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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設施基礎知識
黑龍江飛翔消防職業培訓學校
建筑消防設施是指建、構筑物中設置的用于火災報警、滅火、人員疏散、防火分隔、滅火救援行動等設施的總稱。
其主要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防火分隔、安
全疏散設施等。
第一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作用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場所
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組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一般由觸發器件、火災報警裝置、火災警報裝置、電源等四部分組成,
復雜系統還包括消防控制設備。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工作原理
當建、構筑物內某一被監視現場發生火災時,火災探測器探測到火災產生的煙霧、高溫、火焰及火災特有的氣體等信
號并轉換成電信號,立即傳送到火災報警控制器,控制器接收到火警信號,經過及正常狀態閾值或參數模型分析比較,
若確認著火,則輸出兩回路信號:一路指令聲光報警顯示裝置動作,顯示火災現場地址(樓層、房號等),記錄下發生火災
的時間,同時啟動警報裝置發出音響報警,告誡火場現場人員投入滅火操作或從火災現場疏散:另一路指令啟動消防控
制設備,自動聯動啟動斷電控制裝置、
防排煙設施、防火卷簾、消防電梯、火災應急照明、消火栓、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防止火災蔓延、控制火勢、及時
撲救火災。一旦火災被撲滅,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又回到正常監控狀態。另外,為了防止系統失控或執行器中組件、閥門失
靈而貽誤救火時問,現場附近還設有手動報警按鈕,用以手動報警以及控制執行器動作,以便及時撲滅火災。
第二節防排煙系統
一、防排煙系統的作用
(一)為安全疏散創造有利條件
(二)為消防撲救創造有利條件
(三)控制火勢蔓延
二、防排煙系統的設置場所
三、防排煙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
(1)防排煙系統分為防煙系統和排煙系統。
1、防煙系統是指采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或自然通風方式,防止建筑物發生火災時煙氣進入疏散通道和避難場所的系統。
2、排煙系統是指采用機械排煙方式或自然通風方式,將煙氣排至建筑物外,控制建筑內的有煙區域保持一定能見度的系
統。
(2)防排煙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
(一)機械排煙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機械排煙系統是由擋煙構件(活動式或固定式擋煙垂壁、擋煙隔墻、擋煙梁)、排煙
口、防火排炯閥門、排煙道、排煙風機、排煙出口及防排煙控制器等組成。
(二)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主要由送風口、送風管道、送風機和防煙部位(樓
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風機控制柜等組成。
第三節消火栓給水系統
一、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
(一)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的作用
(二)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的設置場所
(三)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的組成
根據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的類型和水源、水質等情況不同,系統在組成上不盡相同。有的比較復雜,像生活、生產、消
防合用室外給水系統,通常由消防水源、取水設施、水處理設施、給水設備、給水管網和室外消火栓等設施所組成。而
獨立消防給水系統相對就比較簡單,省缺了水處理設施。
(四)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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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水壓不同分類
(1)室外低壓消防給水系統室外低壓消防給水系統,指系統管網內平時水壓較低,一般只負擔提供消防用水量,火場上水
槍所需的壓力,由消防車或其他移動式消防水泵加壓產生。一般城鎮和居住區多為這種系統。采用低壓消防給水系統時,
