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古代兒童舞蹈教育的功能及當代啟示
舞蹈藝術作為一種教育手段,已被用于中國古代兒童成長教育的過程中。
在古代,兒童舞蹈教育從教育“道德”和“道”到教育“人才”的演變,對于當今兒童
舞蹈教育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在當今的教育改革中,探索古代舞蹈教
育的起源和發展不僅具有歷史意義,而且具有現實意義。
標簽: 中國古代;兒童舞蹈;教育功能演變;當代啟示
從舞蹈誕生之日起,舞蹈與社會生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它不僅是現代社
會生活的反映,也是現代社會生活的一種服務。沒有現代社會生活,舞蹈就不存
在。舞蹈作為一門藝術,來源于生活,對生活有影響。它在歷史進程中的作用是
多方面的:兒童舞蹈教育始終以社會對倫理、健身、教學的需求為基礎。你自己
的教育功能。尤其是今天,兒童舞蹈教育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有鑒于此,
本文以兒童舞蹈教育為研究對象,通過對中國古代兒童舞蹈教育演變的分析,試
圖為當代中國兒童舞蹈教育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啟示和借鑒。
在中國古代歷史中,舞蹈藝術作為人類社會出現以來最古老,最原始的教育
手段,已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特別是在出現書面語言和其他傳播媒介之
前的原始社會中,以傳授知識和宣傳海關為主要目的的舞蹈教育很普遍。根據現
有的歷史記載,古代兒童的舞蹈作為一種有組織,有目的,有意識的舞蹈教育行
為,首先出現在舜禹時期。自從舜禹時期兒童音樂和舞蹈教育的興起以來,夏商
時代一直延續著貴族子女的音樂和舞蹈教育傳統。一方面,正是由于社會階層分
化的深刻影響,另一方面,這是由于統治階級政權的需要。
一、西周時期的舞蹈教育——育“德、道”
西周時期,在禮樂制度的影響下,兒童舞蹈教育迎來了歷史發展的高峰。首
先,在教育制度上,對貴族子弟的入學年齡、入學與畢業的時間和方式有明確規
定,且實行分年齡階段、分文舞和武舞內容進行教學的方式,如,十三至十四歲
的兒童學習“勺”舞,自十五歲成童起學習舞“象”;“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龠”。
由“文”舞到“武”舞、先育“德”后育“體”的教育理念體現出統治階級在對貴族子弟
樂舞教育的良苦用心和嚴謹規范的態度。其次,形成了一套完備的教學管理體系,
且分工精細,職責明確。如在中央設立專門的樂舞機構——“大司樂”;任命“樂
師”為專門的樂舞教師,掌管貴族兒童的樂舞教學;有管理人員“大胥”和“小胥”,
分別掌管樂舞教學體制管理和教學監督工作。最后,出現了專門樂舞教材——“六
小舞”。其中“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人舞”六個部分特色鮮明,且根
據不同內容,手執相應道具而舞,是中國古代最早的一部兒童樂舞教材。
西周時期兒童舞蹈教育的發展,充分體現出育“道”的功能追求。正如《通典》
所載:“昔唐虞迄三代,舞用國子,欲其早習於道也。”其謂“道”,便是指治國的
理念和方法。可見“道”才是西周時期兒童舞蹈教育的根本目的。從育“德”到育
“道”,古代兒童舞蹈的政治教化功能得到了極大發揮。
二、春秋戰國以后兒童舞蹈——育“才”
春秋戰國以后,禮崩樂壞,文化下移,宮廷雅樂舞蹈失去其原有的輝煌。受
此影響,原本由貴族子弟樂舞教育獨霸天下的格局出現解體,庶民子弟的樂舞教
育活動逐漸興盛和活躍起來。在這一歷史背景下,古代兒童舞蹈教育明顯出現分
軌。
首先,為滿足宮廷貴族階級培養后備人才及復古周禮等需要,貴族子弟樂舞
教育的傳統依然存在。如漢代《大樂律》稱:“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廟之酬。除
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關內侯到五大夫子,取適子高五尺以上,年十二到三十,顏
色和順,身體循理者,以為舞人??梢娰F族子弟樂舞教育傳統的意義和價值。
其次,為滿足謀生及貴族階級娛樂享的需求,庶民子弟樂舞教育在宮廷及民
間廣泛存在。《漢書·外戚傳》就記述了翁須的故事。漢代翁須八九歲時隨仲卿習
歌舞,四五年后專做歌舞者,到二十歲時又因善歌舞而隨太子人侯明入長安。此
后,翁須母親、兄長均得以封號,賞賜以巨萬計。此外北宋時期“每遇內宴前一
月,教坊內勾集弟子小兒,習隊舞,作樂雜劇節次”的訓練制度也足以證實官方
兒童樂舞伎人訓練的存在。
春秋戰國以后兒童舞蹈教育的發展,充分體現出對“政治型”人才和“技能型”
人才培養的功能追求。其中對“政治型”人才的培養,主要反映在宮廷貴族階層,
以國子及公卿大夫子弟等為教育對象。該教育活動旨在傳授封建宗法思想及禮樂
等級觀念,培養貴族子弟的高貴氣質和君子品格,從而為統治階級儲備合格的政
治人才。而“技能型”人才的培養主要反映在庶民階層,它是針對普通平民和賤民
的孩子。它涉及兩個領域:宮廷音樂和舞蹈教育和私人樂舞教育。其教育活動旨
在傳授舞蹈表演技巧和技能訓練。它服務于貴族階層的娛樂和娛樂,成為一個受
歡迎的階層。求生的現實手段。
三、中國古代兒童舞蹈教育功能演變的當代啟示
從中國古代兒童舞蹈教育由育“德”到育“道”再到育“才”的功能演變過程來
看,在一個遠沒有今天兒童舞蹈發展的古老社會中,維護和鞏固政權統治,普及
社會禮儀規范和封建等級制度概念的需要似乎遠遠大于兒童身心發展的需要。尤
其是兒童在政治權力枷鎖下的舞蹈教育活動,始終未能真正實現“以人為本”的教
育目的。因此,就當今兒童舞蹈教育的發展而言,我們應當認真學習和借鑒古代
兒童舞蹈教育的有益經驗,充分發揮舞蹈藝術在兒童身心發展中的教育功能和價
值。認識到強有力的政治教育。幼兒舞蹈發展的負面影響。貫徹“兒童”的教育理
念,強調舞蹈藝術對兒童身心發展的教育功能,應是當前和未來兒童舞蹈教育活
動的核心目標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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