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發(作者:婆媳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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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內河助航標志
第一節 航標發展簡史
航標的產生和發展是與航運事業緊密地聯系著的,是隨著航運事業的發展而逐步發展和完善的,在有水運的初期,船夫漁民僅以天然目標和最簡易的標志、標記來輔助航行,例如易于辨認的山峰、島嶼、土丘、石堆、岸形、孤樹及寶塔等,或者水中插牽引、設竹竿,或者在沿岸和礁石上畫標記,或者在個別重要口門張掛旗蟠,燃點篝火或在旗桿上懸掛燈籠。
據考證,由政府出面設置航標始于元代的1311年12月,當時元朝海道府接受常熟船戶蘇顯的建議,在劉家港(今太倉市瀏河口)西暗沙咀(甘草上沙附近)設置了標船二艘,船桅上豎立幾面色彩鮮艷的旗幟,用以指引糧船進出河口,1314年7月又根據船戶袁源的建議、在長江江陰一帶有淺灘暗礁處設置了九處航標。
十九世紀中葉帝國主義列強相繼入侵我國,各國海軍在我國沿海、長江、黑龍江及珠江等水道橫行霸道,強行從事航道測量,并在清咸豐元年間(公元1851年)派洋人一名為港務長管理洋船事務;咸豐五年(公元1855年)長江口銅沙設置燈船一艘指示銅沙咀之用。1868年在英帝國主義控制的中國海關總署內成立了海務部門,便直接派員在我國沿海和內河開始設置和管理航標工作。
據收集到最早的官方統計資料:清光緒34年(公元1908年)郵傳部統計當時我國內河航標總數僅81座。
1903年在上海首次舉辦“稅務專門學校”第一分校培養航標管理人員的海事班。
解放后,在吸取了前蘇聯內河航標經驗的基礎上,于1953年4月29日交. .
通部以交河107案河標字95號文頒布了《內河航標規范(草案)》,1953年一1955年對長江及各省、市、自治區的航標分批進行改革,1955年4月5日交通部正式頒布《內河航標規范》,1960年3月交通部參照前蘇聯經驗頒布了《湖泊、水庫、運河、船閘航標規范(草案)》,確定了內河航標的基本原則和技術要求,使內河航標朝著正規和統一的方向發展。1954年在素以洶灘惡水聞名的川江航道上進行了鎖鏈式航標配布,使千里川江分段開放夜航.設標前,從宜昌至重慶客輪往返一般需10天,設標后,最快的航班往返縮短到5天左右,大大地加快了船舶的周轉。
1958年春,毛主席視察長江作了重要指示,為長江指明了航標電氣化的方向,長江航道工作人員響應毛主席的號召,僅以一年左右的時間,在2400多公里的航道上共配布四千余盞航標燈,實現了航標電氣化。與此同時,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嫩江四條大江在總長四千多公里的航道上有2800多公里的航段上也實現了航標電氣化.從此基本上改變了我國內河航標長期沿用煤油燈的落后面貌。目前,長江下游(蕪湖——上海)已實行大小輪分道行駛、三峽蓄水庫區從2003年10月1日開始分三階段(135M、156M、175M)實行船舶靠右行駛的航路改革,全線采用LED航標燈、航標遙測及全球定位系統GPS、雷達定位助航的目前最為先進的技術。
30多年來隨著我國科學的發展,航標技術也有了明顯的進步,過去航標大都就地取材,大部分采取竹木結構,制作式樣簡單。現在絕大部分采用鋼材、鋼筋混凝土或磚混結構,還有一些標志采用玻璃鋼,這些標志不少已定點生產,成套供應,有利于標準化、系統化.過去航標沿用油燈,只能是定光,不僅每晚要點燈,而且光弱易滅可靠性差。現在電氣化航標由電動閃光燈、半導體白熾. .
燈、半導體霓虹燈、脈沖氙燈發展到集成塊、單片機控制可實現30多種燈質的多功能低能耗、功效高、壽命長的LED航標燈。
航標電源除了空氣干電池、空氣濕電池、鋅空電池、鉛酸蓄電池和錫鎳電池外,近十幾年又發展了硅太陽能電源、波力發電和風力發電、航標透鏡由鼓形硬玻璃透鏡,發展到圓錐形塑料透鏡,正朝著強光源小透鏡方向發展。
1986年國家標準局頒布了GB5863-86《內河助航標準》及GB5864-86《內河助航標準主要外型尺寸》兩項國家標準,并自1986年11月1日起實施。自兩項《國標》發布后,在貫徹實施中對兩項《國標》進行驗證,根據實施情況又對兩項《國標》進行了修改。l993年12月4日,國家技術監督局正式發布兩項《國標》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第二節 內河航標的種類及其功能作用
國家標準《內河助航標志》共分8章和6個附錄.助航標志分為航行標志、信號標志及專用標志3類共18種。
航行標志是標示航道方向、航線、航道邊緣界限、礁石、沙灘或其他礙航物所在地及通航橋孔等,使船舶按照航行標志所標示出來的航道安全航行。航行標志包括過河標、沿岸標、導標、過渡導標、首尾導標、側面標、左右通航標、示位標、泛濫標及橋涵標10種。
信號標志為航行船舶揭示有關航道有關信息,采用信號控制船舶單線航行、標示控制界限、揭示航道水位及航道中存在的橫流等.信號標志包括通行信號標、鳴笛標、界限標、水深信號標、橫流標、及節制閘標等6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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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標志為標示沿、跨航道的各種建筑物,或為標示特定水域所設置的標志,其主要功能不是直接為了助航而設置的標志。專用標志包括管線標及專用標二種。
我省主要有以下標志:航行標志為側面標、左右通航標、示位標、泛濫標及橋涵標;信號標志為鳴笛標、界限標、橫流標、及節制閘標等;專用標志包括管線標及專用標二種。
一、航行標志
航行標志包括過河標、沿岸標、導標、過渡導標、首尾導標、側面標、左右通航標、示位標、泛濫標及橋涵標10種。
(一)過河標
功能:設置在過河航道的起點或終點岸邊.指示由對岸使來的船舶在接近標志時可沿著本岸航行,同時也指示沿本岸使來的船舶在標志附近轉向對岸.如遇雙向過河,則可將標志設在上、下方過河航道在本岸交點處,即指示對岸使來的船舶在接近標志時再返駛向對岸。
形狀:標桿上端裝正方形標頂兩塊,分別面向上、下方航道。如過河航道距離過遠以致不夠明顯時,可在標桿前加裝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標示的航道方向。過河標也可以安裝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作為浮標設置。
顏色:左岸,頂標和梯形牌為白色,標桿為黑、白色相間橫紋;右岸,頂標和梯形牌為紅色,標桿為紅白相間橫紋。梯形牌的顏色也可按背景的明、暗來確定,背景明亮處的左岸為黑色,背景深暗處的右岸為白色。
燈質:左岸,白光,莫爾斯信號“A”(· —)或“M”(— —)。右岸,白光,莫爾斯信號“N”(— · )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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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 右岸
圖 1-1 過河標
(二)沿岸標
功能:設置在標示深糟航段沿岸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繼續沿設標一岸航行。
形狀:標桿上端裝球形頂標一個。
顏色:左岸,頂標為黑色或白色,標桿為黑白相間橫紋;右岸,頂標為紅色,標桿為紅、白相間橫紋。
燈質:左岸,綠色或白色,單閃光;右岸,紅色,單閃光。
左岸 右岸
圖 1-2 沿岸標
(三)導標
功能:由前后兩座標志構成的導線來標示狹窄航道的中心線方向,指示船舶沿該導線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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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狀:前后兩座標志的標桿上端各裝正方形頂標一塊,頂標均面向航道方向,如導線航道過長以致標志不夠明顯時,可以在標桿前加裝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標示的航道方向。在導標的導線有效范圍內應使船舶白天看到前標比后標略低,夜間保持后標燈光不被前標遮蔽。前后兩標的高差及間距應與導線長度相適應,應保持導標的靈敏度。如后標地點坡度較陡,前后兩座標志高差過大時,可在兩標之間的連線上加設一座標志。
顏色:按背景的明暗確定,頂標和標桿的顏色相同,背景深處為白色,背景明亮處為紅色,白色梯形牌中央一道豎條為黑色,紅色梯形牌中央一道豎條為白色。
燈質:前后標均為白色單面定光,如背景燈光復雜用白光容易混淆時,可用紅色單面定光。
背景深暗處 背景明亮處
圖 1-3 導標
(四)過渡導標
功能:由前后兩座標志組成,兩標連線標示導線的一方為狹窄航道的中心線。而另一方面則為寬闊的沿岸或過河航道。指示沿導線使來的船舶在接近標. .
