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發(作者:新加坡國立大學本科申請要求)

交通運輸部關于發布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2010)和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2010)的通知
文章屬性
? 【制定機關】交通運輸部
? 【公布日期】2010.07.30
? 【文 號】交海發[2010]369號
? 【施行日期】2010.10.01
? 【效力等級】部門規范性文件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主題分類】水運
正文
交通運輸部關于發布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2010)和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2010)的通知
(交海發[2010]369號)
長江沿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
現頒布《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2010)》和《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2010)》,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蛾P于發布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的通知》(交海發〔2005〕243號)和《關于頒布實施<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2005)>的通知》(交海發〔2005〕486號)同時廢止。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20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長江安徽段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環境,保障航行安全,提高通航效率,促進航運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長江安徽段太子磯水道錢江嘴塔形側面標與錢江口塔形側面標連線至凡家磯水道慈湖河口與烏江河口連線之間的通航水域實行船舶定線制。
船舶定線制遵循各自靠右航行、大船小船分流、減少航路交叉及過錯責任原則。
第三條 凡在本規定水域范圍內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均應遵守本規定。
進行航道維護和搜尋救助的船舶以及經海事管理機構批準的其它船舶,在不妨礙他船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本規定的航路條款限制。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及其所屬分支機構、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本規定的監督實施。
第二章 航 路
第五條 在適宜劃定通航分道的水域,按通航分道設置標準(見附錄1)設置通航分道,并以航標標示。
上、下行通航分道以航道中心線為分隔線,左岸一側通航分道為上行船舶航路,右岸一側通航分道為下行船舶航路。
第六條 在通航水域內按單向通行航路設置標準(見附錄2)設置單向通行航路,并以航標標示。
第七條 在通航分道外側按推薦航路設置標準(見附錄3)設置推薦航路。
第八條 在分隔線左右兩側一定范圍內,按深水航路設置標準(見附錄4)設置深水航路。
第九條 在通航條件較復雜的水域設置航行警戒區(見附錄5)。
第三章 航 行 第十條 船舶應當在規定的航路內航行。
第十一條 船舶在通航分道內航行應盡可能遠離分隔線。
第十二條 除上行進入馬鞍山港作業和受限于烏江水道水深條件的船舶外,其他上行船舶均應在烏江水道航行。
第十三條 實際吃水小于2.7米的小型船舶應當選擇推薦航路航行。
在未設置推薦航路的航段,小型船舶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沿通航分道外側水域航行,但應與相鄰通航分道內船舶主流向保持一致。
第十四條 深吃水船舶應在深水航路內航行。
第十五條 船舶駛經航行警戒區時,應當遵守航行警戒區通航規定,謹慎航行。
第十六條 船舶在支汊水道航行時應遵守支汊水道通航規定(見附錄6)。
第十七條 船舶駛經橋區水域時,應當遵守橋區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船舶靠離碼頭,進出錨地、停泊區、支流(汊)河口、橫江渡運等,需橫越規定航路時,應不妨礙他船航行。
船舶在橫越規定航路時,應注意周圍情況,盡可能與航路成直角就近進行。
第十九條 船舶駛經港區、橋區、施工區、停泊區、航行警戒區、錨地、渡口、支流(汊)河口等水域時,應保持正規了望,注意橫越船的動態,謹慎駕駛。
第二十條 船舶在出現緊迫局面有碰撞危險時,為避免事故發生,在不妨礙他船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偏離規定航路。緊迫局面消除后,應盡快回到規定的航路,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二十一條 船舶應當以安全航速航行。除緊急避讓、等讓等情況外,嚴禁船舶在彎曲狹窄航段、橋區、航行警戒區等通航環境復雜水域停車淌航。