其管道內的供水壓力應保證滅火時最不利點消火栓處的水壓不小于0.1MPa(從室外地面算起)。
(2)室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室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指系統管網內平時水壓不高,發生火災時,臨時啟動泵站內
的高壓消防水泵,使管網內的供水壓力達到高壓消防給水管網的供水壓力要求。一般在石油化工廠或甲、乙、丙類液體、
可燃氣體儲罐區內多采用這種系統。
(3)室外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室外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指無論有無火警,系統管網內經常保持足夠的水壓和消防用水量,火
場上不需使用消防車或其他移動式消防水泵加壓,直接從消火栓接出水帶、水槍即可實施滅火。在有可能利用地勢設置高
地水池時,或設置集中高壓消防水泵房,可采用室外高壓消防給水系統。采用室外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時,其管道內的供
水壓力應能保證在生產、生活和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用水量時,布置在保護范圍內任何建筑物最高處水槍的充實水柱仍
不小于10m。
2.按用途不同分類
(1)生產、生活、消防合用給水系統
(2)生產、消防合用給水系統
(3)生活、消防合用給水系統
(4)獨立的消防給水系統
二、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
(一)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作用
(二)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設置場所
(三)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組成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由消防水源、消防給水設施、消防給水管網、室內消火栓設備、控
制設備等組件組成。
(四)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類型
1.按壓力高低分類
(1)室內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室內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又稱常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指無論有無火警系統經常能保證最不利點滅火設備處有足夠高的水
壓,火災時不需要再開啟消防水泵加壓。一般當室外有可能利用地勢設置高位水池(例如在山嶺上較高處設置消防水池)
或設置區域集中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時,才具備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條件。
(2)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指系統平時僅能保證消防水壓而不能保證消防用水量,發生火災時,通過啟動消防水泵提供滅
火用水量。獨立的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一般均為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2.按用途分類
(1)合用的消防給水系統
(2)獨立的消防給水系統
3.按系統的服務范圍分類
(1)獨立的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獨立的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指每幢建筑物獨立設置水池、水泵和水箱的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2)區域集中的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區域集中的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指數幢或數十幢建筑共用一
個加壓水泵房的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第四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作用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指由灑水噴頭、報警閥組、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等組件,以及管道、供水設施