志時駛入較寬闊的沿岸或過河航道;同樣也指示由較寬闊的沿岸航道或沿過河航道駛來的船舶在接近標志時駛入導線航道。也就是該標為引導船舶在寬闊航道與狹窄航道之間的起訖點起過渡作用。
形狀:前標與過河標相同,后標與導標相同。前標的一塊頂標與后標的頂標組成導線,前標的另一塊頂標面向較寬闊的航道方向。如導線過長以致標志不夠明顯時,可以在標桿前加裝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標示的航道方向。
顏色:前標的標桿和梯形牌的顏色與過河標相同,頂標的顏色與導標相同,后標的顏色與導標相同。
燈質:前標與過河標相同,后標與導標相同,前后標的光色須一致。特殊要求時,前標也可用定光。
(五)首尾導標
功能:是由前后鼎立的三座標志組成兩條導線,分別標示上、下方狹窄航道中心線的方向,故首尾導標的位置設在兩條導線航道的轉折處,即一條導線掉首端和另一條導線的尾端。
形狀:三座標志中,前標一座與過河標相同,后標兩座與導標相同。兩座后標的頂標分別與前標的兩塊頂標組成兩條導線,面向所標示的上下航道方向。如果導線航道過長以致標志不夠明顯時,可以在標桿前加裝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標示的航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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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深暗處 背景明亮處
圖 1-4 過渡導標
顏色:前標的標桿和梯形牌顏色與過河標相同,標頂顏色與導標相同,兩座后標的顏色與導標相同。
燈質:分別按過河標和導標的規定,但個標的燈光須一致。特殊需要時,各標都可用定光。
背景深暗處 背景明亮處
圖 1-5 首尾導標
(六)側面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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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形 左岸一側 右岸一側
錐形 左岸一側 右岸一側
桿形 左岸一側 右側一側
燈船 左岸一側 右岸一側
圖 1-6 側面標(浮標)
功能:設在淺灘、礁石、沉船或其他礙航物靠近航道一側,標示航道的側. .
面界線, 故稱側面標。側面標設在水網地區優良航道兩岸時,可標示側面岸形、突嘴和不通航的漢港。指示船舶在航道內安全航行。
柱形 左岸一側 右岸一側
錐形 罐形
圖 1-7 側面標(浮標)
左岸一側 右岸一側 左岸一側 右岸一側
圖 1-8 側面標(燈樁)
形狀:浮標可采用柱形、錐形、罐形、桿形或燈船。需要同時以標志特征區分左右岸時,左岸一側浮標為錐形或加裝錐形頂標,右岸一側為罐形或加裝. .
罐形頂標,也可只在左岸一側的柱形浮標上加裝錐形頂標。燈樁可采用框架形或桿形。也可以固定設置。桿形燈樁需要增加視距時,左岸一側可加裝錐形頂標,右岸一側可加裝罐形頂標。
顏色:左岸一側,白色或黑色,桿形燈樁的標桿為黑白相間橫紋;右岸一側,紅色,桿形燈樁的標桿為紅白相間橫紋。燈船的球型頂標均為黑色。
燈質:左岸一側,綠色或淡、雙閃光;右岸一側,紅色,單、雙閃光。
(七)左右通航標
功能:設在航道中個別河心礙航物或兩個航道分叉處,標示該標兩側(左及右)都是通航的航道。
形狀:浮標可采用柱形、錐形或燈船。燈樁可采用框架形。
顏色:標體每面的中線兩側分別為紅色和白色。
燈質:綠色或白色,三閃光。
錐形 柱形
圖 1-9 左右通航標
(八)示位標
功能:設在湖泊、水庫、水網地區或其他寬闊水域,用來標示河口、島嶼、淺灘區、礁石等的位置,故名示位標。以供船員根據航道圖上標明(或在航道公報上說明)的標位來確定自己的船位與航向,指示船舶在標志附近進入河口或警. .
告船舶避離危險區。
形狀:可采用各種形狀的塔形體。
顏色:可根據背景涂白、黑、紅色或條紋。
燈質:白光、綠光或紅光莫爾斯信號,但不同其他標志的燈質相混淆。
圖 1-10 示位標
(九)泛濫標
功能:設在將被或已被洪水淹沒的河岸或島嶼靠近航道的一側,以標示被洪水泛濫而淹沒的岸線或島嶼掉輪廓。
形狀:標桿上端裝載截錐體頂標一個,也可裝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作為浮標設置。
顏色:左岸,白色或黑色;右岸,紅色。
燈質:左岸,綠色或白色定光;右岸,紅色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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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1 泛濫標
(十)橋涵標
功能:設在通航橋孔或通航涵閘孔迎船一面的橋(閘)孔中央,指引船舶通過該橋孔。
形狀:正方形標牌表示通航橋孔。多孔通航的橋梁,正方形標牌表示大輪通航的橋孔,圓形標牌表示小輪(包括非機動船,人工流放排筏)通航的橋孔,大小輪的具體劃分由各地區決定。
顏色:正方形標牌為紅色,圓形標牌為白色。
燈質:通航橋孔(或大輪通航橋孔)為紅色單面定光;小輪通航橋孔為綠色單面定光。在通航橋孔迎船一面兩側橋柱上還可垂直設置綠色定光橋柱燈二至四盞(按橋柱高度定),標示橋柱位置。
通航橋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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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輪通航橋孔
圖 1-12 橋涵標
二、信號標志
信號標志包括通行信號標、鳴笛標、界限標、水深信號標、橫流標、及節制閘標標6種。
1、通行信號標 設在上、下行船舶相互不能通視,對駛有危險的狹窄單線、急彎航道或單孔通航掉橋梁、通航建筑物(如船閘、套閘等)以及臨時禁航的航道兩端,利用信號、燈號控制上行或下行的船舶單向順序通過;或者臨時禁止通行。
通航建筑物的通行信號可分為遠程與近程兩種,一般大型船閘近、遠程通航并用。遠程即與一般航道上通航信號相同;近程通航信號采用紅、綠單面定光燈,燈光照射來船方向,紅燈表示禁止船舶通行,綠燈表示允許船舶通行。
2、鳴笛標 設在通行控制河段或上、下行船舶不能互相通視的急彎航道的上、下游兩端界限,指示船舶鳴笛。
3、界限標 設在通行河段的上、下游,標示通行控制河段的上、下游界限。設在船閘閘室有效長度的兩端時,標示閘室內允許船舶安全停靠的兩端界限。
4、水深信號標 設在淺灘上、下游靠近航道一側的河岸上,揭示淺灘航道的最小水深。
5、橫流標 設在有橫流標附近,標示航道內橫流,警告船舶注意采用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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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節制閘標 設在靠近節制閘上游(有些節制閘排、灌水都造成橫流的,則在上、下游都設).警告船舶注意安全措施.
