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日發(作者:語言教案中班)

形聲字來源
三、形聲字的三大來源
形聲字在漢字中占據了如此大的比重,但這些形聲字并非都是一開始就按形聲造法原則創造的。追根索源,發現形聲字有三大來源。
A純表音的假借字加形符是早期形聲字的首要來源
研究商周文字,我們發現當時文字的一個特點就是假借字特多。假借字也有兩類:一類是找不到本字本義,專作表音符號的假借字。這類字的造字本義多不可考,已變成了一個專門的記音符號。有時同一個記音符號分別記錄幾個同音詞,如甲骨文中的“士、直、可、又、丑、寅”等字,雖在《說文》中也有一個釋義,但古籍文獻中找不到本字本義的用法,只用于假借。所以它們應屬這類純記音字。由于這類字借用的詞太多,于是根據所借詞義加上一個形符(意符)便成了形聲字。
轉為形聲字的另一類假借字是同時既用于本義,又用它表假借義的字。這類字有時“身兼數職”,假借它表好幾個詞的意義。例如:“易”,《說文》解釋為:“蜥易,(蟲暥)蜒,守宮也。象形。”甲骨文中的“易”,也很象“蜥蝎”形狀。可見,“易”的本義應是“蜥蜴”。但先秦典籍多借用為“變易”、“交易”等義。在有些古書中又假借為“賜、剔、錫、瘟”等。例如:
(1)《商君書·錯法》:“夫離朱見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边@里的“易”應為‘賜”。
(2)《漢書·王子侯表》:“平樂侯訴·…病狂易,免?!薄翱褚住本褪恰翱癔儭?,這是一種精神病。
以上古籍中多處所用的“易”字,其實是不同詞義的假借字,后來對應這些不同意義,加上相應的形符(意符),便成了“蝎、賜、剔、瘍”這些形聲字。
B由表形字(文字學家劉又辛把象形字、指事字、會意字統稱為表形字)加聲旁或形旁構成的形聲字。這類形聲字有兩種情況:
1、在原表形字上加形旁(意符),強化意義的類屬,保留原字讀音,即將原字作聲旁。例如: (1)“云”,本是“霎”字的初文,是個象形字。甲骨文、金文都是象云形的“云”。后來在“云”字上加“雨”,表示與“雨”有關,而讀音仍讀“云”,于是這個字就成了“從雨、云聲”的形聲字(現在該字又簡化為“云”)。
(2)“求”,本是“裘”的初文,是皮衣的象形。甲骨文中的“求”字象皮裘形。后來加“衣”作為形符,仍讀“求”聲,構成“從衣、求聲”的形聲字“裘,,。
(3)“莫”,本是“暮”的初文,是一個象形兼會意的字,像日落草叢中,會日暮之義,后在“莫”字下加“日”,構成“從日、莫聲”的形聲字。以上這種由原來的表意(也稱表形)的字,再加一個新形旁(意符),以原字為聲的形聲字還有很多。
2、在原表形字上另加聲符構成新的形聲字。據考證,這類字在甲骨文、金文中就已出現,((說文》中更多。例如:
(1)“貌”,最初本是一個單純的表形字,“兌”,上邊的“白”,象人的面部形狀。后來取“豹”作聲符,省去“勺”,寫成“貌”,成為形聲字。
(2)今天的“鼻”字原本是自己的“自”,篆文的“自”本象鼻形,但后來多假借為語言中的虛詞,于是就在“自”之下加聲旁“卑”,成為形聲字(從自,卑聲)。
C運用形聲造字法新創形聲字。
事物在發展,認識在發展,語言中的詞語也在不斷新增、發展.人們掌握了形聲造字法后,就可利用原有的基本字作形旁和聲旁自由組構新的形聲字了。自秦漢以后,絕大部分后起的新字都是這類新造的形聲字。
例如以“會”為形旁的形聲字:“緞、峭、紡、紹、纖、結、縱、綸、給、縷、繕、編、紛、絆、埂、緝、績等,都是按形聲造字法創制的新形聲字。形聲字在甲骨文、