組成,并能在發生火災時噴水的自動滅火系統。該系統平時處于準工作狀態,當設置場所發生火災時,噴頭或報警控制
裝置探測火災信號后立即自動啟動噴水,用于撲救建、構筑物初期火災。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場所
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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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按安裝的噴頭開閉形式不同分為閉式(包括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重復啟閉預作用系統
和自動噴水一泡沫聯用系統)和開式系統(包括雨淋系統和水幕系統)兩大類型。
(一)濕式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濕式系統是指準工作狀態時管道內充滿用于啟動系統的有壓水的閉式系統。濕式系統由閉式噴頭、濕式
報警閥組、管道系統、水流指示器、報警控制裝置和末端試水裝置、給水設備等組成,適用于環境溫度不低于4℃且不高
于70℃的建(構)筑物?;馂陌l生時,火源周圍環境溫度上升,火焰或高溫氣流使閉式噴頭的熱敏感元件動作,噴頭被打
開噴水滅火。
(二)干式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干式系統是指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充滿用于啟動系統的有壓氣體的閉式系統。干式系統主要由閉
式噴頭、管網、干式報警閥組、充氣設備、報警控制裝置和末端試水裝置、給水設施等組成。適用于環境溫度低于4℃或
高于70℃的場所。平時干式報警閥后配水管道及噴頭內充滿有壓氣體,用充氣設備維持報警閥內氣壓大于水壓,將水隔
斷在干式報警閥前,干式報警閥處于關閉狀態。發生火災時,閉式噴頭受熱開啟首先噴出氣體,排出管網中的壓縮空氣,
于是報警閥后管網壓力下降,干式報警閥閥前壓力大于閥后壓力,干式報警閥開啟,水流向配水管網,并通過已開啟的噴
頭噴水滅火。
(三)預作用系統
預作用系統是指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不充水,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閉式噴頭作為探測元件,自動開啟雨淋閥或預
作用報警閥組后,轉換為濕式系統的閉式系統。預作用系統主要由閉式噴頭、預作用報警閥組或雨淋閥組、充氣設備、管
道系統、給水設備和火災探測報警控制裝置等組成。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場所應采用預作用系統: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
時,嚴禁管道漏水;嚴禁系統誤噴;替代干式系統。
(四)自動噴水一泡沫聯用系統
自動噴水一泡沫聯用系統是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基礎上,增設了泡沫混合液供給設備,并通過自動控制實現在噴頭噴放
初期的一段時間內噴射泡沫的一種高效滅火系統。其主要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泡沫混合液供給裝置、泡沫液輸送管網
等部件組成。存在較多易燃液體的場所(如地下車庫、裝卸油品的棧橋、易燃液體儲存倉庫、油泵房、燃油鍋爐房等),宜
按下列方式之一采用自動噴水一泡沫聯用系統:采用泡沫滅火劑強化閉式系統性能;雨淋系統前期噴水控火,后期噴泡沫
強化滅火效能;雨淋系統前期噴泡沫滅火,后期噴水冷卻防止復燃。
(五)雨淋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雨淋系統是指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傳動管控制,自動開啟雨淋閥和啟動消防水泵后,向開式灑水噴頭
供水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雨淋系統由開式噴頭、雨淋閥啟動裝置、雨淋閥組、管道以及供水設施等組成。雨淋系統應用
在火災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閉式噴頭的開放不能及時使噴水有效覆蓋著火區域;室內凈空高度超過閉式系統最大允許凈空
高度,且必須迅速撲救初期火災;嚴重危險級Ⅱ級。
(六)水幕系統水幕系統是指由開式灑水噴頭或水幕噴頭、雨淋閥組或感溫雨淋閥,以及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
壓力開關)等組成,用于擋煙阻火和冷卻分隔物的噴水系統。水幕系統按其用途不同,分為防火分隔水幕(密集噴灑形成
水墻或水簾的水幕)和防護冷卻水幕(冷卻防火卷簾等分隔物的水幕)兩種類型。水幕系統適用在下列部位設置:設置防火
卷簾或防火幕等簡易防火分隔物的上部;不能用防火墻分隔的開口部位(如舞臺口);相鄰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不能滿足
