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1日發(作者:理貨員)

行政管理及考勤制度
行政管理及考勤制度
一、總則
1.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3.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負責實施。
4.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二、工作制度
1. 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崗位日工作8小時,每周五天半工作制。
2. 工作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30
午休:12:30--1:30
下午:1:30—6:00
星期六:上午:8:30—12:30或
星期日: 下午: 2:00-6:00
*員工在崗期間,不準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串崗、脫崗;
*嚴禁長時間(3分鐘以上)接或打私人電話, 一經發現處以100元的罰款。
*員工在崗期間,不準看非工作性的報紙和雜志;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例如:聊天,網絡游戲等),嚴禁用公司的電腦等設備進行私人圖片、文件、照片等的處理或打印之類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一經發現處以100元的罰款。
*嚴禁員工在外兼職,如有發現公司保留隨時辭退的權利,且該員工不享有兼職期間的工資和獎金。
*員工在轉正后,周六或周日將轉為在家SOHO時間。
*員工需在入職一個月后確保擁有在家SOHO的工作條件,包括計算機,網絡,耳機,
耳麥等設備及安靜的工作環境等。如不能達到規定要求,則員工需回來公司上班
3. 關于在家SOHO要求:
1)如需離崗超過5分鐘以上,必須跟主管匯報情況,得到批準才可離崗
2)不允許離崗超過10分鐘,如需超過10分鐘,需主管批準并于下班后補回該時間。
3)一經發現QQ找人,超過5分鐘沒回應,也沒匯報主管的歸類為脫崗。
4)SOHO脫崗規定: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未經部門主管批準離崗超過5分鐘者為脫崗:脫崗第1次,罰款20元;脫崗第2次,罰款50元;脫崗第3次,視為曠工1天,除扣除當天工資及補助外,根據曠工條款予以處罰;依此類推;
4. 午餐規定
1)周一至周五標準午餐休息時間為12.30—1.30,共1小時。
2)員工午餐時間有特殊情況須提前向行政主管匯報請示,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長。否
則按遲到曠工處罰。
5. 簽到簽出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簽到簽出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簽到簽出時間:簽到簽出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因公外出不能簽到簽出者,需向經理申請,由經理代簽
1
不改者除名。
*不得代他人簽到或簽出, 委托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同時罰款100元。
6. 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即為
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即為早退,早退當天按曠工處理。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均以考勤記錄時間為準。如需外出提前向行政主管說明外出原因,否則視為早退。
7.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公司可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8. 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一天以電話向經理報告,解釋情況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除名。
9. 事假、病假屬無薪假,即員工請假期間,不計工資,不計相應補助;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10. 附則
1) 員工需確保在22:00前保持聯系暢通。
2) 上班及開會時間,需確保手機處于靜音或震動狀態, 違反者第一次罰款5元,第二次罰款10元,第三次罰款20元,第四次扣除當天工資,依此類推。
3) 過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及下班,需確保顯示器屏幕處于關閉狀態, 違反者第一次罰款5元,第二次罰款10元,第三次罰款20元,第四次扣除當天工資,依此類推。
4) 公司內部員工不允許用一次性水杯喝水,如有發現罰款50元。
5) 每一個員工進出大門,需確保大門處于反鎖狀態。
6) 每個任務,事項,公告,通過QQ正式通知,需復”收到”,以表示自己本身已接收此消息。
7) 若遇到同事QQ傳送文件發錯人或QQ消息發錯人等現象,拒收文件的同時并告知對方。
三、值日及衛生制度
1. 依據員工英文名的字母順序排列進行每天值日,職員每人一天輪流值日。
2. 值日項目
1) 上班開始打開飲水機開關及補水.開窗.開燈.領取餐費
2) 負責當天應門開門及接待來客(開門,倒水,送客)
3) 負責當天訂餐(11:30 打電話叫餐)
4) 餐送到時負責領餐,以及桌子和椅子的整理
5) 中午吃完飯后清理掉所有的一次性餐盒,以及桌子和椅子的歸位
6) 下班后關閉飲水機.關窗.關燈.清理垃圾袋.并把垃圾袋換好
7) 如有快遞需通知收件人本人簽收,本人需電話聯系得到許可后簽收。公司快遞需通告經理進行簽收。
*當天值日生必須完成每天的值日任務才能填寫值日表 ,填寫值日表說明已完成當天
值日任務
*值日表需按照日期填寫(注意星期一的日期)
*下班前必須確認所有窗戶已關閉鎖好,如未關窗導致失盜需承擔公司所有相應經濟
損失。
2
1) 遵守值班紀律,并于下班前填寫值日表.
