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賠償決定書包括刑事賠償決定書和民事、行政賠償決定書。刑事賠償決定書的制作主體除了人民檢察院外,還包括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以及監獄管理機關,民事、行政訴訟賠償決定書的制作主體只能是人民法院。在此重點解析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決定書。
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決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賠償案件審理后,依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對賠償請求人的賠償請求是否符合國家賠償法的規定進行審查,就是否賠償所作的書面決定。
本文書格式由首部、賠償請求人基本情況、申請賠償的具體事項及理由、確認的事實和根據、決定賠償或不予賠償的法律依據和內容、尾部等部分組成。
(一)首部
1.人民檢察院的名稱。除最高人民檢察院外,各地人民檢察院的名稱前均應寫明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賠償請求人為外國人時,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名稱前均應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
2.文號。由制作刑事賠償決定書的人民檢察院的簡稱、案件性質(即“賠償”)、辦案年度、案件順序號組成。其中,年度須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達。文號寫在該行的最右端,上下各空一行。
(二)賠償請求人的基本情況
應寫明賠償請求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賠償請求人為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三)申請賠償具體事項及理由
應寫明賠償請求人xxx(姓名或名稱)于xxxx年xx月xx日,以何賠償理由,要求xx人民檢察院作何種賠償。
(四)確認的事實和根據
寫明經審查查明的具體事項(敘述確認的侵權事實,以及認定的依據)。
(五)決定賠償或不予賠償的法律根據、理由和內容
寫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x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賠償或不予賠償的理由,決定賠償或不予賠償的內容。
(六)尾部
1.刑事賠償決定書應當加蓋人民檢察院的院印。
2.刑事賠償決定書的年月日,為簽發文書的日期。
本文書一式二份,一份送達賠償請求人,一份附卷。
xxx人民檢察院
刑事賠償決定書
x檢x賠償字〔〕x號
一、賠償請求人的墓本情況
賠償請求人:……(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申請賠償具體李項及理由
賠償請求人xxx(姓名或名稱)于x年x月x日,以……(申請賠償理由)為由,要求本院……(申請賠償的具體事項)。
三、確認的事實和根據
本院查明:……(敘述確認的侵權事實以及認定的依據)。
四、決定賠償或不予賠償的法律根據、理由和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x條的規定,本院認為:
……(決定賠償或不予賠償的理由),現決定如下:
……(決定賠償或不予賠償的內容)。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本院受理賠償申請兩個月的期間屆滿
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復議機關名稱)申請復議。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格式二
xxx人民法院
賠償決定書
(XXXX)XXX法賠字第xx號
賠償請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如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賠償請求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地址)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于xxxx年xx月xx日以……(申請賠償的案由)向本院……(申請賠償的具體要求)。
本院查明:……(敘述侵權事實和應予賠償或者不予賠償的事實,以及認定的證據)。
本院認為,……(決定賠償或者不予賠償的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xx條之規定,決定如下:
(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適用以下決定主文)
(一)決定賠償主文
……(寫明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
(二)決定不予賠償主文
對……(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以……(申請事項)的申請予以駁回,不予賠償。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xx x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xxxx年xx月xx日
xxx人民法院xxx人民檢察院
共同賠償決定書
(x x x x)x法檢賠字第xx號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住址或所在地等基本情況)。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于xxxx年xx月xx日以……(申請共同賠償案由)為由,向本院和xxx人民檢察院提出共同賠償申請,要求本院和xxx人民檢察院……(申請共同賠償的具體要求)。
經本院和xxx人民檢察院查明:……(敘述應予賠償或者不予賠償的事實,以及認定的證據)。
本院和xxx人民檢察院認為,……(決定賠償或者不予賠償的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Xx條之規定,決定如下:
……〔寫明決定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決定賠償的,表述為:
賠償……(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
第二,決定不予賠償的,表述為:
對……(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的申請不予賠償。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xxx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xxx人民法院 xxx人民檢察院
(院印)(院印)
xxxx年xx月xx日
范例 葉xx申請刑事賠償一案刑事賠償決定書
xxx省xx縣人民檢察院
刑事賠償決定書
x檢刑賠償字(2000)xxx號
賠償請求人葉xx,男,1968年9月27日出生,漢族,出生地 xx省xx縣,現為xx縣良友制衣有限公司職工,住xx縣xx 街xx號。
賠償請求人葉xx于200。年4月3日,以錯誤逮捕為由,要求本院賠償被關押期間的全部工資、津貼人民幣11800元;并在x x縣范圍內為賠償請求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本院查明:1998年5月1日11時,葉xx為祝賀女友王x芬生日,約了同學甄xx'潘xx一同到xx縣光明路光明大酒家二樓包廂喝酒。席間,葉xx與王x芬一起向甄xx敬酒,甄xx因不勝酒力,只飲半杯即止。葉xx認為甄xx的行為暗示其與女友的關系將半途而廢,便極為惱怒,與甄發生爭執,進而朝甄xx眼部猛擊一拳,造成甄xx眼角破裂3公分。當甄xx離開包廂準備去醫院包扎時,葉xx仍在后面追打,以致甄xx從二樓滾下,右腿粉碎性骨折。1998年5月3日,xxx縣公安局以葉xx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請本院批準逮捕,本院經審查認為葉xx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逮捕條件,于5月10日以故意傷害罪對葉xx批準逮捕。
本院認為,葉xx實施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對其批捕符合法律的規定。法院雖作了無罪判決,但判決書認定葉xx的行為屬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對其實施的羈押屬于國家免責的情形,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現決定如下:
對葉xx不予賠償。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本院受理賠償申請兩個月的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xx省xx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復議。
二000年xx月xx日
(Xx縣人民檢察院院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