要求時,建筑物外墻上的門、窗、洞口處;石油化工企業中的防火分區或生產裝置設備之間。
第五節水噴霧及細水霧滅火系統
一、水噴霧滅火系統
(一)水噴霧滅火系統的作用
水噴霧滅火系統的滅火機理主要是通過表面冷卻、窒息、稀釋、沖擊乳化和覆蓋等作用。在實際應用中,水噴霧的滅火
作用往往是幾種作用的綜合結果,對某些特定部位,可能是其中一兩個要素起主要作用,而其他滅火作用是輔助的。水
噴霧滅火系統的防護目的有滅火和防護冷卻兩種。
(二)水噴霧滅火系統的設置場所
1天然氣凝液、液化石油氣罐區總容量大于50m3。或單罐容量大于20m3時。
2高層民用建筑內的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充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室等房間。
3單臺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廠礦企業油浸電力變壓器、單臺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油浸電廠電力變壓器,或單臺容量在
125MVA及以上的獨立變電所油浸電力變壓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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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噴霧滅火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
水噴霧滅火系統是由水源、供水設備、管道、雨淋閥組、過濾器、水霧噴頭和火災自動探測控制設備等組成。系統的自
動開啟雨淋閥裝置,可采用帶火災探測器的電動控制裝置和帶閉式噴頭的傳動管裝置。該系統在組成上及雨淋系統的區別
主要在于噴頭的結構和性能不同,而工作原理及雨淋系統基本相同。它是利用水霧噴頭在較高的水壓力作用下,將水流分
離成細小水霧滴,噴向保護對象實現滅火和防護冷卻作用的。
二、細水霧滅火系統
(一)細水霧滅火系統的作用細水霧滅火系統是指通過細水霧噴頭在適宜的工作壓力范圍內將水分散成細水霧,在發生火
災時向保護對象或空間噴放進行撲滅、抑制或控制火災的自動滅火系統;
(二)細水霧滅火系統的設置場所
(三)細水霧滅火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
1.泵組式細水霧滅火系統
泵組式細水霧滅火系統由細水霧噴頭、泵組、儲水箱、控制閥組、安全泄放閥、過濾器、信號反饋裝置、火災報警控制裝
置、系統附件、管道等部件組成。泵組式細水霧滅火系統以儲存在儲水箱內的水為水源,利用泵組產生的壓力,使壓力
水流通過管道輸送到噴頭產生細水霧。
2.瓶組式細水霧滅火系統
瓶組式細水霧滅火系統主要由細水霧噴頭、儲水瓶組、儲氣瓶組、釋放閥、過濾器、驅動裝置、分配閥、安全泄放裝置、
氣體單向閥、減壓裝置、信號反饋裝置、火災報警控制裝置、檢漏裝置、連接管、管道管件等組成。瓶組式細水霧滅火
系統利用儲存在高壓儲氣瓶中的高壓氮氣為動力,將儲存在儲水瓶組中的水壓出或將一部分氣體混入水流中,通過管道
輸送至細水霧噴頭產生細水霧。
第六節消防炮滅火系統
一、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
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是指由固定消防炮和相應配置的系統組件組成的固定滅火系統。
(一)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的設置場所
1.單層、多層建筑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規定,建筑面積大于3000㎡。且無法采用自動噴水滅
火系統的展覽廳、體育館觀眾廳等人員密集場所,建筑面積大于5000㎡,且無法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丙類廠房,宜
設置固定消防炮等滅火系統。
2.飛機庫現行國家標準《飛機庫設計防火規范》(GB50284)規定,Ⅱ類飛機庫飛機停放和維修區內應設置遠控泡沫炮滅
火系統。
3.石油天然氣工程現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50183)規定,三級天然氣凈化廠生產裝置區的高
大塔架及其設備群宜設置固定水炮;三級天然氣凝液裝置區,有條件時可設固定泡沫炮保護。
(二)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的類型
1.按噴射介質分類
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按噴射介質不同,分為水炮系統、泡沫炮系統和干粉炮系統三種類型。
(1)水炮系統
水炮系統是指噴射水滅火劑的固定消防炮系統。水炮系統由水源、消防泵組、消防水炮、管路、閥門、動力源和控制裝置
等組成。水炮系統適用于一般固體可燃物火災場所,不得用于撲救遇水發生化學反應而引起燃燒、爆炸等物質的火災。
(2)泡沫炮系統
泡沫炮系統是指噴射泡沫滅火劑的固定消防炮系統。泡沫炮系統主要由水源、泡沫液罐、消防泵組、泡沫比例混合裝置、