7、指路牌 設在水網地區航道分叉處,用于指示前方港口方向。
三、專用標志
專用標志包括管線標及專用標二種。
1、管線標 設在需要標示過河管線(即水上或架空跨越航道的管道、電纜、電線等)的兩端河岸上。警告船舶禁止在水下管線區域拋錨、拖錨航行或垂放重物,警告船舶在駛近架空管線區域時注意采用下桅等必要措施。
2、專用標 設置在港區、錨地、禁漁區、娛樂區、游泳場、水文測量、水下鉆探及疏竣作業區等邊緣,標示上述特定水域,或者標示取、排水口及泵房以及其他航道界限外的水工建筑物。因為此類標志是專為上述區域防止船舶誤碰、誤入造成雙方損壞的設施,為區別于其他助航標志,故命名為專用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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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航標的設置與配布
第一節 航標的結構
一、岸標的結構
岸標是固定航標的一種,一般采用埋設的方法設置在岸邊。如過河標、沿岸標、導標、泛濫標、通行信號標、水深信號標、鳴笛標、界限標、管線標等都屬于岸標。
(一)岸標的基本結構
岸標的基本結構是標桿和頂桿(或信號)。
標桿主要起支承和安裝頂標(或懸掛信號)的作用,除管線標的標桿有采用方框形的外,其余岸標的標桿大都是圓柱形,頂標安裝在標桿上端,表示該航標的種類和功能。有一塊的,也有由兩塊組成的。可用實心牌面,也可用板條結構。其形狀有正方形、長方形、梯形、圓形、球形、空心三角形,根據航標名稱而定._
信號標的標桿為上下不相等十字形,垂直于地面的稱標桿,水平的稱橫衍,信號通過拉繩和定滑輪懸掛在橫衍下。通行信號標的信號有兩種,一種是箭形,一種是三角錐體。水深信號標的信號組合稱號型,號型由三種形狀的信號組合表示數字,這三種形狀分別為“(二)岸標的附屬結構
岸標的附屬結構有。梯形牌、編號牌、卡瓦、攀梯、支柱、加固牽索、燈座、電池箱架(或電池箱)等,它們的作用和基本結構分別是:
1、梯形牌
(1)作用:梯形牌的作用在于加大標志的明顯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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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結構:板條結構,由梯桿和梯板組成。
2、編號牌
(1)作用:用于書寫航標編號的號碼。
(2)結構:長方形實心牌面。
3、卡瓦
(1)作用:用予將頂標或禪形牌或編號一牌聯接在標桿上。
(2)結構:瓦形雙合鐵塊。
4、攀梯
(1)作用:便于航標員上下標桿進行作業。
(2)結構:簡單。有與標桿連成一起,以標桿為主干,在標桿上安裝“L”形橫檔的一種,另一種為單獨的整體,如生活中使用的扶梯。
5、支柱
支柱的作用在于支撐標桿,加強標志的穩固性。力有一定尺寸的木條或角鋼,一端入地,一端支撐在標桿下部。
6、加固牽索
(1)作用:同支柱,也是為的加強標志的穩固。
(2)結構:由φ14的鋼絲繩和花蘭螺絲組成。鋼絲繩一有兩根,長的一根一端系結在標桿下部,另一端扎在花蘭螺絲的一端,短的一根鋼絲繩的一端扎結在花蘭螺絲的另一端,另一端扎結在鋼筋角鋼上埋入地下。花蘭螺絲起調節牽索松緊的作用。安裝加固牽索的航標,每座設有2~3根。
7、 燈座
(1)作用:用于安裝航標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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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結構:分有支承架和無支承架的兩種。有支承架的用于水泥桿和木質標桿,支承架起聯接標桿和支承燈座兩種作用,用鋼筋彎制而成,將燈座焊接在支承架上,無支承架的則用于鋼質標桿,直接將燈座焊接在標桿上。燈座用平鐵板加邊框制成,鐵板上鉆有孔眼,用來穿旋螺栓固定標燈。也有的在邊框上安裝系耳,系耳成“∩”形,用來綁扎固定標燈的鐵絲。燈座一般安裝在標桿上部。
8、電池箱架(或電池箱)
(1)作用:用于安放電池。
(2)結構:常見的為板條結構的電池箱架(或電池箱)。箱架的尺寸由選用電池的尺寸由選用電池的尺寸決定,常用扁鐵條焊制而成。有的電箱考慮到防盜,用鐵板焊接而成,在適當位置鉆上孔以便空氣流通,并加制特制的鎖。少部分河區還使用木料制成的電池屋。電池箱架(或電池箱)一般安裝在燈座的下方。
9、聯接件
如螺絲、系耳等,在適當部位安裝系耳便于連接部件。
二、燈樁的結構
燈樁也屬于固定航標的一種,用埋設或砌設的方法設置在水中或岸邊。內河航標中的示位標和部分側面標常使用燈樁。
燈樁的形狀有三種:塔形體,如圖2-1所示;框架形,如圖2-2所示;桿形,如圖2-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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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塔形燈樁
圖 2-2 框架形燈樁 .
圖 2-3 桿形燈樁
(一)塔形燈樁結構
塔形燈樁由基礎、樁身、樁頂三部分組成。
基礎用混凝泥土澆筑而成,用來承砌樁身。一般為方形或固體。
樁身用石砌成實心圓柱體,外面安裝有扶梯。
樁頂四周埋設鋼筋制成欄桿,保護上樁頂作業人員的安全。樁頂中部用塊石砌成燈座,安裝燈器和電池。
(二)框架形燈樁的結構
框架形燈樁由基礎、樁身、樁頂組成。
基礎用混凝土澆注而成,在澆注的基礎上要準確地預埋上安裝樁身的螺栓,基礎可制成方形體或固體。
樁身用角鋼焊制而成。
樁頂由鋼板和鋼筋框架焊接而成。鋼板是工作場所,鋼筋框架保護作業人. .
員的安全,燈器和電池安放在樁頂最高處。
(三)桿形燈樁的結構
桿形燈樁的基本結構由樁桿和頂標組成。樁桿起支承和安裝頂標的作用,一般為圓柱形。頂標為板架結構,安裝在樁桿上部,有兩種形狀:左岸一側的為錐形,右岸一側的為罐形。
桿形燈樁的附屬結構與岸標的附屬結構相同。
圖 2-4 柱形浮標
三、浮標的結構
浮標是漂浮在一定范圍水面的航標。有柱形(圖2-4)、錐形(圖2-5),罐形(圖2-6)、桿形(圖2-7)幾種形狀。內河航標中,大部分側面標、左右通航標、橫流浮標均屬于浮標。
圖 2-5 錐形浮標 圖2-6 罐形浮標 圖2-7 桿形浮標
(一)浮標的基本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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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柱形浮標的基本結構
柱形浮標本身不表示岸別,須在其外表涂色才起到表示岸別的作用。需要同時以標志形狀特征區分左、右岸兩側時,一在其頂端加裝錐形或罐形頂標,錐形頂標表示航道左側,罐形頂標表示航道右側。
柱形浮標用鋼板焊接成框架形,頂端安置燈器和頂標,標腳焊拷在浮標上。
2、錐形浮標的基本結構
錐形浮標表示航道左側。
錐形浮標由錐架和板條組成。鐵質錐形浮標的錐架由三根角鋼勻分三方,上用鐵板封頂,每面用板條焊接,角鋼卻鉆有安裝孔眼,木質錐形浮標的錐架中間是一直立圓柱木,三方由方形木條勻分,板條釘在木條上,板條大多使用竹條。
3、罐形浮標的基本結構
罐形浮標表示航道右側。
罐形浮標由圓形推架和垂直板條組成它注框架上一般都安腳,以便安裝在浮體上,也有的鐵質罐形浮標用鐵板彎成,里面加撐增加強度。
4、桿形浮標
用涂色表示岸別。
形如桿,用具有浮力的竹木或充塑玻璃鋼制成。
(二)浮標的附屬結構
浮標的附屬結構主要有:浮具、系留設備、燈座、頂標。燈座結構與岸標基本相同,頂標只有錐形和罐形的兩種,都用鐵皮制成空心實面體,錐形的為圓錐體,雄形的為空心罐體。這里介紹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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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浮具的種類
浮具,又稱浮體,是一種具有一定浮力,用以安裝標體,依靠系留設備系留在一定水域范圍的物體。按制成材料分有木竹浮具、鋼質浮具、玻璃鋼浮具;接形狀分有三角浮具、單船浮具、雙船浮具、魚形浮具、浮鼓,(雄形鋼浮鼓、錐形鋼浮鼓、錐形玻璃鋼浮鼓)等。
2、浮具的結構
(1)單船浮具:如圖2-8所示,構造比一般船艇筒單,船首有系纜樁,船后部有安裝浮標的矮樁用短角鋼制成焊接在船浮上,緊靠著矮樁的是電池箱,電池箱按比使用電池組略大的尺寸制成,定部一般是板條,四周鉆有孔眼,以便箱內空氣流暢。船尾部安裝有舵,可根據水流調整船首方向。
(2)雙船浮具:如圖2-9所示,由兩個單船浮用角鋼聯接而成,但無系電纜樁,其系留設備聯接在前后橫向聯鋼上。電池箱的構造與單船浮相同,安裝在斜向聯接角鋼上。無舵。
圖 2-8 單船浮具
圖 2-9 雙船浮具
(3)罐形鋼浮鼓:如圖2-10所示,由柱形浮標、浮身、尾管、壓錘等部. .
