:天津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
天津市綠色建筑促進發展中心
本規程參編單位:
本規程主要起草人員:
本規程主要審查人員:
2 目 次
1 總則 ........................................................................................................................... 1
2 術語 ........................................................................................................................... 3
3 基本規定 ................................................................................................................... 4
4 裝配率計算 ............................................................................................................... 5
附:條文說明................................................................................ 錯誤!未定義書簽。
2 1 總 則
1.0.1 為促進天津市裝配式建筑發展,規范裝配式建筑評價,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評價天津市民用建筑的裝配化程度,工業建筑可參照執行。
1.0.3 本標準采用裝配率評價建筑的裝配化程度。
1.0.4 裝配式建筑評價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天津市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2 術語
2.0.1 裝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 building
由預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
2.0.2 裝配率 prefabrication ratio
單體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體結構、圍護墻和內隔墻、裝修和設備管線等采用預制部品部件的綜合比例。
2.0.3 全裝修 decorated
建筑功能空間的固定面裝修和設備設施安裝全部完成,達到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基本要求。
2.0.4 集成廚房 integrated kitchen
地面、吊頂、墻面、櫥柜、廚房設備及管線等通過設計集成、工廠生產,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裝配而成的廚房。
2.0.5 集成衛生間 integrated bathroom
地面、吊頂、墻面、潔具設備及管線等通過設計集成、工廠生產,在工地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裝配而成的衛生間。
2.0.6 干式工法 non-wet construction
采用干作業施工的建造方法。
2.0.7 裝配化裝修 asmbled decoration
主要采用干式工法,將工廠生產的標準化內裝部品在現場進行組合安裝的裝修方式。
2.0.8 工廠組合鋼筋-高精度免拆模板系統
按規定形狀及尺寸,將鋼筋、高精度免拆模板、管線在工廠預制成型,需要在施工現場澆筑后澆部分的三維部件。
2.0.9 收納系統 cabinet system
由工廠生產、現場裝配,用以儲藏功能的模塊化部品。
2.0.10 疊合剪力墻 superpod shear wall
有兩塊預制混凝土墻板,通過鋼筋桁架型鋼等連接成具有中間空槍的構件。現場安裝固定后,中間空腔內后澆混凝土形成的整體受力的剪力墻。
2.0.11高精度模板 high precision formwork
2 一種裝配化的工具式模板,主要有組合鋁合金模板、大鋼模板等。主體結構豎向混凝土構件施工采用高精度模板時,混凝土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的允許偏差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GB 50210中普通抹灰的要求。
2 3 基本規定
3.0.1 裝配率計算和裝配式建筑等級評價應以單體建筑作為計算和評價單元,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單體建筑應按項目規劃批準文件的建筑編號確認。
2 建筑由主樓和裙房組成時,主樓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單體建筑進行計算和評價。
3 單體建筑的層數不大于3層、地上建筑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時,可由多個類型相同的單體建筑組成建筑組團作為計算和評價單元。
3.0.2 裝配式建筑評價分為兩個階段:
1 在設計階段按設計文件計算裝配率,進行預評價;
2 項目竣工驗收后,按驗收資料計算裝配率,進行裝配式認定,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等級評價。
3.0.3 裝配式建筑應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 采用全裝修;
2 主體結構評價得分不低于20分;
3 圍護墻和內隔墻評價得分不低于10分;
4 裝配率不低于50%。
3.0.4 當評價項目滿足第3.0.3條的規定,且主體結構豎向構件中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不低于35%時,可進行裝配式建筑等級評價,評價等級劃分為A級、AA級、AAA級,應滿足表 3.0.4 的要求:
表3.0.4 裝配式建筑等級評價
評價等級
A級
AA級
AAA級
裝配率要求
60%≤裝配率≤75%
75%<裝配率≤90%
裝配率>90%
BIM應用要求
設計--施工全過程
設計--施工全過程
設計--施工全過程
加分項
應采用
應采用
應采用
2 4 裝配率計算
4.0.1 裝配率應根據表4.0.1中評價項分值按式(4.0.1)計算。
?? =[(Q1+Q2+Q3)/(100—Q4) /100]×100% (4.0.1)
式中:??