2) 值班時,需明確值日任務,把每天值日內容完成;
3) 接待來賓外松內緊、熱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鑒別來人意圖,要守口如瓶,不能隨便亂說; 得到經理許可后方可讓來客進入公司。
4) 值班人員密切關注領導活動行蹤,遇到緊急情況即能取得聯系,須將公安、消防、醫院、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部門及火車、飛機、出租車的地址、電話、路線等信息置于明顯處,以備應急需要;
5) 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于負責,一方面大膽采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
另一方面及時匯報主管領導或和公安部門報警。
4. 平時要保持個人辦公臺和電腦桌的干凈整潔,嚴格杜絕紙張、雜志、工具書等物品亂堆亂放。積極參加公司的每周四下午5.30開始的大掃除,各項工作須于6:00完成,6:00后由行政部檢查,未于
6:00 完成工作的部門 進行懲罰,由主管負責,第一次1元 第二次5元 第三次10 第四次 15 ,以此類推
5. 公司內嚴禁隨地吐痰,如有發現罰款100元。
6. 公司內嚴禁抽煙,如有發現罰款100元。
四、工作日志制度
1. 新進員工需于進公司的下一個星期一開始工作日志的編寫
2. 星期一至星期,員工需于5:30開始完成工作日志中的當天流程工作及第二天的工作安排,并于5:45前通過QQ發給部門主管檢查。
3. 部門主管需于6:00前檢查完員工當日的工作日志,并發回給員工。
4. 員工需于21:00前填寫好工作日志中Bonjob,并通過QQ發給經理。當天工作日志當天上交
5. 員工未按時上交日志,一年內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以此類推,最高100元。
*日志中本周工作計劃及本月工作計劃需于周五例會中討論得出,并進行填寫。
*“工作日志要求”只在每月的第一天出現,以后不得出現。
五、會議記錄制度
1. 周五召開例會,每一個員工都需做好個人會議記錄
2. 員工需于周五下班后將個人會議記錄交于會議整理員手中
3. 會議記錄需按一定的格式進行記錄,保證書面的工整性。
4. 會議記錄需保持內容的充實。
5. 員工未能按要求完成個人會議記錄,給予公開批評.
*例會的個人記錄內容采用格式如下:
Aaron:1、
2、
3、
Dan:1、
2、
3、
*在例會中對于個人工作討論的出來的問題及結論,需詳細記錄,并于星期一早上編寫好
發給整理員,此項將由主管記入績效考核中
3
3. 每位員工需自覺的,經常的根據自己的工作要求及內容更新自己流程
*新進員工流程需每周一提交一次給主管檢查,每次改動地方需用黃色標記.個人工作流程采用不定時,不定量進行檢查,如發現員工沒有根據自己的工作要求及內容更新自已的工作流程,給予公開批評.
七、公司個人文件編寫規范及傳輸
1. 公司個人文件編寫
1) 公司統一使用Office 2015版(個別文件除外),即使Word文件( .docx ) 和
Excel文件( .xlsx ).
2) 公司個人Word 文件編寫需使公司Word文件模板進行編寫及傳輸.
3) 公司個人Word文件需確保條理清晰及美觀
4) 公司個人Excel文件需確保文本居中,邊框清晰及美觀
2. 公司個人文件傳輸
1) 公司個人文件傳輸需按照一定規式命名(XXXX-XX-XX 編寫人名字 文件名字)(個
別文件除外)
2) 傳輸文件需確保文件內容完整及文件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如發現員工因文件編寫及傳輸,而耽誤工作進展,給予公開批評.
