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索亞歷險記》的作者是美國大文豪馬克。吐溫。他一生中共創作了23部作品,以《湯姆索亞歷險記》為代表的一些著作,成為臉炙人□的不朽名著,給世界文學寶庫增加了光彩。馬克。吐溫小時候很調皮,不愛上學,經常逃學,到他家附近的密西西比柯邊,一坐幾個小時,細細地觀察靜靜流淌的河水。據說,他有9次差點沉入河底,被波浪卷走。12歲時,馬克吐溫就不上學了,到印刷廠里當排字工人。
《湯姆索亞歷險記》講述的是以湯姆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爛漫的生活。他們很有主見,不怕老師,不怕學校,
為了擺脫無聊的功課、虛偽的教義和呆板的生活環境,做出了種種冒險經歷。這本書用幽默和諷刺的筆法,對當時的丑惡現象毫不留情,一針見血。
其中有兩個故事情節,我印象很深。第一個是冒著生命危險在法庭作證。話說一天,湯姆和伙伴哈克在墳地目睹了一場驚心動魄的殺人案,兇手波特冤枉哈波,于是,哈波被抓了。湯姆決定在法庭上作證,把兇殺事件原原本本地講給法官聽。面對殺人犯,講出真相,需要多大的勇氣啊!第二個情節是靠智慧和勇敢走出迷宮般的山洞。有一次,湯姆和伙伴貝琪在一個伸手不見五指、通道縱橫交錯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們困在里面幾天幾夜。貝琪是個女孩,她那時再也走不動了,全靠湯姆冒著生命危險探路,直到走出山洞。
這些情節后發我們,再調皮的孩子、不上學的孩子,也有屬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在當時美國,貌似公正的法庭,錯案時有發生。可笑的是,一大幫法官、陪審官還頂不上一個小屁孩。故事反映出的道理有很多,但我覺得最深刻的就是“準擁有一個燦爛的童年,誰就擁有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