──裝配率;
Q1──主體結構指標實際得分值;
Q2──圍護墻和內隔墻指標實際得分值;
Q3──裝修和設備管線指標實際得分值;
Q4──缺少的評價項分值總和;
Q5──加分項。
表4.0.1 裝配式建筑評分表
評價項
柱、支撐、 承重墻、
延性墻板等豎向構件
混凝土預制構件
疊合剪力墻、疊合柱
工廠組合鋼筋-高精度免拆模板系統
高精度模板系統
評價要求
35%≤比例≤80%
15%≤比例<35%
50%<比例≤80%
50%<比例≤80%
50%<比例≤80%
70%≤比例≤80%
比例≥80%
50%≤比例≤80%
50%≤比例≤80%
比例≥50%
50%≤比例≤80%
50%≤比例≤80%
─
70%≤比例≤90%
50%≤比例<70%
50%≤比例≤70%
50%≤比例≤70%
70%≤比例≤90%
70%≤比例≤90%
重復使用率≥60%
─
─
評價分值
20~30*
5~10*
10~15*
10~15*
3~6*
10~20*
5
1~3*
3~5*
5
2~5*
1~3*
6
3~6*
1~3*
1.5~3*
1.5~3*
3~6*
3~6*
2
1
2
6
6
5
5
30
最低分值
主體
結構Q1
(50分)
20
梁、板、樓梯、陽臺、空調板等構件
非承重圍護墻非砌筑
圍護墻
和內隔墻Q2
(20分)
圍護墻、保溫隔熱一體化
圍護墻、保溫隔熱、裝飾一體化
內隔墻非砌筑
內隔墻、管線、裝修一體化
內隔墻、管線一體化
全裝修
10
6
裝修
和設備
管線Q3
(30分)
干式工法樓面、地面
管線
分離
豎向布置管線與墻體分離
水平向布置管線與樓板和濕作業樓面墊層分離
集成衛生間
集成廚房
4
加分項
Q5
(8分)
預制構件標準化
工程采用EPC總承包方式
應用天津市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
-
2 術—裝配式建筑技術
采用減隔震技術
住宅收納空間
BIM應用
─ 1
1
1
收納空間體積比≥5%
全過程
注: 1、表中帶“*”項的分值采用“內插法”計算,計算結果取小數點后一位;
2、加分項在評價裝配式等級計算分值中可以采用,不作為50%基本裝配率計算內容。
4.0.2 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中的柱、支撐、承重墻、延性墻板等豎向構件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時,評分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柱、支撐、承重墻、延性墻板等豎向構件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應按式(4.0.2)計算:
??1a=??1a??×100% (4.0.2)
式中:q1a──柱、支撐、承重墻、延性墻板等主體結構豎向構件中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
V1a──柱、支撐、承重墻、延性墻板等主體結構豎向構件中預制部品部件混凝土體積之和,符合本標準第4.0.4條規定的混凝土體積也可計入計算;
V──柱、支撐、承重墻、延性墻板等主體結構豎向構件混凝土總體積。
2 豎向構件采用疊合剪力墻、疊合柱、工廠組合鋼筋-高精度免拆模板系統或高精度模板的應用比例按式 4.0.2 計算,其中V1a 指柱、支撐、承重墻、延性墻板等豎向構件中采用疊合剪力墻、疊合柱、工廠組合鋼筋-高精度免拆模板系統或高精度模板的混凝土總體積。對于免拆模板需保證材料耐久性,有施工過程精度保障措施。
3 柱、支撐、承重墻、延性墻板等豎向構件評價項評價總分值不超過 30 分。
4 規范規定需要現澆的構件、以及7度區高度超過60米、8度區高度超過54米的高層建筑的首層混凝土豎向構件,不計入混凝土總體積。
4.0.3 主體結構為裝配式鋼結構、鋼-混凝土混合結構或木結構時,評價項分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1
豎向構件全部采用鋼構件或木構件,得30分。
2 框架柱采用外包鋼-混凝土組合柱,剪力墻采用外包鋼-混凝土組合剪力墻時,按疊合剪力墻、疊合柱的評價方法計算。
4.0.4 符合下列規定的混凝土可計入主體結構豎向構件預制混凝土體積計算。
2 1 預制剪力墻板之間寬度不大于600mm的豎向現澆段和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澆帶、圈梁的后澆混凝土體積。
2
3
4
5
預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間柱梁節點區的后澆混凝土體積。