八、工作失誤報告制度
1. 在日常工作中,如主管認定員工工作有失誤,員工需提交《工作失誤報告》。
2. 報告內容包括以下三部分內容(字數必須在500字以上):
1) 具體情況說明
2) 當時的想法及思路
3) 下次如何避免
3. 寫報告不得在上班時間,當天晚上完成并于第二天上班時上交主管,如主管認定不
合格者需重寫
4. 《工作失誤報告》適用于正式員工,將在主管處存檔,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重要
依據。
九、考勤管理
1. 考勤內容包括出勤、遲到、早退、脫崗、曠工、加班、法定假期及年假、病假、事
假、婚假、喪假等。
2. 員工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脫崗及曠工,并依公司相
關規則辦理請假手續。
3. 公司實行人工填寫考勤表辦法進行考勤記錄。
4. 行政主管負責考勤管理工作,考勤簿上要詳細記載員工每日出勤(含出公差)及休
假、遲到等明細(項目)情況,作好原始記錄。
5. 行政主管在受理員工交來的各種休假條(證明)時,必須檢查是否符合審批手續,
未履行審批手續,可以不予受理。
6. “員工考勤統計表”上有違紀或缺勤的,應請本人簽字并由行政主管作出詳細記錄。
實際休假少于批假條的,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在休假條上簽字說明“實休天數”,以便考勤登統。
7. 每月月底30日(31日)行政主管將本月“員工考勤統計表”整理好并與各種休假
條于次月8日前一并交給公司負責人,以便備查及用于核發工資、月、年績效工資
十、考勤的相關規定
1. 遲到:三個月內,遲到第1次,罰款1元;遲到第2次,罰款5元;遲到第3次,
罰款25元;遲到第4次,視為曠工1天,扣除1天工資及補助;遲到第四次以上者都以曠工處理,扣除1天工資及補助;
注:如遇意外情況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原因,可根據相關原因以不遲到處理。
2. 早退:因個人原因在下班時間結束前離崗者為早退:一個月內,早退第1次,罰款
1元;早退第2次,罰款5元;早退第3次,罰款25元;早退第4次,視為曠工1天,扣除1天工資及補助;依此類推;發現一次不簽出罰款50元;凡每月早退超過二次者,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屢教不改者除名。
注:如遇意外情況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原因,可根據相關原因以不早退處理。
3. 脫崗: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未經部門主管批準離崗超過半小時者為脫崗:一個月
內,脫崗第1次,罰款1元;脫崗第2次,罰款5元;脫崗第3次,罰款25元;脫崗第4次,視為曠工1天,扣除1天工資及補助;依此類推;
注:如遇意外情況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原因,可根據相關原因以不脫崗處理。
4. 曠工
1) 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A、 沒有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離崗1小時以上者及各種假期逾期
而無續假者
B、 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且無正當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C、 委托或代替他人簽到者,一經查明,雙方均以曠工處分
D、 不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而拒絕不上班者
E、 員工曠工一次扣人民幣100元,兩次扣人民幣300元,連續礦工兩日,或一
年曠工累計三日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2) 凡請假須報辦公室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特殊原因需本人電話報告經理, 其他
任何方式一概視為曠工。
5. 加班
1、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辦公時間以外指定員工加班,如員工無特殊原因拒
絕加班而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延誤工作者,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于批評、罰款、除名等處罰
2、 離開時按規定簽卡。
3、 公休日上班可補休,補休時間由經理批準安排,交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無備案
的不予承認。
十一、 假期制度
1. 假期審批程序
1、 假期應至少提前3天申請,因突發情況休喪假、工傷假、病假的可即時申請;
特殊原因不能書面申請的,需本人電話報告經理,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可用使用年假代替(需有年假)
2、 突發情況需請事假,當天申請明天請假者,公司一年給于三次機會,三次以上
公司不給于假期批準,員工不上班當曠工條例處理。
3、 婚假、生育假請假者須提前15天申請。
4、 超長假期包括年假(3天以上含3天)應至少提前1月請示經理審批。
6、 假滿回公司須銷假,到行政主管處辦理銷假手續,并交接工作。
7、 員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嚴重妨礙工作正常進行時,公司有權不予給假,或縮短
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一天以電話向經理報告,解釋情況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除名。
事假規定
1、 員工確因私事須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必須至少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
辦理相應請假手續。
2、 請假期滿,如需延長,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方可延假。如遇急事無法
在事前辦理手續時,可采用通訊辦法報告,事后補辦手續。
3、 員工因特殊原因遲到,經補辦請假手續可作為事假處理。
病假規定
1、 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請假1天以內者,應補辦請假手續。
2、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請假超過1天者,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辦理請假手續。
3、 員工到醫院看病視為病假,以實際離崗時間填報病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4、 員工醫療期自病假之日起計算。
婚假規定
員工可享有5天無薪婚假,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員工申請婚假,需出示結婚證或有效證明。
喪假規定
員工遇有直系親屬的喪事,可有三天無薪假期,外縣市的多2天,外省的多3天。 分娩假期:
