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的結構通常包括標題、正文和落款三個部分。
◇標題
會議紀要的標題,一般由會議名稱加文種組成。如《××市財政局第十次辦公會議紀要》。在報刊上公開刊登的會議紀要,也可由正、副兩行標題組成,正標題闡述會議主要內(nèi)容精神,副標題交代會議名稱和文種。如《弘揚徐虎精神 樹立社會新風——“學習徐虎先進事跡座談會"紀要》等。
因會議紀要多依賴于報告、通知等公文上報下發(fā),所以一般不編列發(fā)文字號,不寫主送機關。有時可將成文日期寫在標題之下的括號內(nèi)
◇正文
會議紀要的正文,其結構內(nèi)容包括開頭、主體和結尾三個部分
開頭部分,概述會議的基本情況。主要交代會議的召開單位、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列席人員、主持人以及會議的議題、議程和會議的成果、收獲等。有些大型或重要的會議,有時還須交代會議的動因、根據(jù)或目的,以及主要領導同志在會上的活動等。這一部分在行文時要寫得簡明。、概括。寫完后,一般用“會議討論了以下幾個問題"、“與會者提出了以下看法"或“會議作出如下決議”等過渡語轉(zhuǎn)入下文。
·主體部分,主要記載會議情況,反映會議精神。這一部分耷表述時,常常用“會議討論"、“會議認為"、“會議強調(diào)”、“會議指出"、“會議決定”等慣用語領起,從不同角度全面而真實地反映會議內(nèi)容。這些內(nèi)容主要包括:會議上反映的情況、研究的問題、討論的意見、作出的決定、制定的措施等等。一一般的例會或辦公會議只要求把會議研究的問題和議決的事項扼要寫出即可。大中型會議及重要座談會的紀要,則不僅要把會議討論的結果和議決的事項寫明,而且還要把會議討論的情況、工作進程的安排、解決問題的措施等一一陳述清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若有爭議的,還應把主要分歧意見如實地反映出來。
結尾部分,一般要強調(diào)會議的意義、作用,要對會議進行評價;或者對如何貫徹會議精神提出要求,發(fā)出號召。但也有的會議紀要在會議要點陳述完畢后即自然結束,不另加結尾,比如后面所附的例文即屬此類。采用這種方式行文,顯得簡潔明快,干凈利落,是值得借鑒和提倡的。
◇落款
會議紀要的落款可以不要簽署與加蓋印章,只需在正文之后署明時間即可。若標題之下已注明成文時間,落款部分則可省略。
☆要真實可信。會議紀要應忠實于會議的基本精神,準確地反映會議的宗旨,真實地記載會議的實際情況。既不能主觀臆測,隨意添枝加葉,更不能胡編亂造,歪曲會議精神
☆要集中概括。會議紀要要真正做到紀其“大要”,行文時就必須善于概括和提煉,善于分析與歸納,善于區(qū)分主與次,善于處理詳與略。只有根據(jù)會議宗旨和總的情況進行集中概括,才能突出會議的重點,反映出會議的精神。如果不加概括,不加取舍,必然像記流水賬一樣,主次不分,拉雜瑣碎,使人不得要領。
☆要條理清楚。會議紀要應有條有理,眉目清楚,讓人一目了然。尤其是陳述會議要點或議決事項,更應分清層次,有條不紊;必要時可分條列項行文,以便于理解和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