預制柱間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較小尺寸的連接區后澆混凝土體積。
預制夾心保溫外墻板中外葉墻的混凝土體積。
預制空心板剪力墻結構中現場灌孔的混凝土體積,且計入的數量不應大于相應結構構件體積的30%。
4.0.5 梁、板、樓梯、陽臺、空調板等構件中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應按式(4.0.6)計算:
??1b=??1b??×100% (4.0.6)
式中:??1b
──梁、板、樓梯、陽臺、空調板等構件中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
A1b
──各樓層中采用預制裝配的梁、板、樓梯、陽臺、空調板等構件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A
──各樓層建筑平面總面積。
4.0.6 預制裝配式樓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積可包括:
1 預制裝配式疊合樓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積;
2 預制構件間寬度不大于300mm的后澆混凝土帶水平投影面積;
3 金屬或組合樓承板和屋面板、木樓蓋和屋蓋及其他在施工現場免支模的樓蓋和屋蓋的水平投影面積。免支模指預制構件能夠完全代替模板的作用,現場無需另設支撐或只需加設少量臨時支撐的構件。
4.0.7 非承重圍護墻中非砌筑墻體的應用比例應按式(4.0.7)計算。
??2a=??2a????1×100% (4.0.7)
式中:??2a
──非承重圍護墻中非砌筑墻體的應用比例;
A2a──各樓層非承重圍護墻中非砌筑墻體外表面積之和,計算時可不扣除
門、窗及預留洞口等面積;
Aw1──各樓層非承重圍護墻外表面總面積,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
洞口等面積。
4.0.8 圍護墻采用墻體、保溫隔熱一體化或墻體、保溫隔熱、裝飾一體化的應用
2 比例應按式(4.0.8)計算。
2b??2b=????2×100% (4.0.8)
??式中:??2b──圍護墻采用墻體、保溫隔熱一體化或墻體、保溫隔熱、裝飾一體化的應用比例;
A2b──各樓層采用墻體、保溫隔熱一體化或墻體、保溫隔熱、裝飾一體化做法的圍護墻外表面積之和,
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洞口等面積;
Aw2──各樓層圍護墻外表面總面積,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洞口等
面積。
4.0.9 內隔墻得分項需在設計階段認定時提供完整的內隔墻深化設計圖紙方可得分,內隔墻中非砌筑墻體的應用比例應按式(4.0.9)計算。
2????2c=????3×100% (4.0.9)
??式中:??2c──內隔墻中非砌筑墻體的應用比例;
A2c──各樓層內隔墻中非砌筑墻體墻面面積之和,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洞口等面積;
Aw3──各樓層內隔墻墻面總面積,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洞口等面
積。
4.0.10 內隔墻采用墻體、管線、裝修一體化或墻體、管線一體化的應用比例應按式(4.0.10)計算。
2????2d=????3×100% (4.0.10)
??式中:??2d──內隔墻采用墻體、管線、裝修一體化或墻體、管線一體化的應用比例;
A2d──各樓層內隔墻中采用墻體、管線、裝修一體化或墻體、管線一體化墻面面積之和,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洞口等面積。
4.0.11 裝配式建筑應采用全裝修,宜采用裝配化裝修,全裝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全裝修應包括所有建筑功能區地面、墻面和頂面的裝飾面、設備管線和其他與防火、防水(潮)、防腐、隔聲(振)等建筑性能相關的功能性材料及其連接材料等的安裝,以及保證建筑使用功能及標準要求的所有設備設施安裝。
2 2 公共建筑全裝修的范圍應包括建筑的公共區域和在建造階段已確定使用功能及標準的全部室內區域,全裝修做法應符合本條第1款的規定;對于建筑建造階段尚未確定使用功能及標準的室內區域,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在設計文件中對室內裝修方式、安裝構造要求、材料性能及環境保護標準等做出明確的設計規定。