第二十二條 船舶因靠離碼頭、進出錨地、停泊區,需減速航行時,應當盡可能靠航路右側航行。 第四章 停 泊
第二十三條 船舶應在規定的錨地、停泊區內錨泊、停泊(見附錄7)。
小型船舶也可以在規定的錨地、停泊區以外的水域錨泊、停泊,但應盡可能遠離航路。
第二十四條 船舶遇到惡劣天氣、機器設備故障等緊急情況需錨泊、停泊時,應盡可能讓出航路,并及時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五章 避 讓
第二十五條 未按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按照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
第二十六條 進出支流(汊)河口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干流中按照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
第二十七條 橫越規定航路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按照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
第六章 責 任
第二十八條 船舶未按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要求主動避讓他船導致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二十九條 船舶未按規定航路航行導致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三十條 船舶違反航行警戒區規定,導致與按航行警戒區規定航行的船舶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三十一條 船舶違反本規定隨意錨泊、停泊導致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三十二條 海事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或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附錄與條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有變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發布航行通告。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本規定水域范圍,是指上界為太子磯水道右岸錢江口塔形側面標(30°32′29″N/117°13′55″E)與左岸錢江嘴塔形側面標(30°32′50″N/117°14′44″E),下界為右岸慈湖河口(31°46′30″N/
118°29′48″E )與左岸烏江河口(31°50′42″N/ 118°29′24″E)連線間的通航水域,但不包括裕溪口水道。
(二)停泊區,是指由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供船舶停泊的水域。
(三)橫越,是指船舶由通航分道一側駛入,由另一側駛出,或者橫向或斜向駛過沿通航分道航行船舶船首方向的過程和行為。包括:“各類橫江渡輪和橫江渡船的航行”、“船舶橫越通航分道靠離碼頭、進出停泊區”、“船舶避讓時船首超出通航分道邊界”、“船舶從警戒區橫越通航分道”等的過程和行為。
(四)小型船舶,是指實際吃水4.5米以下或船長小于50米的船舶(隊)。
(五)深吃水船舶,是指實際吃水超過6.0米的船舶。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系特別規定,涉及航行、停泊與避讓的其他規定如與本規定有沖突的,按本規定執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堕L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同時廢止。
附錄1
通航分道設置標準
通航分道寬度原則為500米,(有條件的河段可適當放寬;不足500米的以實際航道寬度為準,但不小于200米),一般情況下同側相鄰航標間距不大于3千米。
蕪湖長江大橋至慈湖河口:6月1日至9月30日航道維護水深9.0米,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維護水深7.5米。
蕪湖長江大橋至錢江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航道維護水深5.0米,4月1日至5月31日航道維護水深6.0米,6月1日至9月30日航道維護水深7.5米,10月1日至11月30日航道維護水深6.0米。
附錄2
單向通行航路設置標準
烏江水道內設置單向通行航路,設標寬度為200米,不足200米的以實際航道寬度為準,但不小于150米,一般情況下同側相鄰航標間距不大于3千米,航道維護水深4.5米(特殊年份水深達不到4.5米時以航道部門公布的為準)。
附錄3
推薦航路設置標準
一、東埂塔形側面標至#179白浮、#202白浮至太陽洲尾塔形側面標、土橋中塔形側面標至#250白浮(不含銅陵長江公路大橋水域)上行通航分道外側設置上行船舶推薦航路。
二、推薦航路寬度為100米,水深不小于3.0米。
附錄4
深水航路設置標準
太子磯水道錢江嘴塔形側面標與錢江口塔形側面標連線至凡家礬水道慈湖河口(其中大橋水域除外)通航分道分隔線左右兩側各100米范圍內為深水航路,深水航路一般在航道深泓范圍內。