金文時期只占20%左右,戰國時期在50瑞左右,而到了東漢時期上升到了80%以上,使漢字真正成為以形聲字為主體的文字系統。至于近、現代創制的新字,幾乎都是形聲字了。比如表金屬元素的字:銼、敏、鉀、鈉、鈣、鎂、抗、欽令釩、錳、鉆、鋅等,呈氣態的元素氫、氧、氦、氟、氖、氫、氯、氛、氧等。大量形聲字的創制,使現代漢字中的形聲字占到了漢字總量的90 0%多。所以,漢字在漢代以后實際上已成為了形聲字為主體的文字系統了。的“白”,象人的面部形狀。
一、漢字中形聲字產生的來源
(一)由于同音假借而產生形聲字古代漢語的詞匯特點是單音詞占主體,漢字主要是用來寫詞的,一個漢字記錄一個漢語的詞(只有少數情況是一個漢字記錄一個語素或一個音節),詞是字的記錄對象。應該說漢字與詞如果是一對一的關系,那是最理想的關系,然而事實并非如此,有些詞的意義比較抽象,很難用象形、指事、會意等方法把它表現出來,因此這些詞(包括全部虛詞和部分實詞)最初是沒有自己的書寫形式的,也就是說人們造不出相應的字來記錄它們,但是當它們進入到書面交際的時候,人們為了解決造不出字來的這一矛盾,就采用了同
音假借的辦法,即借用一個同音詞的書寫形式去表示它們,如表示疑問的代詞“何”,難以造出一個相應的字表現,于是借用表示“負擔”、“負荷”意義的“何”來表示疑問代詞“何”,這樣,“何”這一個字就有了多種意義,即多詞用一個字表示,為了將其區分開,避免在書面交際時帶來混亂,于是人們為“負擔”“負荷”義在“何”字上另加上一個形符,形成“荷”,這樣,形聲字便產生了。又如“須”(簡化前為“須”),它的本來意義是“胡須”,而“必須”的“須”意義抽象,很難表現出來,于是人們借用同音詞表“胡須”的“須”表示“必須”,“須”則表兩個詞,一是必須,一是胡須,為避免書面交際混淆,人們將“胡須”的“須”進行了改造,在“須”的基礎上加上形符“髟”,構成形聲字“髟須”表示“胡須”義,“髟”是形符,“須”為聲符(漢字簡化后,人們將“須”“髟須”歸并,一起簡化為“須”)。這樣,由于同意假借便產生了一大批形聲字,像“然燃”、“孰熟”、“與歟”、“其箕”、“匡筐”、“云云”等都是這樣的情況,這些字中,前一個字或是象形字,或是指事字,或是會意字,而后一個都是形聲字。
(二)由于同源分化而產生形聲字 隨著交際的需要和人們認識的發展,語言中的詞也不斷在增殖。詞的孳乳由單義到多義,在書面上表現為一個詞形表達多個意義,也就是借母體的字形去寫新詞,這樣一個字記多個詞,這同樣會造成交際上的混亂,于是人們給已經獨立的詞另造字形,以便將新詞與母體區別開,這個獨立出來的新詞與它的母體有著血緣關系,新詞與母體之間我們稱之為同源詞,兩者在意義上有著密切的聯系(這一點與同音假借完全不同,假借字與本字在意義上沒有任何聯系,只是音同而已)。給已經獨立的新詞單造字形,一般采用形聲造字法,在原來母體字形的基礎上加形符。如“責”,古代有“索取”義,于是討債叫“責”,同時把所欠的債也叫“責”,由于“責”兼義過多,于是在“責”字形的基礎上加“亻”,形成“債”來表示“所欠的債”,“債”是形聲字。比較典型的是“卑”的分化。“卑”的本義是酒器,古代奴隸常執卑服侍主子,因而“卑”有了“卑賤”義。凡由“卑”所分化、派生的同源詞都有低矮、瑣小、卑微之義?!氨啊笔窃中?在標聲的同時也表示該族系詞的共性。為了表達分化后各自獨立的詞,便在原字形上加形符以表示其個性,執“卑”的多是女奴,便加“女”形成“婢”;“髀”指股,是大腿,在人的下體,所以加“骨”形成“髀”;“庳”是低矮的房舍,便加“廣”(廣,作形符一般與房舍有關,讀yǎn);“碑”是觀測日影的低矮的豎石,便加“石”成“碑”;“埤”是指低洼潮濕之地,便加“土”成“埤”;“鼙”是小鼓,所以加“鼓”成“鼙”等等。由于同源分化也產生了大量的形聲字,如“取娶”、“賈價”、“弟悌”、“益溢”、“昏婚”、“受授”等都是由同源關系形成的,它們中后一個皆為形聲字。