分組成。電池放在浮身內,浮身上部有吊環,起吊時用來系結吊索,下部有系鏈環,用來系接標纜。尾管從浮身下部伸出,尾管下端裝有適當重量的生鐵壓錘,壓錘起保持浮標在水中平衡直立的作用。
圖2-10 罐形鋼浮鼓
1-柱形浮標 2-浮身 3-尾管 4-壓錘
(4)錐形鋼浮鼓:又稱防撞浮,如圖2-11所示,由檔罩、電源調諧架、吊環、鼓身、系纜孔板、壓錘、底軸、底螺帽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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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1錐形鋼浮鼓
1-檔罩 2-標燈 3-電源調諧架 4-吊環 5-鼓身 6-電源
7-系纜孔板 8-壓錘 9-底軸 10-底螺帽
(5)錐形玻璃鋼浮鼓:如圖2-12所示,由鼓身、尾管、壓錘、吊環、系鏈環等組成。
圖2-12錐形璃玻鋼浮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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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身 2-尾管 3-壓錘 4-電瓶箱 5-吊環 6-系鏈環
第二節 航標配布
一、內河航標配布類別
1、第一類航標配布 配布的航標夜間全部發光。白天,船舶能從一座標志看到次一座標志;夜間,船舶能從一盞標燈看到次一盞標燈。
2、第二類航標配布 發光航標和不發光航標分段配布。在船舶晝夜通過的河段上配布發光航標,其配布密度與第一類航標配布相同;在船舶白天通過的河段上配布布發光航標,其標志配布密度與第三類航標相同。
3、第三類航標配布 航標配布的密度比較稀,不要求從一座標志看到次一座標志,對優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形航行不配布沿岸標,但每一座標志所表示的功能與次一座標志的功能應互相連貫,指引船舶在白晝安全航行。
4、重點航標配布 只在航行困難的河段和個別地點配布航標,優良河段一般僅標示出障礙物。船舶需借助于駕駛人員的經驗利用標志和天然物標航行。根據需要與條件配布發光航標或不發光航標。
二、內河航標配布的內容
航標配布是需經一系列工作后由上級管理機構編制成航標配布圖,下達到基層航道站(段)按圖設標。其內容如下:
1、航道概況及維護尺度;
2、航標配布原則及類別;
3、航標位置或數量、設撤水位或時間;
4、經濟航道的迄點,維護里程及開放或封閉的水位或時間;
5、航標燈質;
6、礙航物的位置及高程;
. .
7、航行水尺位高;
8、專用標志的位置;
9、航道部門所在地及其管轄范圍。
三、方法
航標配布的基本方法有兩種,一是在山區河流宜按船舶上水航線配布航標;二是在平原河流宜按船舶下水航線配布航標。不同河段,不同淺灘其具體配布也不同,這將留作以后敘述。這里先介紹航標配布的總體要求和具體原則,供具體配布時運用。
1、航標配布的總體要求
(1)航標配布應正確反映航道實際,充分利用自然水深,做到標位正確,燈光可靠、顏色鮮明、視距足夠。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經濟的航道。
(2)航標配布應注意標志間有效合理的結合,充分發揮岸標的作用,保證同側相鄰標志之間所表示的航道界限內有規定的維護水深。
(3)航標配布應注意干支連貫,江海銜接。在航運發達的通海河口段可根據需要和可能,設置無線電航標。
2、具體原則
(1)航標配布應當根據江、河、湖泊、水庫的具體航行條件,簡單明了地指出安全、經濟而又便于船舶航行的航道。
(2)配布航標應注意岸標與浮標之間的有效結合,務使每一標志發揮最大的作用。由于岸標作用可靠,受自然界影響所導致失常的因素較浮標為少,應注意發揮岸標的作用。
(3)設置岸標時,可根據各河區具體情況規定岸標的作用距離(即船舶需. .
離開的最小航行距離),該作用距離自標位處的水沫線起算。
(4)設置側面浮標時,應保證在航道同一側相鄰的兩個浮標或同一側相鄰浮標于岸標(按照作用距離的規定)的相連直線內,不得有小與維護水深或揭示水深的障礙物存在。在特定條件下,也可規定某些浮標和水中燈樁的作用距離(自該標標位處起算)。
(5)側面浮標地點的水深,可根據各水位時期不同維護水深而統一變更,在水位上升時期,側面浮標的設置應保證維護水深的前提下適當將航道放寬。在水位下降時期可逐步縮窄航道寬度,保持維護水深。
(6)深槽河段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圍,一般為航道標準寬度的兩倍。如果沿岸航道寬度小于兩倍航道標準寬度時,必須在礙航物靠近航道一側設置側面浮標,以標示航道界限。在江面寬闊的河流上,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圍可適當放寬,但最大不超過枯水河面平均寬度的三分之一。
(7)洪水期,河面增寬,水深、流速增大,因此必須注意標示出淹沒的河岸、島嶼和其他礙航物,并及時開辟經濟航道。
(8)枯水期的航標配布,應準確標示航道的方向和界限,注意標示淺灘航道的輪廓和揭示淺灘航道的最小水深。
(9)當水位陡漲陡落時,應及時調整標位,注意岸標不得距水沫線過遠、過高或被水淹沒。
(10)在潮汐河段,航標的配布應當保證所標示的航道在所規定的基準面下有足夠水深,并應注意潮流變向時浮標的回轉范圍。
(11)在河口、湖泊、水庫等寬闊水域,必須適當配布供船舶定位用的示位標,供船舶確定航向。
. .
(12)水網地區應著重標示河口、湖口、突出的岸咀和彎曲的岸形,并在河汊處指示航行方向。
四、步驟
航標配布一般分為資料準備、實地勘測、征求駕引人員意見和編制航標配布圖等。
1、資料準備
(1)設標區的近期正規測圖或簡測圖,圖比按需而定,圖上繪有等深線,底質、障礙物位置及高程,岸線地形,顯著地物及測量控制點,以及必要的文字說明。
(2)設標區域的有關水文資料,在這些資料中應著重注意水位的大小及其變化規律、特征、水位值,枯、洪水位日漲落幅度、感潮河段的最大潮差等。又如橋梁河段的流速、流向,經濟航道與主航道的流速,比較等等。
2、實地勘測
由于內河航道變化大,據以供設計的測繪圖不一定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而且標志位置的選定還必須視水上、水下的地形及背景而定。因此,即有了正規測圖仍須進行實地勘測。勘測工作應包含下列內容:
(1)探測水深,掃測障礙物,尤其對石質河床,掃測更為重要,以掌握它的確切位置及高程。勘測時如發現岸形崩塌嚴重,岸線位置已有較大變化,就需將岸線重新測定。
(2)注意航道上及其附近的流速、流向和流態,如果是橋梁河段,一定要. .