公司女性員工,可享有無薪分娩假期,假期為產后四星期,連續受雇兩年以上的第一胎分娩假期,則可以享有2/3底薪的`基本工資的
分娩假期。
工傷假期按照勞動法執行。
法定假期及年假
1、 員工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節假日。
2、 法定節假日包括:
1) 元旦(1月1日):1天
2)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天。
3) 清明節:1天;
4) “五一”勞動節(5月1日):1天;
5) 端午節(農歷五月初五):1天;
6) 中秋節(農歷八月十五):1天;
7) “十一”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3天;
注:以上節日不包括公休日,共計11天。
3、 除圣誕1天、元旦1天、春節3天,共計5天正常放假外,其余6天將以帶薪
假方式和國外假期調休方式接受公司安排,每年放假時間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提前通知。
4、 作為福利,中國節日(清明節 勞動節 端午節 中秋節 國慶節各一天)員工享
2. 3. 4. 5. 6. 7.
7、 部門內一時段只允許一名員工休年假,如某一時段多人同時申請年假,將按照
“先申請先安排”原則處理。
十二、 獎懲
1. 獎勵:
教訓考核,成績優秀者。
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發現職責外的問題,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對生產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采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遇有災難,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
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熱情為用戶服務,經常得到用戶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開發新客戶,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2. 懲罰分為五種:
1、 罰款:由主管書面提出,經理批準后執行。
2、 批評:由員工的主管或經理書面提出,報辦公室備案。
3、 記過:由經理書面提出,報辦公室備案,并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當月
獎金。
4、 降級:由主管書面提出,經理審核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
5、 除名:由主管書面提出,經理批準后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
·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不服從主管人呂合理指導,節輕輕微者。
·不按規定穿著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對同事惡意辱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物品材料遭受損失或傷及他人,情節較輕者。
·未經許可攜帶外人到辦公和倉庫場所參觀者。
·公司另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在損失者。
·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儀器、設備、車輛等 和;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工具,未經使用人同意或違反使制 度,擅自操作者。
·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務 者。
·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在公司內賭博者。
·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連續礦工兩日,或一年曠工累計三日者。
·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營業上的機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參加非法組織者。
·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其它違反法令、規則或規定情節嚴重者。
人事行政考勤管理制度2016-06-27 10:53 | #2樓
一.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紀律和秩序,使公司的考勤與休假管理合理化、透明化,提高大家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進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外派員工在客戶現場工作期間的工作時間和考勤按公司與客戶的合同約定及公司與員工的責任書條款及約定執行,不適用于本制度。
三. 考勤制度
1.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五天工作制),每天8小時,每周周六或周日輪休。
2. 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四. 考勤原則
1. 公司除總經理、一級部門總經理外所有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早晚上下班各一次)。因特殊情況不參加公司考勤者,需由總經理特批。
2. 特殊外派人員的考勤由人事助理負責與相關單位聯系、采集。
3. 員工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
4. 如有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者,一經發現,雙方均作曠工一天處理。
5. 公司人事部門每日檢查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如有發現異常,需及時處理。
6. 人事部門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制作上月《員工考勤統計表》以此作為員工計發工資的依據。
五. 考勤規則
1. 上班時間每月遲到/早退次數3次以內,并且每次10分鐘以內,忽略不計。
2. 除第一條情況外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扣1小時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 遲到/早退扣款計算具體根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確定。
4. 無故不到崗且不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曠工。當月連續曠工或當月累計曠工時間達3日以上(含)者,作自離處理。