蕪湖長江大橋以下深水航路維護水深與該段通航分道水深相同;蕪湖長江大橋以上深水航路維護水深: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與主航道相同為7.5米,5月、10月6.5米,11月1日至15日為6. 0米,其他時段與該段通航分道水深相同;當航道實際水深低于上述尺度時,由航道部門據實發布。
附錄5
航行警戒區
一、黃洲新灘航行警戒區
(一)水域范圍
上界:小黃洲塔形側面標與長江#165紅浮連線;
下界:長江#163黑浮與神農洲塔型沿岸標連線。
(二)航行規定
1.上、下行船舶互會左舷;
2.禁止船舶追越、齊頭并進。
(三)甚高頻無線電話聯系地點
1.上行船舶:馬鞍山港小黃洲錨地下界限浮標下游水域;
2.下行船舶:東埂塔形側面標上游水域。
二、陳家洲航行警戒區
(一)水域范圍
1.上界:東梁山和西梁山電塔連線以上2千米;
2.下界:東梁山和西梁山電塔連線。
(二)航行規定
由主汊下行進入裕溪口水道的船舶與由裕溪口水道下行進入主汊上行的船舶互會左舷。
(三)避讓規定
由主汊下行進入裕溪口水道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由裕溪口水道下行進入主汊上行的船舶。 三、攔江磯航行警戒區
(一)水域范圍
1.上界:攔江磯航行警戒區右上界限浮標與左上界限浮標連線;
2.下界:攔江磯航行警戒區右下界限浮標與左下界限浮標連線。
(二)航行規定
禁止船舶追越、齊頭并進。禁止受控船舶會讓。
(三)控制規定
1.受控水域范圍:上界為攔江磯航行警戒區右上界限浮標與左上界限浮標連線,下界為航行警戒區的右下界限浮標與左下界限浮標連線。
2.受控船舶:船隊之間、船長大于90米的單船之間、船隊與船長大于90米的單船之間。
3.聯系地點:
上行船舶:#264白浮下游水域;
下行船舶:#274白浮以上水域。
4.等讓原則:受控上行船舶(隊)等候受控下行船舶(隊)。
5.等讓水域:上行船舶等讓點為#266白浮以下水域。
附錄6
支汊水道通航規定
一、太平府水道通航規定
(一)水域范圍
1.上界:彭興洲塔形側面標與#174紅浮連線;
2.下界:#164紅浮90度方位線。
(二)航行原則
船舶各自靠右航行。 (三)通過限制
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筑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二、黑沙洲北水道通航規定
(一)水域范圍
1.上界:#206紅浮與#207白燈船連線;
2.下界:高安圩塔形側面岸標與#200白浮連線以上500米。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筑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三、銅陵小港通航規定
(一)水域范圍
1.上界:新溝測點正北方向延長線;
2.下界:金牛渡塔形側面標正西方向延長線。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筑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四、成德洲東港通航規定
(一)水域范圍
1.上界:#236紅燈船與銅陵港6號碼頭下沿連線; 2.下界:#227紅燈船與#228紅浮連線及延長線。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1.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筑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2.1600總噸以上船舶通過時應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五、大通小港通航規定
(一)水域范圍
1.上界:鐵板洲洲頭測點與青通河口連線;
2.下界:羊山磯測點與和悅洲尾邊緣連線。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1.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筑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2.600總噸以上船舶進出時應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六、貴池南港通航規定
(一)水域范圍
1.上界:貴池南港4號白浮正南方向延長線;
2.下界:#252左右通航標正南方向延長線。
(二)航行原則
按各自靠右航行原則實行分邊通航。
(三)通過限制 1.船舶應根據實際水深、船舶吃水及跨河建筑物的高度限制等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選擇通過;
2.貴池南港4號白浮以上為非通航水域。
附錄7
錨地、停泊區
(一)錨地
序號 名稱 水域位置 控制點坐標 尺度和用途
上端2400 米 A(31°42′50.33″N
x200米,供內118°26′34.23″E)
河船舶停泊
B(31°43′23.52″N
118°26′49.63″E)
C(31°43′35.60″N
1
山港小黃道左岸小黃洲118°27′53.35″E)
洲錨地 一側 E(31°45′45.19″N
118°27′46.55″E)
F(31°43′38.25″N
118°26′47.77″E)
G(31°43′26.27″N
118°26′41.93″E)
H(31°42′52.98″N
