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記錄
手術記錄由手術醫師書寫,或由手術醫師指派第一助手記錄,手術醫師審查修改并簽名。手術記錄應在術后24小時內完成。
手術記錄的內容包括:一般情況、手術步驟、手術過程中發現、進行何種處理、手術過程中患者全身及局部等情況。
1.一般項目:按表4-4項目要求認真填寫。
2.手術步驟:與手術過程中的發現、處理結合起來寫,應敘述患者手術的體位、所用皮膚消毒劑、手術切口部位、長度,經過哪些組織,達到何處,所見的病理情況及針對這種情況所做的處理,采用了哪種術式、選用的縫合線、術中是否發生意外、如何處理、清點器械、紗布、術中留置了何種引流物及數量,術中用藥、輸血、特殊檢驗、麻醉效果,最后記錄術中、術后當時患者情況及標本送檢,注明何處、何器官、何組織標本,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