3 建筑設計文件宜對室內裝修改造、正常維護、部品檢修和更換等內容設置設計規定。
4.0.12 干式工法樓面、地面的應用比例應按(式4.0.12)計算,且不應低于50%。
??3a=??3????×100% (4.0.12)
式中:??3a──干式工法樓面、地面的應用比例;
A3a──各樓層采用干式工法樓面、地面的投影面積之和。
在室內裝修過程中對結構樓板頂面局部采用濕法作業找平操作的面積不應計入計算。
4.0.13 豎向管線分離的比例應分別按式(4.0.13)計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3b=式中:??3b──豎向管線分離比例;
L3a──各樓層豎向管線分離的長度之和;
Lv──各樓層豎向管線的總長度。
1 管線計算范圍應包括豎向管道井的管線長度。
2 計入管線分離的管線類型應包括:電氣、給水、排水和暖通等。
3 豎向暴露于室內空間及非承重墻體空腔內,滿足可檢修和易更換要求的管線可認定為管線分離。
4 集成衛生間和集成廚房包含的管線可計入計算。
4.0.14 水平向管線分離的比例應分別按式(4.0.14)計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或v、
??3c=??3b??h??3a??v×100% (4.0.13)
×100% (4.0.14)
式中:??3c──水平向管線分離比例;
L3b──各樓層水平向管線分離的長度之和;
2 Lh──各樓層水平向管線的總長度。
1 計入管線分離的管線類型應包括:電氣、給水、排水和采暖。
2 水平向暴露于室內空間及敷設在地面架空層和吊頂內,滿足可檢修和易更換要求的管線可認定為水平向管線分離。
3 集成衛生間和集成廚房包含的管線可計入計算。
4.0.15 集成衛生間的潔具設備等應全部安裝到位,地面、頂面和墻面中干式工法的應用比例應按式(4.0.15)計算。
??3d=??3????a×100% (4.0.15)
式中:??3d──集成衛生間中干式工法的應用比例;
A3b──各樓層衛生間中地面、頂面和墻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積之和;
Aa
──各樓層衛生間中地面、頂面和墻面的總面積。計算中扣除墻體平面內門、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
4.0.16 集成廚房的櫥柜和廚房設備等應全部安裝到位,地面、頂面和墻面中干式工法的應用比例應按式(4.0.16)計算。
??3e=??3????b×100% (4.0.16)
式中:??3e──集成廚房中干式工法的應用比例;
A3c──各樓層廚房中地面、頂面和墻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積之和;
A b──各樓層廚房中地面、頂面和墻面的總面積。
4.0.17 對于混凝土結構預制剪力墻板、預制柱、預制梁、預制樓(屋)面板、預制疊合樓(屋)面板底板、預制樓梯、預制陽臺、預制空調板等構件,其預制構件標準化的重復使用率應按式(4.0.17)計算。規格統計以預制構件外輪廓尺寸為衡量標準,不考慮預埋件設置位置,鋼筋間距宜相同。
??4a=??4??????×100% (4.0.17)
式中:??4a──預制構件標準化的重復使用率;
V4a──選用國家或天津市預制混凝土構件圖集的預制構件,或自行設計但同一種規格的預制構件在同一項目重復使用50次以上的預制構件的總體積;
Va──項目中預制混凝土構件的總體積。
2 4.0.18 住宅建筑收納系統應用比例應按(式4.0.18)計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4b=??4?????×100% (4.0.18)
式中:??4b──住宅建筑收納系統的應用比例;
V4b── 各樓層設置收納系統的體積之和;
V h──各樓層戶內建筑功能空間總體積。
1 設置收納系統的建筑功能空間可包括:臥室、廳、走道、廚房、衛生間、書房、工作間、儲藏室、玄關、陽臺等。
2 收納系統包括獨立設置和采用與建筑部品或設施集成的形式。
3 收納系統應有完整的設計文件和工廠生產的合格證,應采用綠色環保材料。
4.0.19 BIM應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應基于協調一致的模型單元和交付物進行協同。
2 交付協同應包括主體結構、外圍護、室內裝飾和暖通空調系統的設計信息。
3 BIM是以交付信息串聯各單位,不是以模型串聯。
2
