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理學視角下所有權的讓位與債權的優位
[摘要]資本主義發展的過程,大致上可以分為手工業階段和工廠生產階段。
而作為資產階級基本法的民法中的所有權和債權在不同階段中的地位和作用也
是不一樣的。所有權在手工業時期有著核心的地位和作用,而在產業革命之后的
資本主義工廠生產階段,所有權是作為資本,在以合約形式的交易中進入市場流
通,債權在其中發揮著核心的作用。這是日本民法學家我妻榮的《債權在近代法
中的優越地位》的核心觀點。文章的目的在于解釋和論證這一觀點。
[關鍵詞]所有權;資本;債權;手工業時期;工廠生產時期
民法作為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其主體的兩個部分——物權和債權構
成市場交易行為的主要制度。但是,兩者在資本主義發展的不同階段所處的地位
和所發揮的作用是不一樣的。在《債權在近代法中的優越地位》一書的第一篇論
文的第二章:財產的債權化和第二篇論文“所有權在資本主義生產組織中的作用”
中,我妻榮分別討論了上述問題。
而討論問題的前提框架,我妻榮在第二篇論文中進行分析,即解釋法律制度
在社會經濟過程中的作用。他引用卡勒爾的觀點,認為人類存續的目的是保證“種
族的保存”,因此,人類組成社會,以法律制度保障“種族的保存”。由此,我妻
榮進一步分析,將作用分為四個方面:1.組織的作用,即在個人與全體的關系中,
法律制度規范和保障社會組織中的個人之間的關系和社會組織的秩序。2.占有的
作用,即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保持人類占有土地和獲得材料上的處分力”。3.
承繼的作用,為了使社會經濟秩序維持下去,占有或資料的人應當不斷地更換,
于是,承繼的秩序隨之而生。4.人口的作用,即法律制度規范人的社會化活動。
一、手工業時期和工廠生產時期的所有權問題
我妻榮的第二篇論文中“所有權在資本主義生產組織中的作用”的觀點,集中
討論了所有權制度的變遷。我妻榮首先是從卡勒爾的所有權的概念進行分析???/p>
勒爾認為,“所謂所有權的概念,從法律角度來說是某人對于物完全的法律權力
(TotaleRechtlicheMacht,完全的法律上的權力,Macht與權利Recht有區別,
但在此似乎是替換使用的)”。由此可以分析,所有權是單一的、絕對的權利,
因此,在法律制度上,所有權是一個類似于小宇宙的絕對而普遍的法律制度。
卡勒爾用日耳曼法中的“Erb’undEigen”表述手工業時期的所有權制度,說
明手工業時期“城市與農村的、成為家族基礎的、對于不動產集成的所有權的意
義”。而這個詞原來是包括附屬在土地上的一切物,包括權利關系在內。即使在
逐漸分化的時期,所有權的內涵仍然有其獨特的性質。依據奧托·馮·基爾克的分
析,“第一,所有權絕無什么作用都能起的單一的、絕對的內容;第二,包含附
隨其物的全部所有關系;第三,不是單純的財產內容,而是包含很多人身權關系;
在這些權能和關系分屬于團體和個人的關系上,所有權不僅包括個人的權利,同
時,也包含團體的權利。最后,所有權絕對不是無限制的概念,而是由它的客體
和效能被限制的概念。”
基于上述分析,我妻榮對手工業時期的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分析。他認為,手
工業時代,勞動力單純地支配生產工具,利用自己的技藝進行生產。而這時的生
產雖然不再是封建時代的自然經濟背景下的家庭生產,但只是利用自己承繼的技
藝進行生產。而顧客只是“租用特定的勞動”來完成市場交易。因此,合約關系主
要還是轉讓契約和承攬契約。
而隨著產業革命的發生和發展,生產技術的改進,生產場所的改變,商品市
場的擴大,人們的生產、生活結構發生改變,相應地,所有權制度也在社會經濟
秩序中逐漸改變。所有權在經濟領域中作為資本在合約關系中發揮作用。所有權
的客體,諸如生產手段、土地、商品和貨幣與買賣、租賃、雇傭等相關的經濟制
度結合起來,在資本市場中發揮作用。
二、債權制度的優位
進入資本主義工廠生產時期后,所有權,主要是不動產、商品、生產設備和
貨幣這四個方面以及其他次要方面,開始與債權制度結合。我妻榮將此稱之為“物
權的債權化”,即所有權內涵逐漸由對物的支配轉向對人的支配,物權本來的權
能逐漸淡薄,而與債權相結合的職能則逐漸加強。
在工廠生產時期,生產場所由手工作坊轉變成工廠,交換場所的商品市場逐
漸形成。資本主義市場的擴張,使得資本的利潤成為資本市場的唯一目的。因此,
債權制度相對而言,成為支配資本的法律制度?!皞鶛嘀载灤┥鐣敭a權中,
在于它自身具有完全的財產價值乃至經濟價值?!?/p>
債權是否能夠財產化,而在近代法中處于優位,以達到資本擴張之目的,關
鍵是能否被轉讓。在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全》中,債權是被禁止轉讓的。因此,
在羅馬法復興之后,尤其是產業革命發生之后,為了促進資本的流通。法律制度
上開始向債權流通的方向努力。以19世紀德國民法的立法為例,為使得債權可
以轉讓,設計了很多制度。
債權轉讓其實是對交易中的三個問題的解釋和解決:1.債權能否在受讓時有
效成立,而不至于因其他事由如清償等導致消滅或者因抗辯權導致受限。2.在轉
讓期間,債權是否會產生瑕疵而導致無效或被撤銷。3.債權最終能否得到支付。
因此,在立法中,立法者完善了指示債權、證券債權等特殊債權制度,并促使抵
押制度與有價證券制度結合等等。比如,為了達到債權流通的順暢、交易的安全
和信用的實現等目的,1847年的德意志票據法中規定了”票據債務人只能主張票
據本身產生的對請求權人的抗辯”。1857年紐倫堡關稅同盟會議上在決議通過德
意志普通商法典時,承認了指示式債務證券。商業投資債權獲得法律規定上的流
通職能。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到,在資本
主義生產組織中,生產設備、商品、不動產和貨幣等資本形式都是指向資本
的流通與實現利潤資本為目的的。“交換”成為市場經濟擴張的動力。在法律制度
層面分析,就是合約在市場規范中處于主導地位。
近代民法甚至法律制度體系,從整體上看,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過程。
個人自由與平等從封建主義的身份關系中解脫出來,獲得獨立存在的空間。在個
人之間的社會經濟生活產生了新的關系,而這一關系則是以合約關系為核心的債
權關系。
三、合約關系與租佃理論
合約關系作為債法的核心,在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中依然是作為核心概念。
這可以說明合約仍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要素,抑或債法是現代市民法中的核心
地位。
[參考文獻]
[1]我妻榮.債權在近代法中的優越地位[M].王書江,張雷譯.謝懷栻校.中國大
百科全書出版社,1999.
[2]張五常.佃農理論:應用于亞洲的農業和臺灣的土地改革[M].易憲容譯,
朱泱校,商務印書館,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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