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勤及休假管理辦法
一、 總則
(一)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確保公司經營管理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 工作時間
(一)公司實行六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為休息日,每月按26天出勤率為滿勤,月固定休息天數4天,周一至周六工作時間為:
夏令時:上午8:15—12:00,下午13:30—17:30。
冬令時:上午8:15—12:00,下午14:00—18:00。
三、 考勤管理
(一)員工考勤記錄采取“釘釘”打卡的方式,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二)公司實行六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為固定休息日,每月按26天出勤率為滿勤計薪天數,如遇28天工作日,正常出勤天數為24天,則當月按24天出勤率為滿勤計薪天數。
(三)員工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到崗與離崗并打卡,如出現未打卡、代打卡情況,當事人均按曠工處理,當事人包括:未親自打卡者及替他人代打卡者。
(四)員工未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卡又未按相關規定進行請假流程者,按曠工處理。確因特殊情況(天氣或其他突發狀況)未按規定時間且不晚于規定時間30分鐘到崗打卡的情況,每個考勤周期不得多于3次。
(五)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因公事外出辦事,需通過“釘釘”提交外出申請知會總經理和人力、行政負責人,并按時外勤打卡備注外勤原因,方可視為正常打卡,否則按事假處理。
(六)上班時間因私事需離開辦公區域一天以內的,不能正常打卡者,需提前通過“釘釘”系統進行請假流程,未能及時請假者,可到崗后補走“釘釘”請假流程,否則,按事假處理。
(七)一個考勤周期內允許遲到三次,且遲到時長不超過30分鐘。如超過3次遲到,則按遲到處理。
(八)一個考勤周期內因上下班忘記打卡,經核實確因忘打卡,有兩次補卡機會。如超過兩次機會則按半天事假處理。
四、 缺勤管理
(一)遲到
遲到30分鐘以內的扣款10元。遲到超過半小時、不到一小時的,扣款20元。
(二)早退
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為早退,未超過30分鐘的處罰與遲到相同,遲到超過半小時、不到一小時的,扣款20元。
(三)曠工
以下行為均視為曠工:
1、未打卡又無相關請假流程者;
2、擅離職守未辦理請假流程者;
3、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
4、超過批準休假時間,未辦理續假流程未到崗者;
5、無故不上班者;
6、謊報婚喪病事假者;
7、休假事由或提供休假證明有虛假者;
8、偽造外出登記記錄者。
曠工1天,扣減當月績效工資的20%;曠工1天以上,3天以內的,扣減當月績效工資的50%;連續曠工超過3天(含3天)或年度累計曠工超過5天(含5天)的,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 假別管理
(一)休假日
元旦,放假3天;春節,放假7天;清明節,放假3天;勞動節,放假5天;端午節,放假3天;中秋節,放假3天;國慶節,放假7天。依據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
(二)事假
1、員工因私請假為事假。事假應提前1天辦理請假流程,并安排好工作;突發情況下無法提前請假的,可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向主管領導請示并征得同意,于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流程,否則,按曠工論處。
2、事假期間無工資,13:30前到達工作崗位的,按半天事假處理,13:30后到達工作崗位的,按一天事假處理,事假工資扣減公式:固定(崗位)工資÷21.75×事假天數。
3、當年內,原則上連續或累計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含15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除外),若超過15天,公司有權酌情考慮是否批準超出部分的事假,如未批準,員工不得擅自不到崗,否則將視為曠工。
(三)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或直系親屬(雙方父母,子女,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生病,可申請病假,在“釘釘”上提交請假審批流程,如事出緊急,可通過、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向主管領導請示并征得同意。于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流程,否則,按事假處理。
2、請長假的員工在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企業員工非因公致殘或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離職流程,享受退休、離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辦理退休、離職流程,享受退休、離職待遇,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四)婚假
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在入司后領結婚證的,自領結婚證之日起一年以內可以申請18天婚假(領證超過一年時間不在享受婚假)婚假屬于帶薪假,不扣減工資。
(五)產檢假及產假(女性)
1、處于孕期的女職工,在孕期內享受產檢假,標準為1工作日/月。產檢假期間工資正常支付。孕期女職工休產檢假應事先提出休假申請。
2、休產假,根據南昌市相關規定標準執行188天,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南昌市相關規定標準執行。
