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地基承載力有幾種檢測方法:
1、平板荷載試驗:適用于各類土、軟質巖和風化巖體。
2、螺旋板荷載試驗:適用于軟土、一般粘性土、粉土及砂類土。
3、標準貫入試驗:適用于一般粘性土、粉土及砂類土。
4、動力觸探:適用于粘性土、砂類土和碎石類土。
5、靜力觸探:適用于軟土、粘性土、粉土、砂類土及含少量碎石的土層。
6、巖體直剪試驗:適用于具有軟弱結構面的巖體和軟質巖。
7、預鉆式旁壓試驗:適用于確定粘性土、粉土、黃土、砂類土、軟質巖石及風化巖石。
8、十字板剪切試驗:適用于測定飽和軟粘性土的不排水抗剪強度及靈敏度等參數。
9、應力鏟試驗:適用于確定軟塑~流塑狀飽和粘性土。
10、扁板側脹試驗:適用于軟土、一般飽和粘性土、松散~中密飽和砂類土及粉土等。
地基承載力的確定方法,可以分為現場原位試驗、理論公式以及根據地基土的物理性質指標,從有關規范中直接查取等三大類。
1、常用原位試驗有現場荷載試驗、標準貫入試驗、觸探試驗等;
2、根據理論公式確定地基承載力,再結合建筑物對沉降的要求確定地即允許承載力;
3、對中小型建筑物,可根據現場土的物理力學性能指標,以及基礎寬度和埋置深度,按規范查出地基允許承載力。
地基承載力
概述
地基承載力(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是指地基承擔荷載的能力。 在荷載作用下,地基要產生變形。隨著荷載的增大,地基變形逐漸增大,初始階段地基土中應力處在彈性平衡狀態,具有安全承載能力。當荷載增大到地基中開始出現某點或小區域內各點在其某一方向平面上的剪應力達到土的抗剪強度時,該點或小區域內各點就發生剪切破壞而
處在極限平衡狀態,土中應力將發生重分布。這種小范圍的剪切破壞區,稱為塑性區(plastic zone)。地基小范圍的極限平衡狀態大都可以恢復到彈性平衡狀態,地基尚能趨于穩定,仍具有安全的承載能力。但此時地基變形稍大,必須驗算變形的計算值不允許超過允許值。當荷載繼續增大,地基出現較大范圍的塑性區時,將顯示地基承載力不足而失去穩定。此時地基達到極限承載力。
確定地基承載力的方法
(1)原位試驗法(in-situ testing method):是一種通過現場直接試驗確定承載力的方法。包括(靜)載荷試驗、靜力觸探試驗、標準貫入試驗、旁壓試驗等,其中以載荷試驗法為最可靠的基本的原位測試法。 (2)理論公式法(theoretical equation method):是根據土的抗剪強度指標計算的理論公式確定承載力的方法。 (3)規范表格法(code table method):是根據室內試驗指標、現場測試指標或野外鑒別指標,通過查規范所列表格得到承載力的方法。規范不同(包括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規范),其承載力不會完全相同,應用時需注意各自的使用條件。 (4)當地經驗法(local empirical method):是一種基于地區的使用經驗,進行類比判斷確定承載力的方法,它是一種宏觀輔助方法。
設計時應注意的問題
標準值、設計值、特征值的定義
(1)地基承載力:地基所能承受荷載的能力。 (2)地基容許承載力:保證滿足地基穩定性的要求與地基變形不超過允許值,地基單位面積上所能承受的荷載。 (3)地基承載力基本值:按標準方法試驗,未經數理統計處理的數據。可由土的物理性質指標查規范得出的承載力。 (4)地基承載力標準值:在正常情況下,可能出現承載力最小值,系按標準方法試驗,并經數理統計處理得出的數據。可由野外鑒別結果和動力觸探試驗的錘擊數直接查規范承載力表確定,也可根據承載力基本值乘以回歸修正系數即得。 (5)地基承載力設計值:地基在保證穩定性的條件下,滿足建筑物基礎沉降要求的所能承受荷載的能力。可由塑性荷載直接,也可由極限荷載除以安全系數得到,或由地基承載力標準值經過基礎寬度和埋深修正后確定。 (6)地基承載力的特征值: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計算時的地基承載力。即在發揮正常使用功能時地基所允許采用抗力的設計值。它是以概率理論為基礎,也是在保證地基穩定的條件下,使建筑物基礎沉降計算值不超過允許值的地基承載力。 在設計建筑物基礎時,各行業使用《規范》不同,地基容許承載力、地基承載力設計值與特征值在概念上有所不同,但在使用含義上相當
合理確定標準值、設計值、特征值