本標準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2 引用標準名錄
1 《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 51129-2017
2 《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2014
2
天津市地方標準
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
DB29/T XXXX-2017
條文說明
16
目 次
1 總則 ............................................................................................................... 14
2 術語 ............................................................................................................... 15
3 基本規定 ....................................................................................................... 16
4 裝配率計算 .................................................................................................... 18
17
1 總則
1.0.1 作為裝配式建筑的重點發展地區,為推進天津市裝配式建筑健康發展,體現天津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具體要求和特點,亟需構建一套適合天津市發展實際的裝配式建筑評價體系,對其實施科學、統一、規范的評價。
本標準總體遵守了國家現行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的編制原則和評價方法,在評價指標體系中突出了天津市的發展特點和要求,穩中求進,對于評價標準增加細化項,補充了標準化、EPC與信息化、減隔震等應用的評價項。
1.0.2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裝配方式建造的民用建筑評價,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同時,對于一些與民用建筑相似的單層和多層廠房等工業建筑,如精密加工廠房、潔凈車間、研發建筑等,當符合本標準的評價原則和評價指標體系時,可參照執行。
1.0.3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是裝配式建筑評價的前提條件。本標準主要針對裝配式建筑的裝配化程度和水平進行評價,涉及規劃、設計、質量、安全等方面內容應符合我國和天津市現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規定。裝配式建筑評價以提高質量、提高效率、減少人工、降低能耗物耗為原則,結合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等進行綜合評價。
1.0.4 符合裝配式建筑評價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18
2 術語
2.0.1 裝配式建筑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將預制部品部件通過系統集成的方法在工地裝配,實現建筑主體結構構件預制,非承重圍護墻和內隔墻非砌筑并全裝修的建筑。裝配式建筑一般是由結構系統、圍護系統、設備管線系統和室內裝修系統組成,按照結構體系劃分可包括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裝配式鋼結構建筑、裝配式木結構建筑、裝配式混合結構建筑和裝配式組合結構建筑等五種類型。
2.0.5 本標準中的集成廚房是指居住建筑中的廚房。本條強調了廚房的“集成性”和“功能性”。集成廚房是裝配式建筑裝修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設計應遵循標準化、模塊化和系列化原則,符合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并在制作和加工階段基本實現裝配化。