(六)陪產假(男性)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并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正式男員工配偶生育,享受15天陪產假,陪產假屬于帶薪假,不扣減工資。
(七)哺乳假
1、處于哺乳期的女員工,自產假期滿起至嬰兒年滿1周歲止,每天可享有1個小時哺乳時
間。休哺乳假不影響其工資、獎金和補貼的發放。
2、女員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八)育兒假
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給予夫妻雙方每年各10天共同育兒假,具體標準按照南昌市相關規定執行,育兒假屬于帶薪假,不扣減工資。
(九)喪假
正式員工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以及養父母、繼父母、養子女、繼子女)去世,可享有3天喪假。休喪假不影響其工資、獎金和補貼的發放;需赴外省市辦理喪事的可享有3天路途假(單程400公里以下2天);在本省市辦理喪事的可享有1天路途假(單程400公里以上2天);休喪假如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得順延享假。
(十)工傷假
員工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受傷,應由所在部門出具書面報告,報人力行政部簽批,并經由工
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部門確認后享受工傷待遇。享受工傷待遇需有工傷事故報告、醫院診斷書、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開具的證明,否則按病假處理;享受工傷待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南昌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 請假原則和程序
(一)請假原則
1、所有員工申報任何假期,必須通過“釘釘”系統辦理請假流程,待流程批準后方為有效,未走完流程或未經批準即休假的行為,按曠工處理。
2、由于本人或家庭突發情況,來不及事前請假的,必須及時電話申請須或通過短信等多種形式,經上級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假期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流程,否則按曠工處理。
3、休假批準后,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續假的,應通過“釘釘”系統完成續假流程,如超過批準休假時間,而沒有辦理續假流程的,按曠工處理。
4、休假事由或提供休假證明等材料有虛假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5、凡休假的員工,應將自己的工作安排妥當;無法自行安排的,必須報請上級指派其他員工接替,確實暫無人接替時,須根據公司需要,統籌安排。
(二)請假程序
員工缺勤應通過“釘釘”系統提前辦理請假流程。特殊情況下無法提前辦理請假流程的,須及時通過短信等多種形式向上級領導請示并征得同意,于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流程,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 加班管理
(一) 加班界定
1、因工作需要的計劃性加班,必須提前通過“釘釘”系統申請,說明工作內容、加班必要性及加班時間,經總經理批準后,方為有效加班;
2、因工作需要的臨時性加班,須在加班之后第1個工作日內通過“釘釘”系統補交申請,說明工作內容、加班必要性及加班時長,經總經理批準后,方為有效加班。
(二) 不視為加班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
1、因個人原因造成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正常工作需延長工作時間的;
2、在公司規定休息時間內,非經“釘釘”批準,員工個人自愿加班的;
3、員工在休息時間參與公司組織的企業文化、 聯誼、 會議等集體活動的;
4、員工在休息時間參與公司、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及非工作時間的授課;
5、員工出差期間不計加班(包括節假日),出差返回后1個星期內,經總經理批準后,可酌情調休;
(三) 加班調休管理
1、經批準的有效加班,優先予以安排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可申報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待遇按照法定國家加班薪資相關規定執行。
2、加班調休有效期為產生加班之日起三個月內,調休最小休假時間單位以小時計算,由員工提前通過“釘釘”系統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調休。員工未在有效期內提出調休申請的,視為放棄調休權利,員工不得就此再行向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八、 考勤管理及監督
1、公司每月的考勤區間為本月1日至本月28日/30日/31日。
2、每月月初1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考勤專員負責下載“釘釘”的考勤數據,并及時匯集“釘釘”系統各項數據,匯總后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發人力資源主管審核,總經理簽批。
3、人力行政部隨時檢查員工在崗工作情況,如當班時間缺勤既無請假流程又無合理解釋的,將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處理。
九、 附則
1、員工應積極參加集團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或其他活動,有助于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增強團隊合作,如不能參加,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公司組織的員工可選擇參加的外出旅行和文體活動,如本人有事不能參加的,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