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科舉制度基本常識
2013-05-30作者:編輯:化成天下
中國古代的考試制度。也是政府選拔官吏的一種方式。開始于隋朝(公元518年——公元
618年),一直到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共延續了1000多年。
讀書人要先參加“童試”,參加的人不論年齡多大都叫“儒童”或“童生”,考試合格被
錄取“入學”后稱為“生員”,俗稱“秀才”。
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稟生”,由國家按月發給糧食;二等的叫“增生”不供給糧
食,“稟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等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取得秀才
資格的人,才可參加正式科舉。
正式科舉分“鄉試”、“會試”、“殿試”三級。
鄉試:每三年在省城舉行一次,稱“大比”。考上的叫“舉人”。考試第一名稱為“解元”,
第二名稱為“亞元”。
會試:在鄉試后的第二年春天在首都的“禮部”(政府的一個管理機構)舉行,考上的叫
“貢士”,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只有“貢士”才有資格參加,分“三甲”錄取。
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
稱“三鼎甲”;
二甲賜“進土出身”,第一名稱“傳臚”。
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一、古代考試內容
在古代中國兩千多年的考試史中,古人幾乎嘗試過各種可能想到的考試內容。
從西漢到南北朝的察舉時代,以推薦為主,考試還只是一種輔助手段。那時的考試內容
有兩項:讀書人考試經學,在朝官吏考試章奏。此后薦選時代的考試內容變化不多。
到了以考選為主的科舉時代,舊的考試內容被逐漸豐富。唐朝進士錄取以詩賦為重,從
而促成了唐詩的空前繁榮。到了宋元兩朝,經義逐漸取代詩賦成為一種主要的考試內容。明、
清科舉考試分量和難度都有所增加,八股文作為一種考試的文體格式逐漸發展定型。
總之,中國古代選舉考試的主要內容不外乎經學(家法、帖經墨義,經疑、經義)與文
學(詩賦)。在察舉時代,經學、文學分途;科舉時代,兩者漸漸合一。
二、八股文
是中國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和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
時期,科舉考試時所采用的專門文體。因為它要求文章中應有四段對偶排比的文字,一共八
部分,所以叫八股文。“股”是對偶的意思。
八股文的題目都出于中國古代的兩本很古老的教科書《四書》(《論語》、《孟子》、《大學》、
《中庸》)、《五經》,論述內容以中國古代的哲學家的注解為準,結構體裁有一套硬性的規格。
全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題、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大結等各部分組成,作用互不
相同。八股文對字數有也有一定的限制,文中要求點句、格式等都有很嚴格的要求。
三、各朝代情況
隋朝(公元581年——公元618年)建立后,廣大中小地主的勢力得到加強,要求做官
參政的愿望也愈加強烈。科舉制度不但能滿足這種愿望,而且能更廣泛地發掘、籠絡人才,
因此成為政府選拔官吏的方式之一。
唐朝(公元618年——公元907年)科舉制度開始系統和完善起來。在政府各級學館學
習的生徒和不在學館的普通讀書人都可參加科舉,此外還有現任官員參加的科考等。科舉考
試中,常見的科目有進士、明經、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開元禮、道舉等科,稍
后又開設了制舉和武舉。考中進士只是具備了做官的資格,下一步還要經過吏部選試合格,
才被授予官職。
宋朝(公元960年——公元1279年)科舉制度有了進一步的變化、發展。科舉考試中,
常見的科目有進士科、制科、詞科、明經、三史、明法、童子、武舉以及“三舍法”取士等。
宋朝進士、明經等科考試一般分為州試、省試、殿試三級。省試、殿試通過以后,朝廷便立
即授予考生官職。
元朝(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蒙古統治者實行的科舉制度帶有明顯的民族歧視
色彩。科舉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分為鄉試(行省考試)、會試(禮部考試)、御試(殿試)
三級。在鄉試、會試時蒙古人和西北各少數民族只考兩場,而漢人則須考三場。御試時,雖
然考生都考策問一道,但前兩種人僅限五百字以上,而漢人必須在千字以上。在考試內容上,
漢人的題目也比較難。
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科舉考試以進士科考試最為重要。考生通過縣試