當評價項目各樓層廚房中的櫥柜、廚房設備等全部安裝到位,且墻面、頂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應用比例大于等于70%時,應認定為采用了集成廚房;應用比例大于等于90%時,可認定為達到了集成式廚房的標準。
2.0.6 集成衛生間充分考慮了衛生間空間組合或分隔的多樣性,包括多器具的集成衛生間產品和僅有洗面、洗浴或便溺等單一功能模塊的集成衛生間產品。集成衛生間是裝配式建筑裝修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設計應遵循標準化、模塊化、系列化原則,符合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并在制作和加工階段基本實現裝配化。
當評價項目各樓層衛生間中的潔具設備等全部安裝到位,且墻面、頂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應用比例大于等于70%時,應認定為采用了集成衛生間;應用比例大于等于90%時,可認定為達到集成式衛生間的標準。
1
3基本規定
3.0.1 以單體建筑作為裝配式建筑評價的基本單元,主要基于單體建筑是構成整個建筑活動的工作單元和產品,能全面、系統地反映裝配式建筑的主要特征,具有較好的操作性。
對于單體建筑的劃分,本標準依據有利于簡化評價操作、提高評價效率的原則,允許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認。比較復雜的建筑可在預評價中具體研究,確定評價單元的劃分及評價方式。
由主樓與裙房組成的建筑或多個主樓由裙房連成一體的建筑,當出現主樓與裙房在建筑功能、結構體系、預制建筑部品部件類型有較大差異等情況時,裙房可選擇單獨按一個單體建筑進行評價。如主樓是公寓、裙樓是商業,主樓采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裙樓采用鋼結構,等等。主樓與裙房間采用不同評價單元劃分的邊界應選在主樓標準層正投影線以外。
對于農居、別墅、獨棟辦公等類型的建筑,為了簡化評價操作,當按本條第3款的規定進行評價。一般情況下,此類建筑具有下列特征:①建筑功能、結構體系、裝修及設備系統等基本相同;②建筑層數、平面和立面、建筑標準等基本相同或相似。評價時可將項目整體合并為一個評價單元,也可進一步按街區、組團等劃分評價單元,還可以按相同建筑類型劃分評價單元,等等。
3.0.2 為保證裝配式建筑評價質量和效果,切實發揮評價工作的指導作用,裝配式建筑評價分為項目評價和預評價。
為促使裝配式建筑設計理念盡早融入到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宜在設計階段進行預評價。如果預評價結果不滿足裝配式建筑評價的相關要求,項目可結合預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足,通過調整或優化設計方案使其滿足要求。另外,當項目中使用了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以外的技術體系時,也可采用預評價的方式,研究并確定具體評價方法和評價指標。
項目評價應在竣工驗收后,按照竣工資料和相關證明文件進行項目評價。項目評價是裝配式建筑評價的最終結果,評價內容包括計算評價項目的裝配率和確定評價等級。
3.0.3 本條規定是項目可以評價為裝配式建筑的基本條件,符合本條規定的評價項目可以認定為裝配式建筑。但是否可以進行裝配式建筑的等級評價,尚應符合2
本標準第3.0.4條的規定。本條各款需要特別說明的是:
1 裝配率不低于50%的規定是與國家現行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保持一致,但由于本標準與國家標準之間在評價項設置和評價分值上存在一些差別,因此,在裝配式建筑認定評價中,尚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
2 本標準表4.0.1對主體結構、圍護墻和內隔墻、裝修和設備管線三大系統的評價均設置了最低得分,在項目評價中應遵守。
3.0.4 裝配式建筑等級評價是在滿足裝配式建筑認定的基礎上自主申請評價。一般來說,符合等級評價要求的裝配式建筑應具備如下特征:(1)設計方案和技術運用比較合理。(2)建筑各系統的裝配化程度較高或較為完整、均衡地使用各項裝配化技術及產品。(3)建筑的質量、品質具有較大的提升。
本標準與國家現行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了裝配式建筑與BIM融合的內容。其宗旨是通過BIM技術提升裝配式建筑在設計、生產和施工環節的一體化水平、提高項目實施質量。
