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師職責: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
2.中專1年→助理5年→執醫,大專1年→助理2年→執醫,本科1年→執醫。
3.醫師執業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30日內準予注冊。30日內變更注冊。刑法完畢或決定吊照起不滿2年不予注冊。中止執業滿2
年注銷注冊。重新注冊:3~6個月的培訓,并考核合格。15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申
請個體行醫須執業滿五年。
4.對急危患者應當立即搶救,及時轉診。
5.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機構或組織對業務水平、工作成績和職業道德狀況定
期考核,不合格者暫停執業3~6個月,再不合格注銷注冊。
6.違反規定一般暫停執業6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醫:取締,沒收,,吊照,造成損害賠償,犯罪刑事。
8.阻礙醫師執業: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犯罪刑事。
9.醫療機構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收費標準懸掛明顯處。必須按
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加強醫
德教育。佩戴載有姓名、職務或職稱的胸牌。
10.無法取得患者或家屬意見,須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準。
11.醫療事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非法行醫不屬于。
12.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傷程度分為四級:一級:死亡、重度殘疾;二級:中度殘疾、嚴重功
能障礙;三級:輕度殘疾、一般功能障礙;四級:明顯人身損害。
13.搶救病歷可在搶救結束后6h內補記。
病歷復印:客觀可復印,主觀不復印。14.
15.醫務人員在醫療過程中發現醫療事故向科室負責人報告,文都醫考,醫友互動:480572459。
醫療機構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重大在12h內)。
16.尸檢:48h內,最多7日。尸體火化后:讓院方拿出充分證據證明自己的醫療行為無過錯。
17.當事人對醫療事故鑒定結論不服:15日內再次申請鑒定。
18.鑒定的回避原則: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或近親屬;與醫療事故爭議有利害關系;與醫療事故爭
議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鑒定的。
19.緊急搶救和特殊體質不屬于醫療事故。
20.殘疾生活補助費:最長賠償30年,60周歲以上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不超過5年。
21.婚前保健:衛生指導,衛生咨詢,醫學檢查。
22.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傳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風),精神病。
23.孕產期保健:母嬰,孕婦、產婦,胎兒,新生兒。
24.產前診斷→終止妊娠。按規定終止妊娠或結扎手術免費服務。
25.技術鑒定:對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和產前診斷結果有異議。
26.醫療保健機構須經許可,保健工作人員須經考核。
27.法律責任:有證:行政處分,嚴重吊照;無證:刑事責任。
28.傳染病防治原則: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依靠科學,依靠眾。
29.甲類:鼠疫,。
乙類: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甲流等。
丙類:手足口病等。
乙類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
30.預防接種制度:免費,相互配合。
31.菌種、毒種:分類管理。
32.施工環境: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調查。
33.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
34.甲類+乙類甲制→2h。其他→24h。
35.病人、病原攜帶者→隔離。疑似病人→單獨隔離。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擅自脫
離→公安機關強制隔離。
36.被傳染的場所、物品、廢物: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37.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組織力量,文都醫考,醫友互動:480572459。按
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
38.醫療機構為查傳染病病因,按照國務院規定進行尸檢,僅需告知死者家屬。
39.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將患者及其病歷記錄復印件一并轉診。
40.艾滋病防治原則:行為干預,關懷救助。免費提供咨詢和初篩檢測。
4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其他影
響公共健康的事件。
42.省級向國務院1h報告,普通2h報告。
43.不配合調查:降級或撤職。
44.醫療機構制劑:市場上沒有供應的品種,須具備依法經過資格認證的藥學技術人員,藥品監
督管理部門批準。
45.藥品不良反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5日內鑒定,15日內行政決定。
46.收受回扣: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吊照;醫師:衛生行政部門或
本單位處分。.