下端700米x200米,供空載海船停泊
118°26′55.21″E)
馬鞍 馬鞍山水 D(31°45′42.87″N 118°26′26.79″E)
A(31°28′11.52″ N
118°20′31.98″E)
西華水道2 蕪湖#177紅浮東聯檢錨地
側
118°20′41.60″E) ×200米,供 C(31°28′21.87″ N 國際航行船舶118°20′48.11″E)
D(31°28′08.17″ N
118°20′38.48″E)
錨泊
B(31°28′25.21″ N 500米
長江下游 A(30°45′57″N
航道里程約
3
117°36′21″E)
1000米×300米,供單船、駁舶錨泊
567.5公里, B(30°46′04″N
117°36′57″E) 池州大通水道右九華錨地 岸,距池州九 C(30°45′48″N
華發電廠專用117°36′20″E)
碼頭下游約1 D(30°45′55″N
公里
4
洲江海輪崇文洲洲尾右117°30′48″E)
錨地 緣水域,長江 B(30°44′00″N
117°36′58″E)
1000米×200米,
供單船、駁舶 崇文 貴池水道 A(30°44′06″N 下游航道里程117°30′51″E)
約575-577公里之間
C(30°44′39″N
117°31′52″E)
D(30°44′34″N
117°31′56″E)
錨泊
1000米×200米,供海輪及國際航行船舶錨泊
A(30°43′47″N
117°25′00″E)
5
溝 左岸,馬船溝 C(30°44′15.6″N
錨地 側面岸標下
117°25′56.2″E)
D(30°43′56.9″N
117°26′1.6″E)
(二)停泊區
序號 名稱 水域位置 控制點坐標 尺度和用途
泊
單船、駁舶錨
B(30°43′43.7″N
馬船 貴池水道117°25′3.6″E) ×200米,供 1500米
新1
生洲停泊區
長江下游
A(31°47′23.44″N
500米×200米,
供馬鞍山航道里程約390 118°24′46.79″ E)
公里處馬鞍山 B(31°47′14.14″ N 水道左岸新生洲頭長江#159 118°29′31.89″ E)
C(31°47′08.66″ N
港作業船舶臨時停泊
黑浮下航道外 118°29′36.78″ E)
D(31。47′18.06″ N
118°29′52.06″ E)
A(31°44′26.83″N
118°27′39.73″E)
B(31°45′16.40″N
118°28°07.67″E)
馬2
鞍山停泊區
號碼頭至第三 D(31°45′52.77″N
自來水廠碼頭
118°28′51.75″E)
E(31°45′12.35″N
118°28′13.57″E)
F(31°44′24.16″N
118°27′46.68″E)
何3
家洲停泊區
道與太平府水 B(31°40′43.99″N
道之間
118°25′47.67″E)
舶停泊
A(31°40′06.58″N
江心洲水 118°25′11.23″E)
米,供小型船 長1500
類船舶停泊
C(31°45′16.40″N
馬鞍山6 118°28′45.81″E)
×200米,供各 1000米 C(31°40′51.64″N
118°25′37.69″E)
D(31°40′11.78″N
118°25′04.59″E)
長江下游
航道里程約408 B(31°39′31.96″ N
采4
石停泊水道右岸下采區
石碼頭對開300 118°26′43.66″ E)
米 D(31°39′22.36″ N
118°26′46.84″ E)
A(31°28′26.34″N
118°20′39.50″E)
東5
梁山停泊區
#177紅浮連線 C(31°29′31.01″N
東側(蕪湖聯 118°21′37.63″E)
檢錨地下游)
D(31°28′20.44″N
118°20′50.85″E)
船、單船停泊
長江#175 B(31°29′36.21″N
紅浮至長江 118°21′27.63″E)
×350米,供駁 2500米
載船舶臨時停泊使用
C(31°39′20.74″ N 石作業區的空公里處太平府 118°26′36.13″ E) 供進出采×100米,
A(31°39′34.13″ N
118°26′40.11″ E)
200米 A(31°17′56.91″N
長江#187 白6
茆沙停#189紅浮連線泊區
南側 118°19′09.54″E)
D(31°17′51.46″N
118°17′37.00″E)
A(31°16′01.91″N
118°10′44.52″E)
中7
夾口下型側面岸標至 C(31°16′31.25″N
停泊區 以下2000米
118°12′12.84″E)
單船停泊
D(31°15′53.51″N
118°10′50.23″E)
長江下游 三8
山河停公里處白茆水泊區
道右岸三山河 118°26′36.13″ E) 頭作業普通貨 B(31°39′31.96″ N 供海螺碼航道里程約472 118°26′40.11″ E) ×150米,
A(31°39′34.13″ N 700米
米,供駁船、
B(31°16′42.87″N
保定圩塔 118°12′06.07″E)
米,下游寬400米,上游寬300 長2500 C(31°17′31.34″N
舶停泊
紅浮至長江 118°19′10.98″E)
米,供小型船 B(31°17′42.75″N
長2500 118°17′37.91″E)
塔型側面岸標上航道外
C(31°39′20.74″ N
118°26′43.66″ E)
D(31°39′22.36″ N
118°26′46.84″ E)
船臨時停泊使用
長江下游
航道里程約 黑9
沙洲停港水道右岸黑泊區
沙洲塔形側面標上航道外
A(31°09′42.30″ N
118°00′23.27″ E)
400米 B(31°09′32.32″ N
×100米,
供普通貨 C(31°09′29.37″ N