應該說形聲字的來源不限于這兩個方面,根據唐蘭先生的觀點,還有一個來源,那就是轉注,他說:“由轉注來的文字,主要的意義卻在形符,‘老’字和‘’字,‘’字,‘句’字,‘至’字等,本來不是一個語言,只因意義相同,造新文字的人就把‘’,‘’,‘句’,‘至’等字,都加上一個‘老’字的偏旁,作成“壽’、‘考’、‘’、‘耋’等字,所以轉注字是以形符作主體的?!盵1]一個字既然可以區分出形符,那它必然就有聲符,因而根唐蘭先生的觀點,轉注字也是形聲字的來源之一。這種觀點我們也是贊同的,只是由于人們對轉注字的理解歷來分歧較大,所以我們沒有把它作為形聲字產生的重要來源。
一、在初文上加注音符
在初文上加注音符,構成形聲字的兩部分的上古音相通。我們可以用這種方法來判定這種形聲字。如“舒”字構成其字的兩部分“舍”和“予”上古音同屬魚部,舍為書母,予為余母,古音相通,可見“舒”是初文“舍”加注音符“予”而成。當然“舍”又是個形聲字,還可作進一步的分析。
又如“厀”《。說文?九上?卩部》“:脛頭卩也。從卩,桼聲?!薄皡w”是初文“卩”加注音符“桼”而成“。卩”和“厀”古韻同在質部。卩是精母字,厀是心母字,均為齒音“。卩”甲文是“人”的變體,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象跽形?!甭撓导坠俏闹械睦樱纭睹饕痪虐薕》“:卩于母丙?!笨勺C“卩”為祭祀時的曲厀行禮活動。作動詞用時為曲厀,作名詞用時指“厀”關節。因此“,卩”即“厀”的初文。“厀”后又作“膝”,變成一般的形聲字。
這類形聲字的初文有的后來仍然單能使用,如“鼻”的初文“自”,但不再表示本義。有的不再單獨使用。有的初文被替換,如“鳯、鷄”,原來表示象形的初文被類化符號“鳥”代替。
二、在初文上加注意符
加注意符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和分化字的意義。加注不同的意符,可分別明確和分化初文的本義、假借義和引申義。
這種形聲字產生的途徑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四種:第一種實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表意字是漢字發展早期階段的主要結構方式,它們構成漢字發展的一個基礎,為漢字的產生提供給本的構件。這些早期的表意字有它自身的局限性,在表音化的大趨勢下,往往加注聲符成為新字,用來區別字意。如甲骨文中的“雞”初文是象形,是一種表意,后來加注聲符,再往后發展,形符又被換成了“鳥”旁,成為了一般的形聲字。再如牙齒的“齒”,象形初文是牙的象形符號,后來在初文的基礎上加注聲符“止”?!耙啊痹诮鹞闹惺菑摹傲帧睆摹巴痢钡臅庾?。《說文》“野”中“予”是加注的聲符。這種加注聲符的形聲字逐漸與初文發展成為異體字,但隨著后起形聲字的發展,并且日益成為主流,原來的表意字便逐漸廢除了。第二種是把表意字字形的一部分該換成音符,不同于重新加注音符,而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對表意字的部分構件進行改造而形成新的形聲字。如甲骨文中捕兔的“網”,下面是一個兔的象形,整體是一個會意字,后來把“兔”換成“且”,變成“置”,成為一個形聲字。甲骨文中的“何”初文是象形字,表示一個人肩扛一樣東西,后來“何”的“人”簡化為一般的單人旁,身上所扛的符號改變為“可”,從而整個字形成為一個從“人”,“可”聲的形聲字?!靶摺痹诩坠俏闹惺且粋€會意字,表示進奉事物,從“又”從“羊”,后來“又”改為“丑”就成為從“羊”“丑”聲的形聲字。以上是在表意字的基礎上加注或改變聲符形成的形聲字。