測量其流速、流向以便據此進行配布航標。
(3)注意設標地點的地形、背景及夜間周圍環境的燈光情況,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經過實地勘測,即可初步擬定航標配布圖。配布圖上應標出標志的位置、類型、顏色和燈光特征。圖上還應注明副航道或經濟航道的開放和封閉的水位,以及礁石等障礙物的航標維護水位等。
3、征求意見
在編制配布圖時或布設航標后,都必須充分征求駕駛人員和有關部門的意見,進行座談討論,必要時可進行試航,然后決定實施。
4、編制航標配布圖
(1)在正規測圖標上航線,根據河流類型確定配布的方法。
(2)根據前述的總體要求,具體原則,河區的有關規定,按航道實際在圖上按圖式符號繪制各種標志的具體位置。
(3)按標別注明燈質,設置水位或時間。
(4)注明航行注意事項和其他必要的情況。
如此配布可稱為在圖上搞一段落,下達到基層航道站按圖設標。并根據水位和航道的變化,作必要的經常性的調整,這是屬航標維護之列。
第三節 航標燈質選用的一般要求
內河航標共有三類十八種標志,《國標》規定的燈質具體說有:白、綠、紅、黃色的定光、單閃光、雙閃光各4種(計12種);白、綠色的三閃光各1種(計2種);白、綠、紅色的頓光和快閃光各3種(計6種);綠、紅色的六閃光各1種(計. .
2種);并列二盞的雙綠、雙紅、紅綠、紅白定光各一種(計4種);垂直二盞的上紅下綠、上綠下紅及上下紅色的定光各1種(計3種);莫爾斯燈光明確規定字母的已有4種,如不包括水深信號標和管線標,也不計入燈光周期的變化,大體上共計30多種。在這18種標志中,橋涵標、通航信號標和節制閘標都只有一種規定的燈質,不存在選擇的問題,但其他標志非單一燈質,不能僅僅按《國標》規定“對號入座”,而是要根據河區特點、航道條件、布標密度,結合相鄰河區或上下游航段對各種標志所采用的燈質進行研究,統籌考慮,選擇適當的燈質方案,避免孤立片面或草率地確定燈質。在首先考慮航行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注意燈質的節能。一個河區、一個湖泊或水庫、一條航線或一個水域,其布標的燈質有了初步方案以后,應連同布標的數量和位置,召開有代表性的船舶駕引人員座談會,聽取意見,或者分別向主要航運部門單位征求意見,使布標方案及選用的燈質更加合理和完善。這是驗證航道(航標)主管部門所制訂的布標方案極其燈質是否恰當的必要工作程序。至于個別少數的標志增補或調整,當然不一定都要履行這個程序。總之,選用燈質雖是布標中的局部問題,看起來很簡單,但實際上也有它一定的復雜性,要多加思考和比較。下面對如何選好燈質歸納幾點一般原則。
同一河區或同一地區的不同種類的標志,其燈質必須有明顯的區分;同種標志盡可能采用相同的燈質方案(指選用規定的燈質或代用燈質而言,并非指燈光周期都必須一樣);相同河區或同一條省市干線,其同種標志的燈質應協調一致,避免相互混淆而造成誤會。
航道比較順直,深寬條件較好,而水流又較緩慢的優良航道,船舶駕駛員觀察和辨認助航標志的時間比較富裕,閃光周期可以長一些;反之,閃光周期. .
應適當縮短,“明”的時間應適當加長.對急流、灘險航道,其沿岸標、側面標及泛濫標宜選用定光;過河標宜選用頓光或莫爾斯燈光。
對布設一系列側面標水中燈樁的航段,如果標志設在同側的,其單號標燈質用單閃,雙號標燈質用雙閃,船員易記好認,若有燈標熄滅失常,有助于判斷。如果標志交錯設于兩側的,則左、右側用光色區分,為省電可均用單閃光。
寬闊水域如有多座示位標,為使船員易于識別和記憶,可按島名和河口名稱的第一個漢語字母作為莫爾斯信號的燈質。距離不太遠的相鄰河口如果都是示位標,為易于分辨,除了采用《國標》優先推薦的“H”外,也可按上述方法加以區別。至于哪個河口用“H”,哪個河口用其第一個漢語字母,應當作些比較,以資節電.
使用莫爾斯燈光作為示位標的燈質時,如下九個字母應當回避:
A(·—)、N(—·)、M(— —)、
D(—··)、E(·)、I(··)、
0(— — —)、S(··)、T(—)
因前四個字母會被誤認為過河標的燈質,后五個字母的燈光特征易于單閃、雙閃、三閃和頓光相混淆。
水網地區干支交匯的河口、汊港甚多,對河口前沿水域并非十分寬闊的、汊港的通航等級與干流的通航等級相差懸殊的,其河口、汊口盡可能用側面岸標標示,不要輕易用示位標,也不要不分具體情況地泛用左右通航標。這不僅是為了燈質方面的省電,過多的莫爾斯燈光和三閃光對駕船者也并非一定有利。
第四節 航標設置的一般要求及設標尺度
一、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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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河床穩定的河段上,應嚴格按照批準的航標配布圖設標,并執行下列規定:
(1)航標位置應按規定的水位和航道實際變化及時調整;
(2)航標的增設或發光應當及時,不允許推遲;
(3)航標的撤銷或停止發光應按照規定水位或時間;
2、變化急劇的淺灘航道,應在不違背航標配布原則及其基本功能的條件下,及時調整航標位置或數量。
3、航標配布及設置應符合充分利用自然水深的原則,滿足航道尺度的要求。當按一標接一標的要求設標時,在航標標示的航道內應有規定的維護水深,確保航道內不存在威脅船舶航行安全的障礙物。
4、在礙航礁石、沉船及其他水下礙航物近旁設置航標時,必須確保標位準確無誤;設標時間只能提前,不得挪后。
5、在潮汛河段設置浮標應保證所標示的航道在規定的基準面下有足夠水深,并應注意潮流變向時浮標的回轉范圍。
6、泛濫標應在洪水來臨前設置,洪水結束后撤除,并根據河區洪水位漲落特點規定的發光水位及時發光。
7、航標設置經驗收后應按內河航標編號要求進行編號。
二、設標尺度
設置的航標應正確反映航道尺度。在水位漲落幅度較大的內河水道,除規定最小航道尺度外,還按不同的水位時期分別規定各段主航道和經濟航道的設標尺度。
設標尺度包括設標水深和設標寬度。設標水深指河段內浮標設置和同側面. .
鄰邊浮標連線內所規定的最小水深。設標寬度指航標標示的航道寬度,一般以航道標準寬度為依據。
設標尺度應隨著航道尺度的變化而調整,一般注意下列幾個方面:
1、當航道條件良好或在水位較高時期,在保證航道標準水深的前提下,應盡可能將航道放寬,以便利船舶航行。
2、當航道條件不允許同時兼顧所規定的深度和寬度時,可以縮窄寬度維持規定的要求,必要時,設置通行信號臺,控制單向航行。
3、在航道維護困難時,一般為了維護規定的深度而將航寬縮窄到最小程度,有可供一個較大船隊順利通過的寬度即可。但是當航道彎曲和水流條件惡劣是,就必須注意對航寬(包括彎曲半徑)作足夠的保證,否則,即使水深足夠,航道的安全依然不能保證,甚至會造成嚴重的阻航。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障通航,航標設置應抓住主要矛盾,妥善處理航道尺度諸因素的關系,采取暫時的舍深求寬的必要措施。
4、當使用調設航標無法提供符合最小通航深寬尺度的安全航道時,應及時采取工程措施保證標準的航道尺度。此時,航標設置務須反映對運輸較有利的自然條件和施工效果。
第五節 航標標位的設置,航標設置與編號
一、岸標設置
(一)岸標設置要求
目前內河使用的岸標,除磚石結構的燈樁外,有木質、鐵質和鋼筋混凝土三種,不論其結構和形式如何,對所設置岸標位置,應盡量滿足下列要求
. .