船臨時停泊使 118°00′19.32″ E)
用
D(31°09′41.23″ N
118°00′26.17″ E)
A(31°08′09.57″ N
486.5公里處荻 118°00′16.07″ E)
117°48′49.17″ E)
太10
陽洲停泊區
公里處,#222 C(31°07′58.81″ N
紅浮以上右岸 117°48′30.32″ E)
航道外
D(31°08′05.40″ N
117°48′51.03″ E)
長江下游 B(31°02′20.37″ N
航道里程約517 117°48′27.79″ E)
600米×150米,
供普通貨船臨時停泊使用 A(30°50′20.17″ N
117°43′41.60″ E)
和11
悅洲停泊區
公里處大通水 C(30°49′59.94″ N
道和悅洲下右岸航道外
頭空載船舶臨 117°43′40.96″ E)
時停泊使用
D(30°50′18.59″ N
117°43′47.53″ E)
A(30°40′47.9″N
117°27′13.9″E)
池12
州南港貴池南港左岸3 C(30°40′43.9″N
停泊區 號白浮上
117°27′42.8″E)
D(30°40′47.1″N
117°27′42.4″E)
烏13
沙停泊區
右岸,烏沙附 B(30°40′48.4″N
近航道外水域
117°19′19″E)
船、駁舶錨泊
A(30°40′50.9″N
貴池水道 117°19′12.9″E)
×500米,供單 1000米
船、駁舶錨泊
B(30°40′44.3″N
貴池水道 117°27′14.1″E)
×200米,供單 1000米
長江下游 B(30°50′01.73″ N
航道里程約554 117°43′34.91″ E)
供上峰碼×150米,
600米 C(30°41′06″N
117°19′45.1″E)
D(30°40′59.6″N
117°19′43.4″E)
A(30°40′25.9″N
三 貴池水道14
江口
左岸,三江口 停水域
泊區 117°16′59.7″E)
D(30°40′6.2″N
117°16′42″E)
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20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長江三峽庫區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環境,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促進航運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航行、停泊和作業于三峽大壩上游禁航線(距宜昌航道里程49.1千米)至李渡長江大橋下沿線(距宜昌航道里程547.8千米)之間水域(以下簡稱“三峽庫區定線制水域”)的船舶,均應遵守本規定。
進行航道維護和搜尋救助的船舶以及經海事管理機構批準的其它船舶,在不妨 C(30°40′33.2″N
船、駁舶錨泊
117°16′34.5″E)
×500米,供單 B(30°40′18.7″N
1000米 117°16′50″E)
礙他船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本規定的航路條款限制。
第三條 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遵循各自靠右航行、減少航路交叉及過錯責任原則。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及其所屬分支機構、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本規定的監督實施。
第二章 航 路
第五條 左岸一側通航分道為上行船舶航路,右岸一側通航分道為下行船舶航路,航道中心線為上、下行船舶通航分道的分隔線。
蠶背梁(豐都水位147.0米以下)、塘土壩和黃花城水域,北漕為上行船舶通航分道,南漕為下行船舶通航分道。
第六條 在部分航段的通航分道外側設沿岸通航帶(附錄1),僅供渡船和短途客船逆相鄰通航分道船舶流向航行。
第七條 支流(汊)左岸一側為干流駛入支流(汊)河流的船舶航路,右岸一側為支流(汊)河流內駛入干流的船舶航路。
第三章 航行與停泊
第八條 船舶應在規定的航路內航行。
第九條 船舶在通航分道內應當盡可能遠離分隔線航行,并與在附近沿岸通航帶航行的渡船和短途客船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十條 渡船和短途客船在沿岸通航帶航行時應盡可能靠本船左舷一側航行。渡船和短途客船航行方向與相鄰通航分道的船舶流向一致時,應使用相鄰的通航分道。
第十一條 受限船舶通過通航條件受限制的航段(附錄2),應當在規定地點及早聯系,并盡可能靠本船右舷一側航行。禁止受限船舶間在通航條件受限制的航段會讓。 第十二條 船舶通過警戒區(附錄3),應當加強了望和通信聯系,謹慎駕駛。
第十三條 船舶進、出支流(汊)河口,應當在不妨礙他船航行,并按規定顯示信號和鳴放聲號后,方可駛入、駛出。
第十四條 船舶駛經港區、錨地、停泊區(附錄4)等水域,應當與停泊或作業船舶、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第十五條 船舶需橫越通航分道時,不得妨礙沿通航分道正常航行的船舶航行,并盡可能與通航分道成直角進行。
第十六條 船舶追越應在通航分道規定的水域內進行。
船舶追越時,追越船應當從被追越船的左舷一側追越。
除快速船外,禁止船舶在通航條件受限制航段內追越和并列行駛。
第十七條 能見距離不足1000米時,禁止船舶下行;能見距離不足500米時,禁止船舶航行。
