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科學·2014年第2期
明代中國海外貿易政策的
二元性及其原因探析
陳 燕 余 熙
(福建師范大學協和學院 福建福州 350000)
摘 要:從航海技術、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海岸線等條件看,明代時期的中國發展海
洋自由貿易的條件相較于同時期的歐洲更為優越,然而中國卻在對外實行二元貿易政策情
況下,逐漸從開放走向封閉。本文首先對明朝時期的貿易政策進行了梳理,接著試圖從
國內和國外角度對明朝海上貿易政策的二元現象進行解釋,期待能夠從中獲得對當代發展
對外自由貿易的啟示意義。
關鍵詞:明代 海禁 二元貿易
一、引 言
如果說,比歐洲人早幾百年就掌握了遠洋技術的阿拉伯人卻只稱霸了印度洋,就很令
人費解,那么,航海技術在阿拉伯人之上的中國,卻連區域性海洋霸主的地位都沒取得過,
則更是不可思議。14世紀初,當歐洲人在為制造出三篷帆船而興奮不已時,鄭和的船隊已
經是十幾篷帆、四層甲板、分隔船艙、能容千人的海上巨無霸了。
①
其中既有用于內江內河
據統計,明朝初期就已擁有總數在3000-4000艘的海軍艦船。
作戰的樓船戰艦,也有專用于海上作戰和運輸的海船;既有行駛于長江以北海域的平底船,
又有航行于閩廣海道的尖底船。
②
到了鄭和下西洋時,海上力量達到頂峰。美國海洋歷史
學家路易斯·利瓦塞斯在《中國稱雄海洋的時代》一書中寫道:“鄭和七次遠航印度洋的
帝國艦隊是世界海洋歷史上一支舉世無雙的艦隊……這支艦隊完全是按照海上巡航和作
戰需求精心編組的,堪稱是一支實力雄厚,裝備精良的海上勁旅。”
③
日本東北大學教授寺
田隆信也在其所著《鄭和——聯結中國與伊斯蘭世界的航海家》一書中給予了如下評價:
“所謂‘大航海時代’的航海,不僅遲于鄭和之后五六十年,而且所乘船舶的尺度、性能,
船隊的規模,無論哪一樣都遠不及鄭和的船隊。”
④
而明代又是中國傳統社會商業發展的重要階段,尤其是嘉靖萬歷時期,商品增多,市
① 根據對建國前歷次戰斗俘獲敵方艦船的大致統計,建國時,明朝海軍艦隊擁有總數3000~4000艘的各
型戰艦,其中大型海船500多艘,大型樓船型江船1000多艘,其他為中小型江船。
② 何峰:《中國的海洋——明朝海上力量建設考察》,《廈門大學》2007年博士論文。
③ 鄭明,劉江平,馮先輝:《曾經的中華遠洋“特混艦隊”》,《軍事世界畫刊》2005年第6期。
④ [日]寺田隆信:《鄭和——聯結中國與伊斯蘭世界的航海家》,莊景輝,譯,海洋出版社,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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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擴大,商人活躍,商業十分繁榮。在國際貿易的商品結構中,中國長期處于有利的地位:
中國的出口品大多以手工業品為主,如絲綢、瓷器、茶葉等等。這些高附加值的商品的出
口,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生產的發展。而中國的進口品主要是資源性商品,如香料、藥
材、象牙、珠玉等,都是未經加工或技術含量較少的商品。這些商品多是權貴大戶享用,
對國計民生影響甚小。相比之下,海外國家的需求在當時明顯大于我國。又由于對手工業
品的制作工序不通識,它們只能大量依賴于中國的進口??偟膩碚f,明代中國既出口高附
加值手工業品,接受藩國朝貢,又能保持龐大且雄厚的軍隊力量,由此可見其生產力水平
之高。
再者,明代中國擁有漫長的海岸線,“沿海之地,自廣東樂會接安南界,五千里抵閩,
又二千里抵浙,又二千里抵南直隸,又千八百里抵山東,又千二百里逾寶坻、盧龍抵遼東,
又千三百余里抵鴨綠江。”
①
這樣的地理位置,無疑給海上貿易提供了便捷條件。
從航海技術、生產力發展水平以及海岸線等條件來看,明代中國已完全具備了稱霸海
洋的條件,但它卻沒能走向海外擴張的強國之路,甚至向海洋退縮。本文通過對明代海外
貿易二元性進行研究,以求對現代我國發展“走出去”戰略目標的成功實現提供有益的借
鑒。這也對推動我國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二、明代海外貿易政策