管道、閥門、泡沫炮、動力源和控制裝置等組成。泡沫炮系統適用于甲、乙、丙類液體火災、固體可燃物火災場所。但不
得用于撲救遇水發生化學反應而引起燃燒、爆炸等物質的火災。
(3)干粉炮系統
干粉炮系統是指噴射干粉滅火劑的固定消防炮系統。干粉炮系統主要由干粉罐、氮氣瓶組、管道、閥門、干粉炮、動力源
和控制裝置等組成。干粉炮系統適用于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可燃氣體火災場所。
2.按安裝形式分類
固定消防炮根據消防炮安裝形式的不同,分為固定式系統和移動式系統兩種類型。
(1)固定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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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移動炮系統
3.按控制方式分類
消防炮滅火系統根據操作方式不同,分為遠控消防炮系統和手動消防炮滅火系統兩種類型。
(1)遠控消防炮系統
(2)手動消防炮滅火系統
二、智能消防炮滅火系統
智能消防炮滅火系統是指能夠在無人工干預的情況下自動發現火災并展開滅火作業的消防炮滅火系統。(一)智能消防炮
滅火系統的設置場所
(二)智能消防炮滅火系統的類型
智能消防炮滅火系統有尋的式和掃射式兩種不同類型。
1.尋的式智能消防炮滅火系統
2.掃射式智能消防炮滅火系統
第七節氣體滅火系統
一、氣體滅火系統的作用
二、氣體滅火系統的設置場所
三、氣體滅火系統的類型
為滿足各種保護對象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損失,氣體滅火系統具有多種應用形式。
(一)按使用的滅火劑分類
1.鹵代烷1211滅火系統以哈龍121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作為滅火介質的氣體滅火系統。但由于其對大氣臭氧層有較大
的破壞作用,使用已受到嚴格限制。
2.鹵代烷1301滅火系統以哈龍1301(三氟一溴甲烷)作為滅火介質的氣體滅火系統。由于其對大氣臭氧層有較大的破壞
作用,故其應用同樣也已受到嚴格限制。
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以二氧化碳作為滅火介質的氣體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是一種惰性氣體,對燃燒具有良好的窒息作用,
噴射出的液態和固態二氧化碳在氣化過程中要吸熱,具有一定的冷卻作用。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有高壓系統(指滅火劑在常
溫下儲存的系統)和低壓系統(指將滅火劑在-18℃~-20℃低溫下儲存的系統)兩種應用形式。
4.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以N2、Ar2、CO2:三種惰性氣體的混合物作為滅火介質的氣體滅火系統。由IG541混合氣體純
粹來自于自然,是一種無毒、無色、無味、惰性及不導電的純“綠色”壓縮氣體,故又稱為潔凈氣體滅火系統。
5.七氟丙烷滅火系統以七氟丙烷作為滅火介質的氣體滅火系統。七氟丙烷滅火劑屬于鹵代烷滅火劑系列,具有滅火能
力強、滅火劑性能穩定的特點,但及鹵代烷1301和鹵代烷1211滅火劑相比,臭氧層損耗能力(ODP)為0,全球溫室效應潛
能值(GWP)很小,不會破壞大氣環境。但七氟丙烷滅火劑及其分解產物對人有毒性危害,使用時應引起重視。
(二)按滅火方式分類
1.全淹沒氣體滅火系統指噴頭均勻布置在保護房間的頂部,噴射的滅火劑能在封閉空間內迅速形成濃度比較均勻的滅
火劑氣體及空氣的混合氣體,并在滅火必需的“浸漬”時間內維持滅火濃度,即通過滅火劑氣體將封閉空間淹沒實施滅
火的系統形式。
2.局部應用氣體滅火系統
(三)按管網的布置分類
1.組合分配滅火系統用一套滅火劑儲存裝置同時保護多個防護區的氣體滅火系統稱為組合分配系統。
2.單元獨立滅火系統
3.無管網滅火裝置壓力開關安全閥單向閥集流管氣體輸送管道噴頭容器閥啟動管道單向閥控制器電磁閥啟
動鋼瓶二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單元獨立系統
(四)按加壓方式分類
1.自壓式氣體滅火系統指滅火劑無需加壓而是依靠自身飽和蒸氣壓力進行輸送的滅火系統。
2.內儲壓式氣體滅火系統指滅火劑在瓶組內用惰性氣體進行加壓儲存,系統動作時滅火劑靠瓶組內的充壓氣體進行輸
送的系統。
3.外儲壓式氣體滅火系統指系統動作時滅火劑由專設的充壓氣體瓶組按設計壓力對其進行充壓的系統。
四、氣體滅火系統的組成及及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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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鹵代烷1211、1301滅火系統及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內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這類系統由滅火劑瓶組、驅動氣體瓶組(可選)、單向閥、選擇閥、驅動裝置、集流管、連接管、噴頭、信號反饋裝置、