5. 如遇外出辦事,上、下班不方便來打卡者員工或因公出差不能打卡考勤者,必須預先告知部門負責人,并且在保安室進行簽到確認,然后由保安部向人事部備案。
6. 請假不足一天者必須在到崗/離崗時簽到考勤,否則按忘簽到處理。當事人到崗/離崗時必須口頭知會部門經理。
六. 法定休假制度
1. 若國家法定休假有調整,則遵循國家政策。
2. 審批權限:1~2天部門主管批準;3~10天經理批準;11天及以上總經理批準。
3. 部門主管休假/請假需經總經理審批。
4. 項目經理或技術骨干休假一天以上需副總經理審批。
5. 法定節假日
公司法定節假日根據生產需要安排,至少保證每個員工有一天的調休時間,如有多出時間則累積到春節的假期之中。
6. 病假/事假:提前一天提交《請假單》給直接部門主管確認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的,當事人先電話通知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備案(病假休息達一天以上的,需事后提供有效的醫院病歷證明)。
7. 年休假/調休
1) 年休假和調休提前半個月向部門主管和行政人事部主管申請,得到口頭認可后,在當月休假前填寫書面《調休單》,員工的調休時數以部門經理批準過的有效加班時數為依據,手續辦理完畢后,提交行政人事部門處備案。
2) 員工入司滿一年(包括試用期)享有5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滿十年的帶薪假
10天,滿20年的帶薪假15天。
3) 在春節放假期間,不允許員工預支第二年的年休假。
4) 女員工按規定休產假,當年不再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
5) 年假可以集中休,也可分散休,但不能跨年度休。
8. 婚假:員工本人正常結婚,可享受婚假3個工作日,屬于晚婚、晚育的(男25歲、女23歲以后結婚的)增加10天婚假。路程假根據路程遠近給予,交通費由職工自理)憑結婚證提前兩個星期向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經理申請,得到口頭認可后,在當月休假前填寫書面《請假單》,手續辦理完畢后,提交前臺文員備案。
9. 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 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提前兩個星期向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經理申請,得到口頭認可后,在當月休假前填寫書面《請假單》,手續辦理完畢后,提交人事部備案。
10. 看護假:配偶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3天。向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經理申請,得到口頭認可后,在當月休假前填寫書面《請假單》,手續辦理完畢后,提交人事部備案。
11. 喪假: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單位領導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職工自理。員工直系親屬亡故享受帶薪喪假3天。外地員工7天(含公休日),傍系親屬亡故享受帶薪喪假1天。直接向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經理口頭申請,行政人事部經理根據實際情況按公司喪假的相關規定批準有薪休假天數(超出規定天數按事假請假)。員工在休假前或休假后填寫書面《請假單》給部門經理確認后,提交到人事部備案。
12. 哺乳假:女員工自生育后享有的哺育未滿周歲嬰兒的時間,視為哺乳假,每天有一小時哺乳時間,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以折合為每兩周休一天的哺乳假。
13. 工傷假:員工因公發生工傷的,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根據實際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部特別處理。
14. 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假期內遇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休假期間只享有基本工資。
七. 加班管理規定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確因生產需要超時工作,享受加班待遇。
1. 各部門的加班情況,由各部門主管審批,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審批或未備案的演唱工作時間,不能算做加班。
2. 員工工作效率,凡是因為員工個人原因工作效率低下,造成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而申請延長工作時間,一律不能算作加班。
3. 未提前申請加班而延長時間離開公司的,不算加班。
4. 因加班所發生的出租車費/餐費等,必須與部門審批情況一一對應,部門主管在財務報銷簽字時必須嚴格把好第一關。
八. 特殊情況由經理或董事長酌情處理。
自發布之日起,原《考勤管理制度》作廢。
中小企業考勤管理制度2016-06-27 19:51 | #3樓
第一條 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條例,在維護公司員工的權利,明確員工義務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嚴格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
1. 行政人員每周周一至周六工作,周日休息。
2. 行政人員日工作時長8小時,非行政人員日工作時長8.5小時;
3. 具體時刻表:
上午 7:30(行政員工 8:00)—11:30
下午12:30 —17:00
注:1) 因季節變化需調整作息時間,另行通知。
2)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現場員工,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 關于指紋打卡的規定
1. 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打卡記錄作為日常考勤記錄。
2. 按規定工作時刻表打卡,即每日打卡四次,上午上下班各一次,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3. 上午下班簽退、下午上班簽到時不能連續打卡,如出現此類情況按打卡一次計算。
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勤起止時間,事由。
5. 異常未打卡考勤處理辦法:
1) 指紋考勤機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公差、加班、調休、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必須填寫相應表單,經批準后留存備查。
2) 所有員工必須先到公司刷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確因工