和府試后稱為童生,就可以參加進士科的正式考試,考試中必須用八股文作文章。院試是國
家科舉正式考試的最初一級,在府城或直屬省的州治所舉行。院試之后是鄉試,在京城及各
省省城舉行,三年考試一次,鄉試取中的稱舉人,已經具備了做官的資格。會試和殿試是最
高一級的考試。會試由禮部主辦,在京城的貢院舉行,一般在鄉試的第二年。會試被錄取的
人,稱為貢士,第一名叫做會元。貢士還要參加名義上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出榜分三甲,
其中一甲賜進士及第,就是大家熟悉的狀元、榜眼、探花。中了進士,功名就到了盡頭。
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科舉基本上沿襲了明朝的制度和考試程序。在清
朝,每逢遇到皇帝生日、登基等慶典時,還額外有加科鄉試,叫做恩科。二甲、三甲的進士
殿試以后還要進行一次考試,叫朝考。清朝科舉考試中也必須用八股文作文章。乾隆年間考
試內容增加了詩賦,以后院試、鄉試、會試都必須考詩,稱為試帖詩。篇二:淺談中國古代
科舉制度演變與當代啟示研究背景與意義
淺談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演變與當代啟示研究背景與意義我們不難發現,持續了1300年
之久的科舉制,曾經閃耀過璀璨的光芒。在科舉制消逝了近百年的今天,我們仍能感受到科
舉時代所積淀的傳統文化之無處不在。在經歷了盲目而激烈的批判之后,科舉制又漸漸為世
人所慎思、所吸納。作為中國古代一種大規模的國家考試,科舉以選拔優秀人才擔任政府官
職為鵠的,對中國歷史上的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產生過不可估
量的深遠影響。從教育的角度看,由于深受“學而優則仕”的觀念影響,封建時代辦學的目
的是“儲才以應科目”,足見科舉對教育的影響之大。科舉廢除已近百年,其對教育的影響
卻彌漫并積淀為現實基因的一部分。探討科舉制下考試與教育的關系,有利于我們今天的教
育考試改革鑒古知今、趨利避害。
科舉制度是指朝廷允許普通人士和官員自愿向官府報名,然后經過分科考試,依照成績
從中選取人才和授給官職的一種制度。
科舉在中國古代總的來說是弊大于利的。
從制度的角度來說,科舉制度確實是中國古代的偉大發明。
一、科舉的積極作用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體現在文化方面。
首先,科舉制度使得中國的文化精華得到傳承。作為考試內容,讀書人最重要的就是學
習知識,而在當時最重要的就是學習古代文化知識。一個書生沒有飽讀文化思想的精華所在
何談治國之道。這樣一來,中國文化就延綿不絕的傳承下去。
其次,科舉也不斷發展和豐富著中國文化,如果沒有科舉制度也就沒有,中國古代的燦
爛的文化。如詩、詞、歌、賦的發展與繁榮;唐小說的興起與發展。如此說來,科舉制度對
于文化的傳承與發展確實有著不可輕視的作用
二、從科舉制度對社會以及封建統治的作用來看。
科舉制度是為了選拔官員而設立的。這樣的一種選官模式,一定程度上,
三、從個人角度來看
由此看,科舉制度的實行在古代是積極的作用是主要的。但隨著科舉制度的發展,特別是
在封建社會下,科舉制度的弊端也日益突現。
一、由于統治者改變考試內容使科舉成為束縛知識分子思想的枷鎖。八股取士,原來用
意我想可能是,用固定的格式寫,便于考官評分,以示“公平”。后來卻成了統治者控制思想
的工具,壓抑了那些本來不擅長科舉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一些知識分子,無法在學術上思
想上進行創新。從而導致了思想上的落后,使科學技術的發展也停滯不前。甚至產生像孔乙
己那樣的科舉犧牲者。
二、科舉制度也產生了家庭悲劇。由于科舉制度及第者享有豐富的優待的榮譽,而且科
舉也是普通人出頭的重要途徑,因此經常會有貧士高中之后拋妻棄子的悲劇發生。
三、科舉制度導致官場腐敗。隨著歷史車輪的推進,出現了科舉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
親師的教育又造成了師門關系的盛行。這樣造成了嚴重的師門裙帶關系現象。這些師門關系
在官場中互相拉幫結派,并且官官相護。這就不利于國家建設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社會良好
制度。造成了官場的黑暗和社會的混亂。
四、科舉制嚴重影響了人們的文化心理,改變了人們的價值觀念。科舉成
為最吸引人的事業,讀書成了最有意義和價值的活動,科舉及第與否成為人生極喜極悲
的重大因素。相信陳世美的丑名是無人不知曉了,雖然這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當事人的思想價
值觀,和責任感,但是科舉畢竟給了它這樣一塊生存的土壤。
由此,就科舉制度的消極作用來說并不主要是制度本身的錯誤,應該承認科舉是一項好
的選官,選才制度。就制度本身而言,科舉不愧為中國傳統文化的杰作,在中國歷史上起了
極其重大的作用,如同傳統文化的其他精華一樣,科舉制度的積極部分值得我們繼承和發展。