安全泄放裝置、控制盤、檢漏裝置、管道管件及吊鉤支架等部件構成。
(二)外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該系統由滅火劑瓶組、加壓氣體瓶組、驅動氣體瓶組(可選)、單向閥、選擇閥、減壓裝置、驅動裝置、集流管、連接
管、噴頭、信號反饋裝置、安全泄放裝置、控制盤、檢漏裝置、管道管件及吊鉤支架等部件構成。
(三)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
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由滅火劑瓶組、驅動氣體瓶組(可選)、單向閥、選擇閥、減壓裝置、驅動裝置、集流管、連接
管、噴頭、信號反饋裝置、安全泄放裝置、控制盤、檢漏裝置、管道管件及吊鉤支架等部件構成。其工作原理及內儲壓式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基本相同。
(四)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一般由滅火劑儲存裝置、總控閥、驅動器、噴頭、管道超壓泄放裝置、信號反饋裝置、控制器等
部件構成。其中,滅火劑儲存裝置由滅火劑儲存容器、檢修閥、充裝閥、平衡閥、安全閥、容器超壓泄放閥、壓力控制顯
示裝置、滅火劑量顯示裝置、制冷系統等組成。
(五)無管網滅火裝置
1.柜式氣體滅火裝置
2.懸掛式氣體滅火裝置
第八節泡沫滅火系統
一、泡沫滅火系統的作用
二、泡沫滅火系統的設置場所
三、泡沫滅火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
泡沫滅火系統由泡沫產生裝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液儲罐、消防泵、消防水源、控制閥門等組成。
其工作原理是:保護場所起火后,自動或手動啟動消防泵,打開出水閥門,水流經過泡沫比例混合器后,將泡沫液及水
按規定比例混合形成混合液,然后經混合液管道輸送至泡沫產生裝置,將產生的泡沫施放到燃燒物的表面上,將燃燒物表
面覆蓋,從而實施滅火。
三、泡沫滅火系統的類型
(一)按安裝方式分類
1.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
指由固定的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產生裝置和管道組成,永久安裝在使用場所,當被保護場所發生
火災需要使用時,不需其他臨時設備配合的泡沫滅火系統。
2.半固定式泡沫系統
指由固定的泡沫產生裝置、局部泡沫混合液管道和固定接口以及移動式的泡沫混合液供給設備組成的滅火系統。當被保護
場所發生火災時,用消防水帶將泡沫消防車或其他泡沫混合液供給設備及固定接口連接起來,通過泡沫消防車或其他泡
沫供給設備向保護場所內供給泡沫混合液實施滅火。
3.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
指用水帶將消防車或機動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裝置、移動式泡沫產生裝置等臨時連接組成的滅火系統。當被保護對象發
生火災時,靠移動式泡沫產生裝置向著火對象供給泡沫滅火。需要指出,移動式泡沫滅火系統的各組成部分都是針對所保
護對象設計的,其泡沫混合液供給量、機動設施到場時間等方面都有要求,而不是隨意組合的。
(二)按發泡倍數分類
1.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指發泡倍數小于20的泡沫滅火系統。
2.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指發泡倍數為21~200的泡沫滅火系統。
3.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指發泡倍數為201~1000的泡沫滅火系統。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分為全淹沒式(指用管道輸送高
倍數泡沫液和水,發泡后連續地將高倍數泡沫施放并按規定的高度充滿被保護區域,并將泡沫保持到所需的時間,進行控
火或滅火的固定系統)、局部應用式(指向局部空間噴放高倍數泡沫,進行控火或滅火的固定、半固定系統)、移動式(指
車載式或便攜式系統)三種類型。
(三)按泡沫噴射形式不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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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倍泡沫滅火系統按泡沫噴射形式不同分為以下五種類型。
1.液上噴射泡沫滅火系統指將泡沫產生裝置安裝在罐體的上方,使泡沫從液面上噴人罐內,并順罐壁流下覆蓋燃燒油
品液面的滅火系統。
2.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將泡沫從液面下噴人罐內,泡沫在初始動能和浮力的推動下到達燃燒液面實施滅火的系統。