一、原因 與鋼、混凝土、砌體等材料相比,土屬于大變形材料,當荷載增加時,隨著地基變形的相應增長,地基承載力也在逐漸加在,很難界定出下一個真正的“極限值”,而根據現有的理論及經驗的承載力計算公式,可以得出不同的值。因此,地基極限承載力的確定,實際上沒有一個通用的界定標準,也沒有一個適用于一切土類的計算公式,主要依賴根據工程經驗所定下的界限和相應的安全系數加以調整,考慮一個滿足工程的要求的地基承載力值。它不僅與土質、土層埋藏順序有關,而且與基礎底面的形狀、大小、埋深、上部結構對變形的適應程度、地下水位的升降、地區經驗的差別等等有關,不能作為土的工程特性指標。 另一方面,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應滿足其功能要求,常常是承載力還有潛力可挖,而變形已達到可超過正常使用的限值,也就是變表控制了承載力。 因此,根據傳統習慣,地基設計所用的承載力通常是在保證地基穩定的前提下,使建筑物的變形不超過其允許值的地基承載力,即允諾承載力,其安全系數已包括在內。無論對于天然地基或樁基礎的設計,原則均是如此。 隨著《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GBJ68-84)施行,要求抗力計算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采用相應于極限值的“標準值”,并將過去的總安全系數一分為二,由荷載分項系數和抗力分項系數分擔,這給傳統上根據經驗積累、采用允許
值的地基設計帶來了困擾。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J7-89)以承力的允許值作為標準值,以深寬修正后的承載力值作為設計值,引起的問題是,抗力的設計值大于標準值,與《建筑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規定不符,因此本次規范進行了修訂。 二、對策 《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鑒于地基設計的特殊性,將上一版“應遵守本標準的規定”修改為“宜遵守本標準規定的原則”,并加強了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研究。而《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也完善了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表達式,認可了地基設計中承載力計算可采用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荷載效應標準組合。 “特征值”一詞,用以表示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計算時采用的地基承載力和單樁承載力的值。 三、應用 用作抗力指標的代表值有標準值和特征值。當確定巖土抗剪強度和巖石單軸抗壓強度指標時用標準值;由荷載試驗確定承載力時取特征值,載荷試驗包括深層、淺層、巖基、單樁、錨桿等,見規范有關附錄。 地基承載力特征值fak是由荷載試驗直接測定或由其與原位試驗相關關系間接確定和由此而累積的經驗值。它相于載荷試驗時地基土壓力-變形曲線上線性變形段內某一規定變形所對應的壓力值,其最大值不應超過該壓力-變形曲線上的比例界限值。 修正后的地基承載力特征值fa是考慮了影響承載力的各項因素后,最終采用的相應于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的設計值的地基允許承
載力。 單樁承載力特征值Ra是由載荷試驗直接測定或由其與原位試驗的相關關系間接推定和由此而累積的經驗值。它相應于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允許采用單樁承載力設計值。 當按地基承載力計算以確定基礎底面積和埋深或按單樁承載力確定樁的數量時,傳至基礎或承臺底面上的荷載效應應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采用標準組合,相應的抗力限值采用修正后的地基承載力特征值或單樁承載力特征值。即S≤C,C為抗力或變形的限值;pk≤fa(地基);Qk≤Ra(樁基)。此時特征值fa、Ra即為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的抗力設計值。 當根據材料性質確定基礎或樁臺的高度、支擋結構截面、計算基礎或支擋結構內力、確定配筋和驗算材料強度時,上部結構傳來的荷載效應和相應的基底板應按承載能力極限狀態下荷載效應的基本組合,即γ0S≤R計算,此時地基反力p、樁頂下反力Ni和主動土壓力Ea等相應為荷載設計值,要采用相應的分項系數。 因此,閱讀地質報告時,若為“特征值”則為允許值,安全系數已包括在內;若為“標準值”,則為極限值,應考慮相應的抗力分項系數。 簡單的說地基承載力標準值、地基承載力設計值是老規范的表述方式,特征值是新規范的表述方式,其取值方法大概相同,考慮的修正有所區別
