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陽市城市綜合執法隊伍實施“三化”建設推進準軍事化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貴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8.24
?【字 號】筑府辦發[2012]123號
?【施行日期】2012.08.24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時效性】現行有效
?【主題分類】城市建設
正文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陽市城市綜合執法隊伍實施“三化”建設推進準軍事化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筑府辦發[2012]123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區、金陽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貴陽市城市綜合執法隊伍實施“三化”建設推進準軍事化管理實施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2年8月24日
貴陽市城市綜合執法隊伍實施
“三化”建設推進準軍事化管理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支持貴陽市加快發展推進大會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城市綜合執法人員的執法及日常行為,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工作有力的準軍事化城市綜合執法隊伍,使全市綜合執法工作更能緊緊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
務全市中心工作、服務民生三個重點,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市城市綜合執法局擬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管理規范化、執法文明化、行動軍事化”(以下簡稱“三化”)的隊伍建設活動,為確保“三化”建設活動順利實施,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提高綜合執法隊員的綜合素質為主線,以履行綜合執法職責為中心,以實施“三化”建設為載體,通過完善制度、嚴格執行、強化監督,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監督有效的工作局面,不斷提高綜合執法工作水平,為貴陽經濟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服務。
(二)總體目標
--規章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普遍遵循。初步形成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體系,干部隊員熟知規章制度并自覺遵守,制度執行力不斷提高。
--隊伍管理規范有序。工作流程進一步理順,建立起責任明確、運轉協調、執行順暢、務實高效的工作機制,隊伍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明顯提高。
--綜合執法工作順利推進。違法建筑得到有效管控,市容市貌進一步鞏固,綜合執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搶險、救災等應急突發能力有較大提高。
--準軍事化程度進一步加強。準軍事化理念深入人心,管理規定得到普遍遵循,隊伍作風、作為有較大改觀,隊伍形象進一步提升,準軍事化管理氛圍基本形成。
二、實施內容
(一)推進管理規范化
市、區綜合執法隊伍要進一步加強隊伍管理,按照準軍事化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完善規章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實現隊伍規范化管理。
1.規范人事制度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規定,建立完善調入調出、職位升降、考核
獎懲、工資待遇、教育培訓、退休管理制度;參照相關規定,建立完善編外人員(協勤隊員及臨時工)的聘用、管理制度,2012年,由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組織對全市協勤隊員進行淘汰式考試,考試合格者可持證上崗,考試不合格者不予續聘;建立完善輪崗交流制度,各區(縣、市)大隊要結合綜合執法工作實際,制訂輪崗交流方案,從2012年起,除特殊崗位外,原則上,每年采取工作崗位輪換或工作范圍輪換等方式,對綜合執法隊員及協勤隊員進行一次輪崗交流。
2.規范內部制度管理。建立完善首問責任制、首辦責任制、工作服務承諾制及否定報備、一次性告知等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加強工作作風紀律建設;建立完善隊容風紀制度,明確著裝、儀容、舉止等規范;建立完善內務管理制度,明確辦公環境、衛生保潔標準;建立完善勞動紀律制度,明確考勤、請銷假等工作紀律;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建立完善車輛管理制度,明確車輛配備、使用、維修、責任等環節的程序和標準;建立完善物資管理規定,明確采購、管理、分配、使用、監督等環節的程序和標準。
3.規范執法行為管理。嚴格執行《貴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辦法》、《貴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貴陽市城市綜合執法案件辦理時限規定》、《貴陽市行政處罰聽證
程序辦法》、《貴陽市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貴陽市城市綜合執法錯案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規章制度。執法中必須嚴格按以下規范開展工作:一是執法人員查處違法行為時不得少于2人,必須統一著裝,佩帶統一執法標志,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二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要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三是依法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當事人;四是依法實施暫扣時,應當制作清單,寫明財物的名稱、種類、規格、數量和完好程度等,由承辦人和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執行單位和當事人各執一份;五是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開具市政府法制機構統一監制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款收據。
(二)推進執法文明化
1.全面提升執法能力。
市、區綜合執法隊伍要采取參觀考察與封閉式集訓相結合,邀請專家授課與組織個案分析會相結合,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重點組織學習準軍事化管理要求、法律業務知識及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并通過統一考試,開展知識競賽等形式,促使全體干部隊員熟練
掌握相關知識,提高隊伍執法能力和廉政自律意識。
按照“分層培訓,各有側重”的原則,由市、區綜合執法部門在2013年12月前,對全市綜合執法人員進行一次不低于15天的輪訓,參訓率不得低于95%。市城市綜合執法支隊(以下簡稱“市支隊”)負責組織全市綜合執法隊伍副股級以上干部隊員培訓,著重提高中層干部及業務骨干的理論水平及現場執法處置能力;各區(縣、市)負責組織本部門在編隊員及聘用隊員培訓,著重幫助隊員掌握應知、應會知識,樹立按規范程序開展執法、管理工作的法治意識,提高實地操作能力。
按照“自行培訓,統一考試”的原則,由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在2012年9月15日前制訂并印發培訓大綱,分別明確各層級培訓內容、形式及組織統一考試時間。市支隊及各區(縣、市)大隊按照培訓大綱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擬定全員輪訓計劃,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報市執法處備案。參訓人員第1次不合格的,自費參加下期培訓;第2次仍不合格的,離崗停薪學習,直至通過考試。從2014年起,凡未通過統一考試的,一律不準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