第十八條 船舶在通航分道內正常航行時,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時。除緊急避讓、等讓等情況外,船舶不得停車淌航。
第十九條 船舶應當在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錨地、停泊區內停泊。
船舶遇惡劣天氣、機器設備故障等緊急情況需緊急停泊時,應當盡可能讓出規定航路,并及時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二十條 船舶駛經港區、施工區、停泊區及要求減速通過的航段時,應當及早控制航速,避免造成浪損。
第四章 避 讓
第二十一條 未按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必須主動避讓按照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
第二十二條 進、出支流(汊)河口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按照干流規定航路航行的船舶。
第二十三條 橫越通航分道的船舶,應當主動避讓按照通航分道航行的船舶。
第二十四條 船舶通過通航條件受限制的航段,應當及早與他船統一會讓意圖,如需等讓的應當在規定地點等讓。
船舶通過通航條件受限制的航段,應順序遵守下列原則進行等(避)讓。
(一)非受限船舶應當主動等(避)讓受限船舶。
(二)上行船舶應當主動等(避)讓下行船舶。
第二十五條 船舶從港區、施工區、警戒區、停泊區、錨地、渡口、支流(汊)河口和沿岸通航帶等水域進入相鄰通航分道時,應主動避讓按照相鄰通航分道航行的船舶。
第二十六條 快速船在航時,應當寬裕地讓清所有船舶。
第二十七條 無論本章規定如何,被讓路船均應當注意讓路船的行動,并按當時情況采取行動協助避讓。
第五章 信號與通信
第二十八條 船舶進、出支流(汊)河口時,除鳴放規定的聲號外,白天應當在桅桿橫桁上垂直懸掛“T1”信號旗一組,夜間應當在桅桿橫桁易見處顯示紫光環照燈一盞。
第二十九條 船舶橫越通航分道,應當鳴放規定聲號。
第三十條 配有甚高頻無線電話(VHF)的船舶,航行中必須在6頻道正常守聽,并按規定進行通話。
第三十一條 船舶使用甚高頻無線電話(VHF)表明本船航行、避讓意圖后,仍應當鳴放規定聲號。
第六章 責 任 第三十二條 海事管理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依法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予以處罰。
第三十三條 船舶未按規定航路航行導致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船舶未按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主動避讓他船,導致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三十五條 船舶未按規定停泊,導致發生碰撞事故的,應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附錄與條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有變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海事局發布航行通告。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受限船舶,是指:
1.船長為60米及以上的客船、滾裝船;
2.船長為80米及以上的貨船;
3.2500噸級及以上的船隊;
4.主機功率每千瓦拖帶量大于4噸的船隊;
5.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及半潛物體的船舶。
(二)左岸,是指面向河流下游方向,左手對應的河岸。
(三)右岸,是指面向河流下游方向,右手對應的河岸。
(四)通航條件受限制的航段,是指由于航道彎曲狹窄、水流紊亂等因素,受限船舶間不宜會讓的水域。
(五)警戒區,是指由于通航環境復雜、船舶橫越活動頻繁,要求船舶通過時必須予以特別警惕的特定水域。
(六)停泊區,是指由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供船舶停泊的水域。
(七)沿岸通航帶,是指自水沫線或浮標連線起向河心一側50米,僅供渡船和短途客船逆相鄰通航分道船舶總流向航行的水域。沿岸通航帶河心一側的邊界線為與相鄰通航分道的分隔線。
(八)橫越,是指船舶由通航分道一側駛入,由另一側駛出,或者橫向或斜向駛過沿通航分道航行船舶船首方向的過程和行為。包括:“各類橫江渡輪和橫江渡船的航行”、“船舶橫越通航分道靠離碼頭、進出停泊區”、“船舶避讓時船首超出通航分道邊界”、“船舶從警戒區橫越通航分道”等的過程和行為。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系特別規定,涉及航行、停泊、作業與避讓的其它規定如與本規定有沖突的,按本規定執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堕L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2005)》同時廢止。
附錄1
沿岸通航帶(右岸)
沿岸??空军c
起 點 (距宜昌航道里程:千米)
編號
距宜昌航道里程(千地名
米)
地名
程(千米)
距宜昌航道里訖 點 舊州1 郭家壩 77.5 蒲扇河(79.0)
河
82.5
蓮花(石2
磯)
84.5
沙鎮91.0
溪
王家3 涼水寺 114.0
灘
116.8
