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訴訟業務與年輕律師的職業發展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2011級5班盧政
一、何為非訴訟業務
所謂律師非訴訟業務,是指律師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委
托,在司法機關沒有介入的情況下,依據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專業
技能,針對委托人的涉法問題開展工作,以達到提供法律咨詢、建立
法律保障、消除潛在矛盾、解決相關糾紛的目的。非訴訟業務主要
由咨詢、代書服務、專項法律服務和法律顧問服務及其他服務組成。
其與訴訟業務相比具有如下幾個特點:(1)不涉及訴訟程序,即
使在處理過程中存在爭議和對抗,也不會像訴訟中那樣激烈,而且事
務處理方式并無定制。富于靈活性與創造性。(2)對該專項事務的
專業知識掌握程度的要求更高,非訴訟業務不僅要求律師具有專業的
法律知識,更要求律師精通該特定領域的各種規則與流程,要求對該
領域具有專業而精準的看法以及處理事務的經驗。(3)對律師口頭
與書面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等綜合素質要求更高。在非訴訟業務
中,律師往往需要制作大量的文書并將其意志有效的傳達給不同人,
并需要與大量的非專業法律人士進行溝通與合作。(4)涉及事務面
更廣。非訴訟業務幾乎能覆蓋社會分工的每個行業的每個環節,與訴
訟業務相比,更具有市場開發潛力。
二、我國非訴訟業務現狀
比之于國外,我國律師非訴訟業務起步較晚,發展低于與水平極
不平衡,高精尖領域內專業人士少,難于滿足市場需求。在國外,訴
訟律師時極少數優秀律師擔任的角,是在糾紛已無法通過其他途徑
得以解決后才不得不走上法庭時出現的角。而其他打部分律師則多
負責處理合同的起草,非配,參與談判和調節等非訴訟法律事務,時
法制日常運行的維護者和執行者。而我國則正好相反,大部分律師最
初都從事訴訟業務以保證基本收入,待經濟基礎穩定之后,再潛心專
攻一兩個方面向非訴訟業務轉移。
中國這種“先訴訟后非訴訟”情形出現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個方
面:(1)我國法學教育是以本科為起點的,法學本科學生畢業后除了
法律什么都不懂,沒有能力很好地參與其他的社會事務的處理,而其
他專業的學生在法學研究生階段獲得的教育又沒有那么扎實,在法學
專業知識上又差些火候,這是法學教育中存在的兩難問題。法律人自
身的素質約束了他們從事專業性非訴訟業務的廣度和深度。(2)客
戶對律師職業的狹隘理解導致很多非訴訟業務的市場還未完全開發,
近年來律師行業雖有較大的發展,但是人們對律師的理解仍多限于訴
訟業務,我國的非訴訟業務市場開發極為有限。(3)現行律師與律
師執業方式限制了非訴訟業務的發展。現在律師多是“單打獨斗型”,
很少有分工與合作。律師事務所也沒有很好地起到整合資源促進合作
的作用。而非訴訟業務中的事務大多龐雜而專業,僅以一己之智巧與
心力,很難完整而高效地完成需要律師間通力合作。而這一點,我國
律所與律師做得仍不夠。
三、年輕律師對非訴訟業務的展望
青年律師是律師隊伍中最重要力量之一,是律師事業的未來和希
望。新時代給律師提供了更多的機遇,同時也給律師,特別是青年律
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在執業之初許多青年律師面臨沒有知名度、
沒有經驗、沒有關系的實際情況,對于如何發展十分茫然。實際上大
部分青年律師的生存現狀,可謂是非常艱難:零保障和朝不保夕的生
活、迷茫和困惑、職業榮譽感和責任感淡薄、缺乏辦案經驗和案源匱
乏等等。為了解決這些困境,年輕律師除了心態樂觀,虛心學習充實
自己外,選取一個明確的業務發展方向至關重要。而非訴訟業務在我
過目前的發展還遠遠沒有像訴訟業務那么飽和,其有很大的業務擴展
空間。我國目前正處于一個大變革的時代,各種新事物新名詞層出不
窮,伴隨依法治國、建立和諧社會的進程,律師業務尤其是非訴訟業
務的領域將更加廣闊。年輕律師以非訴訟業務為自己的發展方向無疑
是一個較為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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