另外還存在著加注意符而形成的形聲字,加注意符后,原來的表意字便演變成為聲符,起表音作用,一種情況是因為大量假借導致同音字的大量出現,古代漢語由于是單音字占據主體,同音字的大量出現便會導致識別上的混亂,需要在假借字上加注形符,用來區別并固
定它的意義。如“師”的本意是師眾之意,漢朝的時候把它假借為獅子的“獅”,兩個“師”之間便成為同音字,產生混同,很難區分清楚,為區別這兩個字之間,就在假借字“師”的旁邊加注“犬”來穩定它的新的意義,這樣既區分了兩個同音字,又兼顧了假借之后意義類的歸項,表明它是表示一個動物的意項。還有一種情況是為明確引申義而加注的意符,漢字通過引申的途徑擴大了單個字的意義容量,是一種比較經濟的方法,一組引申義之間又有一種相關的意義,但引申義過多的話也會造成一些混亂,和假借字一樣,通過為引申義加注意符便可以把意義穩定下來。如黃昏的“昏”本意表示黃昏之意,因為古時候的婚事坐在黃昏時候舉行,“昏”便被引申為婚事的“婚”,這個引申義由于和本字容易產生混同,便在旁邊加注意符“女”來穩定它的引申意義,同時也說明它是一個從“女”,“昏”聲表示婚娶的意義。標注意符形成形聲字的途徑還有另外一種方式,它是為明確本義而加注意符的,一些字的本意由于假借之后便變得比較模糊,本來的意義反而不明顯,為明確本意加注意符。如“它”本身是象形字,是蛇的象形,后來由于假借為第三人稱代詞,本意已經不明確,就加注意符“蟲”表明它的本意是動物;再如“然”,是從“火”,“肰”聲的(《說文》:“肰,犬肉也。從犬,肉。”本意就是表示用火在烤狗肉,就是燃燒之意,后來由于假借為副詞,本意顯得不為明顯,為明確它的本意就加注意符“火”。這種加注意符來明確本意的字,大部分都有比較通行的引申義或者假借意,但是在加注意符后,它的初文反而失去了它的原意,而被假借為其他的意義。如:“它”在加注意符后,他的初文就成為第三人稱的代詞的,不再表示原來的意義。另外還有一種形聲字產生途徑,它不是后起的形聲字,而是在原來形聲字的基礎上產生的形聲字,甲骨文時期已經有20%的形聲字,但這些形聲字不是一成不變的,改變原來形聲字的某一個偏旁就可以產生一個新的形聲字。如“振”本身是含有賑災之意的?!抖Y記·月令》:“命有司發倉廩,賜貧窮,振乏絕”。后來為更為形象準確這個義項,就把“振”的“手”旁換作“貝”,表示賜發財物之意,產生了新的形聲字“賑”來表示賑災之意。
形聲字產生是漢字自身完善發展的重要途徑,它通過以上的方式逐漸發展成為漢字的主要結構方式,現代漢語中已經占到90%以上,它符合文字表音化的趨勢,同時又兼顧到漢語的特點,雖然表音文字是文字的成熟階段,但漢字可能不會走向拼音文字的,由于漢字是孤立語,它沒有豐富的形態變化來區分符號,如果說漢字能夠走拼音話,那么在它的假借階段就會完成,之所以反而走向形聲話,還是因為形聲是漢字表意的完善而不是表音的一種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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