火焰石(127.0)、鏈子4 大 沱 126.6
溪(127.9)
楊家128.8
棚
李家5 楠木園 133.4
灣
134.0
石柱6 蛇吞象 138.5
子
140.5
刀背7 呼石沱 162.5
石
163.0
8 牯牛灘 174.6
上安坪( 175.0)、大
196.5 老鷹背(176.1)、墩子石(178.0)、關山(179.5)、杉樹灣(181.3)、培福沱(183.0)、龍王咀(183.5)、大水田(184.5)、下南嘴(185.2)、紅船沱(186.5)、曲尺盤(188.3)、皮毛灣(189.0)、四龍嘴(191.8)、劉家溝(192.8)、長蛇梁(195.0)
溪
譚家坪(206.5)、周家李家9 水泥廠 205.1 坪(207.0)、劉家灣壩
(208.0)
209.0
關武10 木瓜溪 215.2
鎮
217.0
二沱(222.7)、毛狗堆11 羅家沱 221.4
(223.5)
新碼224.8
頭 利濟12 李家嘴 243.0
石
246.0
故
13 水銀口 252.0
陵
254.0
陶家14 石灰沱 259.7
碼頭
261.7
吳興15 永定橋 272.0
梁
273.0
忠朝16 白果園 278.0
溪
281.0
盤
17 馬嶺村 285.5
沱
291.0
張飛廟18
(新)
292.8
彈子293.8
石
19 紅河溪 296.1
九堆299.6 子
拖路口(320.7)、楊家背(323.0)、 陶家溪高圍20 觀音堂 317.8 (323.8)、曬網壩子
(324.5)、桃子園(328.0)
329.0
新田碼頭(345.0)、白21 譚紹溪 343.0
水溪(346.7)
狐灘 347.4
冷水磧(352.9)、插柳子(355.2)、大溪口(359.4)、磨刀灘(363.4)、復興場(365.4)、燕山碼頭22 馮家碼頭 351.6
(365.8)、牛角背(367.6)小沱子(370.5)、新場(372.2)、大堰塘溝(374.1)、長坪(379.2)、汪家溪(380.4)、石漕溪西沱 384.3 (383.2)
23 公龍背 389.5 歐家河(391.5) 生溪 394.5
磚瓦24 廟兒咀 396.0
溪
396.8
25 枇杷灘 406.0 黃花城南漕 復興 409.0
神溪口(422.5)羅家河小柴26 桐油倉庫 421.1 (423.2)劉家嘴盤子
(425.0)
426.0
銀窩子(434)、三條嶺(436)、馬雞坡(437.9)、魚洞溪(440.8)、秦家背27 烏楊 432
(443)、水銀溪(444)、洋渡(446.1)、大山溪(449)、遇溪(460.3)
新鎮
高鎮461.8
28 水巷子 536.0
三柱541.0 香
沿岸通航帶(左岸)
起 點
沿岸??空军c
編號
地名
距宜昌航道里程(千米)
(距宜昌航道里程:千米)
地名
距宜昌航道里程(千米)
訖 點
1 麻柳林 482.0 郎溪 475.4
2 磁溪 472.0 三斗嘴 465.6
任家下渡3
口
446.0 唐嘴(443.0) 野貓阱 442.0
4 白沙沱 439.5 剪子沱(438.2) 新 生 436.4
楊合溪(392.2)、黎家山5 平沙壩 392.5
(391.5)
石 寶 388.0 禹安(376.5)、鳳凰村(375.4)、武陵碼頭6 無溪口 378.5 (373.5)、小浪口(371.5)、大浪口(370.6)、清河溝(369.4)
河溪口 368.0
壤渡老碼7
頭
360.1
老鼠沖(358.2)、楊合溪鐵燈臺
(354.5)
353.6
羊奶巖(348.0)、思良8 馬家溪 349.4
(345.0)
思良溪 344.5
上山龍 (311.0)、盤龍灘9 小舟溪 311.9 (308.7)、長方(307.4)、張家嘴(305.6)
巴陽 304.8
云陽老城10
沙灣
272.0 寶塔沱 269.5
11 塘皇溝 266.0 東洋子 261.0
12 半邊街 253.0 煤 背 252.0 13 曹家沱 192.3 鋪子坪(191.8) 馬腹溪 190.5
14 寶子灘 186.5 交 灘 184.5
15 橫石溪 161.8 馬坪村 160.2
萬流(140.2)、富里磧16 金扁擔 142.5
(138.0)、四方洞(137.5)、石橋溝(137.0)
黃花口 135.5
17 小鴨子包
附錄2
124.7 熊 灘 124.1
通航條件受限制航段
甚高頻無線電話
航段
編號
名稱
限制航段起訖點(距宜昌航道里程:千米)
上行 下行
聯系點
上行船舶
等讓點
適用
時間
1 九灣溪 九灣溪-柚子林 白魚坊 珍蛛角 門坎子 全年 (65.2-66.2) 以下 以上 以下
太公八2
釣
黃巖-霸王灘
(73.1-74.3)
龍馬溪
以下
豐收角
以上
黃巖
以下
兵書
3
寶劍峽
米倉口-豐收角
(75.9-76.9)
小青灘
以下
連云山
以上
缺坊
以下
金扁擔-黃巖
4 金扁擔
(142.6-143.8)
冷水磧以下
培石
以上
喜家巖
以下
馬王角-困牛石
5 風箱峽
(201.0-204.2)
萬安石以下
梅溪河
以上
干溝子
以下
老鴉石-桐子園
6 沱口
(337.0-339.5)
瓦窯背以下
小石盤
以上
老鴉石
以下
佛面灘-觀音灘
7 觀音灘
(488.0-488.9)
瓦子坪
以下
馬尿水
上鯽魚
以上
6月1日-
10月15日
草泥背-立石嘴
8 立石鎮
(496.2-496.8) 以下 以上
磨盤石 土地盤
草泥背以下
上銀杯9
子
雞飛梁-老虎梁
(520.6-521.6)
八卦嘴
以下
大渡口
橫板梁
以上
清溪場水尺-達牛方家嘴
10 大渡口
皮
以下
(524.2-525.0)
以上
石板灘
燦爛膀
大梁尾-菜子梁
11 菜子梁
(528.4-531.1)
附錄3
警 戒 區
大巖口
以下
黃巴磧
大梁尾以下
以上
上界
編號 警戒區名稱
下界
(距宜昌航道里程:千米) (距宜昌航道里程:千米)