明朝對于海外貿易主要采取的是“海禁”政策。禁海令雖有張有弛,但始終沒有取消。
并且,值得一提的是,明朝的海外貿易政策實際是一種二元性貿易政策,明廷允許藩國來
訪的“朝貢”貿易,而對私人海外貿易實行嚴格禁止。就此,筆者對明代海外貿易政策做
出以下幾點論述。
(一)貢市合一
②
正如濱
朝貢體制古來有之,“是洪武帝第一次把貿易系統和進貢體制結合了起來”。
下武志所說:“朝貢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以商業貿易行為進行的活動,也就是說,因朝
“申禁人民”明初厲行海禁,
貢關系而使得以朝貢貿易關系為基礎的貿易網絡得以形成。
③
無得擅自出海與外國互市”
④
,朝貢貿易幾乎成為唯一合法的海外貿易途徑。對于海外國
家來華貿易,明朝政府采取的是鼓勵政策,要求他們以進貢的名義,通過市舶司來華進行
貿易,史稱“朝貢貿易”。明廷甚至不惜巨大耗費,派遣鄭和七下西洋,招徠海外國家派
遣使者隨船入明朝貢。朝貢貿易成為中外進行經濟交流的唯一渠道。
市舶制度是一種封建王朝的海外貿易管理制度,是建立于自由貿易基礎上的,開放與
全面的海上貿易管理制度。明代的市舶管理制度是在嚴格的海禁原則上進行的,市舶管理
的基礎是禁止私人下海通蕃,禁止私人與海外貿易。市舶制度與朝貢制度是完全不同類型
的制度。市舶制度是經濟制度的延伸,朝貢制度則是政治制度的延伸。明朝貿易制度的特
別之處就在于,它把兩個互不相關的制度統一在一種機構下。一方面禁止私人海上入蕃貿
①《志第63,兵3》,載于《明史》,第2243頁。
② [美]牟復禮,[英]崔瑞德:《劍橋中國明代史(上卷)》,張書生等 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
③ [日]濱下武志:《近代中國的國際契機——朝貢貿易體系與近代亞洲貿易圈》,朱蔭貴,歐陽菲譯,中
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
④《明太祖實錄(卷252)》,洪武三十年四月乙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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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由政府壟斷海外貿易。另一方面,政府控制的海外貿易,又是在朝貢的前提下進行的。
明人王圻的《續文獻通考》中記載:“貢舶與市舶一事矣,凡外夷貢者,我朝皆設市
舶領之……許帶方物,官設牙行,與民貿易,謂之互市。是有貢舶,即有互市,非入貢即
不許其互市矣。”
①
明確點到明朝市舶制度的本質,即貢市合一。這樣發展起來的貿易由明
朝政府直接控制和壟斷,隸屬于市舶司管理,因而可稱其為貢舶貿易。“貢舶者,王法之
所許,市舶司之所司,乃貿易之公也;海商者,王法之所不許,市舶之所不經,乃貿易之
私也。”
②
簡單來說,除政府與少數幾個海外國家保持官方貿易關系外,私人海外貿易一概禁止。
一旦被官府發覺,就可能身首異處。在《皇明世法錄》中對“海禁”的內容介紹說:“凡
將馬、牛、軍需、鐵貨、銅錢……私出外境貨賣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貨船車入官。
若將人口、軍器出境及下海者絞,因而走泄事情者斬,其拘該官司及守把之人,通同夾帶,
或知而放縱者,與犯人同罪。”而后,朱元璋的海禁政策越來越嚴厲,最后發展到了“寸
“家遷化外”(全家流放邊疆)或“族誅”(殺其全族)。 如有違者,
板不許下?!?/span>。 ③ 明成祖即位伊始,得知“緣海軍民人等近年以來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國”,馬上下 :嚴禁私人與蕃使交易,違者棄市。《明成祖永樂” ⑤④ 令有關海禁的規定“一遵洪武事例 實錄》卷188記:“永樂二十一年正月甲午,溫洲永嘉縣民因暹羅入貢,買其使臣沉香等 物,時方嚴禁交通外夷,里人訐之。按察司記當棄市。” 正統九年二月已亥,“廣東潮州府民濱海者糾誘旁郡亡賴五十五人私下海通貨爪哇國, 因而叛附爪哇者二十二人,其余俱歸。復具舟將發。知府王源獲其四人以聞,上命巡按御 史同按察司并收未獲者戶長鞠狀,果有蹤跡,嚴錮之,具奏處置。” ⑥ 由此可見,明廷對于民間私人與蕃商的貿易活動處置極嚴。因此,當時的私人海外貿 易較為分散,只能在暗中小規模地進行。 (二)重申海禁 到了嘉靖時期,私人海商突然活躍起來。這可以認為其受到葡萄牙勢力東進的影響。 葡萄牙商業殖民的貿易方式與貿易理念深深影響了這一時期的私人海上貿易活動,刺激了 中國沿海邊民的下蕃通商,形成了一波兇猛的私人海商的通蕃高潮。然而,嘉靖初年又發 生“爭貢之役”,即日本統治集團內部為爭奪與明貿易利益而發生激烈對抗,以致嘉靖帝 再次申嚴海禁。 嘉靖六年九月,浙江巡按御史楊彝奏言:“請令布政司移咨本國(日本),今后迫使人 員、務遵定例。如違,定行阻回。仍令行巡海備倭諸臣,修戰具,謹烽堠,選鋒蓄銳,以 戒不虞。” ⑦ 明世宗批準了他的奏請,實際上就是要加強海禁。 時任給事中、后任內閣大學士的夏言也上了一道奏疏。據《明史·職官志四》記載: “給事中夏言奏,倭禍起于市舶,遂革福建、浙江二市舶司,惟存廣東市舶司。”由此可見, ① 王圻:《市糴考·市舶·互市》,載于王圻編《續文獻通考(卷三十一)》,現代出版社,1986年。 ② 胡宗憲:《四庫全書本》,載于胡宗憲編《籌海圖編(卷12)》,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 ③《明史·朱紈傳(卷205)》,中華書局,1974年。 ④《明太宗實錄》,卷10。 ⑤《明太祖洪武實錄》,卷188。 ⑥《明宣宗宣德實錄》,卷13。 ⑦《明世宗實錄》,卷18。 121 廢除市舶司是嘉靖初年加強海禁的措施之一。 ① 隨后,明廷又委任大臣嚴守海關,風風火火。不料事與愿違,不但整飭之策沒得以很 好實施,反而重燃走私焰火。這里就以朱紈為代表。 嘉靖二十六年(1547)七月,明廷命朱紈為浙江巡撫,兼提督閩、浙兩省軍務,嚴行 海禁。朱紈上任后,整飭兩省海防,巡視海道,“革渡船,嚴保甲,搜捕奸民”, ② 雷厲風 行。經朱紈的整飭,閩、浙海防得到加強,海禁變得格外嚴厲,使自正德以來私人海上貿 易的發展勢頭受到遏制。但這違背世界發展的大潮,影響富豪大姓和大部分官員的利益, 不久朱紈遭彈劾,被迫服毒自殺。于是海禁又變得松弛,走私貿易復活,且更加熾盛。東 南海域“每歲孟夏以后,大舶數百艘,乘風掛帆,蔽大洋而下”。 ③ (三)限制開放 隆慶改元(1567),“福建巡撫御史涂澤民請開海禁,準販東西二洋”。 ④ 這就是明代歷 史上的“隆慶開放”。從此,私人出海貿易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海外貿易迅速發展,白銀 大量內流,國內商品經濟日趨活躍。 然而,隆慶開放也存在許多局限。對明清史頗有研究的晁中辰先生認為,這種局限主 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指導思想上,二是在實施的具體措施上。 從指導思想上來看,統治者部分開放海禁并不是為了發展海外貿易,只是為了“于通 之之中,寓禁之之法”。 簡單地說,就是將無法控制和消滅的走私轉化為可以控制的公開 政策。在這種思想指導下,隆慶開放就只能是局部的有限的開放,而不可能成為真正全面 的開放。 從隆慶開放的具體內容和措施上看,它的局限主要表現在以下四點: 其一,從開放的港口來看,當時僅限于福建漳州月港(今福建海澄)一地。 由于開放港的單一性,出海的私商都蜂擁而至。《東西洋考》中記道:“(海)澄,水國 也,農賈雜半,走洋如適市” ⑤ 。意即當地人出海就象內地老百姓趕集上市一樣。 其二,中國海商通商的地點也有限制。尤其是日本,禁之特別嚴厲。 其三,對海商經營的物品也有限制。 其四,對海商出海的數量也有限制。 船只必須先取得船引后方能出海。起初,政府每年發放的船引總量為50張,1575年 增加到100張,但對領持船引的海商所出航的國家還設有固定限制。1589年,福建府開始 把前往東西洋商船的總數各定為44只,每只需領引一份。后來由于申請出海者太多了, 又將船引擴大到110份。 基于晁先生上述四點的描述外,筆者認為明廷還采取了經濟措施對私商出海進行限 制,即隆慶元年對進出口船只及貨物征收餉稅。凡是申請獲準領得“船引”的海商,都必 須交納“引稅”。所謂“引稅”,實際上是海商向政府交納的出海貿易經營稅。初定赴東西 洋之船每引稅銀3兩,赴臺灣雞籠、淡水者每引1兩,后來前者增至6兩,后者增至3兩。 引稅之外,又征水餉、陸餉和加增餉,水餉征于進口商船,按船只大小抽收。陸餉為貨物 ① 尹曉盛:《明代私人海上貿易研究》,《山東大學》2007年碩士論文。 ②《明史·朱紈傳(卷205)》,中華書局,1974年,第5404-5405頁。 ③ 張邦奇:《西亭餞別詩序》,載于陳子龍等 編《明經世文編(卷147)》,中華書局,1962年,第1465頁。 ④ 許孚遠:《疏通海禁疏》,載于陳子龍等 編《明經世文編(卷400)》,中華書局,1962年。 ⑤ 肖基:《東西洋考小引》,載于張燮編《東西洋考》,中華書局,2000年。 122 進口稅,從量或從價計征。加增餉專征于從呂宋回來的商船。當時赴呂宋貿易的中國商船 貨物大多由西班牙人轉販于墨西哥及南美洲各地(即所謂“大帆船貿易”),以墨西哥銀元 作為支付手段,是以由呂宋返回的商船無貨稅可抽,乃改抽加增餉銀,每船150兩(后減 為120兩)。 ① 正所謂是政出多門,苛稅繁雜,海商不免遭遇百般剝削。更重要的是它為明 政府增加了財政收入,充實了明廷的軍餉。 對于隆慶開海,福建巡撫許孚遠有段話精確概括了這種政策:“凡走東西二洋者,制 其船之多塞。嚴其往來之程限,定其貿易之貨物,峻其夾帶之典刑,重官兵之督責,行保 甲之連坐,慎出海之盤詰,禁番夷之留止,厚舉首之賞格,圖反誣之罪累” ② 。由此可見, 從出海船只到貿易路程,從出海時間到貿易貨物,明朝政府都有嚴格的限制。這樣,中國 海商在海外貿易與西洋商人的角逐和競爭中,就處于十分不利的被動局面。 三、原因分析 明代中國針對海上貿易政出多門,以致原本擁有良好發展條件的海洋文明長期處于失 語與邊緣的狀態。就此,筆者從內部和外部兩方面對明廷發展二元貿易作出以下幾點解析。 (一)內部原因 1、自然經濟 中國自古就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國家,農業是一切社會形態、政治制度的經濟基礎。而 農業的核心就是農民。中國農民“那種吃苦耐勞的忍耐精神并不是天生的,而是由宗法社 會組織、倫理教義,以及一代代生產出來的那種同形態的統治方式把他們教訓鍛煉成的”。 ③ 維持農民“馴服”依靠的是倫理宗族,而宗族、倫理綱常之所以維系,依靠的正是古老 中國的農本經濟基礎。并且,中國自古就有重視農業的社會傳統,李稻葵教授與清華大學 博士后管漢暉曾在2007年發表名為《明代GDP初探》的演講中提到明代經濟結構:GDP 中農業所占比重在90%左右,手工業和商業低于20%。可見農業發展在當時占據著舉足輕 重的地位。明代統治者為了防止商品經濟對農業為主的封建經濟的破壞,因此恢復農業生 產也就成了他們重建社會生活,恢復發展經濟的重要手段與措施之一 ④ 。 其次,明初的商品經濟水平十分低下。明初官員的俸祿主要用米麥支給,商稅也用“額 米”計算,市場嚴禁使用白銀交易,這種經濟現象表明,明初所顯示出來的是一幅典型的 自然經濟的圖景。 對于這種自給自足占主導的自然經濟體系來說,海外貿易的總體需求不高。據了解, 當時海外貿易的需求主要來自于有海外貿易傳統、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一些沿海省份以及 內地省份中與外貿出口有關系的一些手工業部門所在的地區。全國絕大多數地方,經濟發 展的總體,則尚未產生對海外貿易的強烈需求。 ⑤ 這是明代實行海禁政策的最基本的經濟 原因。 ① 張燮:《餉稅考》,載于張燮編《東西洋考(卷7)》,中華書局,2000年。 ② 陳子龍 等:《明經世文編》,中華書局,1962年。 ③ 王亞楠:《中國官僚政治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 ④ 沈濟:《淺析明代的社會經濟》,《學理論》2012年第12期。 ⑤ 尹曉盛:《明代私人海上貿易研究》,《山東大學》2007年碩士論文。 123 2、海洋地位的從屬性和依附性 遠古時期的中華大地上,黃河流域、長江流域得天獨厚的氣候條件,肥沃的土地和豐 饒的資源,使農耕文明得以迅速發展,逐步形成了以農耕文明為主、以農立國的文化大傳 統和社會發展體系。而沿海地區雖然擁有自己的海洋經濟和海洋文化傳統,但由于受到生 產力發展的限制而在與農業文明的競爭中常處于劣勢的地位。在以農立國為宗旨的大陸王 朝的統治下,“歷心山海而國家富”的海洋文化傳統只能作為沿海地區的特有現象而加以 延續和保留,相對于整個社會經濟生活只能屬于邊緣從屬的地位,由此形成的海洋觀念, 必然就具有從屬性的特點。 ① 按封建時代的觀點,每個人從出生那一刻起,他的人生軌跡就可以大致確定。農民終 日勞作于田地,知識分子成日與書本打交道,皇帝則被束縛于皇宮之中。我們可以稱其為 固態化社會??梢姡敃r社會百姓的思想是中規中矩的。以農立國的制度一經確定就很難 改變,海洋注定依附于農業。