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年高考真題文言文挖空訓練
序號 | 卷別 | 出處 | 人物 | 品質 | 文化常識 |
0 | 2020課標乙卷 | 資治通鑒 | 唐太宗 | 察納雅言 | 犯顏 抵極刑 減膳 大理丞 |
1 | 2020課標Ⅰ卷 | 宋史 | 蘇軾傳 | 勤政愛民 | 主司、殿試、司農、當軸 |
2 | 2020課標Ⅰ卷 | 宋史 | 王安中傳 | 清正忠貞 | 方士、保任、禁中、四六之制 |
3 | 2020課標Ⅰ卷 | 晉書 | 王彪之傳 | 諍言國士 | 太守、立嗣、周公、居攝 |
4 | 2019課標Ⅰ卷 | 史記 | 賈生列傳 | 遠見卓識 | 諸子百家、詔令、禮樂、就國 |
5 | 2019課標Ⅱ卷 | 史記 | 商君列傳 | 厲行法治 | 繆公、湯武、變法、黥 |
6 | 2019課標Ⅲ卷 | 史記 | 吳起列傳 | 文治武功 | 殷紂、武王、三晉、令尹 |
7 | 2018課標Ⅰ卷 | 晉書 | 魯芝傳 | 清忠履正 | 墳籍 、闕 、 踐阼 、遜位 |
8 | 2018課標Ⅱ卷 | 后漢書 | 王渙列傳 | 神算文理 | 豪右 、頓首 、茂才 、京師 |
9 | 2018課標Ⅲ卷 | 宋史 | 范純禮傳 | 沉毅剛正 | 陵寢、株連 、前尹 、御名 |
10 | 2017課標Ⅰ卷 | 宋書 | 謝弘微傳 | 風格高峻 | 以字行 、姻親 、母憂 、祿 |
11 | 2017課標Ⅱ卷 | 后漢書 | 趙憙傳 | 信義長者 | 下車 、收考 、車駕 、京師 |
12 | 2017課標Ⅲ卷 | 宋史 | 許將傳 | 文韜武略 | 狀元 、上元 、近侍 、告老 |
13 | 2016課標Ⅰ卷 | 宋史 | 曾公亮傳 | 明練文法 | 首相、建儲、有司、契丹 |
14 | 2016課標Ⅱ卷 | 明史 | 陳登云傳 | 剛直抗疏 | 中宮、陛下、吏部、移疾 |
15 | 2016課標Ⅲ卷 | 明史 | 傅珪傳 | 剛直忠讜 | 禮部、教坊司、致仕、兩京 |
16 | 2015課標Ⅰ卷 | 宋史 | 孫傅傳 | 為國而死 | 登進士第、兵部、廟號、太子 |
17 | 2015課標Ⅱ卷 | 北史 | 來護兒傳 | 志氣英遠 | 名和字、謚號、嗣位、詣闕 |
18 | 2014課標Ⅰ卷 | 明史 | 韓文傳 | 凝厚剛斷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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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14課標Ⅱ卷 | 舊唐書 | 于休烈傳 | 機鑒敏悟 | 無 |
20 | 2013課標Ⅰ卷 | 舊唐書 | 李揆傳 | 聰敏性銳 | 無 |
21 | 2013課標Ⅱ卷 | 明史 | 馬文升傳 | 瑰奇多力 | 無 |
22 | 2012課標卷 | 宋史 | 蕭燧傳 | 剛直敢言 | 無 |
23 | 2011課標卷 | 宋史 | 何灌傳 | 剛勇多才 | 無 |
24 | 2010課標卷 | 明史 | 花云傳 | 驍勇絕倫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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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高考文言文挖空訓練
2021年新高考全國I卷
戴胄忠清公直( ),擢( )為大理少卿。上以選人多訴冒資蔭( ),敕令( )自首,不首者死。未幾( ),有詐冒( )空營( )者,上欲殺之。胄奏(上奏)據法應流( ),上怒曰:“卿欲守法( ),而使朕( )失信乎?”對( )曰:“敕者( )出于一時之喜怒,法者( )國家所以( )布( )大信于天下也。陛下( )忿( )選人之( )多詐,故欲殺之,而既( )知( )其不可,復斷之以法( ),此乃( )忍小憤而存( )大信也。”上曰:“卿( )能執法,朕復何憂?”胄前后( )犯顏( )執法,言如涌泉,上皆從( )之,天下無冤獄( )。
