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協議(用于VIE結構)
要點
VIE結構下,WFOE作為VIE結構下集團公司的技術中心和研發中心,向內資公司提供獨家技術
開發、咨詢和服務,作為WFOE提供前述行為的對價,同時內資公司有義務向WFOE支付技術
咨詢費的相關內容。一般而言,該技術咨詢費的定價應為內資公司所取得的全部營業收入扣除
必要合理成本后的全部數額,以實現從利潤轉移方面能達到WFOE對內資公司的控制,作為VIE
控制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起草的獨家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協議基于以下的假設:(1)
VIE架構下存在兩個境內公司,一個是持有集團公司運營牌照的內資公司,另一個是公司在
境內投資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WFOE);(2)WFOE通過VIE協議對內資公司的股權、投票
權、現金流等方面實施控制。
獨家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協議
本獨家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年月日
簽訂:
1、【WFOE】,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注冊地
址為:(下稱“甲方”);
2、【內資公司】,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注冊
地址為:(下稱“乙方”);
在本協議中,“甲方”和“乙方”統稱為“雙方”,各自被稱為“一方”。
鑒于:
(1)甲方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國”)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擁有技術開發、
咨詢和服務的資源及資質;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技術開發、咨詢和相關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開發、
咨詢和相關服務。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提供技術咨詢和相關服務事宜達成共識。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
各方同意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獨占和排他的權益
1.1在本協議期間,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件作為乙方的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提供者向乙
方提供有關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具體內容參見附件)。
1.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乙方進一步同意,除非經甲方事先書
面同意,在本協議期間,乙方不得接受任何第三者就上述業務提供的相同或類似的技術開發、
咨詢和服務。
1.3對所有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權利和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所有權、著作權專利權
等知識產權、技術秘密、商業機密及其他,無論是由甲方還是由乙方基于甲方原有知識產權
開發的,甲方均享有獨占和排他的權益。
第2條費用的計算和支付
2.1雙方同意,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本協議項下的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費用(下稱“咨
詢服務費”),咨詢服務費應由雙方按實際服務內容核定。咨詢服務費原則上應為乙方全部
收入扣減全部費用之余額,但雙方可協商另行確定咨詢服務費的具體數額。乙方應于每個季
度末的三十(30)日內,向甲方提供乙方該季度的管理報表和經營數據,包括乙方在該季
度的凈收入額。
2.2咨詢服務費的數額應根據如下因素確定:
(1)技術開發難度和咨詢、管理服務的復雜程度;
(2)甲方提供該等技術開發、咨詢和管理服務所需時間;及
(3)技術開發、咨詢和管理服務的具體內容和商業價值。
2.3咨詢服務費應為經甲方及甲方最終控股母公司(“公司”)的
董事會批準的金額。任何咨詢服務費的調整和變更,均應經甲方及公司的董事會的批準。
2.4在每年末的三十(3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年度的財務報表及一切經營記錄、業
務合同和財務資料。如果甲方對乙方提供之財務資料提出質疑,可委派信譽良好的獨立會計
師對有關資料進行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3條陳述和保證
3.1甲方在此陳述和保證如下:
(1)甲方是按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在其公司權力和營業范圍之內簽署并履行本協議;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為和適當
授權并取得第三方和政府部門的同意及批準,并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和合同
的限制。
(3)本協議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依本協議之條款可對其強制執
行的義務。
3.2乙方在此陳述和保證如下:
(1)乙方是按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在其公司權力和營業范圍之內簽署并履行本協議;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為和適當
授權并取得第三方和政府部門的同意及批準,并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和合同
的限制。
(3)本協議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并依本協議之條款可對其強制執
行的義務。
第4條保密條款
4.1雙方承認,其就本協議而交換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資料均屬機密資料(下稱“保密信息”)。
每一方均應對所有該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而在未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前,其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除下列情況外:(1)公眾知悉或將會知悉該等保密信息(但這并
非由接受資料之一方向公眾披露);(2)適用法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的規則或規定要求披
露之保密信息;或(3)由任何一方就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交易需向其法律顧問或財務顧問
披露之保密信息,而該法律顧問或財務顧問亦需受與本條中義務相類似之保密義務約束。任
何一方所雇用的工作人員或機構對任何保密資料的披露均應被視為該等一方對該等保密資
料的披露,該一方應對違反本協議承擔法律責任。
4.2雙方同意,不論本協議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條款將持續有效。
第5條賠償
乙方應就因乙方所要求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的內容而產生或引起的、針對甲方的任何訴訟、
