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7日發(作者:呂曉磊)

消費者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條件
消費者在特定條件下(如喜好,商品價格和收入既定等),把有限的貨幣收入分配到各商品的購買中,以達到總效用最大。在這種情形下,消費者貨幣分配比例達到最佳,即分配比例的任何變動都會使總效用減少,因此,消費者不再改變其各種商品的消費數量,這被稱為消費者均衡。消費者均衡是消費者行為理論的核心。
對于消費者均衡,基數效用理論與序數效用理論各有不同的描述。
基數效用論中的描述
基數效用理論認為,在消費者收入與商品價格既定時,其最大滿足受支付能力的制約。如果消費者將其收入(R)全部都用于支出,那么他所購買的各種消費品的數量還必須符合一個條件,即預算支出等于收入總額(R=PAQA+PBQB+PcQc+……其中P表示商品價格,Q表示商品數量)。當消費者的支出既等于預算支出,又使每一種支出所得到的各種商品邊際效用相等時,該消費者在其收入許可的條件下,已得到最大的滿足,他再也不能從改變消費品構成與數量中得到更多的效用。該消費者不再改變其消費品構成與數量,這叫做消費者均衡。
序數效用中的描述
序數效用理論認為,假設消費者收入一定,并全部用于消費,同時假
定商品X與Y的價格不變,那么消費者可能消費兩種商品的各種組合必等于消費者收入,在平面坐標上會形成一條線ABAB線上在任一點,都是消費者收入(或預算)在許可的條件下兩種商品可能的組合,所以AB線被稱為消費者可能線。AB線上方的任一點,都表示消費者購買力不及;AB線下方的任一點,表明消費者沒有取得他能夠取得的商品量;AB線上的各點則是消費者在商品價格既定條件下,以其收入可購得的兩種商品的各種量的組合。消費者為其收入許可條件下選擇能獲得最大滿足的商品組合,應將其無差異曲線圖(見序數效用理論)與消費可能線置于同一圖中,由無差異曲線與消費可能線的切點來決定其應取的商品組合,消費者既然在其無差異曲線與消費可能線的切點所示的商品組合中可以取得最大的滿足,就不再改變其消費品構成,所以被稱為消費者均衡。這一分析與基數效用分析完全一致。
消費者均衡的必要條件
在一定的收入和價格條件下,購買各種物品使總效用達到極大值或者使消費者得到最大的滿足的必要條件是:消費者所購買的各種物品的邊際效用之比等于它們的價格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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