1、應盡可能設近于水邊,標志與水沫線的水平距離不宜過遠,設置高度也不宜過大,同時還應考慮到無論從岸上或水上都便于接近維護。
2、應能很清楚地為行使在航道中的船舶看到,如果是過河標、過渡導標、沿岸標、泛濫標、水深信號標以及其它應該從河面各個方向看到的標志,在標位的前或其左、右都不應有遮蔽物所遮蔽。對標志的背景和附近的燈光也要加以注意,應盡量避免影響標志的視距和混淆標志的燈光。
3、應盡可能設置在無崩塌危險或不被洪水流所沖垮的河岸上。
二、浮標設置
(一)浮標設置要求
浮標是漂浮在水面的航標,其設置受河床底質、水深、水流條間以及風浪、潮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遠較岸標設置復雜、困難。把浮標系留在指定的位置,是浮標設置的主要工作任務。
浮標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1、正確的浮標標位與水位關系極大,由于航道中的水深經常發生變化浮標則必須適應和反映這種變化;
2、浮標應可靠地系泊在指定的標位上,不會被風浪水流所帶走;
3、如果浮標被船舶碰撞或由于其它原因離開了標位要能很快地找到原標位,并加以恢復;
4、浮標的系纜長度要適當,既要使浮標飄浮在水面上又不能過長,過長的系纜會導致浮標飄離航道范圍,縮窄航寬或超過安全航行距離;
5、浮標上標體的大小、形狀、顏色要符合標準和技術規定的要求,并能在規定的娜距一內」清晰地被駕駛人員所辨認。
. .
(二)各種浮具的性能和使用環境
1、單船浮具
船體浮與竹排浮比較,船體浮浮力大,能適應更大的流速,且拖帶方便、吃水淺,適用于有泡花水、波浪水的標位。
2、雙船浮具
雙船體浮較單船浮穩性更好,適用于風浪大的深水或淺攤航道。
3、浮鼓
浮鼓有一傘較大的水密俘體,它的特點是浮力大,穩性好,在風浪大,水流急的地點使用最為適宜。
玻璃鋼浮鼓主要制成材料是玻璃布和聚醋樹脂,其特點是自重輕,具有一定的抗拉、抗彎能力、并且耐酸。使用操作方便,維護保養簡單,適合內河航道使用。
錐形鋼浮鼓的特點是遇船筏碰撞時能傾臥水中,船筏過后,在多數情況下都能恢復正常狀態。能適應15米左右的水深、2.5米/秒的流速,在水深流急的條件下,基本上能保持浮標的直立狀態。適用于急流地點、水流標位和壩頭、磯頭、礁石邊沿處的設標。
(三)標志及其系留設備的使用配套
1、浮標的回旋半徑
該沉錘為中心、浮標的最大活動半徑訓做最大回旋半徑。在一般風平浪靜的情況下,浮標標統的情況如圖所示,部分標纜臥在河底,此時浮標的回旋平徑就小,而最大回旋半徑是當風大急浪時,全部標纜基本上不著河底。
. .
圖2-13 回旋半徑
假設浮標隨流而動,并將標纜拉直,如圖2-13所示,那么
R?L2?D2
式中:R一為假設的活動半徑,單位:米,
L一為標纜長度,單位:米,
D一為標位水深,單位:米
但是由于標纜的自重,它不可能完全被拉直,而總是存在著垂曲現象,如圖2-15所示,實踐經驗證明,回旋半徑MR為R的80%o,即:
MR?0.8R?0.8L2?D2
由上可見,浮標是在一回旋半徑內活動著,在檢查標位時,如誤差在回旋半徑范圍內一,這是允許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回旋誤差的大小取決于標纜的長度,而標位的穩定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標纜的長度,標纜的長度與水深是成正比的。在一般情況下,標纜的長度為水深的2~4倍,在風浪較大的河面,標纜的長度可達水深的4~6倍。因此,不能單方面為了縮小回旋誤差,而任意縮短標纜的長度。在設置浮標時,尤其是標示狹窄航道及淺灘、障礙物時,必須保證它們處在浮標的回旋半徑以外。對特別狹窄的航道,如不能設置其它固. .
定標志,可適當縮短標纜長度獷加固錨系裝置,并加強檢查,防止移位。
2、各種浮具與系留設備的使用配套
(1)竹三角浮:平原河流,大體在水深7米以下時均可使用竹三角浮。配用填土約100公斤的草包一個,急流處可用二個甚至三個。配用直徑約30毫米的蔑纜,蔑纜施放長度為標位水深的3~6倍,具體視水流和水位變化而定。水位上漲期,施放長度較大;水位下降期可適當縮短,潮汐地區水流較緩之處,施放長度為高潮水深的2.5~4倍即可。在維護水深較低的河段,篾纜施放長度則以不少于1.0米為宜。
(2)竹浮排:在山區河流,浮排通常以錯石或固定木樁配用,錨纜用直徑8~10毫米鋼絲繩,水流過急處可加用領水浮。
(3)單船體浮:在山區河流,單船體浮的拴碇方法,在石梁石盤上是使用鐵環或石鼻;在水流湍急的巖面或有陡坡的巖石上則用錨石加排樁。錨纜均使用直徑16.5~24毫米粗的鋼絲繩,在石梁石盤上則加用一段9~12毫米粗的錨鏈;在石質淺灘地點使用單船體浮時應配用蔑簍和蔑纜。在水流特別湍急的地點使用單船體浮時可加用領水浮。
(4)雙船體浮:用3來或4來長的雙船體浮在沙質河床上設標時,可配用50公斤以下的鐵錨一個,直徑8~10毫來鋼絲繩施3~5倍于水深的長度即可。
(5)燈船:排水量5合噸左右的燈船,可使用150公斤重的有桿錨或200~250公斤重的四齒錨。錨鏈可用17~22毫來的有檔鏈,拋出長度為水深4~5倍,單錨拋設即可。
(6)錐形鋼浮鼓:錐形鋼浮鼓配用21~30公斤的四齒錨,配用鋼絲繩的直徑為7~9毫米,施放長度枯水期通常為20米,中、洪水期視水深和流速情. .
況增加。
(7)罐形鋼浮鼓罐形鋼浮鼓用沉錘和鐵鏈配套使用。在配套時要注意浮鼓本身的全重量和體積大小,以及當地風浪和流速情況。據有笑資料,一個1800毫米、全重2~2.5噸的浮鼓,在流速為1.6米/秒的地點,需配用1噸重的沉錘;在流速2.5米/秒的地點,需配用1.75噸重的沉錘。這樣的一個浮鼓,在風浪較小的河段,配用直徑22毫米的無檔錨鏈,而在風浪較大的河段,就要配用25~28毫米的錨鏈(無檔)。錨鏈施放的長度,在流速小于1.6米/秒的地點,為水深2.5~3.5倍;在流速大于2.5米/秒,施放長度就需要達到水深為3~4遠倍或4倍以上。
設標地點的水文、氣象條件是隨時變化的,錨具的配套利錨鏈的長度應從自然條件中的惡劣情況來考慮。
(四)浮標的設標方法
浮標設置應根據河地質地勢,河床水文條件以及標志的類型、大小等來決定用何種方法。浮標設置常用的方法有:船頭拋設法、船尾拋設法、拖帶拋設法,利用起重設備拋設浮鼓等。
1、拋設三角浮標采用船頭拋設法或船尾拋設法
(1)船頭拋設法:設標前將標志,草包和標纜均置于船頭。篾纜系在三角浮底座距頭部。5米處,草包放在船首,三角浮標橫放在甲板上,篾纜要整理好放在草包與浮標之間。系在浮座處的篾纜必須從底座下引出,絕不可從底座上面引出。
設標前工作準備妥當后,將工作船駛至標位附近,慢車測水,當標位選定后,工作船逆水(風大時可逆風)停車,先將草包推下水中,并慢慢施放篾纜,篾. .