淺談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利弊,取其精華,棄其糟粕才是我們的目的。篇三:論中國古代科
舉制度
論中國古代科舉制度
科舉制度是指朝廷允許普通人士和官員自愿向官府報名,然后經過分科考試,依照成績
從中選取人才和授給官職的一種制度。
科舉制度是唐朝開始正式實行的,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一直緊緊伴隨著中華文明史,
結束于清朝光緒二十七年最后一科進士考試。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經歷著幾個時期:
隋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起源。
隋朝統一全國之后,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
參與政權要求,加強中央集權,于是就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制度代替以前的
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
唐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完備時期。
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為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
行的考試稱制科。常科的主要科目有明經、進士。
參加科舉考試的考生大體有兩種:
一種是朝廷所設國子監、弘文館、崇文館以及各地的州、縣學館的學生,當時稱為生徒。
他們在學校內考試合格之后便可以參加朝廷于尚書省舉行的科舉考試,也稱為省試。
二是不在學館的普通讀書人,可以向所在的州、縣官府報考。地方州、縣逐級對他們進
行考試,合格的人被送到京城長安參加尚書省的省試。這樣的人叫做鄉貢。凡是被舉送參加
省試的考生,可稱舉人。省試被錄取稱及第。第一名稱狀元或狀頭。
科舉考試及第者只是取得做官的資格,尚不能直接得到官職,還須經過吏部的考試,才
能被授予官職。
吏部的考試是在每年十月以后,次年的夏天來臨之前,吏部便要按照“三注三唱”的程
序公布考試人員所得到的官職,并經尚書、門下兩省和皇帝批準之后,以皇帝的名義發給委
任文書“告身”【古代授官的文憑】。
宋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
宋朝由于封建經濟的發展,中小地主階層逐漸擴大,想任職官吏的人在經濟實力日益雄
厚的同時,迫切地要求通過科舉走上政治舞臺。因此宋朝的科舉制度與唐朝相比,有著顯著
的發展:
第一,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任用的范圍。唐代錄取進士及第每次不過二、三十人,
少
則幾人、十幾人。宋朝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及第,二等稱賜進士出身,三等稱同進士
出身,宋代每次錄取多達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唐代錄取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資格,
實際授予官職還須通過吏部考試一關。而宋朝一經錄用便可任官,排名在前的即可得到高官。
宋朝還不限制應試者的出身,甚至僧道之人也可以參加科舉。
第二,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制度,由皇帝親自殿試考選,考生一律成為天子
的
門生,避免考生與主考官之間以師生為名結成同黨。
第三,從宋代開始,科舉正式開始實行糊名和謄錄,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糊名就
是
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封密起來,謄錄就是將考生的考卷另行抄一遍。這樣
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都無從辨認,做到絕對的公平
競爭。這些方法都被后來明清所繼承。
第四,在考試的內容上,改變了唐代只考詩賦的做法,進士科增加了經義等內容,還設
有“明
法”科,“試律令,《刑統》大義、斷案,”考中者任司法官員。
明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鼎盛時期。
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超過了以往歷代。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
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
入監的稱蔭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