主要技術參數
1. 承載荷面板:
a) 31.6×31.6(cm) (方形)
b) 35.7 (圓形)
c) 79.8 (圓形)
2. 油缸加荷能力:0-------100T
3. 油泵額定壓力:0-------63MPa
4. 壓力表測量范圍:0-------100MPa
5. 工作橫梁:10#工字鋼
平板載荷測定儀試驗方法
K-30型平板載荷測定儀、淺層平板載荷試驗、平板載荷試驗、靜載荷試驗、載荷試驗(滄州路儀)
該儀器適用于粗、細粒土和土填壓實后的路基、基等的地基系數的測試,也可以用于計算
均勻地基土的變形模量;
主要技術參數:
1、荷載板直徑: 300mm;
2、千斤頂加載能力范圍: 0~30T;
3、千斤項行程: 120mm;
4、測橋跨度: 3000mm;
5、手動油泵額定壓力: 70Mpa;
6、壓力測試范圍: 0~40Mpa;
7、位移測試范圍: 0~10mm;
K30平板載荷試驗平板載荷測定儀試驗方法
1 本試驗應采用下列儀器設備:
1荷載板:荷載板為園形鋼板, 其直徑為30cm、板厚為25mm。荷載板上應帶有水準泡。
2加載裝置:
1)液壓千斤頂與手動油泵, 通過高壓油軟管連接。千斤頂頂端應設置球鉸,并配有可調節絲桿和加長桿件,以便與各種不同高度的反力裝置相適應。選用荷載應大于或等于50kN。
2)液壓油軟管長度至少為2m,兩端應裝有自動開閉閥門的快速接頭,以防止液壓油漏出。
3)手動液壓泵上應裝有一個可調節減壓閥,可準確地分級對荷載板實施加、卸載。
4)測壓表量程應達到最大試驗荷載的1.25倍, 精度不低于0.6級。
5)當使用測力計直接測量加荷荷載時,測力計精度應達到1%。
3反力裝置的承載能力應大于最大試驗荷載10kN。
4下沉量測量裝置由測橋和測表組成。測橋是用于安裝測表固定支架或作為測表量測基準面,
由長度大于3m的支撐粱和支撐座組成,當跨度為4m時其截面系數應大于或等于8cm3。測表宜配置3~4個精度為0.01mm的百分表或電子數顯百分表, 量程應不小于10mm, 每個測表應配有可調式固定支架。
5其他:鐵鍬、鋼板尺(長400mm)、毛刷、圬工泥刀、刮鏟、水準儀、鉛垂、褶尺、干燥中砂、石膏、油、遮陽擋風設施等。
2.2 試驗儀器的校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測試地基系數時,應對儀器進行測試校驗。
新儀器進行試驗的三個月內,應每月標定一次,以作出相應誤差修正。當三次標定誤差小于?5%時,儀器進入穩定期。儀器每次投入新工點或每年必須予以校驗一次。儀器校驗方法見附錄有E。
2.3 試驗操作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場地測試面應進行平整,并使用毛刷掃去松土。當處于斜坡上時,應將荷載板支撐面做成水平面。
2安置平板載荷儀:平板載荷測定儀試驗方法
1)將荷載板放置于測試地面上,應使荷載板與地面良好接觸,必要時可鋪設一薄層干燥砂(2~3mm)或石膏膩子。當用石膏膩子做墊層時,應在荷載板底面上抹一層油膜,然后將荷載板安放在石膏層上,左右轉動荷載板并輕輕擊打頂面,使其與地面完全接觸,與此同時可借助荷載板上水準泡或水準儀調整水平。
2)將反力裝置承載部分安置于荷載板上方,并加以制動。反力裝置的支撐點必須距荷載板外側邊緣1m以外。
3)將千斤頂放置于反力裝置下面的荷載板上,可利用加長桿和通過調節絲桿,使千斤頂頂端球鉸座緊貼在反力裝置承載部位上,組裝時應保持千斤頂垂直不出現傾斜。
4)安置測橋,測橋支撐座應設置在距離荷載板外側邊緣及反力裝置支承點1m以外。測表的安放必須相互對稱,并且應與荷載板中心保持等距離。
3 加載試驗:
1)為穩固荷載板, 預先加0.01MPa荷載,約30秒鐘,待穩定后卸除荷載,將百分表讀數調至零或讀取百分表讀數作為下沉量的起始讀數。
2)以0.04MPa的增量,逐級加載。每增加一級荷載,應在下沉量穩定后,讀取荷載強度和下沉量讀數。
3)當總下沉量超過規定的基準值(1.25mm),或者荷載強度超過估計的現場實際最大接觸壓力,或者達到地基的屈服點,試驗即可終止。
4當試驗過程出現異常時(如荷載板嚴重傾斜, 荷載板過度下沉), 應將試驗點下挖相當于荷載板直徑的深度,重新進行試驗。對出現的異常應在試驗記錄表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