1 設計階段的BIM應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BIM模型應包括主體結構、圍護系統、室內裝修和設備管線系統的主要設計信息。
2) BIM模型宜實現在預制構件生產、部品部件采購、安裝施工、檢驗與驗收等環節的信息傳遞。
2 設計--施工全過程的BIM應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建立從設計階段到施工階段統一的BIM模型;
2) BIM模型宜滿足工程總承包的信息化管理要求;
3) BIM模型的信息可滿足建筑使用階段運營維護的主要需求。
。
3
4 裝配率計算
4.0.1 評價項目的裝配率應按本標準第4.0.1條的規定進行計算,計算結果應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數。在計算過程中,評價項目缺少表4.0.1中對應的建筑功能評價項(例如,公共建筑中沒有設置廚房),則該評價項實際得分取為0分,并將該項評價分值記入裝配率計算公式的Q4項中。
表4.0.1中部分評價項在評價要求中列出了應用比例的范圍區間。在項目評價中,如果實際計算的應用比例小于該范圍區間的下限比例時,該評價項實際得分取為0分;如果實際計算的應用比例大于該范圍區間的上限比例時,該評價項得分取該項最高分值。例如:當集成衛生間的應用比例小于70%時,該項評價得分取為0分;應用比例大于90%時,該項評價得分取為6分。
4.0.2 裝配式建筑的核心思想是提高質量、提高效率,高精度模板是一種裝配化的工具式模板,主要有組合鋁合金模板、大鋼模板等,主體結構豎向混凝土構件施工采用高精度模板時,混凝土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的允許偏差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GB 50210中普通抹灰的要求。組合鋁合金模板的應用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組合鋁合金模板工程技術規程》JGJ
386 的有關規定。
疊合剪力墻、疊合柱、工廠組合鋼筋-高精度免拆模板系統均需工廠制作,有標準,確保施工后達到免抹灰的效果。對于免拆模板材料需保證耐久性、滿足建筑功能需要。
豎向構件上限分數不超30分,且4個分項評分不重復計算。
4.0.5
本條中各樓層建筑平面總面積可取樓層外邊線投影圍合的面積,扣除排煙道、風道、管井、電梯井等洞口面積、豎向構件的水平截面面積,不含外保溫及外保護層截面面積。
根據《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51231第 5.5.2條規定,高層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中平面受力復雜的樓層宜采用現澆樓蓋。因此,當高層建筑的公共通道和前室采用現澆樓蓋時,可扣除相應的面積,但不應超過40m2。
4.0.6 本條規定了可認定為裝配式樓板、屋面板的主要情況。其中,第1、2款的規定主要是便于簡化計算;第3款中的金屬樓承板包括壓型鋼板、鋼筋桁架樓承板等在施工現場免支模的樓(屋)蓋體系,是鋼結構建筑中最常用的樓板類型。
4
4.0.7 新型建筑圍護墻體的應用對提高建筑質量和品質、建造模式的改變等都具有重要意義,積極引導和逐步推廣新型建筑圍護墻體也是裝配式建筑的重點工作。非砌筑是新型建筑圍護墻體的共同特征之一,非砌筑類型墻體包括各種中大型板材、不設砌筑內襯墻的玻璃幕墻、木骨架或輕鋼骨架復合墻體等,應滿足工廠生產、現場安裝、以干法施工為主的要求。對于設置內襯墻的金屬和石材幕墻、人造板材幕墻等非透明幕墻,非承重圍護墻中非砌筑墻體的應用比例為非砌筑內襯墻體的應用比例。
非承重預制普通混凝土墻板與主體結構宜采用外掛式連接,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 51231、《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 等標準的有關規定。輕質墻板與主體結構連接可采用內嵌式、外掛式、嵌掛結合等方式。輕質條板用于居住建筑的非承重圍護墻時,應有可靠工程經驗且應采取有效構造措施。采用膠粘的高精度砌塊(免抹灰)具有干法特征,如有砌塊排布圖、現場無切割,可得非承重圍護墻非砌筑分值的70%。
計算外表面積時,非承重圍護墻的墻寬按實取(外掛時,可按墻板寬度計算),不論采用內嵌還是外掛方式,墻高可取建筑層高,不扣除墻體平面內門、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