明代的科舉制度在程序和內容上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
殿試三級: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
司駐地。每三年一次。中鄉試者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解元(jiè-):唐宋科舉時鄉試(州
府舉行的考試)的第一名。宋元以后用作對讀書人的尊稱,如明代唐伯虎,人稱唐解元。】。中
會試者參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試。殿試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
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通過逐級考試,統治者可以從中挑選最有用的人才。
明代科舉考試內容的重要變化即八股取士制度的確立。明太祖朱元璋采取劉基【劉基
(1311-1375):明初大臣。字伯溫,浙江青田人。元末進士。曾任元朝官吏,后棄官隱居,
著《郁離子》,揭露元末暴政。元末農民大起義爆發后,至應天(今江蘇南京)勸朱元璋脫離韓
林兒獨樹一幟,并參預機要,籌劃用兵。明初任御史中丞兼太史令,封誠意伯。1371年被胡
惟庸誣陷而遭免職,憂憤而死。善文章,與宋濂齊名,有《誠意伯文集》。】的意見,規定各
級考試專用四書五經命題,作者只能按照宋代程、朱等幾家的經義解釋來回答,絕不允許抒
發自己的見解。明憲宗時,更創立了“八股”的格式,要求文章在形式上逐段對偶。堆砌雕
琢,完全脫離社會現實。所以比唐宋詩文取士,更禁錮人們的思想,使科舉制度完全服務于
皇帝專制的需要,同時也把科舉考試制度本身引向絕路。
清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滅亡時期。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政策。滿人享有種種特權,做
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科舉只是為漢官鋪設的一條參加政權的階梯。科舉考試的內容,仍然
采取明時的八股文,用以禁錮士大夫的思想。之后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
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嚴厲,但由于科舉制度本身的弊端,舞弊越演越烈,
成為歷史進步的障礙,所以最終只有走上被消滅這條道路。
總體來說,科舉制度的實行在古代是積極多于消極的。
從個人角度來說:
它的積極性體現,一個出生普通家庭的人想要進入朝廷,高榜題名,然后升官晉爵,光
宗耀祖,飛黃騰達,全家富貴,一切的一切,都是依靠科舉考試。
它的消極性體現,假使一個普通人士極度看重他的名望或是某些其他原因一心要成為官
吏,便投住一生的心血埋頭苦讀,本可以開始其他路途發展的機會,但全都不去考慮,有些
人還是到死的那天都不能高中,不能夠成全他畢生的愿望,含恨而終。所以有的時候也不能
一味地將科舉視為殊死搏斗的政治戰場,白白虛度大好光陰,漸漸加速社會的腐敗。從社會
角度來說:
它的積極性體現,開放考試,吸收了不少寒士進入政權,讓他們明白考科舉可以是一條
很好的出路。有益于擴大和鞏固封建統治的政治基礎,提高社會的行政效率。改變了封建社
會前
期豪門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廣大庶族地主通過科舉入仕做官,給封建政權注入了生機
與活力,科舉制度成為了選拔官吏唯一公正的客觀依據,有利于形成高素質的文官隊伍,讀
書,考試和做官三者聯系,把權、位和學識結合起來,營造了中華民族尊師重教的傳統和刻
苦勤奮讀書的氛圍,更加促進了文學的繁榮昌盛。
它的消極性體現,作為一項文官選拔制度,科舉的直接結果是選拔了十萬名以上的進士,
及近百萬名以上的舉人。這龐大的群落,當然也會滋養不少貪官污吏或卑鄙的害群之馬,做官
位卻不做其事,皇帝賦予父母官的政策等得不到實施。明清實行八股取士,從內容到形式嚴
重束縛應考者,使得許多知識分子不講求實際學問,束縛了他們原本活躍的思想,對學術文
化的發展沒有推動作用,反而敗壞了良好的社會風氣,直至最終清末科舉制度嚴重阻礙了科
學文化的發展,是導致近代中國自然科學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科舉制度與現在的高考有其關聯對應性,國家正在一步步完善各項不足,一項制
度的實行必定有利有弊,怎樣做到盡善盡美正是中國一直在思考的問題。為國家輸送和培養
各行各業的人才還是付諸于現在高考的制度,必須做到公平原則,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提高
國民綜合素質,這是振興中國的必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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