求償或其他請求所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義務和/或費用,全額賠償甲方,并使甲方免受
任何因乙方行為造成的或任何第三方因乙方行為提出請求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害及損失,但因
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導致前述訴訟、求償或其他請求的除外。
第6條生效和有效期
6.1本協議于文首標明的日期簽署并同時生效。除非依據本協議或雙方訂立的有關協議書中
的條款提前終止,本協議有效期為十(10)年。
6.2本協議有效期到期之前經甲方書面確認,可以延期。延期的期限為十(10)年或由本協
議雙方協商一致確定的期限。
第7條終止
7.1于到期日終止
除非依據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得以續展,本協議于到期之日終止。
7.2提前終止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甲方破產或依法解散或終止,本協議不得提前終止;若乙方于本協
議到期日之前破產或依法解散終止,則本協議自動終止。盡管有上述約定,甲方始終有權在
任何時候通過提前三十(30)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的方式終止本協議。
7.3終止之后的條款
在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在第4條、第5條和第8條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將繼續有效。
第8條爭議的解決
在雙方就本協議項下條款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善意地協商解決該爭議。如果在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要求協商解決的書面通知后三十(30)日之內,雙方仍未達成解決爭議
的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有關爭議提交委員會按照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
仲裁解決。仲裁地點;仲裁使用的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應是終局性的,
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第9條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超出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范圍,在受影響的一方加以合理的注意
之下仍不可避免的任何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力、火災、爆炸、風暴、
洪水泛濫、地震、潮汐、閃電或戰爭。但是,資信、資金或融資不足不得被視為是超出了一
方所能合理控制的事項。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尋求免除本協議項下履行責任的一方應盡快
將該等免除責任的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告知其完成履行所要采取的步驟。
9.2當本協議的履行因前述定義中的不可抗力而被延遲或受到阻礙時,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
一方在被延遲或受阻礙的范圍內不需為此承擔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
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應努力恢復因不可抗力而被延遲或受
阻礙的義務的履行。一旦不可抗力事件消除,雙方同意以最大努力恢復本協議項下的履行。
第10條通知
除非有更改下列地址的書面通知,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通過專人遞送或掛號郵寄的方式發到
下列地址。通知如果是以掛號郵寄的方式發送,則掛號郵件的回執上記載的簽收日期為送達
日,如果以專人遞送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為送達日:
甲方:
地址:
電話: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收件人:
第11條協議轉讓
乙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所享有的權利和/或承擔的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除非得到甲
方事先書面同意。
第12條協議的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因與有關法律不一致而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則該條款僅在有關
法律管轄范圍之內無效或無強制力,并且不得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13條協議的修改、補充
雙方以書面協議方式對本協議做出修改和補充。經過雙方簽署的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
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4條管轄法律
本協議應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國法律執行并做出解釋。
【WFOE】(蓋章)
簽署:
姓名:
職務:法定代表人
【內資公司】(蓋章)
簽署:
姓名:
職務:授權簽署人
附件: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內容列表
甲方將為乙方提供如下技術開發、咨詢和服務:
1.就乙方業務所需的相關技術進行研究和開發,乙方業務包括【內資公司主營業務】;
2.就乙方業務的運營提供相關技術應用和實施,包括但不限于系統總設計方案、系統的安裝
和調試和系統試運行;
3.負責計算機網絡設備的日常維護、監控、調試與故障排除,包括及時將用戶的信息輸入數
據庫,或根據乙方隨時提供的其他業務信息,及時更新數據庫,定期更新用戶界面,并提供
其他相關技術服務;
4.為乙方開展網絡經營所需的有關設備及軟、硬件系統的采購提供顧問服務,包括但不限于
就各類工具軟件、應用軟件及技術平臺的選擇、系統安裝及調試,以及與之相配的各類硬件
設施、設備的選購、型號、性能等方面提出顧問建議;對乙方網絡設備、技術產品和軟件提
出的技術疑問,給予技術咨詢和技術解答;
5.甲方向乙方的員工提供適當培訓和技術支持及援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技術和技巧培訓,
例如顧客服務或技術及其他方面的培訓;向乙方提供軟件運用的咨詢及建議,協助乙方編制、
收集各類信息內容;
6.協助乙方進行與業務相關的客戶管理和售后跟蹤服務;
7.提供政府公關服務,協助乙方與相關政府部門進行溝通;
8.協助乙方進行人事管理,包括推薦技術骨干、選任空缺崗位的員工、管理員工的社會保險
和薪金假期福利;
9.向乙方及其員工介紹軟件系統和設備的安裝、運行等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協助乙方解決系
統和設備安裝、運行過程中隨時發生的問題;
10.根據乙方的應收賬款,協助乙方從客戶追索欠款、抵押款、擔保金等款項;
11.根據乙方經營所需,提供其他技術服務和咨詢。
本文發布于:2022-07-16 18:25:1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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