鄶令裴仁軌私役( )門夫,上怒,欲斬之。殿中侍御史長安李乾祜諫( )曰:“法者,陛下下所與天下共也,非陛下所獨有也。今仁軌坐( )輕罪而抵極刑( ),臣恐( )人無所措手足( )。”上悅,免仁軌死,以乾祜為( )侍御史。
上謂侍臣( )曰:“朕以( )死刑至重( ),故( )令( )三覆奏( ),蓋( )欲思之詳熟( )故( )也。而有司( )須臾( )之間,三覆
已論;又( ),古刑人( ),君為之徹樂減膳( )。朕庭( )無常設之樂,然常為( )之不啖( )酒肉;又,百司( )斷獄,唯( )據( )律文,雖( )情在可矜( ),而不敢違法,其間豈能盡無冤乎( )?丁亥,制( ):“決( )死因者( ),二日中五覆奏( ),下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 )勿進酒肉,內教坊及太常不舉樂( )。皆今門下( )覆視( ),有據法當死而情可矜者,錄狀( )以聞( )。”由是( )全活( )甚眾。其五覆奏者以( )決( )前一二日,至( )決日又三覆奏。惟( )犯惡逆者( )一覆奏而已。
上嘗( )與侍臣論( )獄。魏征曰:“煬帝時嘗有盜發,帝令於士澄捕( )之,少( )涉( )疑似,皆拷訊( )取服( ),凡( )二千余人,帝悉( )令斬之。大理丞張元濟怪( )其多,試尋(查究)其狀( ),內五人嘗為盜,余皆平民,意( )不敢執( )奏,盡殺之。”上曰:“此豈( )唯( )煬帝無道,其臣亦不盡忠。君臣如此,何得不亡?公等( )宜( )戒( )之。”
(節選自《通鑒紀事本末·貞觀君臣論治》)
2020高考全國Ⅰ卷 蘇軾傳
蘇軾字子瞻,眉州眉山人。母程氏親授以書,聞古今成敗,輒( )能語其要。嘉祐二年,試禮部。主司歐陽修驚喜,殿試中乙科。后以( )書見( )修,修語( )梅圣俞曰:“吾當避此人出一頭地。” 洵卒,贈光祿丞。既( )除喪( ),還朝,以( )判官告院。
安石創行新法,軾上書論其不便。 新政日( )下,軾于其間,每因( )法以便( )民,民賴以安。徙( )知密州。司農行手實法,不時( )施行者以違制( )論( )。
軾謂提舉官曰:“違制之坐( ),若自朝廷,誰敢不從?今出于司農,是擅造( )律也。”提舉官驚曰:“公姑( )徐( )之。”未幾( ),朝廷知法害民,罷之。
元佑元年,軾以( )七品服入侍延和,即賜銀緋( ),遷( )中書舍人,三年權知( )禮部貢舉。會( )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 )未能言。軾寬其禁約,使得盡技( )。巡鋪( )內侍每( )摧辱舉子,且持暖昧( )單詞( ),誣以為罪,軾盡奏逐之四年,積以論事,為當軸者所恨(句式: )。軾恐不見容(句式: ),請外( ),拜( )龍圖閣學士、知杭州。既至杭,大旱,饑疫并作( )。軾請于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復得賜度僧牒( ),易米以救饑者。明年( )春,又減價糶( )常平米,多作饘( )粥藥劑,遣使挾( )醫分坊( )治病,活( )者甚眾。軾曰:“杭,水陸之會(句式: ),疫死比他處常多。”乃裒( )羨( )緡( )得二千,復發( )橐( )中黃金五十兩,以作( )病坊,稍( )畜錢糧待之。徽宗立,更( )三大敖,遂提舉( )玉局觀,復朝奉郎。軾自元佑以來,未嘗以歲課( )乞遷,故官止于此。建中靖國元年,卒于常州,軾師父洵為文,既而( )得之于天( ),嘗自謂:“作文如行云流水,初無定質,但常行于所當行,止于所不可不止。”雖嬉笑怒罵之辭,皆可書而誦之。其體( )渾涵( )光芒,雄視百代,有文章以來,蓋亦鮮( )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