門窗洞口上部或下部范圍如果存在砌筑部分,則門窗洞口按照砌筑計入,如無砌筑則按照非砌筑計入。
4.0.8 圍護墻采用墻體、保溫、隔熱、裝飾一體化強調的是“集成性”,通過集成,滿足結構、保溫、隔熱、裝飾要求。同時還強調了從設計階段需進行一體化集成設計,實現多功能一體的“圍護墻系統”。
結合當前實際,本標準將圍護墻采用墻體與保溫隔熱、裝飾一體化分為兩種情況,即圍護墻采用墻體與保溫隔熱、裝飾一體化,圍護墻采用墻體與保溫隔熱一體化(當評價單元中不同部位的圍護墻采用不同技術方案時,圍護墻采用墻體與保溫隔熱、裝飾一體化的部位可視作圍護墻采用墻體與保溫隔熱一體化部位)。圍護墻采用墻體與保溫隔熱一體化時,可采用滿足自保溫的墻板、三明治墻板,或采用符合《天津市外模板現澆混凝土復合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各項指標的復合保溫外模板。
計算外表面積時,圍護墻的墻寬按實取,計算中不扣除墻體平面內門、窗及5
預留洞口等的面積。
當承重圍護墻采用一體化時,則分子和分母均考慮承重豎向構件的面積。
4.0.9 內隔墻中非砌筑類墻體包括各種中大型板材、木骨架或輕鋼骨架復合墻體等,應滿足工廠生產、現場安裝、以“干法”施工為主的要求。采用膠粘的高精度砌塊(免抹灰)具有干法特征,如有砌塊排布圖、現場無切割,可得內隔墻中非砌筑類墻體分值的70%。
砌塊拼裝內隔墻,計算內隔墻墻面面積時,不扣除墻體平面內門、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內隔墻高度應按內隔墻實際高度取值。內隔墻不包含剪力墻等承重豎向構件。門窗洞口上部或下部范圍如果存在砌筑部分,則門窗洞口按照砌筑計入,如無砌筑則按照非砌筑計入。
4.0.10 內隔墻采用墻體、管線、裝修一體化強調的是“集成性”。內隔墻從設計階段就需與裝修、設備和管線等系統進行一體化集成設計,在管線綜合設計的基礎上,實現墻體與管線的集成以及支撐體與裝修的一體化,實現多功能一體的“內隔墻系統”。
一體化的集成過程應采用干式作業方式,既可以在工廠完成一體化的集成,也可以在現場應用干式作業進行集成。
4.0.11 全裝修是裝配式建筑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也是發展迅速的一個領域。本條給出了全裝修的范圍、基本內容和要求以及在建筑設計中對全裝修的控制要求等。全裝修在傳統的工程流程中基本上是與建筑設計脫節的,加強設計協同和工程統一管理是促進全裝修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手段,設計單位和工程建設單位均應加強這部分工作。
裝配化裝修是將工廠生產的標準化、模塊化和集成化的部品部件在現場進行組合安裝的裝修方式,是倡導的發展方向。裝配化裝修的主要內容包括:樓(地)面、墻體、吊頂、收納等采用干式工法施工,應用集成廚房、集成衛生間、管線分離等設計-生產-安裝一體化的工程做法或集成部品。在工程應用中,裝配化裝修應特別加強設計控制和協調,重視建筑各個層級的模數及尺寸協調。本條文的目的就是正面引導和推動裝配化裝修體系的進一步發展,鼓勵在更多的建筑類型中積極應用。室內裝修過程中對結構樓板頂面采用濕法作業局部找平操作的面積可不計入計算。采用集成衛生間和集成廚房做法的面積可計入計算。
6
公共區域是建筑內部交通組織、安全疏散、管線系統的豎向布置及水平接口等的重要部位,是大多數類型的民用建筑都設置的功能區域。其共性的特點有:(1)管線集中、數量多,水平交叉多,是使用階段對管線維護、更換的主要區域。(2)裝修標準較高,便于統一維修和更換。(3)對質量、安全等性能的要求高。因此,該區域的裝修是比較適合采用干式工法的,通過干式工法的應用也可促進管線集成和管線綜合發展。
4.0.13~4.0.14 納入管線分離比例計算的管線專業包括電氣(強電、弱電、通信等)、給水、排水和暖通等。
對于裸露于室內空間以及敷設在地面架空層、非承重墻體空腔和吊頂內的管線應認定為管線分離;而對于埋置在結構構件內部(不含橫穿)或敷設在濕作業地面墊層內的管線應認定為管線未分離。
4.0.18 收納系統對住宅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裝修工程的完整性而言是很重要的一項內容,合理的、系統的設置收納系統可以提升住宅建筑品質、提高綠色裝修建材的應用比例、改善室內環境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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