47.醫療機構非法生產、經營藥品:沒收,藥品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
48.麻醉精神藥品:醫療機構取得印鑒卡,醫師通過培訓考核,只能在本醫療機構使用、開具。
49.處方:執業醫師開具,執業助理醫師開具須執業醫師簽名。
50.處方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日。處方量一般不超過7日用量,急診不超過3日用量。
51.普通、急診、兒科處方保存1年,醫療用****、第二類精神保存2年,麻醉、第一類精神保
存3年。
52.無償獻血制度。18周歲至55周歲自愿獻血。合理、科學的用血原則。提倡自身儲血。
53.血站采血:提供安全、衛生、便利,免費進行必要健康檢查。
54.每次一般200ml,最多不超過400ml,兩次間隔不少于6個月(2次/年)。
55.血站違規:責令改正,依法賠償,行政處分,犯罪刑事。
56.包裝、儲存、運輸:責令改正,警告,1萬元以下。
出售:取締,沒收,10萬元以下。
57.設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須經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58.醫療損害責任的賠償主體:醫療機構。藥品器械血液:生產者、血液提供機構或醫療機構。
59.人體器官移植: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60.捐獻:自愿無償。滿18周歲以上方可活體捐獻。
61.違反規定買賣器官:交易額8倍以上10倍以下,撤銷科目登記,3年內不得再申請。
62.從事器官移植的醫務人員不得參與死亡判定,否則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嚴重吊照。.
63.放射診療工作按診療風險和技術難易程度分為:放射,核醫學,介入放射學,X射線影
像診斷。
64.設備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檢測機構檢測,每年至少一次。
65.現場至少2名工作人員。文都醫考,醫友互動:480572459。工作人員配戴個人劑量計。
66.醫療照射時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原則。
67.不得將核素現象檢查、X射線胸部檢查列入嬰幼兒和少年兒童體檢常規。
對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齡婦女不得進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檢查。
68.抗菌藥物臨床應用遵循安全、有效、經濟原則。
69.非限制使用級→初級職務醫師→輕度感染首選
限制使用級→中級以上職務醫師→嚴重感染首選
特殊使用級→高級職務醫師→不在門診使用
70.越級使用24h內補辦手續。
71.清退或更換的抗菌藥物品種12個月內不得重新進入供應目錄。
72.主要目標細菌耐藥率:超過30%→通報本機構醫務人員;超過40%→慎重經驗用藥;超過50%→
參照藥敏試驗;超過75%→暫停臨床應用。
73.超常處方3次以上限制處方權。取消處方權后6個月內不得恢復。
74.法律責任: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警告或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嚴重吊照。
75.加強臨床用血管理的目的:推進臨床科學合理用血,保護血液資源,保障臨床用血安全和醫
療質量。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輸血科。76.
77.血液核查內容:包裝是否完整,物理外觀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期內。
78.<800ml→上級醫師核準。
800~1600ml→科主任核準簽發。
≥1600ml→報醫務部門。
79.醫療機構可臨時采集血液,10日內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80.簽署臨床輸血知情同意書。
81.精神衛生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預防、、康復相結合的原則。
82.精神障礙診斷原則:維護患者合法權益、尊重患者人格尊嚴。診斷由精神科執業醫師作
出。
83.再次診斷:收到診斷3日內,可自主委托依法取得執業資質的鑒定機構。
84.病歷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
85.國家免疫規劃確定的疫苗: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
苗,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
86.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由所在
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處理。
十八項核心制度記憶歌訣:
一病二急三查血,一班二診三討論,
信息準入三分級,十八核心要牢記。
解釋:
一病(病歷書寫與管理)二急(急危重患者搶救、危急值報告)三查(查對、查房、手術安全核
查)血(用血審核),
(術前、疑難、死亡),三討論(首診、會診)二診(值班與交接班)一班
信息(信息安全管理)準入(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三分級(手術分級、分級護理、抗菌藥物分
級)。
附十八項醫療核心制度
(1)首診醫師負責制度。
(2)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3)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4)會診制度。
(5)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6)手術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7)術前討論制度。
(8)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9)查對制度。
(10)病歷書寫與管理制度。
(11)值班與交接班制度。
(12)分級護理制度。
(13)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制度。
(14)危急值報告制度。
(15)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16)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17)臨床用血審核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8).
本文發布于:2022-07-20 15:46:3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falv/fa/83/25502.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