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發(作者:放棄)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釋義》網上作業題
填空題
. (事業單位培訓),是事業單位為了滿足開展業務、履行職責及培育人才的需要,采用各種方式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有目的、有計劃地培養和訓練的管理活動。 (填空 p76
. (職業道德),是指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 是人們從事某種社會職業應當共同遵守的道德準則和道德規范的總稱。 (填空 p89
. (人事爭議),也稱人事糾紛,是指在人事管理過程多因執行人事政策法規、履行聘用合同或其他具體人事行為,在用人單位與其所屬工作人員之間產生的權利和利益分歧或爭議。 (填空 p118
. (溯及力)就是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是否適用。 (填空 p133 . (聘用合同)期限,是指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權利義務關系的持續時間。 (填空 p57
. (資格條件)設置是社會輿論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當前發生違規違紀最多的環節,應進一步細化有關規定。 (填空 p38
. (崗位)是為實現組織目標而進行組織分工的結果,是事業單位組織設計的一部分。 (填空 p19
. (試用期)是為事業單位與新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設定的“適應性磨合”的期限。 (填空 p56
. (獎勵條件)是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集體受到獎勵的行為及程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集體什么樣的行為應該受到獎勵。 (填空 p84
. (競爭)是指通過規范的形式,使用統一的規則和標準,使參與者充分展示自身的才能和優勢,實現高低優劣的比較鑒別,變“伯樂相馬”為“賽場競馬”。 (填空 p42
. (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了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不當行使法律權利、權力所產生的,由行為人承擔的不利后果。 (填空 p126
. (工資制度)作為社會的分配方式,是有關工資形式、工資標準和工資支付原則、辦法的總稱。 (填空 p98 . 法律責任從性質上可分為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和刑事責任等三種類型,從具體的承擔方式上可分為行為責任、精神責任、(財產責任)、人身責任等四種類型。 (填空 p126
.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填空 p12
. 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主要是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補償。 (填空 p101
. 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填空
p85
. 聘用合同的(約定條款)主要體現崗位聘用的個性特征。差別化的權利義務關系有利于崗位職責的全面履行,既有利于全面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合同爭議的處理。 (填空 p52
. 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可(自主)設置單位內部崗位。 (填空 p22
. 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制度即事業單位(薪酬制度),是公共部門薪酬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關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利益,也關系到社會公眾的利益。 (填空 p97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的基本方針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填空 p82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交流),是指黨政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根據需要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愿望,通過掛職鍛煉、調任、轉崗等形式,在事業單位內部、事業單位之間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崗位。 (填空 p44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廉潔從政紀律、財經紀律、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紀律五個方面。 (填空 p82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應由處分決定單位及時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填空 p95
. 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處理實行(仲裁)和(申訴)兩種制度。 (填空 p118
.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填空 p34
.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填空 p68 .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填空 p15 . 事業單位作為公共服務機構,人事管理的首要目標是維護(公共利益)。 (填空 p7
. 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行為屬于違反(政治紀律)的范疇。 (填空 p87
. 所謂(因需設崗)是指事業單位設置崗位一定要與本單位的職能、任務、目標直接掛鉤,即崗位設置應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技術要求和責任大小合理確定。 (填空 p22
簡答題
. “五險”是指哪五個社會保險? (簡答 p109
“五險”是指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
. 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的規定有哪些? (簡答 p82
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的規定,主要把握以下幾個要點:
(一)處分的條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六項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從中可以看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廉潔從政紀律、財經紀律、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紀律五個方面。
(二)處分的種類及期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的種類不同,處分期間也有所區別。
(三)處分的原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的基本方針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這一方針體現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四)處分的解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應由處分決定單位及時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 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規定主要有哪些? (簡答 p82
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規定,主要把握以下幾個要點:
(一)獎勵的對象。既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包括事業單位集體。
(二)獎勵的條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集體五種情形,應給予獎勵。
(三)獎勵的原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與公務員獎勵制度相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沒有強調以精神獎勵為主。
(四)獎勵的種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和授予榮譽稱號四種類別。
. 關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原則的規定有哪些? (簡答 p12-14
關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原則的規定。
一、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三、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
. 簡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立法目的。 (簡答 p10-12
立法目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規范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
2.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3.提高工作人員素質
. 簡述崗位設置的原則。 (簡答 p22
崗位設置的原則:
(一)因需設崗
(二)依法管理
. 簡述競聘上崗的程序。 (簡答 p43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 簡述考核方式的內容。 (簡答 p71-72
考核方式:
(一)平時考核
(二)年度考核
(三)聘期考核
(四)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三者應有機結合
(五)根據單位和崗位特點,三種考核方式所采取的考核方法也有區別
. 簡述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三類法律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的基本要點。 (簡答 p126
其基本要點包括:
第一,事業單位作為違法行為主體的責任追究方式、對象和監督主體;
第二,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作為違法行為主體應承擔的責任和處理方式; 第三,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單位人事處決定造成的損害進行的進行補救的方式或單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四,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作為違法行為主體,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 簡述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程序的主要步驟。 (簡答 p31-33
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驟:
一、擬定崗位設置方案
二、崗位設置方案的核準或備案
三、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
四、組織實施
. 簡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種類及其內容。 (簡答 p90
處分種類規定為四個等次,即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 簡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程序。 (簡答 p36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 人事仲裁相關的調解、訴訟制度的適用范圍應包括哪些? (簡答 p119-120
人事仲裁制度的適用范圍應包括:
(一)因確認人事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發生的爭議,主要涉及事業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是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等標準而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人事爭議
除了上述人事爭議事項外,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地方性法規規定的其他人事爭議,也要納入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范圍。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水平的確定依據有哪些? (簡答 p103-104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水平的確定依據:
合理確定工資水平,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的重要內容。本條第二款明確提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這為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財政能力的提高,不斷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提供了法律保障。具體來講:
(一)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
(二)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三)實行工資調查制度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哪些情形的,應給予獎勵? (簡答 p83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哪些情形的應當給予處分? (簡答 p86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調整工資主要的途徑有哪些? (簡答 p101-102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調整工資主要有以下四種途徑:
1.正常增加薪級工資。在年度考核的基礎上,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每年正常增加一級薪級工資。
2.崗位變動調整工資。工作人員崗位變動后,按新聘崗位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
3.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國家根據經濟發展、財政狀況、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4.調整津貼補貼標準。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及調控收入分配關系的需要,適時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和特殊津貼補貼標準。
.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后的附隨義務有哪些? (簡答
p64-66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后的附隨義務:
(一)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證明
(二)及時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三)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四)經濟補償的標準
. 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間的聘用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簡答 p63-64
涉及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間的聘用終止的情形還包括: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工作人員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
3.工作人員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單位被撤銷、解散的。
. 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中要從哪些方面實現黨管人才的原則? (簡答 p13
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中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實現黨管人才的原則:
一是通過政策支持、精神激勵和環境保障,促進事業單位各類人才的健康成長和充分發揮作用;
二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人才資源開發利用規律和執政黨建設規律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對人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加強黨對事業單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
三是在事業單位中形成“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最大限度地發揮事業單位各類人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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