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2日發(作者:幸福的瞬間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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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合同模板10篇
股權質押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依法擁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股,占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乙方是標的公司%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準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
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 篇2
出借方:
胯款方:
胯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 )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率為百分之八。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方將于 年 月 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還款時間與金額:
胯款方還款時間為 年 月 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如果不能到期償還,則用借款金額置換借款方公司股權,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甲方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乙方具有優先足額受償權。
第五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
本合同為主合同,股權質押協議雙方另行簽訂,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 篇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元整。(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
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
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 篇4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 篇5
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股權登記機構(丙方):____產權交易所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年 字第 號《貸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共 股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所投資的 公司的全部股權必須到丙方辦理登記托管手續,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權托管憑證》和《股東帳戶卡》,并辦理質押股權凍結封存手續。
第二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 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被丙方凍結封存的股東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四條 甲方應就股權質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同意,并將出質股份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五條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如果發生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情況,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在丙方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經三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三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到丙方辦理股權解封、轉讓過戶手續,并將轉讓所得款項首先用于清償貸款本息。
第十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通過丙方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十一條 丙方按托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質押手續費:
萬千百拾元整(¥ );
丙方按托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股權保管費(按年收取):
萬千百拾元整(¥ )。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質押手續費和股權保管費全額匯入丙方指定帳戶。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兩份。
(此頁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股權質押合同 篇6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簡稱“d公司”)_________%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_________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_________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
(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
(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
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 篇7
甲方(出質人): 乙方(質權人):法定代表人:
鑒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決算期內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最高額范圍內為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額股權質押反擔保。依據我國《公司法》、《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質押人的章程、合同對質押人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有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財產
2.1 甲方將其在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保證。
2.3 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甲方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借款擔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4.1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該最高債權總額系指在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內乙方為借款人在任一出借人借款提供的融資性擔保,因借款人可能不能及時清償給出借人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乙方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4.2 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保、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乙方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內容以乙方和借款人達成的相關擔保合同為準。
第五條 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5.1 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 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筆借款具體起止日以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上標注的日期為準,乙方債權為本合同期限內任一時點實際形成的因借款人可能不能清償給出借人而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5.2 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上述該股權的《出質登記通知書》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甲方按期還款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 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委托擔保合同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確定。
7.2 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 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甲方償還借款所發生的費用。
8.2 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借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 借款擔保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 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五計算。
8.5 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 借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
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0.2 借款主合同、擔保合同無效,甲方承諾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以債務承擔的形式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1.1一致確認:本合同的簽訂不影響乙方獨立、自主的判斷是否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請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的權利。乙方是否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請借款提供保證擔保以雙方實際達成的具體《借款擔保合同》為準。
11.2一致確認:乙方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決算期內達成任何《借款擔保合同》所產生的乙方對借款人的擔保債權均屬于質押反擔保范圍。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1.1 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
乙方(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合同 篇8
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鑒于: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相關方依據于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編號: )【、《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編號: )】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內或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相關方或經其他相關方同意,其他相關方對展期后的債務仍承擔擔保責任。展期時,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3、提前到期:各方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或質押股權被查封、扣押、凍結、監管的,或出現各方約定的借款提前到期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如果甲方依據前述約定通知乙方借款提前到期的,則股權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其他所有當票及《股權最高額質押借款合同》均提前到期。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于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相關方已簽訂《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股權質押設立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質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各相關方的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違約金。(按上述標準支付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內清償當金、息費、第五條第1款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的,自第6日起,每日須按未結清前述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前述全部款
項清償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第六條 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2、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權),其他各方均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終止
當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且已履行當票、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時,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各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簽訂
股權質押合同 篇9
質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
出質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股權,為按本合同(也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質押擔保,并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甲方接受乙方的要求并同意提供相應的典當款(當金)。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數額(當金)及質押擔保期限
被擔保債權數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質押擔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期限以當票為準)。雙方以當票作為交付款憑據,典當具體金額、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及續當憑證上予以確認,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5日內,由乙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當,續當期限以《續當憑證》為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內繼續有效。
第二條 典當費率、利率
甲方根據國家商務部和公安部《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收取綜合服務費和利息,綜合服務費在典當時預扣,月費率按 計算;月利率按 計算。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綜合服務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出質的權利
乙方同意以 出質給甲方。
第五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出質人對出質的權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3、出質的權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等情形。
5、出質人已就本合同項下出質事宜征得權利共有人的同意。
6、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按甲方要求進行期限續展,維持質權存續期間出質權利持續有效。
7、質權存續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質人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出質的權利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或者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2)出質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出質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8、出質的權利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實現質權的情形。
9、出質人承諾股權所在公司除銀行征信系統可查的負債外無其他任何債務。
第六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出質權利的從權利、孳息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和權利。
第七條 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1、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
2、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與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或者其他法定出質手續,相關登記證明文件正本由質權人占管。出現質權轉讓或者其他需要變更登記的事項時,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3、質權存續期間,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出質權利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處分。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以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出質權利的,應將所得價款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質權存續期間,出質權利價值減少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質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行使質權。甲方可以直接將出質權利兌現或變現,或者根據有關規定折價、拍賣、變賣出質權利: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受清償。
(2)債務人、出質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它解散事由;
(3)債務人、出質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債務人、出質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出質權利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訴訟、仲裁、查封、凍結、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7)出質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甲方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
第九條 權利憑證的返還
1、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應當及時返還出質人的權利憑證。
2、乙方應及時接收出質的權利憑證。乙方不接收的,甲方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導致權利憑證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債務如不按期還本付息并繳納綜合費,甲方均有權終止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還清全部貸款本金及息、費,并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逾期罰息。
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余額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出質權利存在共有、爭議或者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等情況;
(3)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權利憑證、辦理質押背書或者登記手續;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分出質的權利;
(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行為。
3、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債務如不按期還本付息,甲方有權聘請律師代理甲方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為止。乙方須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律師費),律師費用的最低限額為乙方拖欠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的3%(百分之三)。
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的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一條 費用承擔
出質權利的鑒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提存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雙方簽署的當票(當票編號: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續當憑證》及甲、乙雙方簽訂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補充協議)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甲、乙雙方均自愿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乙方未按期還款,甲方將依據公證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需要對質押權利進行公證、登記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甲方要求,到公證處和有關部門辦理公證和質押登記,則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質權人: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出質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合同 篇10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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