3.半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
4.泡沫噴淋滅火系統
泡沫噴淋滅火系統是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滅火系統,其主要由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設施、消
防供水設施、泡沫比例混合器、雨淋閥組、泡沫噴頭等組成。其工作原理及雨淋系統類似,利用設置在防護區上方的泡
沫噴頭,通過噴淋或噴霧的形式釋放泡沫或釋放水成膜泡沫混合液,覆蓋和阻隔整個火區,用來撲救室內外甲、乙、丙類
液體初期溢流火災。
第九節干粉滅火系統
一、干粉滅火系統的作用
二、干粉滅火系統的設置場所
三、干粉滅火系統的組成及工作原理
干粉滅火系統在組成上及氣體滅火系統相類似,由滅火劑供給源、輸送滅火劑管網、干粉噴嘴、火災探測及控制啟動裝
置等組成。
四、干粉滅火系統類型
(一)按滅火方式分類
1.全淹沒式干粉滅火系統
2.局部應用式干粉滅火系統
3.手持軟管干粉滅火系統手持軟管干粉滅火系統具有固定的干粉供給源,并配備有一條或數條輸送干粉滅火劑的軟管
及噴槍,火災時通過人來操作實施滅火。
(二)按設計情況分類
1.設計型干粉滅火系統
2.預制型干粉滅火系統
(三)按系統保護情況分類
1.組合分配系
2.單元獨立系統;
(四)按驅動氣體儲存方式分類
1.儲氣式干粉滅火系統指將驅動氣體(氮氣或二氧化碳氣體)單獨儲存在儲氣瓶中,滅火使用時,再將驅動氣體充人干
粉儲罐,進而攜帶驅動干粉噴射實施滅火。干粉滅火系統大多數采用的是該種系統形式。2.儲壓式干粉滅火系統
3.燃氣式干粉滅火系統
第十節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
一、逃生避難器材的作用
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以下簡稱逃生避難器材)是在發生建筑火災的情況下,遇險人員逃離火場時所使用的輔助逃生器
材。它是對建筑物內應急疏散通道的必要補充。
二、逃生避難器材的類型
(一)按器材結構分類
1.繩索類
繩索類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有逃生緩降器、應急逃生器、逃生繩。
(1)逃生緩降器(又稱救生緩降器)逃生緩降器是一種使用者靠自重以一定的速度自動下降并能往復使用的逃生器材,由安
全鉤、安全帶、繩索、調速器、金屬連接件及繩索卷盤等組成。
(2)應急逃生器應急逃生器是指使用者靠白重以一定的速度下降且具有剎停功能的一次性使用的逃生器材,由操作手柄、
速度控制機構、繩索、下滑控制機構等構成。
(3)逃生繩
2.滑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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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梯類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
(1)固定式逃生梯
(2)懸掛式逃生梯
4.呼吸器類呼吸器類包括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和化學氧消防自救呼吸器兩類。
(二)按器材工作方式分類
1.單人逃生類
2.多人逃生類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化學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三、逃生避難器材的適用場所和適用樓層(高度)
(一)逃生避難器材的適用場所
1.繩索類、滑道類或梯類等逃生避難器材適用于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的2層及2層以上樓層。
2.呼吸器類逃生避難器材適用于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的2層及2層以上樓層和地下公共建筑。
(二)逃生避難器材的適用樓層(高度)逃生避難器材的適用樓層(高度)見下表。
四、逃生避難器材的設置位置逃生避難器材的設置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逃生緩降器、逃生梯、逃生滑道、應急逃生器、逃生繩應安裝在建筑物袋形走道盡頭或室內的窗邊、陽臺凹廊以及公
共走道、屋頂平臺等處。室外安裝應有防雨、防曬措施。
2.逃生緩降器、逃生梯、應急逃生器、逃生繩供人員逃生的開口高度應在1.5m以上,寬度應在0.5m以上,開口下沿距所
在樓層地面高度應在1m以上。
3.自救呼吸器應放置在室內明顯且便于取用的位置。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20:27:5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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