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發(作者:王子們所寵愛的人)

散貨價簽的書寫標準
一、正常出售的商品
統一使用北京市發改委監制的標準價簽;小件商品統一使用廣場標準小價簽。
二、標準價簽項目填寫的具體要求:
1(統一使用手寫價錢,不能出現錯字、別字、涂改等現象。
2(品名:要求打印三項內容,即品牌、材質、品名。
3(規格:要求商品有規格的一定要填寫實際規格,無規格的劃橫線,不得空格,要求一
律填寫國家標準計量單位。
4(影印:要求統一填寫商品條碼或招商、專柜碼。
5(單位:根據所售商品的具體品類填寫單位名稱。
6(產地:按商品標識中的實際產地填寫,不得無依據的亂填。 7(等級:只填寫合格字樣。
8(零售價:數碼之間要緊湊,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9(物價審核章:要求在物價員稍右的空白位置上加蓋,不得蓋歪,不得偏上或偏下。
10(中心所有打印的標準價簽,必須統一放置在相應的價托內,價簽面朝顧客,不得倒
置使用。
三、小價簽填寫、使用要求:
1(所出售的商品都貼有相應價格小價簽。
2(統一使用價槍打印,不能手寫、描、涂價簽,不能改變其它用途。
3(上半部分打印部門碼或條碼,下半部分打印商品零售價。
4(數碼之間要緊湊,字跡應清晰鮮明、完整,不能有殘缺、模糊、污跡。
5(零售價的數碼應在價簽的中間排列,貨幣符號應使用人民幣標志,不能使用其它符
號代替。
四、價簽的擺放要求一貨一簽、貨簽對位
橫豎一條直線,大、小價簽價格一致,不能出現多種價格;小價簽應貼在商品的右上角
或統一位置,除整體美觀外,還應便于顧客辨認。
五、模特的價簽一律使用中號價簽
家具、床上用品的樣品及童車、健身器材等,大件商品必須使用大價簽,其它類商品
可使用小價簽。
六、珠寶首飾統一使用廣場的小掛簽
正面上半部分完整填寫商品品名,下半部分為零售價,貨號一律寫在價簽背面。
七、經營服裝類的樓層
出售的掛裝商品必須在吊牌的空白位置上貼有廣場統一的小價簽,帶有包裝袋包裝盒
的非掛裝商品,可在其空白處貼小價簽,每個品牌所貼位置必須一致,不得亂貼。
本文發布于:2024-03-31 08:06:5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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