作外出、臨時業務原因或者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等無法按時進行指紋簽到或簽退的員工,需及時向部門負責人或總經辦門說明情況,并于當天或者次日9:00(節假日順延)前主動填寫《補卡申請單》,由上級主管簽字后交至總經辦;不辦理相關手續或無負責人簽字者,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3) 因打卡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總經辦登記上下班時間。
6. 嚴禁因遲到等異常原因(如遲到、早退,電話請假的)故意不刷卡事后
補卡,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第五條 關于遲到、早退的規定
1.未按規定時間上班的行為視為遲到;未按規定時間下班、擅自離崗行為
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者處以扣薪罰款,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
注:1)扣款額=(實際累計總時長-20分鐘)x該實際時長所在分段的每
分鐘扣款額;例,月累計遲到早退31分鐘,需扣款3x
(31-20)=33元,而不是2x(30-20)+3x1=23元。
2)當月只有遲到早退累計在20分鐘(含)以內,才不扣發全勤獎;
除此以外,有請假、曠工、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分鐘的任一情形 出現,都將扣發全勤獎。
3)當月累計遲到早退總時長達120分鐘,記警告一次。
4)累計3個月有遲到早退記錄,且每月累計時長超過60分鐘,記警告一次。
第六條 關于曠工的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視為曠工:全天沒有出勤記錄;當日遲到或者早
退超過1小時(含);當天打卡記錄不完整,且未提交《補卡申請單》(或
無負責人簽字);未經請假批準擅自串崗、脫崗等離崗行為;未按規定辦
理請假手續;請假但未獲準;以虛假理由請假;續假未獲批準;公司、
部門或者職位調整,逾期不到崗;雖提交辭職申請,但未到規定離職日
期而不到崗。
2.曠工者處以扣薪罰款,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
一次遲到超過1小時(含),計曠工0.5天;
一次早退超過1小時(含),計曠工0.5天;
每月累計曠工時數達1天,扣除2倍日基本工資;
每月累計曠工時數達2天,扣除3倍日基本工資,并記警告一次;
每月累計曠工時數達3天,扣除4倍日基本工資,并記小過一次;
每月累計曠工時數超過3天以上,扣除5倍日基本工資,并予以辭退。
當月連續曠工2天,扣除4倍日基本工資,并記小過一次;
當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注:曠工時間以0.5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0.5小時,按0.5小時計。
月累計曠工時數已滿0.5天,不滿1天,按1天計。
第七條 關于請銷假的規定
1.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提前請假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領導批準后
方能離開,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突發緊急事件,可口頭知會(需電話
請假,短信請假無效)領導先行離開,次日之前及時補寫請假單經領導
簽字后交由總經辦門,否則作曠工處理。
2.請假一天可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需由總經理批準,并在總
經辦備案。
3.請假員工事畢需及時銷假。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
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4.病假
1) 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總經辦備
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 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9:00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 病假在一天之內,并執有當日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
費單者按事假處理,扣除日均工資;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即
扣除工資=日均工資x(病假天數-1)。
5.事假
1) 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兩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
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9:00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
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 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
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3) 一般員工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15(含)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經本部門車間主管審核后交總經理批準。
4) 事假不滿0.5小時者,以0.5小時計算。
5) 事假扣除工資=日均工資x事假天數。
第八條 關于因公出差的規定
1.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級報告,獲得批準以
后再在《外勤登記表》上登記,否則酌情按早退或曠工處理。(1個小時
以內為早退,1個小時(含)以上為曠工)
2. 因公到外地出差,出差日視為出勤日。
第九條 關于加班的規定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
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部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
領導批準后,交予總經辦。加班后可采取以獎金(加班費)或假期(補
休、調休)的方式進行補償。若申請調休,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提前
兩天申請,由部門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交予總經辦
登記備案。經批準的調休事假不扣發工資。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