1 太平溪 白水溪-衢溪(54.0) 大壩上游禁航線(49.1) (不包括上游引航道)
2 香溪河 東門頭-鋸子梁(80.0) 石灰窯-豐收角(77.0)
3 沙鎮溪 土巖子-金鞍沱(91.5) 炭洞子-紅石梁灣(90.3)
4 東壤口 王家灘-雷家坪(116.5) 蘇家大溝-天燈沱(115.5)
西壤口下岸嘴-大南角5 西壤口 黎家嘴-巖背(123.5)
(122.5)
6 小溪河 楊家磊-磨子灘(141.0) 青龍嘴-牛鼻子(140.0)
7 神女溪 門板石-滿疇(156.0) 寶貝石-大磨(154.2)
8 大寧河 舊縣城-南陵碼頭(170.8) 石灰窯-朽石子(169.0)
萬安石-貓兒頭上300米9 大溪
(197.4)
騎馬口-大溪口下(196.2)
10 梅溪河 小南門-劉家灣(208.0) 魚腹村-周家坪(207.0) 11 永谷河 半邊街-銀家坪(253.3) 煤背-水銀口(251.9)
12 新軍口 涼水井-汪家嘴(267.8) 向石匠-新津鄉(267.0)
13 湯溪河 云陽舊城-永家橋(272.0) 木家嘴-山羊角(271.0)
雙江下岸嘴-周家磧14 雙江 神福臺-紅巖頭(298.3)
(297.4)
15 苧溪河 楊家街口-陳家壩(331.8) 黃泥灘-安家溪(331.0)
16 黃花城下口 大磨子-曹家院子(403.0) 金獅磧-桃花山(401.5)
17 黃花城上口 麻柳溝-宣溪溝(407.0) 關門淺-圈椅灣(405.5)
18 玉溪河 神溪口-關頭河(422.5) 白和尚-關門淺(421.3)
19 塘土壩下口 韓家河下-大溪溝(432.0) 滴水巖-牛卵口(431.0)
20 塘土壩上口 陶家石盤-向家溪(435.0) 韓家河-魚陽背(433.5)
21 烏江河口 洗手梁-洗手灘(536.5) 黃巴磧-小灶(535.5) 附錄4
停泊區
停泊區水域范圍
停泊區名編號
稱
岸別
下界
(距宜昌航道里程:千米)
上界
寬度
(距宜昌航道里(米)
程:千米)
備注
1 劉家坊 右 70.5 72.0 120
2 龍馬溪 左 70.5 71.0 河口內
3 香溪河口 左 77.0 77.5 80
4 窯灣溪 右 78.5 79.0 河口內
停泊危險5 歸州河 右 82.0 82.5 河口內
品船
6 叱神廟 左 86.5 86.8 60 7 沙罐腦 左 89.1 89.4 80
8 洩灘 左 93.0 93.5 河口內
9 洪水溪 右 97.7 98.2 150
10 唐家河 右 103.1 103.3 80
停泊危險11 觀音橋 左 112.6 113.6 50
品船
280米
12 東壤口 左 115.8 116.5
河口內
13 舊縣堆 左 120.7 121.0 60
14 長渡河 右 123.8 124.2 50
15 官渡口 左 124.8 125.2 50
16 楠木園 右 133.9 134.5 50 17 冷水磧 右 139.6 140.3 50
18 培 石 右 146.5 146.7 80
19 橫石溪 左 161.1 162.0 100
20 江東寺 左 168.9 169.3 150
21 鴨兒磧 右 174.6 176.0 80
22 再也灣 左 182.2 183.0 100
停泊危險23 油榨磧 右 190.7 191.5 80
品船
停泊危險24 周家坪 右 206.0 206.6 200
品船
25 臭鹽磧 左 208.0 208.5 100
26 朱家壩 左 216.0 216.5 100 27 盤龍石 右 224.2 224.5 100
28 艾家壩 右 232.2 233.2 100
29 姜家沱 右 245.0 245.8 100
30 故陵沱 右 253.4 253.7 120
31 下碼頭 右 266.0 266.8 100
32 淘米盆 左 272.5 272.8 100
33 粉筆墻 右 278.4 279.4 100
34 地壩咀 右 288.3 289.0 100
35 三角灘 左 293.5 294.5 200
停泊危險36 紅河溪 右 295.8 296.0 100
品船
37 人頭山 左 298.5 300.0 150 38 佘家嘴 左 305.0 305.5 150
39 太陽溪 右 311.7 312.2 150
40 大舟溪 左 溪口內1000米
停泊危險41 曬網壩 右 324.2 325.0 200
品船
42 和尚橋 左 327.5 328.6 200
43 安家溪 右 331.4 332.0 100
44 思良溪 左 344.5 345.0 200
45 黑虎磧 左 348.7 351.1 100
46 插柳子 右 355.1 355.5 150
47 鷂包磧 右 356.5 358.2 150
48 武陵磧 左 370.0 373.0 120 49 龍塘磧 右 373.0 374.0 100
50 毛肚磧 左 378.0 379.4 100
51 青魚磧 右 380.0 381.6 100
52 水磨溪 右 386.2 387.1 80
53 平沙壩 左 391.8 393.2 80
54 馬家河 右 396.3 397.0 100
55 金獅磧 左 399.9 401.8 100
停泊危險56 連二磧 右 412.5 415.0 150
品船泊
57 九條河 左 424.0 426.0 200
58 丁 溪 左 462.0 464.0 200
59 小佛溪 左 480.3 481.2 250 60 長沙壩 右 499.5 500.5 150
61 譚家背 右 511.0 511.5 150
停泊危險62 八卦磧 左 516.5 517.5 150
品船泊
63
碎米磧 右 545.0 546.0 200
備注:停泊區寬度自水沫線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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