雖然當時一些沿海私商被資本主義浪潮所震撼,欲出海經貿, 但很快被保守的統治階級所抹滅。 3、封建經濟與海洋經濟的沖突 中國高度集權的封建社會與航海業的充分發展是存在沖突的,明清封建專制統治的腐 朽和社會生產方式的落后是其根本因素。恩格斯在論述“遠洋航?!睍r曾說過,它“最初 是在封建和半封建的形式中進行的,然而它畢竟在根本上與封建制度格格不入”, ② “航 海事業是一種毫無疑問的資產階級企業,這種企業的反封建特點也在一切現代艦隊上打上 了烙印”。15世紀,世界各國相繼步入資本主義社會,其萌芽亦在中國這個古老的封建國 家出現,但明王朝的封建統治階級認為資本主義這種異己力量會給當時的統治造成威脅, 于是二話不說地對航海以及其他工商業活動予以禁止。 以鄭和下西洋為例,雖然明成祖本意不在發展海外貿易,但難免招致朝中官員的不滿, 認為此行為是對明朝的皇權、封建傳統思想和封建制度的挑釁,反對聲愈漲愈高。制度影 響著價值觀,封建的統治階級們無法接受違背老祖宗體制的做法。因而明廷采取了貿易二 元性政策維護封建統治,致使鄭和下西洋活動的徹底終結,這也是繼明朝之后封建社會再 沒有這種航海活動的根本原因。 晁中辰先生在《明代海禁與海外貿易》一書中也做出了如下評述:“普通常識告訴人 們,海外貿易的發展可以有力地推動商業和航海業的發展,也可以有力地刺激國內有關工 業生產的進步。在由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的過渡階段,海外貿易對于封建社會的機體是一 種瓦解因素。明王朝長期維護朝貢貿易體制,實際上也起到了維護封建統治體制的作用。” 4、財政狀況 明代與宋代不同。宋代有嚴重的“冗官”、“冗兵”、“冗費”的“三冗”問題,財政負 擔重,而疆域狹小,農業稅收有限,需要依靠工商業和海外貿易的稅收來補充。明代實行 軍屯,規模龐大且行之有效,因而明初的國家財政不需要負擔軍費的支出。正因如此,所 以朱元璋才能自豪地說:“朕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在封建時代,軍費的支出是國 家沉重的財政負擔。明初不僅沒有這種負擔,而且疆域也比宋代大得多,故農業稅收也比 ① 李永昌:《中國古代海洋觀的特點和反思》,載于國家海洋局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編《中國海洋文化論 文選編》(論文集),海洋出版社,2008年。 ② 恩格斯:《論封建制度的解體及資產階級的興起》,載于尚鉞編《封建社會歷史譯文集》,三聯書店, 1955年,第9-10頁。 124 宋代多得多。 ① 其次,明代官員的隊伍不像宋代那么龐大,官員的俸祿也很低。“明朝是在元末農民 大起義的血雨腥風中建立起來的封建王朝,太祖朱元璋是由農民起義領袖轉化而成的封建 帝王,貧寒的出身及出于鞏固自己統治的需要,促使他痛恨奢侈浪費,崇尚節儉,在古代 中國封建帝王之中是一個以勤勉樸素而著稱的杰出政治家。因此,明代官員的俸祿也就相 “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清代歷史學《明史》的纂修者曾說: ③② 應地變得微薄。” 家趙翼亦說:“明官俸最薄。” ④ 可見,官員俸祿方面并沒有給明廷帶來任何負擔。 然而,當時的海上收入狀況又如何呢?據田汝康先生研究,明代海外貿易餉稅收入很 ⑤ 按 高的萬歷二十二年為二萬九千兩白銀,而萬歷年間錢賦收入每年大約是四百萬兩白銀。 此計算,海外貿易收入在整個財政中僅占百分之零點七。田先生所指的是餉稅中最重要的 收入——水餉,即使再加上引稅、陸餉、加增餉等,餉稅收入在財政中的比例也不過百分 之一左右。海外貿易收入在國家財政中所占比例之小也成為了實行海禁的一個重要原因。 由此可見,國家財政主要依靠農業收入即可維持,不需要依靠海外貿易的稅收。因而, 朱元璋就想恢復一種“雞犬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簡樸的農業社會以維持農業在財政 收入上的貢獻,海上貿易就被統治者輕視甚至毫無壓力地將其禁閉。 5、文化因素 從理論上講,明代中國的政治體系以政治文化取向為主,這與西方的軍事——經濟取 向恰恰相反。這時明政府認為只要有正當的文化與道德行為,就能夠自動地解決一切社會 實際問題。因而,政府只注重文化教育,而對軍事-經濟性目標,如領土擴張、軍事強盛和 經濟增長不予重視。 ⑥ 明成祖雖然倡導了鄭和下西洋,但他宣稱是為了“宣教化于海外諸 “鄭和下西洋的實質是‘敦睦邦。歷史學家張維華也認為: 藩國,導以禮義,變其夷習” ⑦ 交’的友好外交活動,除了有順帶偵緝建文皇帝的用意以外,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發展和 ‘西洋’一帶的友好關系?!挛餮蟮淖谥疾⒉皇菫榱税l展海外貿易。……主要目的就 是為了發展和亞非各國人民的友好關系。 ⑧ ” 與此同時,作為國家意識形態的儒學,也提倡“懷柔致遠”的“王道”哲學,這種哲 學的倡導,必然地限制統治者的對外擴張。根深于封建小農經濟之上的統治者,接受的是 長期的儒家教育,在儒家觀念的影響下,奉行的貿易原則是“厚往薄來”、“不與蠻夷爭利”。 因而,統治者固有的保守和愚昧性在當時的文化背景下不可能提出發展海外貿易等主張。 海外貿易便成為政治外交的附屬品,被統治者把玩于股掌之間。 文化的根深蒂固導致明廷更加注重萬國朝圣的朝貢貿易,而忽略對海上自由貿易的發 展。當執者的統治思想影響著二元貿易的發展,并由此將大明王朝推向禁閉自封的境地。 ① 晁中辰:《明代海禁與海外貿易》,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9頁。 ③ 張廷玉:《明史(卷82)》,岳麓書社,1998年。 ④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32)》,中華書局,1984年。 ⑤ 田汝康:《中國帆船貿易和對外關系史論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42頁。 ⑥ 云中天:《中國歷史上的大航海》,中國三峽出版社,2007年。 ⑦《明成祖·御制弘仁普濟天妃宮之碑 文》,《神州》2006年第1期。 ⑧ 張維華:《中國古代對外關系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283-284頁。 125 ② 莊贏:《晚明官員的收入構成》,《大慶師范學院學報》2012年第32期。 6、官方壟斷 明清兩朝開始的“海禁”,都只允許官方貿易的朝貢,對私人海外貿易嚴格管制,以 防侵犯官府的商利。也就是說,朝貢貿易不在海禁之列。因而,海禁政策具有較強的功利 色彩,其出發點是希望在鼓勵擴大海外貿易規模的基礎上,政府能夠最大限度地占有海外 貿易帶來的利益。 作為一種國家的對外貿易制度,朝貢貿易具有官方壟斷性質,統治者往往為了維護壟 斷收益而違背經濟規律,從而造成制度內經濟激勵的喪失。 ① 這種官方壟斷貿易,實行的 是嚴格的外匯管制政策。明朝為了獲得急需的金銀,壟斷官方貿易,禁止海上民間對外經 濟交往,于是鄭和下西洋的另一個任務,就是用武力破壞中國的民間海外貿易基地,使阿 拉伯商人只能和官方商行做生意。這實際上是一種嚴格外匯(黃金) 管制政策,和當今 黃金外匯放開前是差不多的。 ② 研究明史的學者認為,中國在1450 年以后未能像歐洲人那樣進行擴張首要的原因是 占統治地位的農業-官僚政治文化的傳統制度和價值觀念。明代中國給我們留下了一個農業 -官僚政治帝國的形象,它在大陸上小心翼翼地保持其意識形態結構,發展著二元貿易以維 護封建統治。其封建的生產關系已成為限制生產力發展的桎梏,雖然在政府極力壓制之時 尚未爆發,但它的末日已不遠。 (二)外部原因 眾多學者認為,實際上,明代實行海禁政策,有著更直接、更主要的原因,即所謂“海 疆不靖”。 1、反明勢力 洪武初年,國家建立不久,政權尚未穩固。然而,盤踞在東南沿海的大鹽商張士誠、 方國珍等反明勢力集結部屬數十萬,船只數百艘,勢力極大,令執政者擔憂。明太祖朱元 璋不得已采取了海禁政策,以斷絕大陸居民對方國珍、張士誠反叛余部的物資接濟。朱元 璋以“國珍及張士誠余眾多竄島嶼間,勾倭為寇”為由,“禁沿海民私出?!?/span>。 ③ 到洪武十 四年(1381),朱元璋還“以倭寇仍不稍斂足跡,又下令,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④ 此 后,“海禁”就成了明王朝的重要國策。 2、倭患 嘉靖年間,海商集團對海禁的武裝反抗一度成為明廷的心腹大患,且其規模相當之大, ⑤ ,被封建士大夫驚呼為“今 “數侵掠蘇州、崇明,殺略居民,劫奪貨財,沿海之地皆患之” 古至變”。為了進行鎮壓,明廷幾乎傾注了全國的人力和物力,致使明廷“帑藏空虛”。