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發(作者:公正廉潔)

xxxx有限責任公司VIS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公司整體戰略規劃,規范視覺形象識別系統(VIS)的使用和管理,統一公司品牌形象,宣傳“xxxx”品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視覺形象識別系統(VIS)的管理,包括對VIS的界定、規范;對其使用的審批、監管和修改;相關檔案的管理及其它相關事宜。
第三條 公司各單位在使用視覺形象識別系統(VIS)時應嚴格遵循本辦法。
第四條 視覺形象識別VI(Visual Identity)是企業識別系統CIS(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中最具傳播力和感染力的層面,是指將企業的一切可視事物進行統一的視覺識別表現和標準化、專有化。 第二章 管理體系及職責
第五條 公司品牌營銷部負責公司視覺形象整體定位和推廣方向的決策;負責審議、批準VIS制定和使用的各項原則;負責審核公司VIS以及《xxxx公司視覺形象識別系統(VIS)手冊》(以下簡稱《手冊》)。
第六條 xxxx部是VIS管理的具體執行機構,負責落實公司VIS的規劃、制定和推廣;負責《手冊》的管理、維護、實施和完善;負責VIS運用的審核、驗收和監督工作,負責VIS規范的培訓和VIS檔案管理。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主管領導是本單位VIS管理工作的責任人,負責指導VIS在本部門的實施、推廣和規范。各單位設立兼職VIS管理員,管理員由各單位根據工作分工確定,負責VIS使用的具體落實工作。
第三章 VIS的標準 第八條 視覺形象識別系統(VIS)主要分為基礎系統和應用系統兩部分。VIS的各項標準詳見《手冊》。
第九條 基礎系統主要包括名稱、品牌標志、標準字體、印刷字體、標準圖形、標準色彩、宣傳口號等要素;
第十條 基礎系統的要素都具有嚴格的尺寸、比例、色彩、材料等規定。其規范設計在原則上應保持穩定,但如有公司品牌發展戰略的需要,可對有關要素進行重新設計和修改。xxxx部負責具體基礎要素的調整工作,并上報公司,批準后編入手冊并實施變更。(詳見流程一)
第十一條 應用系統主要包括產品及其包裝、生產環境和設備、展示場所、網站界面和器具、交通運輸工具、辦公設備和用品、工作服及其飾物、廣告設施和視聽資料、公關用品和禮物、司旗和司徽、指示標識和路牌等要素。
第十二條 應用系統的要素可根據公司的具體使用情況進行更新和調整,其設計規范在一定周期內相對固定。各單位需要設計新的VIS應用要素時,需提前通過公司內網提交申請,經審核后由xxxx部委托視覺形象設計公司統一設計,設計經xxxx部確認后,提交給使用單位。(詳見流程二)
第十三條 xxxx通過業務通告形式對《手冊》中VI基礎要素和應用要素的增加、修改和刪減進行不定期發布。
第四章 VIS的使用和維護
第十四條 《手冊》是公司整體視覺形象的設計規范,是公司推出視覺形象的標準和依據。
第十五條 各單位在使用VIS基礎元素時必須嚴格按照《手冊》中基本要素和應用要素的相關尺寸、比例、色彩和材料等規定執行,不得自行更改,不得隨意組合。
第十六條 各單位在制作《手冊》中無明確范例的物品時,先由使用單位提出新VIS應用設計需求,xxxx部委托相關專業單位進行設計并備案,如需長期使用的修訂入《手冊》。相關設計費用由需求單位按照公司相關財務制度申請。(詳見流程三)
第十七條 各單位因業務需要向公司外機構和個人提供公司VIS標準時,需提前通過公司內網提交申請,并將外部使用稿件和樣品交xxxx部審核。(詳見流程四)
第十八條 各部門、單位要保持VIS用品的完整、鮮明、規范、清潔。
第十九條 對客柜臺服務(窗口)人員要保持臺面整潔,在客戶視線可及范圍內,減少物品陳列,整齊有序地擺放公司VIS用品,并制定相應的用品維護和清潔制度。
第二十條 各部門、單位要對VIS用品的制作、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各類VIS用品(包括易耗品)發生損壞、過期或即將消耗完畢時,要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五章 VIS的監管
第二十一條 xxxx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二次對全公司VIS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實時發布監察通告。 第二十二條 公司年度VIS推廣應用檢查驗收的重點內容包括各單位的辦公場所、營業場所如下:
(一) 辦公樓外環境:門楣招牌、企業銘牌、玻璃門及落地窗防撞條、司旗、企業地標、戶外指示牌等
(二) 辦公樓內環境:形象墻、辦公樓總指示牌、樓層指示牌、會議室背景板等。
(三) 營業場所外環境:門楣招牌、小型識別燈箱、營業場所銘牌、玻璃門及落地窗防撞條、戶外指示牌、營業時間牌等。
(四) 營業場所內環境:形象墻、業務告示牌、資料架、立式燈箱、客戶服務質量監督牌等。
第二十三條 未按規定審批、不符合《手冊》標準的VIS運用,xxxx部通過VIS監察通告要求責任單位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條 未經xxxx部授權或許可,各單位不得向任何公司外機構和個人以任何形式提供公司VIS標準。對擅自使用公司VIS的機構或個人,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VIS檔案管理
第二十五條 VIS是公司的無形資產,xxxx部負責對其相關的設計文化、設計模版和印有公司VI的物品及電子文件建檔,并安排專人管理。
第二十六條 xxxx部負責公司VIS的建檔工作,督促和檢查各單位VIS的建檔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手冊》(紙質版本及電子版本)是公司機密文件,各單位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不得將其隨意轉借、散發或外傳。
第七章 獎 懲
第二十八條 凡在VIS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通報表彰。 第二十九條 凡在VIS工作實施中,有下列行為的,公司將予以相應的績效處罰并通報批評。
(一)在公司年度檢查中違反VIS規范,受到公司點名批評的單位。
(二)不按照公司相關辦法使用VIS,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損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xxxx部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Xxxx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
本文發布于:2023-12-13 15:42:4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702453366120533.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VIS管理辦法.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VIS管理辦法.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