纜將放完時,將浮標平正地滑下水中。標志拋設完畢后,還需測量水深,檢查標位是否正確,最后裝上燈器。
(2)船尾拋設法:船尾有作業地方的工作船,可運用船尾設標法。這一方法拋設前的準備工作在船尾進行,并將燈器預先裝好在浮標上,然后工作船逆流行駛接近標位,先將浮標放下水中并慢慢放出篾纜,利用草包的重量帶住浮標,到達標位時將草包堆入水中。
風浪較大時,采用船尾拋設法較為安全便利。用這種方法設標,最好在事前先設定好定位標,盡量避免臨時尋找標位。
2、拋設船體浮采用拖帶設法
先將標志和燈器在船體浮上安裝好,接上錨纜和錨,利用浮標的錨纜作拖纜,將浮標拖(或綁帶在船側)至標位附近,探測水深測定標位后,工作船逆流停車,當開始后退時即將浮標的錨拋出并逐步松出錨纜,最后解開浮標。如工作船較大有起重設備,可將船體浮放在船上,到拋設時再放入水中如上述方法拋設。
浮標的錨纜作拖纜,將浮標拖(或綁帶在船側)至標位附近,探測水深測定標位后,工作船逆流停車,當開始后退時即將浮標的錨拋出并遂步松出錨纜,最后解開浮標。如工作船較大有起重設備,可將船體浮放在船上,到拋設時再放入水中如上述方法拋設。
3、利用起重設備拋設大型浮鼓
拋設1500毫米以上的大型罐形浮鼓,通常都用有起重設備的船只進行,具體方法如下:
首先在船上用卸扣將沉錘、錨鏈、浮鼓聯接好。沉錘吊在船首一舷。將錨. .
鏈在甲板上以“弓”字形來回排好。用甲板上的鈴環安放三個制鏈器卡住錨鏈,第一個制鏈器大體離沉錘2米,第二個制鏈器離沉錘相當于2倍標位水深,第三個離浮標10米,如有馬鞍鏈則離馬鞍鏈轉環前約5米,如此,準備工作即完成。
當工作船駛至標位附近時,分別將沉錘及浮鼓吊出舷外。沉錘懸吊在船舷由第一個制鏈器控制。浮鼓放入與沉錘同側的船舷水中并用碰墊墊好,用棕繩拉緊。測定標位,準備拋浮。
抵達標位處的適當位置時,將工作船控制為順流后退,敲開第一個制鏈器,沉錘帶著錨鏈沉入水中,待錨鏈順直后,敲開第二個制鏈器,并著手解開浮鼓上的棕繩,再待錨鏈順直敲開第三個制鏈器,工作船倒車離開浮標。 操作時應注意以卞幾點安全事項:
(1)錨鏈附近除掌握敲制鏈器的人外,不許站立其他人員,敲制鏈器必須動作準確靈敏;
(2)錨鏈在甲板上排列必須條理分聽,不容許當錨鏈離船時有拖掛任何器物或設備的可能;
(3)浮鼓起吊或派人用繩索將起吊的浮鼓拉緊,工作船要避免大角度用舵,要通知來往船艇慢車行駛。
如用較小的工作船去拋設大型浮鼓,工作船本身不可能將沉錘和浮鼓裝在船上。拋設方法是先將沉錘(或改用大四爪錨)設法吊在船首處。浮鼓下水前先在岸上將馬鞍鏈及轉環裝好,并以繩索將轉環系于浮鼓的吊環上。將浮鼓放下水靠泊工作船,由船拖帶到標位附近。把在船上排好的錨鏈與浮鼓馬鞍鏈接好進行拋設。
. .
在撤銷大型浮鼓時,首先要將浮鼓的錨鏈套住,套錨鏈的方法一般采用一頭帶琵琶頭的鋼索,用卸扣穿成活套,當工作船靠攏浮鼓后、用活套從浮鼓上部套入水中套住錨鏈,然后收絞鋼索,將錨鏈絞上甲板,以后直接收絞錨鏈。由于泥沙淤蓋沉錘絞不起來時,可將錨鏈打在系纜樁上,工作船用適宜車速前進(必要時也可后退),待錨鏈松勁后再行施絞。在用車時,應注意船舶的穩性和錨鏈斷裂傷人。
(五)浮標的系泊方式
浮標是賴以沉錘和系纜漂浮于一定的水面范圍(標位)的,按著沉錘在河床的抓著大式,浮標的系泊分為沉錘系泊和樁系泊兩種。
1、沉錘系泊法
這是使用最普遍的一種設標方法。按沉錘和浮具的連接方式又有沉錘直接系泊法和沉錘間接系泊法。
(1)直蜂系泊法:直接系泊法用于河面寬闊、水流平穩的河段。用標纜將浮具和沉錘直接連接,再按一定的方法拋設系泊。
直接系泊法 間接系泊法
圖2-14
(2)間接系泊法:在流速大,航道狹窄、浮標容易被船舶碰撞的河的河段上采用標纜中向加接定位浮棒的方法。沉錘間接系泊法是沉錘不直接系接在浮標上,而是通過 標纜系接在定位浮棒上,然后再用另一根標纜將浮標系接在. .
定位浮棒上。定位浮棒除了能增加浮標的漂浮能力外,還可防止因水流急湍所造成的浮標下沉或牽斜。在水流湍急的河段上,為了增加浮標的漂浮力,可用菱形浮代替定位浮棒。
中間加接了定位浮棒的浮標拋設,分兩步進行。第一步將浮標拖到標位附近,探測水深找準標位后,把沉錘、定位浮和它們之間的連接標纜放入水中,然后再將浮標上的標纜系在定位浮上。如果浮標是用船艇裝載到設標地點的,首先應把浮標放入水中再接標纜,不可在船上就預先系樓好浮標與定位浮之間的標纜。
圖 2-15 菱形浮標
圖 2-16樁系泊法
2、樁系泊法
樁系泊法是用打入河底的木樁或鐵樁代替沉錘而系泊浮標的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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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7 套筒
1-鐵匝 2-木棍 3-鐵釘 4-鐵管
5-木樁 6-標纜 7-直縫
在水深較小但流速較大,河床又為石質或礁板底質的河段,使用沉錘不易抓住河底,浮標常因沉錘的移動而離位,這時宜用樁系泊法。一樁長約l米,在河床土質堅實的地方,樁可稍短一些,對于底質松軟的地方,樁可稍長一些。將樁的下端削尖,打樁前先將標纜系于樁頂,再將樁頂套在特制的套筒內,置于水中,樁與水平面約傾20°~30°,然后一用錘擊打套筒頂端,至樁頂與河底相平時,將套筒取下。
套筒由術棍和鐵管兩部分組成。木棍的長度大子打樁地點的水深,鐵管內徑較樁頂端稍大,鐵管開較標纜直徑略寬的槽。當木樁頂部置人套筒時,標纜可槽縫牽出。
3、特殊標位的設標方法
有些標位因受河床地質、水流條件、岸形等自然條件的影響,設標非常困難,而且不易維執如僅采用一般的設標方法幾乎無法進行。下面介紹幾種特殊標位的設標方。
(1)在石梁及暗礁處設標
由于水位的漲落,某些枯水期露出水藏的石梁或卵石灘,往往因水位上漲. .