這 種激烈的反抗,充分表明了海商勢力的壯大,于是嘉靖帝不得不申嚴海禁,這使得私人海 外貿易受到嚴格遏制,海商集團被迫開始走私,倭寇與海商相結合形成“倭患”。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明王朝實行壟斷的朝貢貿易,嚴厲禁止私人海上貿易活動,在防 備民人下海與外部勢力勾結,危害明朝統治安全的同時,在思想上已認定海上貿易是一種 不穩定的破壞性因素。更何況,內外勾結的“倭患”也的確造成了明代海疆不靖的嚴重局 ① 丁厚雷:《明代海禁政策下的中國海外貿易》,《河南科技大學學報》2009年第27期。 ② 駱倫良:《談明朝海上絲綢之路的貨幣文化特點及啟示》,《廣西金融研究》2006年第z1期。 ③《志第63,兵3》,載于《明史》,第2243頁。 ④《明太祖實錄》,卷139。 ⑤ 谷應泰:《沿海倭亂》,載于谷應泰編《明史紀事本末(卷55)》,商務印書館,1937年。 126 勢。因此,在沒有其他更好的防范措施下,以禁海為終明一代的基本國策( 隆慶以后僅 僅是部分開放海禁) 也就不難理解了。 ① 3、蒙元殘余勢力 明初皇室諸臣,起于阡陌,對海外形勢,似不甚了了。明太祖在位期間,全力鞏固明 朝內部的統治和防御蒙元的再起,無心也無力向海外開拓,因而與域外諸國的聯系,多處 于被動地位。 明王朝朝夕思慮的是北方蒙古鄰居所給予的威脅。眾所周知,明王朝正是通過征服并 驅逐出了蒙古騎兵才建立起來的,他們必須防備蒙古人卷土重來,直到17世紀初另一北 方鄰居滿族取代了蒙古人的威脅止。亞洲內陸部落游牧生活和半游牧生活的邊緣文化,加 強了明王朝對騎兵的培養,也加強了中國腹地的反海上航行傳統。 各種不安定的軍事因素令統治者頭疼。對統治者來說,海洋意味著問題而不是機會。 他們感到后患一時難以消除,為保護疆土安全,便采取了海禁這種消極的辦法,目的就在 于切斷海上聯系,以防止國內的反亂與海外的侵擾。然而,這種以犧牲民間海上貿易為基 礎的政策必然遭到時代的摒棄。 四、對現代社會的啟示 明代海外貿易在明廷的嚴禁中被扼殺,致使本該有良好條件的私人海外貿易發端被西 方列強所獨霸。明代張翰在《松窗夢語》卷四《商賈紀》中對統治者不通海市表示惋惜: “至西北互市與東南海市,其于國計民生損益利病,試兩持而并較之,不啻天壤易判、黑 白易分也。乃籌國者知互市之利,而不知海市之利,何不思之甚也?……若曰夷數入寇, 勢不可通。豈知夷人不可無中國之利,猶中國不可無夷人之利,禁之使不得通,安能免其 不為寇哉?……且互市所輸,皆國家帑藏,即閭閻脂膏。海市所易,皆民間財貨,無妨國 計。互市有損而無得,海市有利而無害,主計者何不思也?” 明朝與其他朝代不同之處在于對海外貿易實行二元性政策:用“朝貢”貿易操控著本 該開放的海外貿易體系,利用“海禁”打殺著與政府相爭利的私人商販。對此,筆者總結 得出如下啟示: 首先,當時的“朝貢”貿易在如今看來就是政府實行的保護貿易。為了向世人展現“萬 朝來貢”的宏偉景象,為了滿足權貴對藩國奢侈品的需求,明廷與諸國開始了官方的貿易 往來。外國貢使來中國朝貢,不僅在市舶司和會同館受到良好的設宴款待,同時還可以進 行免稅交易。這種政府的保護貿易主義自然是對自由市場的抹殺。相比官方貿易,民間貿 易遭到了嚴格控制。筆者認為,政府應該放開民間的貿易,只需要打擊強權壟斷,這樣就 會使得這個市場上競爭主體足夠多,反而有利于治理。 其次,明朝禁海的要害在于執政者沒有長遠的眼光,不知道自由貿易是社會發展的必 由之路,而只一味做著“我天朝大國無所不有”的迷夢,固步自封,不達時勢。從根本上 來說,閉關鎖國并非完全出于自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胸懷的狹隘,沒有自信解決更為復 雜的問題,作為陸上起家的政權面對海洋充滿了不自信,而且每一個守成的君主總是希望 將可能影響自己政權穩定的一切因素拒于千里之外。中國歷來的守成政權大多缺少積極進 取的開拓精神,一切求穩妥的心態和行政方式導致了禁海令的實施,最終被具有開拓進取 ① 黃順力:《明代福建海商力量的崛起及其對海洋觀的影響》,《廈門大學學報(哲科版)》1999年第4期。 127 野心的異民族所挫敗,甚至淪為半殖民地。東方禁海與西方出洋,恰是進取精神與消極守 成精神的鮮明對比。這一點,對于耽于安樂的中國人,是值得世代警惕的。 隨著世界歷史的發展,海洋的優越性越來越顯示在人類面前。如今的發達國家,幾乎 都是海洋強國。一個瀕海民族必須不斷征服、開發和利用海洋,憑借海洋優勢搭架起溝通 世界的橋梁,獲取各類發展和生存所需資源,才能立于不敗之地。