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3.加班費在公休日為單倍日均工資,在節假日為三倍日均工資。正常工作
日加班費=時薪x加班時數。
4.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計算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
小時為1個工作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
累計后的零頭四舍五入)
5.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
報銷。
6.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7. 實際加班時間少于申請時間的,以當時打卡時間為準,實際加班時間超
出加班時間的,由所在部門主管另行填寫《加班申請單》,具明原因,
于次日交予總經辦,否則依當日申請時間處理。
第十條 關于法定休假的規定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
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
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節假日員工因公司安排需要進行值班或加班時,公司以300%日薪支付加班工
資。
注:三八婦女節,女性員工放假半天。
第十一條 關于帶薪年假的規定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
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
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4.年假的起止日期為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按天數累計計算。
5.年假只限當年度適用,不得累計至下一年。若因工作需要公司未能安排
員工休年假的情況出現,在次年給予現金折算。折算公式為:年假折現=
最后一個月的日基本工資x未休完的年假天數。
6.已提出調動或者辭職申請或者被公司辭退的員工,自提出之日期不再享
受年假福利,不予休年假,不補當年剩余年假,不折現。
第十二條 關于婚假的規定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須提前一周由本人提供結婚證等相關證明并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總經辦備案。婚假
需在領取結婚登記證1年內一次性休完。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 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
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
能享受晚婚假。
3.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和其他待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4.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十三條 關于產假的規定
1. 懷孕滿七個月者,予以照顧安排加班、夜班和重體勞動。
2. 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總經辦備案,方可休假。
3. 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60天(含節假日,產前)產假,難產加假15天。
4. 女員工年滿24周歲初次生育的,或年滿23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為晚育。對晚育的員工延長方產假至9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5. 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院證明給予20天妊娠假;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40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60天產假。
6. 員工生育第二胎,則需出具政府相關允許證明,方可享受產假待遇。
7. 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難產7天)。
8. 產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不發相應補貼及獎金;護假正常發薪。
9.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不能上班的,可請病假,具體按病假規
定執行。
10.休假期間不發放工資,銷假后兩個月的工資發放日補發產假工資;若銷假回崗兩個月內申請離職,產假工資扣發,且30天后方能離職。
第十四條 關于喪假的規定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
死亡,可申請喪假,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報總經辦備案。
2.員工的父母(養/繼父母及岳父母、公婆)或配偶或子女去世,可休喪假3
天;祖父母去世,可休喪假兩天;超過假期的按事假計算。
3. 喪假期間薪資正常發放。
4.銷假時,必須附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及戶口文件(復印件即可)或本人
與死者關系證明。
第十五條 關于工傷假的規定
因公負傷、因公致殘,須持縣級以上公立醫院的病例卡、醫院出具的病
假證明單和公立醫院門診費用憑證,并經上級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
確認,可按工傷假考勤。工傷休養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第十六條 關于其他假期的規定
1. 調休假:員工配合加班不報支加班費或不得報支加班費人員,累計之加
班時數改以補休方式處理,用來調休加班時間只可為假日或節日加班時
數抵扣。
第十七條 關于考勤統計、核實與公告的規定
1. 總經辦每月初統計上月全體員工的考勤情況,并就考勤結果進行審核計
算。
2. 生產部門員工的異常考勤情況,由車間主任負責登記、核實、匯總;如
遲到早退、請假、曠工、外出、加班等,車間主任為第一證明人,并于
下月初與總經辦門進行核對,結果作為最終考勤記錄。
3. 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結果,存在異議的員工,最遲在每月10號前落實清
楚,否則視為無異議。
第十八條 附則
1. 本制度由總經辦解釋、補充和修訂,制度委員會討論決定。
2. 本制度自2012年7月1日起執行,如有補充、修訂,則以新制度為準。
【行政管理及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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