而淹沒成暗礁或急灘,在不同水位時期,形成不同程度的兇猛漩泡急流或橫流等亂水,若僅用沉錘拋設浮標,難以保持給定的標位,在這些地點可采用下列方法設標。
a.利用高樁、矮樁及排樁設標
高樁設標 當水位上漲,石梁被淹沒,在一定的水位時期,急流受不規則石梁的影響激起兇猛的泡漩水,回流水,使船艇難以駛近標位,同時常將沉石沖離或滑離原位。為此,在水位未上漲之前,在石梁上鑿出一深洞,栽上高樁(樁高按水位變幅而定,按岸別漆成黑、白或紅、白相間顏色),在高樁上游一方牽以拉絲,或在樁下游方向加斜太撐,用以加固高樁。在接近危險水位前,預先將航標燈懸掛于高樁上或在高樁上系好浮標。
矮樁設標 預先在露出水面的石梁上,埋設好矮樁一根,當水位上漲將淹沒之前,在樁上系好浮標。待水淹沒礁石以后,浮標自行浮起。若所設浮標失常時,可用軟式掃床的辦法掃到矮樁,一再將標纜栓系于矮樁上。矮樁的優點是不容易被水中漂浮物所打斷或淤吊雜草,而且對木船航行的危害性也較小。
排樁設標 在頂部平滑的石梁上難于用沉石,拋設浮標,因石梁平滑水流又湍急,拋設的沉石抓著力差,往往被水流沖離原位,造成浮標失常,在這種地區可采用排樁法設樁。設置排樁的方法是:在枯水期,當石梁露出水面時,在石梁上鑿好數十個樁洞,將木樁成弧形埋設好。樁高約0.3~0.5米左右,樁微向上游傾斜,按石梁的大小和水流情況,設置1~3排木樁。這樣沉錘拋于半圓形群樁內,就會被木樁檔住而不被沖滑離位。
b.石鼻(或鐵環)設標石梁與礁石未被水俺沒前,在石鼻(或鐵環)上系結標纜,標纜另一端接上一只小型浮筒、浮標就系結在浮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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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橫流設標
當水流方向與被淹沒石梁成一定角度時,浮標往往因水流沖擊,不易保持在淺區的邊緣。在這種情況下可采用下列方法,使浮標盡可能保持在給定的標位,準確地標示出航道的邊線。
加裝舵板 在浮標尾部安裝一塊木板與水流成一定的角度,促使浮標頭部向航道中偏轉,借水流作肘便俘標接近航道邊緣。
雙沉錘設標 除主沉錘外,再利用“小沉石(小沉石重量約為20~30公斤),將浮標牽往近航道一側,有足夠水深的地方,如標位處水流較急,應把標纜系于浮標前系纜環上。如水流緩,則可在浮標尾部,另一頭系于沉錘上,拋設在水下陡坎一邊。雙沉錘設標還常用于陡坎邊緣的標位。
(2)懸崖上設標
當兩岸為懸崖峭壁、堅硬光滑的河岸時,無法用埋設法設標,可以改用吊標法。吊標法是在高處鑿一石洞設樁,沿石壁放在一根牢固的繩索,繩索一端吊住岸標的頂部,另一端通過滑輪固定在樁上,用此控制岸標的升降,然后再用木質或鐵的支架與繩索將標志固定在石崖上。
4、感潮河段的浮標設置
感潮河段因受漸水頂托的緣故,水位變幅比較大。浮標設置標纜的長度以最一高潮水位的2.5~4倍為宜,同時,其沉錘的拋設,為減小其回轉半徑,宜拋設八字形的雙沉錘。
(六)設置浮標安全注意事項
1、設置浮標前,應詳細探測航道,摸清水下障礙物和暗礁位置。根據設置浮標的規定,確定需要設置后,可用岸上自然目標記下該標位置,也可采用投. .
放小浮棒的方法定位,然后應再慢車探測并加密測點核實所定標位無誤后可拋設。
2、設置浮標前,應明確分工,并將浮標屬具備齊(草袋、鐵絲、鋼絲繩、錨鏈、沉錘等)安裝好,放在船上合適位置,一切準備工作就緒。
3、用測深桿探側航道時,測水人員要站在船欄桿內,以免船體波動,掉入江中。
4、設置浮標、換電和修理浮標燈具,必須穿好救生衣,聽從段長的統一指揮進行作業。
5、風浪天氣設置浮標,船身不能和波浪平行,浮標應在船的上風側拋下,以免浮標壓在船底并嚴防系繩纏住車葉。
6、木質浮標換電和修理燈具,要在舢板船上進行作業,鐵浮標換電可在機動船一側或站穩在浮標上進行,機動船要逆水慢車靠近鐵浮標,換電時慢車頂住水流,以免拉動浮標移位。
三、燈樁設置
(一)大型角鋼燈樁的設置
大型角鋼燈樁的設置包括設置前的準備工作和工地上的具體施工,如基礎工程、樁身架設、燈器安裝及油漆樁身四個步驟。
1、施工前的準備
大型角鋼燈樁一般都設在島嶼或河口、沿岸等偏僻的地方,交通不便,運輸困難,因此施工準備工作必須做得充分、周密,避免因缺少某一種材料、工具或零配件等而延誤工程的進行。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有下列幾點:
(1)熟悉圖紙:圖紙是勘察、設計的成果,是施工的依據。施工人員在出. .
發到工地前,必須熟悉圖紙和明確施工程序。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對圖紙有修改意見,可向上級業務部門提出,圖紙未經上級業務部門同意前,不得任意修改。
(2)用料計算:用料計算是組織施工和計劃用料的主要依據。所需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碎石、木材等均應按圖紙進行計算。計算所得的實際用料量(包括加工損耗)加上適量的備用量即為運往工地的用料量。這是一項很仔細的工作,因為準備的材料過多,既造成積壓,又增加運輸上的困難,過少則影響施工。
(3)器材籌備:凡須由上級業務部門下拔的器材如木材、鋼材、水泥三大料,施工單位應根據材料計算提出申請。系列產品如燈器裝備包括換泡機、空氣電池等可向有關部門領取,需購買的小五金、油漆、用具等可列清單申購。
所有器材要包裝或捆扎良好,小件器材和工具應集中裝箱。凡怕潮、怕震的物質器材要在包裝外面加以注明。全部器材、工具等均應按件編號并開列清單備查。在運輸途中要妥加保管。
2、基礎施工
大型角鋼燈樁的基礎通常采用混凝土,有些燈樁需要建在沙灘上,有些則建在泥地或礁石上,由于地質的不同,基礎的設計施工也不一樣。
(1)松軟地質的混凝基礎施工:
a.放線:放線就是按照設計施工圖以設標中心點為依據將基礎大小用石灰粉標出在地面上,再根據放線和設計要求挖好基坑。
b.打“梅花樁”:一般地說,地質比較松軟的河岸,地勢較低,地面高度的地理視距不遠,為了滿足燈光的射程要求,燈樁的高度就需要相應地增加、以彌. .
補地理視距的不足。但大型角鋼燈樁重量大,給地面的壓力大。為使地質密實,加強土壤的耐壓力,避免基礎下沉,可用木樁20根均分成四組,每組分別打在每一個混凝土基礎下面,形似梅花,所以稱為“梅花樁”。木樁的直徑、長度以及打入基地的深度和留在基面以上的長度,均應得先通過計算確定。
c.安放模板:在“梅花樁”周圍放一層大塊石并夯實,然后安置模板,模板離地坪高度應按設計要求并應保持在同一水平。模板安妥后再將錨系螺栓固定在模板內;每個螺栓之間以每組螺栓之間的相互位置必須正確,否則燈樁就無法架設,否則會使整個工程造成浪費。一般的作法是先將角鋼燈樁的底座方框裝配好,用木塊、磚或塊石將其一填平,經檢查一切都符合要求后即可掛置錨系螺栓。這樣做不僅可節省板材料且可保證錨索螺栓的正確位置。
d.填充混凝土:待一切都準備就緒后,按設計要求的配合比,配制混凝土進行填充,待混凝土凝固后,拆掉模板。
圖 2-18 大型角鋼燈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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