誰征服、控制和開發、 利用海洋的能力越大,其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水平就會越高,實力就會越強。因此, 走向海洋就是走向世界。只有汲取世界文化的優秀因素,一個民族才可能真正實現現代化, 這也是當代人類向往海洋的基本原因所在。 以史為鑒,可知興替。如今中國打開了國門,并由此重振國力。這一次,中國人彌補 了鄭和時代“重政治、重文化、重道德而輕經濟”的缺陷,充分利用海洋發展起了國際貿 易。當然,發展經濟并不意味著輕視文化和道德力量。尤其現今我國正處于發展階段,更 要居安思危,在努力追趕西方經濟的同時,不斷提升本國文化和道德的“軟實力”。 參考文獻: 1. 晁中辰:《明代海禁與海外貿易》[M],人民出版社,2005年 。 2. 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湯綱:《中國通史(第八冊)》[M],人民出版社,1993年。 3. 丁長清,等:《中外經濟關系史綱要》[M],科學出版社,2003年。 4. 丁厚雷:《明代海禁政策下的中國海外貿易》[J],《河南科技大學學報》2009年第27期。 5. 方志遠:《明朝百年的社會進步與社會問題》[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2年第52期。 6. 馮之余:《明代“隆慶開放”與海上貿易發展》[J],《社科縱橫》2008年第23期。 7. 洪佳期:《試論明代海外貿易立法活動及其特點》[J],《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 8. 何峰:《中國的海洋——明朝海上力量建設考察》[D],《廈門大學》2007年博士論文。 9. 黃順力:《明代福建海商力量的崛起及其對海洋觀的影響》[J],《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99年第4期。 10. 李金明:《十六世紀中國海外貿易的發展與漳州月港的崛起》[J],《南洋問題研究》1999年第4期。 11. 李龍潛:《試論明代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J],《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1年第4期。 12. 駱倫良:《談明朝海上絲綢之路的貨幣文化特點及啟示》[J],《廣西金融研究》2006年第z1期。 13. 松浦章:《明代末期的海外貿易》[J],《求是學刊》2001年第28期。 14. 沈濟:《淺析明代的社會經濟》[J],《學理論》2012年第12期。 15. 吳珊珊,李永昌:《中國古代海洋觀的特點和反思》[J],《海洋開發與管理》2008第12期。 16. 王濤,王華玲:《鄭和下西洋與中國長期經濟增長》[J],《生產力研究》2011年第1期。 17. 吳松弟:《明清時期我國最大沿海貿易港的北移趨勢與上海港的崛起》[J],《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1年第6期。 18. 云中天:《中國歷史上的大航海》[M],中國三峽出版社,2007年。 19. 尹曉盛:《明代私人海上貿易研究》[D],《山東大學》2007年碩士論文。 20. 莊國土:《論鄭和下西洋對中國海外開拓事業的破壞》[J],《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5 年第3期。 21. 莊贏:《晚明官員的收入構成》[J],《大慶師范學院學報》2012年第32期。 22. 鄭明,劉江平,馮先輝:《曾經的中華遠洋“特混艦隊”》[J],《軍事世界畫刊》2005年第6期。 23. 張維華:《中國古代對外關系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283-284頁。 24. 鄭有國:《福建市舶司與海洋貿易研究》[M],中華書局,2010年,第77頁。 25. 趙志浩:《明代田賦“折征”到“征銀”的轉變》[J],《北方論叢》2013年第1期。 (ZH)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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